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信仰漫长发展过程中,有一种值得注意的崇拜形式,那就是对附会以超自然力的人物的崇拜。这种崇拜是一种对实有人物神化或半神化的崇拜形式,这可被认为是中国民间信仰的重要特色。中国的民间崇拜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存在于自然界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的崇拜,二是由对人的灵魂信仰转化而成的祖先崇拜;三是对附和以超然自然力的实有人物神化或半神化的崇拜。而这种神人崇拜是中国民间信仰的重要特点。中国古代的民间信仰经历了东汉佛教的传入和与此同时产生的道教,还继承了儒家奠定的圣贤崇拜思想,于是在民间不断增长了对道家修练的真仙,佛家修行的佛陀,以及对儒家修养的圣贤的崇拜。特别是在东汉以来,许多有关人物的神异传说渐渐在民间沉积为特定的信仰,甚至把许多毫不相干的穿凿附会之说强加于某人然后予以崇信。
在中国民间信仰中对赋予实有人物神性或半神性的信仰实体大致有四种;一是神人,二是仙人,三是圣人,四是巫师。
神人崇拜
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传中有许多被神化了的历史人物、地方人物,这些人物不仅在民间传说中传诵其神异的功绩,而且还被民间供奉或祭祀,使其享受人间膜拜。在这些被民间崇拜的神人中,有神化了的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如春秋时的老子李耳;有神化了的高僧高道,如十八罗汉、布袋和尚、地藏王菩萨、济公、王灵官、药王孙思邈;有古代的大臣名将被神化的,关圣帝君、潮神伍子胥、二郎神杨戬等。有为民间做出重大善事的被神化的海神天妃妈祖、水神李冰父子、门神秦琼、尉迟恭、江神柳毅以及萧氏“五显”、另有行业神的酒神杜康、茶神陆羽、工匠神鲁班、纺织神黄道婆、艺神柳敬亭、饼业神汉宣帝刘询、医药神扁鹊、窑神舜,以及保护一方水土的各地城隍,也往往是当地公认的善贤者神化为神的。
由思想家老子李耳神化为太上老君,甚至被道教尊奉为“太清道德天尊”,被唐高宗封为“太上玄元皇帝”,被宁真宗封为“太上混元皇帝”,奉祀于太清宫成为略低于玉清元始天尊和上清灵宝天尊的大神。这是神化人物崇拜的最有代表性的实例。
民间崇拜太上老君是和历代帝王的推崇有关。特别是自东汉于老子故里创建老君庙后,老子便成为民间的神了。
这种神人崇拜不仅表现在对道教神的民间信仰中,即使是在对佛教的佛陀、菩萨、罗汉中也照例有不少对神化人物的崇拜。
神化人物的崇拜是中国民间信仰中万灵崇拜的独具特色部分,是把对超自然力的幻想崇拜附会在固定人物身上的一种世俗信仰。
仙人崇拜
道教形成以后,服气炼丹,追求不死最后炼化成仙的思想在社会传播开来,最终形成一种对仙人的崇拜。仙化与神化有其相同处与不同处。相同处是这些仙或神的原型本体就是人,都是实有其人,他们也都被赋予了超自然力的灵异。但是,神人与仙人有重要的区别,那就是神人的神化过程是在该人物死后被附会穿凿成神灵,而仙人的仙化过程是在该人物有生之年即从事专门的成仙得道修炼,直至被民间公认为成仙得道、长生不死的有灵异神奇道法通变之人。按民间信仰的仙人,其源来自道教。所谓“仙”,是古代方士、道士幻想成的超凡脱俗并有神通变化超能力的长生不死之人。据《神仙传》这部东晋道家葛洪撰著的名著解:“仙人者,或竦身入云,无翅而飞;或驾龙乘云,上造天阶;或化为鸟兽,游浮青云;或潜行江海,翱翔名山;或食元气;或茹芝草;或出入人而人不识;或隐其身而莫之见。面生异骨,体有奇毛,率好深僻,不交流俗。”于是,把仙又为三种,或分三品,再衍化为九品。被认为隐形飞升上天的仙人,叫做天仙;隐游于名山大川间的叫做地仙;先死后尸解蜕化者为尸解仙。在这里“死后尸解”是道教对原教旨长生不死的一种独特的铨释,认为尸解是登仙前,假借尸体解化,使本真练蜕遁变,或遗弃肉躯而仙化而去的不死之说。根据上述说法,民间对所有被认为经久修练而有灵异变通的动植物、人物或某些自然物、人工物,均可称仙,如狐仙、蟒化、柳仙等,对这类人物则称仙人。又在《墉城集仙录》中,作者唐末五代名道杜光庭却把飞升之仙分为“九品”:一为上仙,二为次仙,三为太上真人,四为飞天真人,五为灵仙,六为真人,七为灵人,八为飞仙,九为仙人。这种分类只是道教对仙班的等级排列,对于民间信仰而言,只要他们的原型是人物,就都称谓为仙人,道教的仙类分品还有其他说法,如清代汇编的《道藏辑要》中有关人世修道成仙的分品有天仙、地仙、水仙、神仙、人仙、鬼仙几种;北宁张君房编校的《云笈七签》道书中又将仙分为上仙、高仙、大仙、玄仙、天仙、真仙、神仙、灵仙、至仙等九仙。各类仙的界分只是品级,无严格意义,如前文所述的神化人物,也可以被称为神仙。道教起自中国民间信仰的本土文化,所以民间的仙人信仰占有重要位置。
