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灵(男,29岁,未婚,诗人,有多个性伴侣。):“肉体比精神重要,要实在得多。趁年轻不疯狂一把,那还算男人吗?”
格力(男,45岁,第三次结婚,作家。):“真正的爱情都是疯狂的。不疯狂的恋爱要么人有问题,要么爱得不真。”
杨敏红(女,27岁,已婚,小学教师。):“还是结婚好,平和,安稳,幸福。恋爱太可怕了,爱就等于燃烧,直到灰烬,炼成丹的人太少太少。”
胡白汀(女,22岁,未婚,大三学生。):“我没有恋爱过。我总觉得男人都很色,只盯着你身体的某些部位。我怕男人,但渴望爱情。”
罗军(男,72岁,独身,离休军官。):“结过一次婚,老伴死了。现在想起来,人生啊,也就那么回事。到底有没有爱情?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卢敏秋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案子,一个刑事案。她从东风街到北面的红旗路,已经第十次收集证据了。重要的证人突然离开了本城,再有一个星期就要开庭,她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办公室坐卧不宁。
郭贝蕾打电话来,问她桃花运如何。她笑着(亏得还能笑得出来)说,她这副面目憔悴、工作狂般的男人婆相早把男人吓跑了。郭贝蕾咯咯地笑起来,说她现在心情急躁不安,更需要男人的抚慰。
“没心情,这案子打不好,就没钱赚了。”说着“啪”把电话挂了。她想,已经够挠头的了,还敢再有男人添乱。不过又一想,靠,这两个月没近过男人的身体了,在这方面,自从她离婚后就是饥一顿饱一顿的,真有点惨兮兮的。不像贝蕾、念之她们,到底年轻几岁,人也放得开。哎,真羡慕她们哪。卢敏秋头向后仰去,脚一用劲,让椅子转了两圈。瞧,她这样苛苦自己到底是为谁呢?
许是郭贝蕾那个电话,许是案子太令她烦心,她打通了中学老同学、她昔日情人钟少阳的电话。他开了间家具厂,有百八十万的存款,老婆贤淑,儿子可爱,但他就是对卢敏秋痴情不改,只要她一个电话来,他便飞也似的开车过来。
卢敏秋看不上他,但他听话,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在她最寂寞的时候可以解解闷,有时也难免上上床。只是不经常,仨月、半年一次的,这在钟少阳也知足了。他矮的只有165公分,瘦得像麻杆,丰满美丽的卢敏秋能那样对他有点好脸色在他简直是宠幸了。
钟少阳接到她的电话,兴奋得不得了,说他立刻过来,要带她去东山。放松半天也好,卢敏秋想。又看了半小时法律书的卢敏秋起身把文件资料收拾到资料柜里,锁上,跟助手小张打了招呼便下楼了。
钟少阳的红色PoLo已停到大厦门口,她调整了表情,开门坐到副驾驶座上。
郭贝蕾换工作到了呼吸乐队,每天晚上要赶四个场子,忙得屁滚尿流的。每晚到下半夜三四点才回到家,累得一回去便倒到床上,连澡也不想去冲。爱当然也没力气做了。开始诗人南灵还强忍着,毕竟还没熟到发脾气甩脸子的程度。他替她脱衣洗脚的,脚还没擦,郭贝蕾已经呼呼睡去。
南灵是那种性情中人,****又强,也不管郭贝蕾多累,就往她身上一爬,一阵动作。就这样,郭贝蕾也愣是不醒,她太累了。而近中午醒来她想要南灵时,南灵早去上班了。大多数情况她忍了,有时熬不住,她便自慰,满足后才去洗澡。下午上上网,练练琴,或者去会会朋友。只有到周末,她才和南灵享受真正的性爱,两人在床上缠绵整个白天,直到六点钟她奔赴第一个工作场。所以她视周末为快乐日,任谁也休想打扰。自然,跟林念之她们的聚会也少了,有的话也绝不占周末。南灵给了她这些年少有的快乐,她怎能舍得这快乐呢?
