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理模式的势头缘何而起
最近一些年来,语用学家们一是想干出自己的特色,走出被揶揄的困境———君不见,语用学被称之为“垃圾箱”、“灰姑娘”和“帮闲学科”?二是针对合作原则的不足之处(如未构建会话含义的推导机制),企图直接推导规约性的含义,并提出一些原则,便于操作。因为要走上操作之路,种种语用模式便出现了。
荷恩(1984,1989)提出的量原则和关系原则,两条功能对立的语用原则。为了说透这两者既对立又补充的关系,他又提出了语用劳动分工论(the pragmatic division of labour)。
阿特拉斯和列文森(1981)共同提出了信息充量原则(principle of informativeness),后来列文森(1987)在此基础上,结合荷恩的量原则和关系原则形成了列文森三原则。
列文森三原则:
量原则(以合作原则的第一条量准则为基础)包括:
说话人准则:不要让你的话语在信息上弱于你的认识所允许的程度,除非较强的话语违反了信息原则。 听话人推论:相信说话人提供的已是他所知的最强的信息,因此,(1)如果说话人说出荷恩级差里的弱项,那么推论是说话人知道其强项不成立;(2)如果说话人说出弱项,弱项内未蕴含内嵌句(相当于汉语里主谓结构充当宾语),而强项却蕴含了内嵌句(从句),且强项与弱项构成了对比,那么推论是说话人不知道内嵌句是否可以成立(内嵌句指及物动词后的宾语从句)。如:〈断言,推测〉是一个荷恩级差,且构成了对比,当有人说出“我推测她有了男朋友”,推论是:说话人既然不选强项“断言”而选了弱项“推测”便表明他不知道那个充当宾语的主谓结构“她有了男朋友”是否可以成立。
信息原则(以合作原则的第二条量准则为基础)包括:说话人准则:最小极限化(也可以叫做降量准则)。说得尽量少,即提供最低限度的语言信息,达到交际目的即可。
听话人推论:增量准则。通过找出更加具体的解释来增大说话人话语的信息内容,直至达到对说话人交际意图的认定。具体的推导过程是:(1)假定句中所谈的对象和事件之间存在着常规关系,除非这与确认的情况不符或者说话人违反最小极限化准则,用了冗长的表达形式;(2)如果与通常确认的事实相符,就假定那就是句子实际上要说的话语;(3)假定所指的范围过分节省(用词太惜),就应避免对所指范围的实体产生多重解释,具体来说,就应优先将简约的名词短语(代词或零形式)按同指关系来解释。
方式原则(同荷恩的语用劳动分工相似)包括:说话人准则:不要无故用冗长的、隐晦的或有标记的表达形式。听话人推论:说话人用了冗长的有标记的表达形式,他的意思就同他本来可以用无标记的形式所表示的意思不一样,尤其是在他要尽力避免常规联想或用信息原则推导出无标记形式的含义时。
这三条原则有如下的优先顺序:量原则>方式原则>信息原则。下面将我自己理解与记忆这些原则的一管之见介绍于后。理解量原则的基本思路是,以弱否定强或者说弱听不出强。如:
语境:文艺节目刚演出完毕。
某甲:“今天晚上演出如何?”
某乙:“有一些还过得去。”
某乙是想用语义强度或信息强度较弱的“一些”来否定较强的“全部”
(注意荷恩级差〈全部,大多数,多数,一些〉),因为听话人相信对方所说的(如“一些”)已经就是说话人到了顶的强度了,于是,听话人就有理由认为对方在否定没有说出口的强项(即“全部,大多数,多数”),于是听话人推导出:“并非全部节目都过得去。”(见量原则之(1))
又如,上面一例,已知荷恩级差〈断言,推测〉,当有人说“我推测她有了男朋友”,听话人的推论是说话人不知道作宾语的那个主谓结构“她有了男朋友”是否可以成立(见量原则之(2))。
又如,甲说:“我估计他已飞到广州。”听话人就推导出甲是在用弱项“估计”否定强项“确信”,即甲不敢肯定某人确已飞到了广州,如果听话人知道这个荷恩级差〈确信,估计〉的话。
信息原则的基本思路是,说少听多。
听的人心里明白,说话人是在尽量少说,听话人要还原成原意,就得扩大。你减量,我就增量,这是个社会默契。这样的契约是允许语言不完备的重要背景,也是允许说话人尽量少说的基础。如:
语境:张学良给大陆一位当年东北故旧的孩子题词。
题词:鹤有还巢梦,云无出岫心
(晓兮,1994)
听话人或读此题词的人却听出了更多的内容:鹤如此,云如彼,何况人,人都有怀旧之情,我张学良也有,我张某人想回大陆看看。