在民间的仙人信仰中,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传说中道士修练得道而成的仙人,另一部分是道教兴起后纳入的古方士或奇异名人升迁的仙人、真人。前者的代表有最普遍崇拜的八仙和一些道教宗派的公认祖师;后者的代表有较普遍崇拜的彭祖、宁封子、赤松子、广成子、容成公、黄石公、河上公、安期生、阴长生、王子乔、宁毋忌、麻姑等古代方仙异人。
值得注意的是仙人崇拜和我国战国中期流行的神化方术之说密不可分。人们在现实生活的苦难中为了逃避、解脱便产生了强烈的不食人间烟火、寻求世外桃源的愿望。长生不老或不死,凌空神游或仙游,形影销化依鬼或依神,都是为方仙道的主要内容。对于民间的仙道信仰,与道教的修道炼丹应不同,而是一种基于个人信仰的崇拜,所依据的主要是各种奇异怪诞的神仙传说。这也正是所有受崇拜的人物有一个或多个仙化了的传说相伴世代流传,同时被人们供奉于仙宫神殿享受香火的结果。
圣人崇拜
中国民间信仰对于人物的崇拜,最为直接的就是对于圣化了的人物的供奉与崇拜。所谓圣化,即对这些人物崇拜依据既不是死后显现神灵,又不是长生不死显示仙迹,而是其人在世时,表现了大德、大智、大勇,其文治武功大利于民,为世人景仰、敬慕,并把他们推举至神位,赋予一定的神性。民间崇拜大圣大贤,主要崇拜他们为国为民建立的功德,通过祭祀的制度、方式和手段,表达民众对他们的感戴,因此,圣人崇拜是民间崇拜中最贴近历史生活真实的崇拜形式。
上下几千年,民间信仰中的圣人崇拜总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引,以皇朝官方为倡导,以建祠立庙为标志,以崇拜祀奉为手段,成为中国信仰的独特内容,与上文所述的神人崇拜、仙人崇拜相比较,对古圣先贤的崇拜,更多的成分是品德节操方面的精神上的崇尚、敬仰,而对神人、仙人的崇拜,除了敬畏之外,主要是对神仙有功利方面的具体祈求。因此,民间对大圣大贤的崇拜更多地是用传统的庙祀形式对圣人贤人的追念,是民间崇拜的独特形式。但是,在民间信仰中,对所有庙祀圣贤几乎都赋予了地方或族群保护神的神灵职能。如伏羲崇拜、黄帝崇拜都有族群部落祖先信仰的性质;神农崇拜有着明显的农耕与医药之祖信仰的性质;苍颉被历代胥吏奉为文书案牍行业保护神;岳飞崇拜,早在宋代就被奉为太学守土之神,道教又把他附会于因果报应的速报之神,甚至有的还附会为财神、门神。屈原崇拜也于明代附会为江渎护神。一些圣贤又常被民众尊为城隍、土地神。更有一些民间广泛崇拜的圣贤。如关羽等甚至很早便附会为大显神通的神人或仙真了。许多圣贤的传奇遗迹,也多被赋予神仙色彩,如包公祠的红莲藕“无丝”,“廉井”水贪官不敢喝;李太白祠的捉月台被附会为李太白飞升成仙处。
巫师崇拜
巫师是民间信仰中特有的能与神灵、仙灵、圣灵、精灵、鬼灵相通,并使诸灵附体的活人,以他们拥有的某些神性与神格受到民间的特殊崇拜。因此,民间对巫师的崇拜包括两方面的用意:一是民间信仰者力图经由巫师的中介和某些与己相关的神灵、仙灵、圣灵、精灵及鬼灵沟通,以期祈愿成功;二是民间信仰者担心巫师利用自身与神鬼相通的能力作祟于人,因而对巫师存有敬畏心理。
民间信仰的传承,主要来源于原始宗教,而巫的产生正是来自原始宗教盛行的氏族部落社会。中国早在母系氏族社会即产生了巫,据《国语·楚语》载,中国古代是“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最早应以女巫为多见。《说文》记:“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早在殷代,巫觋风行,以甲骨占卜正是巫觋活动的表现,当时甚至有专司巫职者,以巫字冠名,如巫咸、巫贤等。从周至汉约700余年,巫风更盛,上自宫廷,下至闾巷,几乎都由巫觋支配行事,执掌宫室祭祀,执行国事卜,参与占补预言,以舞降神通神,以术驱邪禳灾,验测水旱丰歉,医治伤育疾病,无所不能。汉之后,随佛道教兴起,巫风受皇朝制约,但在民间依然沿袭流行。尤其在我国南北许多崇信巫卜的少数民族中,巫的活动概未停止,崇巫之风仍有遗存。
男女巫师自古至今门类繁多,职司不一,大体可区分为二:一是兼司跳神、请神、通神,施行巫术,主持祭祀,驱邪医病的;一是专司祭神,不施巫术,不能通神的。在民间信仰中,显然前者具有原形态巫师特点,在民间受到格外崇拜;后者应近于宗教祭司,只能受到应有尊敬,难以达到高度崇拜。所以,巫师崇拜的实际含意,应只限于对跳神、通神的施巫术的那些巫师的崇拜。
在中国民间的巫崇拜中,巫师的称谓不下百种,许多少数民族都有他们独特的巫师,甚至有分工不同的几种巫师,其分工的不同几乎也和这些巫师所通的神灵、精灵不同或所施巫术不同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