念之老以为她迷恋男人的身体,贝蕾觉得那是对她的误解。其实她也是想要爱情的,可现在人们都这样浮躁多变,她怎么敢相信爱情呢?有爱情当然完美了,不过有个男朋友也是不错的。
南灵总有那么多浪漫的点子,有时给屋子挂满气球;有时又把屋子所有灯关灭,擎一支红蜡烛在门口等郭贝蕾下班回来;有时又给床上铺满新鲜的玫瑰花瓣,在花中与贝蕾云雨,使贝蕾的快乐有花蕊的美妙。正因为他在做爱前会制造浪漫,前戏演绎得瑰丽多彩又充满迷幻的激情,贝蕾才一日日地对做爱乐此不疲,欢乐得迷醉下去,乐不思蜀。
对于男人,自认为洒脱的郭贝蕾从来都觉得少了不可,但不能认真。她是个能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可这次有点怪,这个南灵,起初她还淡淡的,激情多来自演戏。一日日深入下去,是有些迷醉,沉湎于他那灵动的妙点子和变幻多端的性爱。南灵话说得不多,但做爱有力而彻底,让她能一次次飞向云端。她有些喜欢他了。啊,这不行,不能喜欢男人,喜欢了就要痛苦。即使喜欢,也千万不能去爱,爱一个人就等于给自己脖子上套了枷锁,那可是血本无归的痛苦。明知这些,她还是不自觉地给他买了些礼物,而且还是内裤、袜子之类贴身的东西。等回到家里,面对这些小玩艺时,她才有了不安,绝不像买东西时那样的兴高采烈和开心。她知道这种不安是因为蓬勃的荷尔蒙在起作用。
南灵对她的礼物视若当然,轻轻地吻着她说着感谢的话。但在郭贝蕾看来总有点奇怪,他的反应为什么不热烈些,不激情些?瞧,痛苦来了,而郭贝蕾不等痛苦的感觉弥漫,便把它扼杀了。她不允许女人的小心眼阻挡快乐的降临,而是巧妙激情地投入,紧紧地揽住南灵的腰,指甲有节奏地拍他的后背,使他在瞬间发情。他们的舌头缠绕在一起,身体缠绕在一起,不等衣服脱完,他已进入她的体内。,从客厅到浴室再到床上,身体牵动着身体,快乐又放荡的呻吟、叫声充斥着整个房间。
任谁听到,都能感到快乐。
他们毫不遮掩快乐的声音飘荡在屋里,向室外延展。
他们疯了——
快乐地疯狂在白天和黑夜——
他们所能拥有的白天和黑夜。
这一天,阳光分外的好,林念之坐在阳台上边晒太阳边在电脑上看远在德国的Henry的邮件。
他写道他离开了魏玛,到意大利、希腊旅行了一个月,现在在德国的慕尼黑,他突然对哲学来了兴趣,打算旁听海德格尔徒孙的哲学课。
刚看到这里,电话响了,在斯汀歌声配合中一切显得遥远,那么不确定。可林念之还是断定是自己的电话。她进屋拿起电话。
“喂,念之,是我,郭贝蕾。”
郭贝蕾的声音有些沙哑奇怪。
“噢,好吗?”林念之重重地朝沙发躺去,她知道贝蕾电话会很长。
“我完蛋了,我喜欢上南灵了。”
“你疯了吗?他是诗人,这种人你还敢认真?”林念之一听贝蕾这样说,也有点着急。
“没想到嘛。他浪漫又可爱,我是不自觉地陷进去的,你说怎么办?”
“用你的老办法。你不是情场高手吗?”
“你还笑话我,人家问你呢。”
“最重要看自己的感受。他怎么说?他也喜欢你吗?”
“我想还是喜欢的。”
“这不就结了,喜欢喜欢没有关系,只要不是你死我活的爱就好。”
“万一爱了怎么办?”
“那就折磨对方吧。”
“念之,你总这样开玩笑。跟你不说了,好像他回来了,拜拜。”
电话来得突然,也挂得突然。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林念之握着话筒嘴巴张得老大,过了一会儿才骂道:这鬼丫头,犯神经了。她先到音响前调高音量,又来到阳台。可她没了方才的兴致,草草给Henry写个E—mail,就关上了电脑。突然她又想起《都市女郎》要的稿子还未发过去,她又打开电脑,找出他们要的那篇纪实文章,顺利地发了过去,才又关上电脑。懒懒的她靠在摇摇椅上,微闭眼睛。
她在想,自己最近怎么了,总是丢三拉四,恍恍惚惚的,像被谁叼走了魂。刚还嘲笑贝蕾,她自己何尝不是,甚至还不如贝蕾,她至少还有切切实实的快乐,而她跟谢致南,就像玩成人捉迷藏,温文尔雅又毫无进展。这仿佛跟爱情无关。这不,过了几周紧锣密鼓的酒会Party后,他又半个月没了踪影,弄得她心里怪不安的。
对谢致南,她本身是有点意思,不过人家如果冷着脸,她也就不想了。她是那种别人刚要转身,她便迅速逃离的女人。而那次女友聚会,贝蕾一再叮咛她抓住机会,她才真正把这个人当回事。事情就是这样,男人同女人一样,远不得近不得,你刚从心里对他好,他就像有感应似的,摆上谱了。起初还有不成不淡的约会,后来竟没了音信。林念之着实搞不明白。她心里感叹:男人啊,你真的这么难懂吗?