又如,“他操起笔,写信了。”听的人却可以补充更多的内容:他操起了笔,然后写信。或者:他操起笔,是为了写信。还可以有更多的增量句子。
听话人为什么能这样增量呢?信息原则的具体推导中第一个重要的步骤是,“假定句中所谈及的对象和事件所形成的关系是常规关系”。因为是常规,就是社会所接受的,于是,你就可以尽量少说,因为听话人可以自动在心里补上空缺。
语境:洛桑接来了他的父母,在酒楼为他们接风,他喝了很多酒。
洛桑:我不想长大。哥哥有了儿子,我不结婚也罢。
(李春,1995)
说这话的人也利用了常规关系才可以这样少说的,因为他相信听话人可以在心里增量成常规的样子。如果他不利用常规关系,就得这样说:“结婚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为了繁衍后代,我们家两个儿子之中,哥哥有了儿子,既然如此,延后的问题已经解决,所以我说可以不结婚。”这话在酒宴上当着父母亲朋的面讲出来,就显得滑稽可笑,这既像在论证家庭与种族的延伸的学术问题,又像是酒劲来了讲废话。
第二条信息原则说,“如果与通常确认的事实相符,就假定那就是句子要说的话”,如果不符合事实,那句子就要说少听多了,如:徐洪刚在广播里(1994年2月19日)说:“我这点小小的成绩……”
听的人知道徐洪刚在大大缩小事实(事实是一人与四个歹徒搏斗,肠子流了出来还追了50米),于是听话人便在心里大大增量,把“小小成绩”增加为“英雄壮举”。注意,这里还综合了量原则。说话人由于谦虚,利用量原则,想用弱项(小小成绩)来否定强项(英雄壮举)。但听话人利用信息原则,来了一个扩充或增量,即说小听大,由“小小成绩”听出了“英雄壮举”。各有各的推导原则,煞是有趣!
理解方式原则的基本思路是,怪异必有其故。
作者家乡湖北仙桃市沙湖镇居民有一种特殊的说话方式,非常怪异,这里姑且定名为“三射四”格。比如,两个小青年见面,身旁还有其他的人,说话不方便,要喝酒不用简单明白的说法“喝酒”,可以说成啰嗦冗长的“喝点六七八———”听的人就知道是射“九”(酒),说话人就是要让你知道,他的意思“就同他本来可以用无标记的形式所表示的意思不一样”。用怪异的形式是为了暗示对方,不要让在场的其他人摸清他们的动向。
语境:1949年12月6日,******去莫斯科为斯大林庆祝70寿辰,另想得到一点援助。
斯大林:你这次远道来,不能空手回去,咱们要不要搞个什么东西?
******:恐怕是要搞个什么东西,这个东西应当是既好看,又好吃。
(凌云,“******与赫鲁晓夫”,《名人传记》,1994—10)
这里要指出,两人都不说简单明白的“签订一个条约”而说“搞个什么东西”这种不明白的形式,尤其是毛,不说“这个条约应当是形式上震动世界,内容上有实质性的互助同盟性质”而取了一个非常难解的形式“好看又好吃。”表面上看,这五个字,简单多了,可是事实上,斯大林摸不着头脑,只好又让翻译师哲解释一大串:“好看,就是形式好看,要做给世界上的人看,冠冕堂皇;好吃,就是有内容、有味道,实实在在。”这等于是加上了后面的话才使听话人明白的。我们记得“怪异必有故”,处在当时的毛的客人位置,要人家援助,但不好自己说,让苏方主动说,既让对方显示大方,又避免了自己讨东西的难堪。
又如:甲:他本科毕业了吧?
乙:算是弄到一张毕业证。
“弄到一张毕业证”是有标记表达形式(“本科毕业”才是无标记形式),甲从这样的怪异形式里悟出乙的意思是认为某人不够毕业资格。
新的推理模式(新格赖斯语用机制)有什么积极意义呢?
新说的特点之一是阐述话语的一般含义,而不像合作原则那样要依赖具体的语境找出特殊含义。(钱冠连,1995)
合作原则不参与语法解释,它的特点就是能说明语法不能说明的东西,新机制却可以介入语法。约束理论与约束条件是乔姆斯基生成语法里的内容。管约论(GB theory)有七个子理论,约束理论是其中第二个课题。列文森等人就从这里切入语用推理,做了一篇大文章。
合作原则只单方面讲了说话人如何如何,却没有描写听话人如何如何,而新机制却描写了双方,这是描写方法上的一个大改进。
改进描写方法会促进新的领域的发现。
语用学渗透到语法过程,引起对语法的再考察。此前,语用学的旗帜上几乎写上了“语用学管了语法管不到的问题”几个大字,这作为语用学的长处,我们不应该怀疑。现在,新机制深入到了语法,当然不是语用学的倒退。它的启发在于,我们不妨问一问:现在的语法规则里面究竟有多少本来是语言的运用而不该是句法的规定(或描写)项目呢?要不要深入地来一番清理?
