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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大卫的婚礼(1)

——【英】奥西兹女男爵

故事梗概:

克劳馥小姐为何答应嫁给一个她极端厌恶的男人?即将成为富翁妻子的她为何又因盗窃珠宝罪被送上法庭?与此同时,珠宝失主离奇死亡,克劳馥小姐成了最大的嫌疑人,但凶手真的是她吗?

(一)

当我正在家里准备享受难得的无人打扰的悠闲时光时,门铃不知道被哪个讨厌鬼按响了。

“先生,要不我说您已经睡下了?”管家莫里关心地说。

我抖了抖肩振作了精神,说:“不用,让他上来吧。”

其实,我已经大概知道来者是谁,在法庭上,看到他那一脸不甘心的神情,我就隐约觉得他一定会来拜访。不过,也许他的到来能够帮我解除结案这两天来一直心神不宁的状态。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整了整衣着,站起身来准备招待这位预料中的客人。

“詹姆斯·凡维克爵士。”我迈步上前,微微欠身表示礼节。

他回了个礼,当我们各自坐下来的时候,他开口说:“先生,我想你很清楚我这次来这里的目的。”

“当然,不过你也应该清楚,这个案子已经定案了。”我无奈地耸耸肩。

“你难道就没觉察到其中的蹊跷吗?”他表示怀疑地质问着我。

“这个……”我不知道该怎么答话,这个案件确实有很多没有解开的疑点,这也是这几天来我一直心神不宁的主要原因,可是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又说不清道不明。

“照常理说,克劳馥小姐被宝石商人当堂指控,而且整件案子中也只有她拥有确凿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何况她的未婚夫葛莱姆先生在堂上的表现人所共睹,他那支支吾吾的样子不得不让人们怀疑克劳馥小姐就是窃财杀人的凶手!”我若有所思地说。

“但是,你能想象一个年轻女子在半个小时内完成整个作案过程吗?在所有人都入睡后,独自一人跑进丹诺生夫人的卧房将其杀害,然后打开沉重的保险箱,再带着重量不轻的珠宝跑到火车站,即便是一个男人,一个经验丰富、腿脚健朗的盗贼恐怕也只能勉强完成,更何况一个体格弱小的女子。”詹姆斯爵士申辩道。

“话虽如此,但是……”我也开始动摇了。

“法官先生,我想推翻这个案子,我觉得凶手一定另有其人,虽然我现在还不能找出足够的证据来论证我的推断的正确性,但我还是想冒昧地请求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找出真正的凶手,这是我作为律师的本分。我想身为法官,你的心里也一定不允许无辜者代犯罪者受过的情况发生,更何况真正的犯人还有可能再次作案,造成更多的伤害。”

看着詹姆斯爵士那样诚恳的眼神,我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就再给你一些时间进行调查,然后再审一次,但是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是因为你的恳求,而是这几天我也觉得这个定了的案子依然是一团迷雾。”

“无论如何,很感谢你的支持,先生。”詹姆斯爵士说,“那今天我就先告辞了。”

詹姆斯爵士走后,我随手拿起低圆桌上的《苏格兰大报》,这是半个月前的旧报纸了,莫里知道我有随时翻阅旧报纸的习惯,所以没有扔掉。报纸上刊登的婚讯好像昨天才发生过一样:银行大亨葛莱姆先生的次子大卫·葛莱姆与爱迪丝·克劳馥,王子庭园已故的肯尼斯·克劳馥医生唯一在世的千金,已缔结良缘,他们的婚礼将于短期内举行。启事旁边的小相框里还附有大卫和克劳馥的合照。

最初看到这张照片时,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劲,现在无论怎么看依然觉得这是一对不和谐的恋人。公主一样的克劳馥生得一张娇俏可人的脸蛋,而大卫·葛莱姆从各个角度看都给人一种委靡古怪、暗藏杀机的感觉。看着看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甚至在心里问自己:难道这种感觉是因为我对爱迪丝·克劳馥的同情?还是出于大多数人都有的那种对于这个长相古怪的男人抱得美人归的忌妒?