其实,这个谢致南,林念之也不是非得要什么结婚这张车票,但也不喜欢别人把她搁在没边没沿的破船上瞎晃。她的不安大概来自男人明明白白的轻视吧。才不要理他呢,林念之伸了下手臂,自语道:我才不要在他身上浪费青春呢,该赴的快乐派对不拒绝了,只有多接触人才有可能遭遇爱情呀。她猛然想起昨天的几封信中有张绿色的请柬,是为去西部贫困学校做志愿者搞的一个饯行小聚会。平时这种活动,她是不参加的,因为今儿又无聊,况且又近,是在离她住处只有一个街区的中村茶屋,发起人又是她的好朋友洪殷升,去也罢。
想好晚上的节目,林念之心里很平静,又打开电脑,继续起已经写了两个月的一个小说。不知怎的,如何也续不上。她索性重新打开一个文档,敲出了“雨夜惊魂”四个字。她失声笑了起来,她策划已久的恐怖小说终于开始了。她咬了一下手指头,飞快地在键盘上敲起来。一行行透着血渍的方块字在电脑的黑夜中向她弥漫,而她竟出奇的冷静,甚至心跳比平时还要正常。她自语:看来我是适合写恐怖小说的。
她满意自己的构思和鲜血般活灵活现的文字。她点点头,刚敲出:“一阵叫魂一样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吓得……”搁在她写字桌上的电话像念了咒语般也疯狂地叫了起来。林念之身子一激灵:这也太奇怪了,就像神灵知道我的想法似的。“谁是个叫魂的人。”林念之自语道。没来得及看来电号码,她已一把抓起了电话:“喂。”
声音急促又哆嗦,一点都不柔和。
“是我,念之。”
虽然他没报自己的名字,但林念之一下就听出是那个男人的声音。她把话筒挪到胸前,喊一二三,平静了下心跳,才对话筒说:“噢,是谢总吗?我很忙,在写东西呢。”
林念之虽然想见他,但还是装作无所谓要挂电话的样子。
“怎么了念之?生气了?别。你在家等着,我来接你,我们去东山游泳。”
“噢,不行……”
林念之的话还未说完,那边已经挂了电话,又轮到她愣愣地拿着话筒发呆了。这一会她也没心情写了,合上电脑,收拾起房子。万一他要进屋呢,她想。
她把白色的被单拉平展,给上面横着搭了一条折成十公分宽的红色披肩,陡然洁白的床上增添了不少活气。通了一天风的窗户关好,白纱窗帘拉拢。把已扔到垃圾袋的前天早市上买的红玫瑰拣了两支还未开败的回来,给茶几上的小花瓶插一朵,给洗手间台面小花瓶上插一朵。女人的屋里怎能没花,即使快败了,也要发挥它的余热。
她得特意换衣服,因为晚上要参加洪殷升他们的Party,并没特别想跟谢致南出去。但她还是换掉了那身隆重的服装。所以当谢致南打电话上来,说他已到,请她下楼,她的确是立刻就下去的。
衣服是极其普通的黑棉T恤,白裤子,连鞋子也是家居穿的绣花黑布鞋。她头一歪,给了他个年轻灿烂的笑容。
站在车外的谢致南故意往后退一步:“怎么就这身打扮,不想出去吗?”
林念之这才说刚才电话没说完就挂了,她晚上有个聚会,不能去东山了。
“派对结束后也可以去呀。”谢致南笑得很文雅,“我跟你一起去你的派对,不反对吧?”
林念之想了想,犹豫地点点头。
“那,换衣服去吧,再带两套,我们要在东山温泉住两天。”
他的邀请说得很轻巧,但又不容质疑。林念之的绣花鞋在地上蹭了几下,才点点头,指了指上面:“那我上去换了。”刚走进楼梯口,又折出来,问道:“你要不要上去喝杯茶,时间还早呢。”
谢致南抬腕看了看手表:“不上去了,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中村吧。”
林念之这才噔噔噔地跑上楼。
换衣服时,她骂自己,为什么在他面前就说不了什么过分的话呢?真不是好兆头。
林念之虽然骂自己,还是没用一刻钟就换了一套爽洁的白裙子,拎了个白色帆布旅行袋下楼了。谢致南满意地点点头,替她开车门,然后把旅行袋放在后座上。看到儒雅的男人为她服务,林念之眼睛一闭:爱情不爱情无所谓,先享受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