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有妄传姓于五音,设五宅之符第〔一〕,其为诬也甚矣!古有阴阳,然后有五行〔二〕。五帝右据行气〔三〕,以生人民〔四〕,载世远,乃有姓名敬民〔五〕。名字者,盖所以别众猥而显此人尔,非以纪〔六〕五音而定刚柔也。今俗人不能推纪本祖,而反欲以声音言语定五行,误莫甚焉〔七〕。
〔一〕论衡诘术篇云:“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口有张歙,声有外内,以定五音宫商之实。”又云:'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王先生云:'“传”当作“傅”。’铎按:程本作“囗”,亦误。
〔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篇云:“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
〔三〕家语五帝篇:'孔子曰:“昔某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木。火。金。水。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释名释天云:“五行者,五气也。”白虎通五行篇云:“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王先生云:'“右”疑当作“各”。’继培按:“各”字是也。汉书律历志云:“三代各据一统。”
〔四〕礼记大传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注:“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苍则灵威仰,赤则赤熛怒,黄则含枢纽,白则白招拒,黑则汁光纪。”疏云:'“苍则灵威仰”至“汁光纪”者,春秋文耀钩文。’宣三年公羊传何休注:“上帝,五帝在太微之中,迭生子孙,更王天下。”疏云:“此五帝者,即灵威仰之属。”
〔五〕“敬民”盖“号氏”之误。
〔六〕“纪”旧作“绝”。
〔七〕论衡诘术篇云:“人之有姓者,用禀于天。天得五行之气为姓耶?以口张歙声外内为姓也?如以本所禀于天者为姓,若五谷万物禀气矣,何故用口张歙。声内外定正之乎?”
夫鱼处水而生〔一〕,鸟据巢而卵。即〔二〕不推其本祖,谐音而可,即〔三〕呼鸟为鱼,可内〔四〕之水乎?呼鱼为鸟,可栖之木邪〔五〕?此不然之事也。命驹曰犊,终必〔六〕为马。是故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王也。太皞木精,承岁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角。神农火精,承荧惑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征。黄帝土精,承镇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宫。少皞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商。颛顼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羽〔七〕。虽号百变,音行不易。
〔一〕庄子至乐篇文。
〔二〕“即”字疑衍,盖“卵”之驳文。铎按:“即”犹“若”也。训见经传释词卷八。汪以为衍文,非。
〔三〕“即”与“则”同。
〔四〕“内”读为“纳”。
〔五〕说文云:“西,鸟在巢上。或从木。妻作栖。”
〔六〕“必”旧作“不”。
〔七〕汉书律历志云:“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御览五引尚书考灵耀云:“岁星木精,荧惑火精,镇星土精,太白金精,辰星水精也。”开元占经十九引春秋运斗枢云:“岁星帅五精聚于东方七宿,苍帝以仁良温让起。荧惑帅五精聚于南方七宿,赤帝以宽明多智略起。填星帅五精聚于中央,黄帝以重厚贤圣起。太白帅五精聚于西方七宿,白帝以勇武诚信多节义起。辰星帅五精聚于北方七宿,黑帝以清平静洁通明起。”“填”与“镇”同。
俗工又曰:“商家之宅,宜西出门〔一〕。”此复虚矣。五行当出乘其胜,入居其隩乃安吉。商家向东入〔二〕,东入反以为金伐木,则家中精神日战斗也。五行皆然。又曰:“宅有宫商之第,直符之岁〔三〕。”既然者,于〔四〕其上增损门数,即可以变其音而过其符邪?今一宅也,同姓相代,或吉或凶;一官也,同姓相代,或迁或免;一宫也,成。康居之日以兴,幽。厉居之日以衰。由此观之,吉凶兴衰不在宅明矣〔五〕。
〔一〕论衡诘术篇云:'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征家门不宜北向,则商金南方火也,征火北方水也。水胜火,火贼金,五行之气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
〔二〕文有脱误。
〔三〕论衡囗时篇云:“太岁在子,子宅直符,午宅为破。”
〔四〕旧作“放”。
〔五〕论衡诘术篇云:“今府廷之内,吏舍连属,门向有南北,长吏舍传,闾居有东西。长吏之姓,必有宫商,诸吏之舍,必有征羽。安官迁徙,未必角姓门南向也。失位贬黜,未必商姓门北出也。”
及诸神只太岁。丰隆。钩陈。太阴将军之属〔一〕,此乃天吏,非细民所当事也。天之有此神也,皆所以奉成阴阳而利物也〔二〕,若人治之有牧守令长矣。向之何怒?背之何怨?君民道近,不宜相责,况神致贵,与人异礼,岂可望乎〔三〕?