这时候,我试着将整个案件在脑海中回顾了一下:

安德鲁·葛莱姆先生是爱丁堡葛莱姆银行的老板,是家喻户晓的富翁,是爱丁堡这个城市中最显要的名流中数一数二的人物。葛莱姆先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做艾芬斯东·葛莱姆,是一位典型的苏格兰青年,二儿子叫做大卫·葛莱姆,虽然正值青春好年华,只是让人遗憾的是上帝赐给了他年轻,却没有赐予他与年轻般配的俊俏长相。一提到他,浮现在人们脑海中的都是一个身体畸形、脸部扭曲的形象。他的五官好像无不在争抢他脸上最中央的位置,使得本来就不大的瘦长脸显得异常拥挤。而且,他那双大而突出的眼睛,人们只要看上几眼,就会感到一种针扎般的不自在。尽管如此,沉默而常被家人无视的他又让外人忍不住想去同情,更何况他那悲伤的脸,虽然丑但总写着“无辜”二字。

关于这位二公子的传闻有很多,传言说他从小失去母亲的疼爱,并遭受父亲的拳脚相加和恶语相向;也有人说,他根本就不是银行大亨的亲生儿子;更有甚者,有人说这位二儿子的精神经常失常,偶尔会呆滞不动,偶尔会独自喃喃自语。

总而言之,种种的内外因素堆积起来,使这个可怜人几乎没有一个真正知心的朋友,大家虽然并不都是憎恶他,但都不约而同地疏远他。

即便如此,大卫还是平平安安地活到了二十四岁,而且还疯狂地喜欢上了王子庭园已故老板克劳馥医生的千金爱迪丝·克劳馥小姐,可是谁都知道,童话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真正美丽的公主没有可能嫁给一只丑陋不堪的青蛙。更何况,大卫刚追求心上人时,这位小姐确如人们所料处处回避着大卫,甚至连正眼都没瞧过他。

但是,大卫有个非常疼爱他的姑妈,即葛莱姆先生的姐姐——丹诺生夫人。这位夫人本是当地第一大酒商乔治·丹诺生爵士的妻子,后来丈夫过世,成了寡妇的她继承了丈夫所有的家业、金钱。虽然她有让所有人垂涎的财富,但她异于常人的偏执却让人无法忍受,更无法理解。前些日子,她宣布改信天主教,之后就毫不留恋地退出了华丽的交际场,到德文郡内隐居了。这让一直信奉基督教的其他家庭成员震惊不已。

正当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这位行事特立独行的遗孀要把巨额财产留给谁时,丹诺生夫人出人意料,或许在部分人的意料之中宣布,她要把她的资产留给那位比她更古怪的侄儿,就是那位二公子,并且,她还对外宣称一定会帮助侄儿获得克劳馥小姐的芳心。

就在这个决定做出后不久,葛莱姆先生举行了一场家庭聚会,席间丹诺生夫人正式公开宣布,把自己总值高达十万英镑的产业、金钱和股票以赠与的方式转给她的二侄子大卫,更是当场许诺,如果谁有幸做了大卫的妻子,她将允许新娘在结婚当天佩戴她那价值五万英镑的上等宝石。而且,聚会第二天,丹诺生夫人就通知了律师济斯·麦克芬雷前去草拟赠与契约,丹诺生夫人保证会在侄子的婚礼上于众多来宾的见证下签字。

然而,这时爱丁堡的上流人士对丹诺生夫人的决定议论纷纷。有的说克劳馥小姐绝对不会答应这门亲事的,谁会为了金钱而甘愿把自己的幸福和下半辈子交给一个丑八怪呢?还有的人说这可不一定,因为克劳馥小姐虽然贵为克劳馥医生的掌上明珠,但是老父亲的爱并不和他留给女儿的金钱对等,他几乎没有留下半分钱,而且这位小姐从小失去母亲,一直跟着做家庭教师的姨妈生活,家里算不上富裕。

在此事公开一个月后,报纸上就登出克劳馥和大卫喜结良缘的消息。此消息一传开,人们纷纷认定这是一场金钱交易的婚姻,在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对苏格兰古老传统的挑战。

一方面众人毁誉参半,另一方面大卫·葛莱姆先生本人却十分高兴,而且整个人就像变了个样,精神正常了些不说,以前的乖僻沉默也不见了,对人们总是笑脸相迎,温文尔雅又彬彬有礼,对他的未婚妻更是万千柔情,蜜语不断。而克劳馥小姐也没有显露什么异常,她忙着订购嫁妆,和朋友谈论婚宴上要穿戴的宝石。毕竟婚礼的日子已经定下来,就在十一月七日,日子马上就要到了。而且在那天,丹诺生夫人将会在律师先生早已准备好的赠与契约上签字。在这之前的日子里,丹诺生夫人将暂住在她弟弟家中。

十月二十三日,丹诺生夫人宣布要举行一个宴会,好像要为婚宴做彩排一样,非要大卫的未婚妻在舞会上戴她那些价值连城的宝石不可,虽然大家心知肚明,她的那些宝石很快就会为新娘所有。

晚会当天,克劳馥小姐按照丹诺生夫人的要求,戴着宝石参加了宴会,她在宝石的衬托下显得异常光彩照人,在宴会上特别引人注目。但就在宴会的第二天,丹诺生夫人就死在自己的房里,而那些珍贵的宝石也被偷走了。这自然成了各大报纸争相报道的头版头条。