语法规则的形成可能有这样一些情况:第一,那些不涉及到现实使用人的符号形式,如英、俄语词形变化、句型结构、语法范畴,只要是客观描写,对规范地使用语言极有好处,于是或规定或描写,成为语法项目;第二,涉及到语言运用者与语言之间的关系的语用现象,由于那样用的人多了,又由于情况不明,也把它纳入或规定或描写的范围内去了。把它当规则使用久了,现在人们重新用语用学的观点来考察它,反而引起了人们的反感,说语用学是灰姑娘(列文森,1991),说它是帮闲学科(黄衍,1991),说它是垃圾箱(利奇)……
问题是这些推理模式出现了一些困扰。
二、这些语用模式的问题
下面以两个推导模式(列文森三原则与徐盛桓模式)的分析来说明问题(钱冠连,1994—3)
第一,列文森三原则对照应的部分语用推导,有成功之处,也有行不通之处
问题是这样来的:A始方案是以管约条件的A条件为基础的方案。A条件是,照应词(反身代词,相互代词)在最小管辖范围内受限制,即与所属小句的主语同指。因为反身代词语义较强,在能用它之处用了语义较弱的代词,而(himself,him)(自己,他[宾格])形成荷恩级差,就可以根据量原则的基本思路“说弱听不出强”推出同指已被否定,如John(i)likes him(ii)与“张三i喜欢他ii”中代词是异指的。这一种情况换一句话说就是“代词在最小管辖范围内自由(不同指)”,这原本就是管约条件的B条件了。至此,汉语与英语句子都没有发生问题。
往下,在解释另外一些句子的时候,根据列文森三原则推导出来的结论是不同指,而根据语言系统得出的结论却是同指。到底是哪一个对?
(程雨民,1993;钱冠连,1994)遇到下面的汉语句子就更困难了(程雨民,1993):
(1)他1说他1/2缺乏能力。
(2)他1说自己1缺乏能力。
按照量原则推理(说弱听不出强),“自己”语义较强,“他”语义较弱,而(自己,他)是荷恩级差,在两者都能用的位置上用弱项“他”的(1)句,只能是“他2”(与主句里的“他”异指),可是,汉语的事实是,“他1”也常见,即同指也常见。怎么办呢?
列文森对此又有一个说法,便是,量原则所区分的不一定是指称的对立,也可能是显示“言语传递角度”的有与无。汉语的反身代词可以长距离地使用,此时量原则所启示的含意就是在言语传递角度之内,即如(2)句内,从言语内的角色“他”出发,用“自己”来同指;(1)句内则从说话人或写话人的角色出发,用“他1”来同指。
引入言语传递角度就能逃出困境吗?未必。
“首先,语内角色的角度和说话人的角度是不相干的两个角度,不能说语内角色的角度蕴涵说话人的角度”(程雨民,1993),但是按照荷恩级差的要求,强项必须蕴涵弱项,既不能蕴涵,怎么能形成荷恩级差?其次,我们说从“一些”中可以推出“不是全部”,那就是说,用“全部”或“一些”,真值条件各不相同。但是,无论用语内角度或非语内角度都并未影响真值条件。
而且,还有其他麻烦不能解决。
本来,用规则来概括语言运用的多样性是很不容易的。会话含意是个或然的东西,随时可以取消,通过语用规则得出的也只能是几个照应的优先解读,最终还得在语篇中寻得解释,在实际交际中还可以证明这个语篇解释也是错误的。
这样看来,复杂的语用推理过程并没有更确切地描述照应关系。吃了十分的力,并没有讨十分的好。
第二,徐盛桓语用推理模式
徐给出的语用推理(1993)模式大致陈述如下:
(一)推导过程……(二)实施规则分方式原则的实施规则……,量原则实施的规则……(有六道推导公式),信息原则的实施规则……
这个模式的特点是理解深入细致,有不少精彩的说明,比如量原则的推导的实施规则有六个公式,可谓细致。又比如,三原则的推导过程的图式说明很精彩:标记性→无标记
有标记方式→原则推导
荷氏关系→无↓
有
量原则推导↓信息原则推导
这样,列氏三原则的纵横关系弄得清清楚楚了。现在,我稍加改造,变成:
标记性→无标记
有标记荷氏关系→无↓↓式原则推导(怪异必有故)
有↓
量原则推导
(说弱听不出强)
信息原则推导(说少听多)
加上这样的说明,既保留了原来三原则之间的清楚的关系,又反映了说与听的实质关系,便于记忆。
另外,徐推导中的常规关系中共轭关系的说明,许多中文例子,都有参考价值。
但是,可以说,徐模式有道理,徐模式不能实施。这是一个悖论。帮助理解列氏三原则可以,推出会话含义还缺少许多许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无法在形式化模式里反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