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沈醉说戴笠坚持当天要飞上海,是为了去接他的情妇——电影明星胡蝶。这叫什么?这叫“官场腐败”。一个高官,为了见情妇,置天气恶劣于不顾,说好听点是痴情,说难听点是腐败,腐败到连自己的生命都不顾了——真是“死了都要爱”。
那么,******对于戴笠的死,是什么反应呢?让我们继续来听听沈醉在《我所知道的戴笠》里面,是怎么说的:
“……******听到戴笠飞机失踪的消息,非常着急,立即亲自打电话到航空委员会查询222号飞机的下落,然后火速派了几架飞机沿途搜寻,******对毛人凤说:‘戴笠可能是迫降到解放区去了,所以暂时失去了联络……’”
可见,依据沈醉的回忆,******对于戴笠飞机的失事,不但感到很意外,而且是方寸大乱,十分着急。
大家注意******在上面说的这句话:
“我想戴笠可能是迫降到解放区(蒋称匪区)了,所以暂时失去了联络。”
******的这话说明:******当时,根本还没有料到戴笠已经死亡,而仅仅猜想戴笠是被八路军抓走了。
这句话值得注意,如果******有心暗杀戴笠的话,他应该早就知道结果了。
当然,读者可能会说:你这是孤证,难道******不会装蒜吗?
别急,听沈醉继续往下讲:
“……******叫毛人凤赶紧准备一个特工人员携带无线电台、报务员、外科医生和药品,到一些可能降落的解放区上空去,一旦发现这架飞机,如果没有机场不能降落的话,则跳伞下去。******再三叮嘱毛人凤,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找到戴笠。******接见了我们,用极为关怀的口吻对我们说:无论如何,要不惜一切代价,将戴笠找到。******还写了个手令:无论何人,不准伤害戴笠,各军政机关,各地方政府,如发现戴笠,应负责妥为保护,此令!……几天之后,戴笠失事的飞机找到了,******立即操心起来:今后由谁接任戴笠的工作呢?此时毛人凤向******推荐了郑介民代理戴笠的工作,******同意了……”
沈醉的这段话,仍然出自他的著作《我所知道的戴笠》。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不但很担心戴笠的安全,而且******事先根本就没有做好找人替代戴笠工作的准备,多亏了毛人凤向******推荐郑介民临时接替戴笠的工作。
鸡飞狗跳,热锅上的蚂蚁,这一切的迹象和“******暗杀说”,显然是相互矛盾的。
这里还有一点需要各位读者特别注意的是,沈醉的回忆和证言,是在1949年之后撰写的,当时他作为一个国民党战犯,写文章原则上是要讨好拘押方的,事实上,他有相当多的文字是在讨好拘押方,因此,哪怕******有那么一丁点儿暗杀戴笠的嫌疑,依照沈醉在1949年之后所处的环境和他一向的文风,沈醉必然会借题发挥,指控******暗杀下属的“丑行”,而不会像本文这样,将******写成一个对于戴笠之死事先毫不知情的人。
从这点而言,沈醉这份关于******没有谋杀戴笠的描述,应该讲是有相当的可信度。
事实上,戴笠是国民党军统的头号人物,他死了之后,全国各地单线联系的高级特工,纷纷与军统失去联系,而这批单线联系的高级特工,手下又各自有大批中低级特工,因此国民党整个情报网络遭受了重大损失。
自从戴笠身死,国民党的军事情报工作一落千丈,******“失势”,和戴笠之死,不无关系,也就是说,暗杀戴笠,根本就不符合******的利益。
可见,******根本就没有暗杀戴笠的利益动机——******的嫌疑,应该是可以排除的。
也许诸位会说:你就单凭沈醉一个人的证言?