〔一〕韩非子饰邪篇云:“丰隆。五行。太乙。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王逸离骚注云:“丰隆,雷师。”汉书扬雄传云:“诏招摇与太阴兮,伏钩陈使当兵。”张晏曰:“太阴,岁后三辰也。”服虔曰:“钩陈,紫宫外营陈星。”按抱朴子登涉篇有诺皋太阴将军。铎按:“及”犹“若”也,与上“及周史之筮敬仲”同。
〔二〕汉书律历志云:“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利”何本作“吏”。按利。吏并误,当是“囗”字。说文云:“囗,裁也。从刀,从未。”囗。利字形相近而误。
〔三〕论衡讥日篇云:“堪舆历历上诸神非一,圣人不言,诸子不传,殆无其实。天道难知,假令有之,诸神用事之日也。忌之何福?不讳何祸?王者以甲子之日举事,民亦用之,王者闻之,不刑法也。夫王者不怒民不与己相避,天神何为独当责之?”说文云:“囗,责望也。”经典通作“望”。
且欲使人而避鬼,是即道路不可行,而室庐不复居也。此谓贤人君子秉心方直,精神坚固者也〔一〕。至如世俗小人,丑妾婢妇〔二〕,浅陋愚戆,渐染既成,又数扬精破胆。今不顺精诚所向〔三〕,而强之以其所畏,直亦增病尔。何以明其然也?夫人之所以为人者,非以此八尺之身也〔四〕,乃以其有精神也。人有恐怖死者,非病之所加也,非人功之所辜也〔五〕。然而至于遂不损者〔六〕,精诚去之也〔七〕。孟贲狎猛虎而不惶〔八〕,婴人畏蝼蚁而发闻〔九〕。今通士〔一0〕或欲强羸病之愚人〔一一〕,必之其所不能〔一二〕,吾又恐其未尽善也〔一三〕。
〔一〕诗定之方中云:“秉心塞渊”,毛传:“秉,操也。”淮南子泛论训云:“圣人心平志易,精神内守,物莫足以惑之。”鲁语云:“血气强固。”
〔二〕礼记曲礼郑注:“婢之言卑也。”
〔三〕庄子渔父篇云:“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论衡感虚篇云:“精诚所加,金石为亏。”
〔四〕考工记云:“人长八尺。”说文云“夫,丈夫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
〔五〕句有误字。
〔六〕损,谓病减也。后汉书袁安后闳传云:“封观当举孝廉,以兄名位未显,遂称风疾。后数年,兄得举,观乃称损。”方言云:“斟,益也。凡病少愈而加剧,亦谓之不斟。”郭注:“言虽少损无所益也。”
〔七〕汉书东方朔传云:“精神散而邪气及。”
〔八〕旧作“盖奔柙猛虎而不惶”。按韩非子守道篇云:“服虎而不以柙,此贲。育之所患。”意与此背。荀子臣道篇云:“狎虎则危,灾及其身。”论衡遭虎篇亦云:“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广雅释诂云:“惶,惧也。”
〔九〕“婴人”犹“婴儿”。发闻,谓发声闻于人也。韩策张仪说韩王曰:“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与婴儿也。”是亦孟贲。婴儿对举之证。
〔一0〕荀子不苟篇云:“物至而应,事起而辨,若是则可谓通士矣。”淮南子修务训云:“通士者,必孔。墨之类。”
〔一一〕礼记问丧云:“身病体羸。”韩非子十过篇云:“士大夫羸病。”
〔一二〕大戴礼曾子立事篇云:“强其所不能。”
〔一三〕论语云:“未尽善也。”
移风易俗之本,乃在开其心而正其精。今民生不见正道,而长于邪淫诳惑之中,其信之也,难卒〔一〕解也。惟王者能变之〔二〕。
〔一〕“卒”读为“猝”。
〔二〕汉书地理志云:'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务其本而易其末。淮南子泰族训云:“诚决其善志,防其邪心,启其善道,塞其奸路,与同出一道,****性可善,而风俗可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