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芝镇社,距城四里,番耆曰阿纲吻,番丁男妇四十二口。
仔罕社,距城四里,土目曰阿纲合必舟,番丁男妇三百零八口。
抵美抵美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礼把老,番丁男妇七十三口。
踏踏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歹,番丁男妇一百六十一口。
高****,距城八里,番耆曰龟刘,番丁男妇九十八口。
打那岸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歹夏马述,番丁男妇四十四口。
奇武暖社,距城六里,土目曰芥力,番丁男妇六十七口。
奇兰武兰社,距城十二里,土目曰谢马抵,番丁男妇四十九口。
辛仔罗罕社,距城二里,土目曰龟刘武朗,番丁男妇八十九口。
棋立丹社,距城十四里,番耆曰武歹吧荖郁,番丁男妇六十八口。
抵把叶社,距城十四里,土目曰阿纲,番丁男妇五十口。
抵美简社,距城二十里,土目曰敏碌,番丁男妇六十二口。
以上西势番二十社,通事一人,土目十六人,番丁二千二百六十二口,以番总理一人、社丁一人管束之。
嘉庆十六年,总督汪志伊奏:「噶玛兰东、西势社番,前皆不谙耕作,是以埔地听汉人占垦。尔来与汉人相习日久,渐知耕种,惟番性愚,不知积蓄,恐荒埔分尽,地不加辟,将来社番生齿日繁,未免生计日绌。是以杨廷理原议,大社周围加留余埔二里,小社加留余埔一里。兹据镇道府议请,东势几穆捞等十七社,命通事土目,将社番自耕田园栽树为内界,不许汉人贌耕,其加留余埔一里、二里之外,亦栽树为外界,准贌给汉人开垦,呈官立案,按年完纳番租,免其升科。其西势哆啰美远等二十社,群处沿海一带沙仑之上。西势番埔久为民人开垦,不能再留余埔。应将现在沙仑余埔,自乌石港口起,至东势界止,约长三十余里,宽一、二里不等,永为西势番业,不许民人过溪越垦。如番社人少,情愿贌给民人开垦,亦照东势之例,呈官立案,完纳番租,免其报升。庶东西番社,各安其业,日久相安」。奏入,上许之。西势加留沙埔久未及行。道光元年,署通判姚莹乃督西势番总理林兴邦、社丁张金标、通事八宝笼,会同各社土目,勘定西势加留沙埔,自乌石港起,至东势浊水溪止,沙仑埔六百二十四甲四分一厘七毫二丝,除原存奇立板、猫里露罕、流流等社地,及各社番自田一百二十八甲七分零外,实存沙埔地四百九十五甲七分零二毫八丝。西势大小二十社,统计番丁二千二百七十七丁口,按丁分配,每丁得地二分一厘七毫七丝。定明界址,分交各土目收掌,并绘造图册详司,其制乃定。
东势社番
东势社番者,在浊水大溪以南;自溪南至苏澳,凡十六社。嘉庆十五年,噶玛兰既入版图,西势民垦已定,杨廷理乃遣三籍头人,往大浊水溪南十六社荒埔,分授漳、泉、粤民人开垦,凡二千五百三十八甲。各社番性本愚弱,既归化,益不敢较,于是膏腴悉为民有。通判翟淦与杨廷理议请总督汪志伊,以各社近埔处所存给之大社二里、小社一里,谓之加留余埔,仍官为召佃,以三籍头人为佃首,经理收租,按社计丁而分给之,社番坐受焉。共丈得地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自十五年至二十一、二、三年,次第垦成造册,详定其制。
漳佃首二人,原分埔地七百六十二甲七分三厘四毫七丝九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额纳番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
加礼宛社,距城十六里,通事一曰龟刘,土目一曰武歹加礼,番丁男妇四百五十三口。
流流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武歹夺,番丁男妇九十八口。
扫笏社,距城十四里,通事一曰武沥大里滑,土目一曰富笼,番丁男妇三百三十一口。
芭荖郁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阿返,番丁男妇九十二口。
歪仔歪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夺眉党,番丁男妇九十六口。
猫里府烟社,即马荖武烟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武裂末加眼,番丁男妇一百十九口。
南搭吝社,即马鲁烟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比兰,番丁男妇九十三口。
武罕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九敏,番丁男妇一百三十三口。
打那美社,即打纳美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那眉猫荖,番丁男妇二百零四口。
打那岸社,即打郎巷社,土目一曰那爻担武郎,番丁男妇一百零八口。
猴猴社,距城二十五里,土目一曰罩伯,番丁男妇一百二十四口。
