冠上许晴晴大名、报道新阳县企业家支持文化事业的新闻述评文章,已由小张他们炮制好了。
他们事先约好,文章写好了,就通知许晴晴回地委机关,商量定稿和请龚大海审查。
在自己没有写几个字的稿件上,署上自己的名字,本是不应该的。但通讯员写稿,署上记者名字这种做法,时下已经很流行。许晴晴对此也就默认了。
但她在给通讯员讲课时,还是要讲讲做新闻“三不”的原则。
新闻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三不”是新记者到岗必定要学的三条戒律。这“三不”就是:作者未到现场不写稿,材料不经核实不引用,没有参加写作不署名。但大家讲归讲,做归做。到了县里,通讯员早就准备好了通稿,润润色就可以了。更有些专门跑会议、开业仪式、喜庆活动的记者,到了现场以后,拿到红包的同时,也会拿到一份早就打印好的稿件。至于是不是需要采访细节,那就看个人的习惯和风格了。大部分人把主要精力放到交朋友、喝酒聊天上去了。
许晴晴开始也不习惯这样的作风,但搞久了,大家都这么混,她也觉得没有必要去费力气。与大量的干部交往,是她的一大爱好和长处,也是她常说的“工夫在室外”吧。
这述评文章采用了丁刚强的几个观点,很有理论色彩。按许晴晴的意思,在文尾还特意加了一句“受到了来这里观摩的省新闻文化厅有关负责同志的赞扬”之类的词句。他们几个人都明白,这个“有关领导同志”指的是谁。当然,文章也写了县委负责人刘明亮“深入基层,总结经验”云云。
大功告成,正好地委办来电话,说地委书记龚大海的文章已经拟好了,要许晴晴回朝阳定稿。刘明亮便要汪洪亮开车送丁刚强和许晴晴二人回朝阳。
收拾行李时,丁刚强问:“住宿费怎么结?”
“老规矩,你和许晴晴每天交10元,回去做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余下的嘛,由刘明亮签单。”汪洪亮说。
上面下来的干部,很多事不自己结账的,大都有接待单位一条龙把所有费用全部包了。也有的干部可以回机关报销,就主动交点住宿费什么的,不然报销没有任何凭据。实行差旅费用包干的单位,包干费用结余的额度是可以归己的。所以很多干部就象征性地交点住所费,回到单位后报账,一次出差可以赚个几十百把元。这也就成了一些清水衙门单位个人创收的一条门路。
丁刚强说:“交10元?少了点吧。我是副处长,每天出差包干费60元。交这么少,计划财务处报帐的同志问起来,还以为我要赚补助费呢,影响不好。”
许晴晴调侃他说:“丁副处长有想法了,觉悟也提高了,办事就是不一样。赚点包干补助费,得的是小头,却丢了大头,当然不值得呵。我可不比你们,没那么多顾虑和框框,交不交无所谓。”
汪洪亮说:“还是记者胆子大。”他也没理会两人的想法和说法,还是按10元的标准结了帐,然后把票据给了丁刚强。
刘明亮又有新的接待任务,没有来送他们,派小张给每人送了几大盒茶叶、蘑菇、玉兰片、百合等山区的土特产。
临上车前,小张一个劲地道歉,说:“刘部长实在抽不开身,要我代他向你们道歉。”
许晴晴不在乎地说:“这一套呀,给官老爷说说还差不多,对我们还说啥?谁跟谁呀。”
小张会意地笑了笑。
于是,几个人轮流和小张握手告别,驱车回朝阳地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