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经不住乐妈这么悲戚地诉苦,哭皱着眉头,一脸的不甘不愿,又无可奈何的表情,一挽袖子,大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去就去。”又看了眼陆铭轩,恶狠狠地说:“如果你不怕闹肚子的话,就坐着等吧。”
“乐乐,你做什么我吃什么,哪怕闹一辈子肚子都无所谓。”那话听着就像再说,我不怕风雨,不怕雷击,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乐乐一拳打在棉花上,心中不爽,转身就领着菜篮子走进厨房,那脚步声,跟地震似的。
乐妈放下捂着脸的手,对陆铭轩使了个眼色,陆铭轩很有眼力见的点头,望厨房跑去:“乐乐,我帮你。”
厨房没有声音,大概算是默认了吧!陆铭轩大喜,看来出头有望,乐乐也不是那么排斥他嘛!
“乐乐我帮你洗菜!”
“乐乐你要什么,我帮你拿!”
“乐乐,小心烫,我来!”
乐妈侧耳倾听,听着厨房传来的殷殷关切之声,心中喜不自胜,真真是个好女婿啊,比赵家那个小子强多了。
乐乐有些无奈的看着陆铭轩系着卡通围裙,在她身边绕来绕去,忙前忙后,心中忽然升腾起一股暖暖的感觉,很温馨,很自然。这种感觉是跟陈伍月在一起的时候总来没有过的。
陈伍月是一个大男子主义很强的男人,在他眼中,女人就应该小鸟依人,就应该衣服男人。他对女人很温柔,却不见得会体贴女人;他喜欢以自己为中心来决定一切事物的发展和走向,习惯按照自己的思维指使别人。跟他相处的三年里,每每都是乐乐迁就他,按照他的思维习惯过活。
吃东西只吃他喜欢的菜系,穿衣服只穿他喜欢的颜色,看电视也只看他喜欢的NBA球赛,可即使是这样,他还是觉得乐乐不够好,不够温柔。某些外在的东西可以因为某人儿改变,可是人的本性却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比如说乐乐的暴脾气,比如说乐乐的自力更生。
陈伍月的世界里,一定要有一个女人如向日葵般围着他这颗太阳转,他才能找到归属感,其实,这也是不自信的一种表现。他害怕被人看不起,害怕失去别人眼中的价值,他需要一个人无时无刻仰视他,需要他,而这个人,永远不会是乐乐。
“妈。我把姐夫带回来了。”
真是平一声雷啊,雷得乐妈外焦里嫩。
嘉和声音不小,故意想要某人听到。陆铭轩端着盘子的手一抖,用疑问的眼神望着乐乐道:“你还有一个妹妹?”
乐乐也傻了,要知道,无论是叔伯姑婶,还是外婆那边的姨妈娘舅,都没有女儿,所以乐乐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从小就特别受宠爱,不过幸好没有养成骄纵的性子,只是这脾气……唉!一言难尽!所以嘉和是不可能叫别人姐姐的,那这个姐夫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乐乐有些无措的摇摇头,放下手中的锅铲,走出厨房,想要看看嘉和带回来的究竟是何方神圣。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他就那么从逆光中走来,带着阳光赐予他的味道。几年不见,他还是那么帅气,那么俊朗,一身随性的休闲运动装,白色永远是白马王子最中意的颜色,给人干净,舒适,阳光,如春天般的感觉。脸上始终如一的挂着迷人的微笑,脸上的无框眼镜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秀气的文弱书生。可是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个其貌不扬,白白净净的文弱书生,竟然一挑十,救下了被小混混欺负的弱女子。
好吧,很狗血的桥段!英雄救美。
深夜,女生晚自习后独自归家,被一群流氓围堵,欲调戏之。孰料此女泼辣无比,竟久攻不下,流氓怒火攻心,欲以暴制暴!危急时刻,一英俊美少年从天而降,以其文弱身板,以一敌十,救下女生。女生感激,欲以身相许!不,口误,口误!欲谢之,问恩公姓名,恩公曰:大恩不言谢!姑娘就此拜别!
女生望其挺拔背影,念其英勇,其相貌,惊觉实乃白马王子也!色迷心窍,暗恋有之。一番打探,恩公乃学长也。故意接近之,才知恩公名花有主,黯然伤神。只能暗恋之。
谁能告诉她,这到底是神马情况?
高天凌!他怎么会在这里?
上了大学以后,乐乐和高天凌学长之间的关系就渐渐断了。后来的某一天,乐乐的QQ头像闪了,验证信息跳出来三个让她心跳加速的字眼:高天凌。
乐乐欣喜若狂的点了添加好友,然后直接开了视频确认其真人,没想到真的是。乐乐很想跟他说,其实她一直暗恋他,可是一想到他有女朋友了,又抑制住了自己的想法,永远没有结果的暗恋,又何必徒增烦恼。知道后来,乐乐收到他的最后一条信息:乐乐,我出国了,如果有机会回来,我第一个找你。
再后来,就断了联系,也断了乐乐的念想!他最后那句话的意思,乐乐不去深究了。
“乐乐,好久不见!”高天凌一进门,就给了乐乐一个始料未及的热情拥抱。
“学……学长!好久不见!”乐乐被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得手足无措,曾几何时,乐乐多么希望能拥有他的怀抱,可是念得久了,却没有得到,现在却来得这么突然,伸手试着推了他一下,力气好大,完全推不动。他的怀抱很青涩,带着淡淡青草的气息,乐乐鬼迷了心窍,竟舍不得推开了。
陆铭轩待在厨房里,却迟迟等不到乐乐回来,放下手中的东西就出去了,见到的是一个小白脸正抱着他的女人,而小舅子正一脸得意地挑衅的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