其泽简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一曰那爻甲武烈,番丁男妇一百口。
泉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三百八十三甲四分八厘九毫三丝六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额纳番租一千五百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配社三。
奇武荖社,距城二十五里,通事一曰斗氏打噜妈,土目一曰远噜劬令,番丁男妇四百四十口。
里脑社,即里荖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二,曰喇喇哈喇噜、曰八里抵氏,番丁男妇一百八十三口。
婆罗新仔宛社,距城十六里,土目二,曰武歹龟刘、曰打那罔施八,番丁三百七十一口。
粤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一百三十五甲四分零七毫,每甲定租四石,年额纳番租五百四十一石六斗二升八合,配社一。
珍珠美简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二,曰芥力素马干、曰劬劳包依力氏,番丁男妇二百四十八口。
以上东势番十六社,通事三人,土目十九人,番丁男妇三千三百零七口,无总理,即以三佃首、二社丁约束之。
沿边各隘
噶玛兰地势,东面海,西、南、北三面皆山。所在生番出没。自设官后,沿山次第设隘,以壮丁守之。二十一、二年间,犹有生番逸出杀人,今则防堵益密,林木伐平,沿山皆成隘田,而居民安堵矣。自三貂入噶玛兰首境,为远望坑,民壮寮在焉,始用以开道,继以护送行人。过远望而南,为大里简,设民壮寮与远望同。自大里简以南,乃沿山设隘,各有田园数十甲,以为口粮:曰梗枋、乌石港、金面山、白石、汤围、柴围、三围、四围一结、四围二结、四围三结、旱溪(又名枕头山)、大湖、叭哩沙喃、鹿埔、清水沟、崩山、员山庄、马赛、施八坑(新设)。
以上隘地十九所,北自梗枋,南至施八坑,不过弃界外数百甲之地,免其升科,隘丁贪利,尽力守之,而兰民无番患焉。
施八坑
嘉庆十七年,民人林朝宗等请垦苏澳施八坑。通判翟淦遣役李泉往侦之,回报云:「查施八坑乃由东势山尾过山盘仑始至,其处西、南、北俱迭山茂林,惟有一坑,形势甚狭。坑首西连叭哩吵喃生番社,坑口东出苏澳港,乃生番出没隘口。该地离东势马鞍山、草山及议设南关之地约五、六里,阻隔山仑,本生番地界,不与三籍应分埔地毗连。前有民人陈全、郑观凤在彼,欲求设隘开垦,奉批不准,已经弃置。至于坑头水堀,皆生番巢穴,尚有埔地若干,不能穷究。查兰地自入版图以来,东势一带,民番屡被生番杀害。南风盛发之时,又常有匪船寄泊澳内伺劫。易于藏奸,实属要地。去城窵远,最难防御。似可就地设隘把守,内御生番逸出,外护居民樵采,如遇匪船寄泊,亦可随时飞报防守,以杜奸民私垦藏奸之念,似于地方实有裨益」。淦未及许。其后稍为泉籍民人私垦。道光元年,聚居已三百余人。署通判姚莹请查造丁册,籍其田亩,以为隘地;未竣而去。
噶玛兰台异记
皇帝登极之元年六月癸未夜,噶玛兰风,飓也,或曰台,雨甚,伐木坏屋,禾大伤,继以疫。于是噶玛兰辟十一年矣,水患之岁五,台患之岁三;兰人大恐,谓鬼神降灾,不悦人之辟斯土也,将禳之。姚莹自郡反,闻灾驰至,周巡原野,倾者扶之,贫者周之,请于上而缓其征,制为药而疗其病,疫以止;民大悦。乃进耆老而告之曰:「吾人至此不易矣。生人以来,此为荒昧。惟狉獉之番,雎雎盱盱,巢居而穴处,其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始自吴沙数无赖,召集农夫,负耰锄以入荒裔,剪荆榛,凿幽险,御虎狼之生番,数濒于死矣。乃筑围堡,置田园,聚旅成郛。既以无所统而相争夺,大吏以闻,天子悯焉,然后为设官治之,黔首绥和,文身向化。今则膏腴沃壤,士农工商备矣。城郭兴,宫室毕,妇子嘻嘻而乐利。夫山川之气,闭塞郁结久而必宣,宣则泄,泄则通,通然后和;天道也。今以亿万年郁塞之区,一旦凿其苞蒙,而破其澒洞,泽源与山脉偾兴、阴晦与阳和交战,二气相薄,梗塞乍通,于是乎有风雷水旱瘯疾之事,岂为灾乎?
昔者羲轩之世,淳风古处,百姓浑浑,不识不知,未有所为灾者。逮乎中天运隆,五臣递王,文明将启,而于是乎有尧之水,汤之旱。圣人以为气运之所由泄,而不以为天之降殃于人也。不然,德如唐尧,功如成汤,岂复有失道以干鬼神之怒哉?若夫地平天成,大功既毕,则惟慎修人纪,以保休嘉,而于是乎时和年丰,百宝告成,宇宙熙皞,臻于郅治。苟有失德,肆为淫慝败乱,则鬼神恶之,而天乃降灾。此天地之气既通,而人事不知之为厉也。今兰地初开,虽风水屡洊,而不为异,五患水,三患台,而民不饥,无有散乱,何也?民皆手创其业,艰难未忘,不敢有淫慝之思也。虽然,吾特有惧焉。惧夫更数十年后,地利尽辟,户口殷富,老者死而少者壮,民惟见其乐而不见其艰也,则将有滋为淫佚而乐于凶悍暴乱者,人祸之兴,吾安知其所极耶!然则如之何而后可也?曰,崇节俭,修和睦,戒佚游,严盗贼,守斯四者,庶乎可以久安而不为灾。禳何为者」!耆老曰:「善」。乃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