当然不止。诸位再跟我来,听听当年的亲历者——国民党资深飞行员赵新,对本案的证言。
依照飞行员赵新的说法,戴笠之死,不但与暗杀毫无关系,反而与国民党空军的腐败有一定的关系。
赵新是这样说的:
“……1946年3月15日下午,我照例去队部值班室看任务派遣牌,看到上面写着:222号专机,起飞时间:3月16日上午8时,航线:北平—天津—南京—上海,飞行员:赵新、冯俊忠,要求3月16日早上7时前做完飞行准备……翌晨,我乘吉普车驰往西郊机场,立即仔细地检查222号飞机,在每个关键部位检查完两遍后,确认飞机完全良好,就在飞行纪录簿上签字交给了机务员。时已7时45分,随即登机做起飞前准备。当我一踏进机舱,看见舱内已坐好了7个人,其中一人,好像见过面,后来才想起在庆王府参加******50寿辰,聆听训话时,就是他站在******身后,当时我询问旁人,说是叫戴笠,是军统局的头头……”
赵新的这段证言,出自于《文史资料选辑》第35辑,北京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274~276页,是赵新自己所写的回忆文章《戴笠摔死前后》。
读者可以从赵新的上述证言了解到:3月16日早晨,在戴笠的飞机起飞之前,赵新已经仔细检查了戴笠的飞机,而且还将每一个关键部位都仔细检查了,而且还都检查了两遍,发现飞机一点问题都没有,换言之,没有发现被人做过手脚的迹象。
应该讲,依据赵新的这个证词,我们似乎可以排除“飞机被做过手脚”
一说了。我们继续往下读赵新的证言:
“……时钟已指到7点55分,我正要按下启动按钮,启动飞机时,忽见机头左侧下方滑行跑道上,飞驰来一辆吉普车,车上的人急忙向我挥手示意,并迅速停在我机头下方,我探头问:‘怎么回事?’同时看出挥手人是张远仁(绰号小黑子,四川人,航校第18期毕业生),他大声嚷着:‘不要开机!有急事!队长让我来替你!’我问:‘究竟出了什么事?’他说:‘快下来!队长叫你去,你见到队长就知道了!’我说:‘我机上的行李怎么办?’他说:‘拿下来,你不去了。’我见时针已指8点,再说也来不及了,就带着行李坐他的吉普车进城了……次日,即3月17日中午12点5分,地面接到飞报:南京明故宫机场云高300,有雷阵雨,能见度极差,着陆困难。队部立即回电:222号专机,请你速告明故宫机场打开导航台,进行穿云迫降,如果不行,改飞上海或济南。但是,上海、济南的天气也不好,于是,222号专机只好硬着头皮,在南京做穿云迫降。不久,接南京明故宫机场报告:222号专机在云层中盲目飞行,与地面联系困难,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雷雨中,先后三次尝试下降,都越过了机场,无法着陆,在最后一次下降中飞偏了,飞往江宁县去了。下午1点6分,222号专机电讯联络突然中断,地面多次呼叫,可是已经听不到222号飞机的讯号了。戴笠的飞机撞山了……”
赵新在这一段里,透露了一条重要的信息:航空大队的队长,临时指派张远仁替代赵新去驾驶戴笠的飞机。
那么,这个航空大队的队长,为什么要临时让张远仁去替代赵新驾驶戴笠的飞机呢?