当人们读到这则新闻的时候,与其说是惊慌不如说是难以接受,特别是参加了那次宴会的上层人士们,他们知道当天晚上最后一个客人离开那里是下午四点钟,那个时候丹诺生夫人还好好地跟他们道别。

更让大家吃惊的是,没多久报纸上就报道说杀害丹诺生夫人的元凶就是爱迪丝·克劳馥小姐!这可是一位有教养的小姐啊,她怎么会干出如此凶残的事?警方的结论是她先谋杀再抢劫,这位小姐亲手杀死了丹诺生夫人,并且抢走了所有的宝石。而且审判进行的速度之快,令人诧异不已。

在开庭时,她在申辩庭内辩称自己“无罪”,并聘请了詹姆斯·凡维克爵士为自己辩护,而詹姆斯·凡维克爵士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至于原因,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克劳馥小姐坚定的眼神让我相信她是无罪的”。

可审判并没有如他相信的那般进展顺利,由于爱丁堡上层人士的议论和阻挠,加之宝石店的珠宝商坎贝尔先生也出堂陈述了证词,说克劳馥小姐曾将宝石拿到店中,想把宝石卖掉,于是这个案件并没有怎样审问就一锤定音了。

想到这里,我的头开始隐隐作痛,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刚才到来的詹姆斯·凡维克爵士说得对,丹诺生夫人的贴身仆人说他最后见到夫人是送夫人回房间休息的时候,当时大概是晚上八点半左右,而仆人发现尸体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十点;大卫说他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姑妈是在晚上八点钟左右;克劳馥小姐在晚上八点半也出现在了她的姨妈家里,对此,街坊们都可以作证,他们瞧见这位小姐的时候,还劝她别忙坏了身体该多休息才是,因为这位小姐自小就体弱多病。试想这位瘦弱的小姐要在半个小时以内悄悄杀死丹诺生夫人且盗走宝石而不被人察觉,还要跑到车程有三十分钟外的姨妈家,几乎是难以办到的事情。

这个时候,我站起身来,披上黑皮大衣,我想我得去跟法院里那帮家伙们商议一下,这个案子一定另有隐情。

(二)

丹诺生夫人是被她经常佩戴在脖子上的那条大红色丝巾给勒死的,发现她的尸体时,她的脖子上还套着那条丝巾。脖子上有一条积有乌血的勒痕,那一圈勒痕的肉深深地陷了下去,凶手肯定是在夫人断气后还在使劲勒,才会留下这样深的痕迹,这样的作案手法完全可以用凶残来形容。一个年轻女子为了偷窃珠宝会如此冷酷无情吗?

案件一发生,人们就把目光对准克劳馥小姐,他们一致认为,克劳馥小姐可以为了十万英镑嫁给一个自己厌恶的丑八怪,那么她同样有可能为了将价值五万英镑的珠宝占为己有而杀害即将赐予自己财富的老妇人,而且这样做便不用以结婚为代价,更不用一辈子面对一个身心皆扭曲的怪人。虽然我并不认同这些只看表面的论断,但是在舆论高压下警方也只得将这个案件迅速定案。我决定在重新开庭前再去探访一下那几个证人。

第一个便是丹诺生夫人的女仆川姆丽特,她还留在丹诺生夫人的住所,准备办完丹诺生夫人的丧事再回老家。

“你能详细地说说宴会当天晚上克劳馥小姐戴的宝石长什么样子吗?”我问道。

女仆点了点头说:“是的,先生,克劳馥小姐身上的宝石是夫人亲手为她戴上的,包括脖子上的两条宝石项链、一对祖母绿耳环、两枚白金钻戒,还有各种宝石镶嵌而成的胸针和一对手镯。夫人给小姐戴上的时候还一个劲地赞叹,‘宴会上小姐一定耀眼得像美丽的星星一样’。

“后来,我想应该是四点钟的时候,最后一位客人走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表是下午四点。之后,我和小姐都去了夫人的房间,小姐把戴在身上的珠宝一件件摘下来。这个时候,夫人叫我出去收拾屋子,我就先告退了。”

“等等,你仔细回忆一下你告退的时候,小姐和夫人都在干什么?”

“那个时候夫人因为很倦,一到自己的房间就躺下了,因为夫人躺着的时候不喜欢光亮,我进去的时候就熄灭了卧室里的大灯,只点亮了夫人床头的蜡烛,当时克劳馥小姐正坐在梳妆台前,把从身上取下的宝石放回柜子里。”女仆想了想接着说,“我离开的时候好像还听见夫人说‘亲爱的,你弄好了吗’,然后小姐说‘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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