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是《韩非子》55篇,在《汉书·艺文志》里就有著录,而且到现代还是55篇,完全没有遗失。说明两千多年来一直很重视它。当时在诸子百家里面流传之快,还没有一本书能比得上它。《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说它“传于后世,学者多有”。意思是一直有人在研究和传承他的思想。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想了解法家的思想,看《韩非子》就差不多了,而且它的文章很好。论说文到了韩非的时候又到了一个高峰。为什么说他是集大成者?因为在此以前,虽然都叫法家,但派别很多,主要的是三派:一派是以商鞅为代表的“重法派”,着重在法治上。他们认为,重法以后,国家就可以强大。但是后来秦朝太过重法,弊端就出来了。你重法,法律就越来越严酷,法律太严苛,老百姓犯一点小错误,就可能杀头,就把百姓逼到揭竿而起的地步。
另一个派别是“重术派”。以韩国国相申不害为代表。“术”是什么?有各种解释。一句话,就是国君用来驾驭群臣的方法。让他们跟你保持默契之余,要服从,还要能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最后是“重势派”。在早期法家思想里,这个“势”,讲的是权势、威势,讲权重位尊。最讲究势的代表人物是慎到。早期法家讲的势是“小势”。到后来,法家的势,就是指时代的潮流,是“大势”。你要顺着这个潮流去做,如果逆势而行的话,尽管花很大的力气,效果却很少。这就有点像道家思想了。法、术、势都有价值,但也各有偏差,所以到了韩非就要尽量使法、术、势熔于一炉。
韩非是战国末年韩国的公子,此时已经到了秦始皇时代。他和李斯是同学,都在荀子门下。韩非看到韩国的衰弱,曾经好几次向韩王提建议,但韩王都没有采纳。韩非口吃,不擅于演说,所以就写文章。他的文章写得好,因此传得非常快。当时都是私下传抄,一传十,十传百,传到秦国。秦王读了以后以为是古人写的。后来得知是在世的韩国人,就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就是说,如果能见到这个人,和他交往,死而无憾,很想见他。后来秦国攻打韩国。韩王知道秦王欣赏韩非,就派韩非作为使节去议和。秦王见到韩非后非常高兴,就把他留下来了,但也没有重用他。为什么呢?因为秦国当时是李斯执政,他没有自信,怕师兄韩非会威胁他的地位。所以就在秦王耳边吹风,打小报告,说韩非是韩国公子,不可能真心实意帮助你。过了一阵,李斯还是不放心,又说服秦王把韩非杀掉以绝后患。秦王听信了,就要去捉拿韩非。当时秦国的刑法很严酷,一般人是受不了的。李斯又出来做好人,暗中派人送毒药给韩非。表面上要他自杀,免得受苦,实际上是怕秦王反悔,赶快了断韩非,不让秦王见他。韩非怀才不遇,最后被自己的同学所杀,也是他的悲剧。他的名篇叫《说难》,很多人批评他:明明知道游说很难很危险,但还是去说,真是自取灭亡。这是历代文人的矛盾,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历史上一直有这样的人,现代也有。
韩非怎么把法、术、势融为一体的呢?法是法家一个基本学说。在这方面,韩非子特别强调“以刑止刑”。什么意思呢?为了不杀人,为了不多杀人,必须把刑法规定得非常重,犯个小事就判很重的刑。这样人民就会害怕,怕了就不去犯法。不去犯法,才能不用刑。如果刑罚很轻,犯法的人就多,案子就会越来越多。所以他强调严刑重罚。秦始皇后来的****就和这种思想有关。当然,韩非也有积极的方面。他特别提出“法不阿贵”,就是法律不能去讨好高官贵族,不能照顾那些位高权重的人。那么怎么实行法呢?法令是要靠权势去推行的。如果你没有权势,人轻言微,一个小公务员再有见识,可谁会听你的?所以老百姓最好不要去议论政治,议论也是白议论,因为你不能去改变什么。这里讲的就是“势”。政治的推行要靠官吏。如何选拔官吏,如何考核他们的政绩,如何识别忠奸,也很重要。这就是“术”。所以韩非说,法、术、势都不能偏废,都要注重。
韩非子提出一个核心问题:“凡治天下,必应人情”。如果你要治理天下,必须顺着人之常情,顺着人的欲望。这就和儒家完全不一样。儒家提倡克己,要求“去人欲”。但韩非认为人欲是去不掉的,所以只好顺着来。那么怎么才能应人情呢?他认为,既然人人都喜欢财、名、权,那就给他们财、名、权,鼓励他们效忠你。既然人人都害怕杀头,那就用杀头去重罚犯罪的人,使老百姓畏惧,继而顺从。总之,治理社会应当采取顺应人性的方法,也就是重赏重罚的方式。这是韩非思想的基本出发点。法家的东西对中国的确是有价值的,当然也有很大的祸害。皇帝****能够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哪怕这个皇帝是傻的,还要全国人民听他的,这是法家的消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