对于这一点,赵新在同一份证词里,是这样解释的:
“……222号失事原因,主要是飞行员张远仁听说有去上海的任务,因赚钱心切,立即向队长送礼,一再要求派他去上海做黄金美钞生意,平时张远仁与队长同住一院,关系也好,在队长考虑张的技术水平不高,可否派他去正犹豫不定时,张就说:‘主要替队长赚钱,请队长也出些本钱,一定能赚回大钱。’把队长说动了心,于是,他两人在222号起飞前夕,连夜准备妥当,决定由张于翌晨赶到机场,并以队长的命令,将我撤换下来……”
可见,赵新说,原来张远仁要借这次飞行任务的便利去上海从事金融投机活动,获利后和航空队长二人分享,航空队长财迷心窍,于是临时起意并指派了张远仁去替代赵新。
张远仁的驾驶技术比不上赵新,按照道理,对于戴笠这样级别的高官,应该指派赵新去执行飞行任务的,但是,队长却临时改派了张远仁,这仅仅是为了捞外快,可见国民党空军的腐败。
赵新的这段证言,是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的:抗战胜利之后,国民党军政界兴起了一股到上海炒卖黄金、美钞、汽油等生意的歪风,国民党空军也未能免俗,航空大队的这位队长,明明知道飞行员张远仁技术不过关,也要临时决定改派他去接替赵新给戴笠开飞机,不为别的,只为了张远仁会给他(队长)分红。
这还不算,国民党空军在事后还专门作了调查。对此,赵新是这样说的:
“……事后调查得知:222号专机因为看不见地面,先后几次穿云,都越过了机场,飞行员掌握飞机的高度、速度、方向,都与穿云图上的航线偏差很大。失事的原因,主要是飞行员张远仁飞行技术差,张远仁和冯俊忠接受的是旧式飞行训练,缺乏科学头脑和先进技术的训练,尤其对无线电波,单凭听觉的盲目飞行和利用无线电罗盘的定向飞行,他们全都没有学过,张远仁只是学过一些初步的穿云迫降理论,一点实践经验都没有,冯俊忠对仪表、电波、无线电等设备也不熟悉,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受过美国空军训练中心的严格训练,盲目穿云,一遇到恶劣天气,就缺乏应变能力,这就是这次事故的必然性所在。戴笠失事一案,在国民党空军史上是一件丑闻,以前是不能披露的,现在我觉得应当将真相公之于众……”
很明显,赵新所提供的材料显示,戴笠的飞机失事,有两个最主要的原因:
1.天气恶劣。
2.飞行员技术不够好。
而之所以派了一个技术不过关的飞行员(张远仁)执行这次飞行任务,不为别的,只是因为航空队长和出事的飞行员狼狈为奸、假公济私,他们借出差上海的机会炒卖黄金、美钞挣钱。航空队长如果不是为了这个,是不会派张远仁去飞上海的,因为张远仁技术不好,不应该让他飞这一趟,戴笠是高官,飞行安全马虎不得。
总之就是两个字:腐败。依据以上的各种证言,我们不妨梳理一下本案发生的全部经过如下:
1.1946年3月15日白天,航空队接到戴笠的飞行任务,航空队长指派飞行技术较好的飞行员赵新、冯俊忠执行此次飞行任务。
2.1946年3月15日夜,技术较差的飞行员张远仁连夜说服航空队长,让他接替赵新驾驶飞机,张远仁要借此机会到上海炒卖黄金或美钞并和队长分红。
3.1946年3月15日夜,航空队长经不起经济利益的诱惑,违背良心,甘冒风险,决定临时改派飞行技术较差的张远仁去执行任务。
4.1946年3月16日7时,飞行员赵新仔细检查了戴笠的飞机两遍,发现飞机安好无恙。
5.1946年3月16日7时55分,飞行技术较差的张远仁临时赶到机场,接替赵新驾驶飞机,赵新无奈,只好退出。
1946年3月16日晚上,张远仁驾驶戴笠的飞机抵达天津,在天津过夜。
3月17日早上,戴笠的飞机从天津飞上海,遇雨,转南京。
3月17日中午12时零5分,南京上空暴雨,飞机冒险迫降。
1946年3月17日中午13时零6分,飞机在南京(江宁区)迫降过程中,撞山失事。讲到这里,我想各位读者应该心里都基本有谱了:戴笠所乘坐的这架222号飞机之所以失事,主要的原因在于遭遇了恶劣的天气,而除此之外,国民党空军的腐败,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这恐怕是至今为止,关于戴笠命案最接近事实真相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