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6382300000045

第45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物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者或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五条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财物。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三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贪污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专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经营者有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污有关的财物的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被销售、转移、隐匿、销毁财物的价款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同类推荐
  • 城市社区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研究

    城市社区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研究

    全书由城市社区体制改革;城市社区法制建设和城市社区立法研究三个部分组成。作者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着手,深入探讨了社会结构转型与城市社区体制重组的必然性,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法制建设研究的现状、思路和方法,阐述了加快城市社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城市社区法制建设体系构建等设想。
  • 农业经济法学

    农业经济法学

    本书主要内容和结构是:全书垠据当下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去律体系和内容编排,主要包括:农业和农村经济民事关系(或称农业和农村民事经济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行政关系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关系。全书共十章,各章分别是:第一章,农业经济法概述;第二章,农业基本法研究;第三章,农业科技、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法研究;第四章,土地管理法研究;第五章,农村土地承包法研究;第六章,农村企业法研究;第七章,农村税收以及农民负担问题法律研究;第八章,农业产业法律研究;第九章,农业环境资源法研究;第十章,食品卫生和农业生产安全的法律研究。此外,另设,“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为附录。
  • 《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释义

    《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释义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和途径。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强调要加强环境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散装水泥的推广和运用,有关的制度政策也得以相继出台。
  • 物权法原理

    物权法原理

    《物权法(第五版)》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作者不仅是学界权威,更是中国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引领者,全程参与了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物权法(第五版)》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本次新版,作者既充分汲取《物权法》颁布以来的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又基于新思考对全书章节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使其结构更趋合理、内容更趋务实,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热门推荐
  • 魔狩猎

    魔狩猎

    魔族。站在大陆最高顶点的统治者。阿勒斯。凯萨。一个从小就展现惊人天赋的普罗帝国最有实力的贵族凯萨家族的继承人。励志要站在大陆最高点。常理,不能用来判断阿勒斯。命运,掌控在自己手中。强大,那就要强大到能保护自己所在乎的所有人。与天相争,与神相斗。茫茫大地,谁主沉浮!
  • 重生之鬼界为尊

    重生之鬼界为尊

    诸神之战,席卷仙凡,家族上下,几无一人幸免。魔界重生,悠悠万载,弹指挥间,纵横杀戮纷纭。曼妙红颜,香消玉殒,隔世为人,挥刀斩碎红尘。非人非魔,不灭之身,爱对天地,重生鬼界至尊。
  • 惊天剑十三

    惊天剑十三

    父亲胡忆是一名调酒师,有一天他调出了一款酒,武者喝了此酒竟然能打通些许经脉,从此招来杀身之祸,一夜之间父母葬身火海,那时胡思仅有五岁,还有一个三岁的弟弟,火海中蒙醉拳大师所救,童时记忆散失,十岁得知父母血仇,从此立志习武,终于功成寻仇,末法时代却惊现各路豪强,然某一天得知仇人的女儿与他邂逅初恋,弟弟被仇人养活,不知情下兄弟相杀,最后身心俱疲却惊闻修道成仙的传说…
  • 仙途漫漫之我本妖孽

    仙途漫漫之我本妖孽

    在现代,骄阳是个能看见鬼的女孩。莫名奇妙的穿越到修仙世界,夫君?师娘?这是闹哪样?!好吧,这些都可以接受,但是灵根都毁了还修毛仙阿!!!
  • 超级剑装

    超级剑装

    绝世高手手执太古神剑,望苍莽大地,意气风发,仰天长啸:“一剑在手,天下我有!”朱小白在一旁冷哼一声:“是么?”身后上空,是无数把散发出强烈气势的长剑!整齐划一的慢慢旋舞着,闪烁着耀眼剑光!万剑在手,你有的我也有!我有的你却不会有!
  • 蜂产品医疗妙用

    蜂产品医疗妙用

    为了增强“治未病”的保健意识,崇尚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珍惜大自然恩赐人类的宝贵天然资源,作者深入研究、挖掘和利用蜂产品的神奇疗效,以期达到防病、祛病、延年益寿的目的。作者利用数年时间。将40余年的临床实践经验,结合宝贵的国内外蜂产品医疗保健文献资料编著而成此书,使此书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完善、更加系统科学。此书内容共有八篇,即蜂蜜、蜂王浆、蜂花粉、蜂毒、蜂胶、蜂巢、蜂蜡、蜂幼虫等,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重点介绍各种蜂产品在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五官科、养生、护肤美容等医疗保健方面的应用。同时介绍了各种蜂产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药理作用、质量标准、安全性和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 末世之顾千千

    末世之顾千千

    即便有再大的外挂,也难以改变内心荒凉,是选择爱,还是恨,是选择勇敢爱,还是孤独恨,她不知道。无论是文明还是末世,爱与背叛,都是难题。
  • 荒唐书

    荒唐书

    七夕之夜,当年的校园恋人在酒吧相逢。一场意外的打斗让时得生死未卜,李片片痛苦万分大雨天跌入执一湖,怎知命运弄人,一亿年发生一次的超自然现象竟然发生在此湖中,无人知晓李片片身处何方,而她却还活着。李片片醒来发现自己身旁躺着睡得正香的时得,而她的身份正是时得的妻子......
  • 争虚

    争虚

    虚界真理,心有多大,天地就有多大,梦有多高,成就就有多高。注意,中二病不好惹。这个罗成脑洞大开都不一定能想到的未来,在这个中二病横行的年代,罗成这个将近不惑年老男人的灵魂又该何去何从。妖兽与机甲齐飞,魔法与仙术对垒。虚界之中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 Tamburlaine the Great

    Tamburlaine the Great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