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笔“善后大借款”,实际上有一部分用于镇压了“二次革命”,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善后大借款”是早有预谋的、专门用于镇压革命党的借款。我们必须要从1912年初的历史说起,从这笔借款的初衷、原始动机等各方面的资料出发,去对它进行探讨,否则,我们很难写出客观、公正、真实的历史。
那么,至于许多革命党人指责袁世凯找帝国主义国家借这笔钱,没有经过国会的批准,因此,它是一笔“非法借款”——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呢?
我认为这也恐怕很难符合事实。
事实上,这笔借款的“非法”之说,是源自于以下的一个基本事实。
袁世凯的财政人员找外国银行团谈妥了这笔借款,年利息5%并征得了国会的批准,可是,正要签约的时候,外国银行团却反悔了,说要求增加利息,增加到年息5.5%。
北洋政府不死心,及时将这个变卦通知了国会,同时也缠着外国银行团不放,继续进行谈判,说:你为什么说话不算数啊?
经过复杂的谈判之后,外国银行团最终妥协了,又回到了原先的年息5%。
这样,袁世凯为了防止“夜长梦多”,遂命令财政部马上和外国银行团签约了。不料,此时在国会,却冒出了一片反对的声音。国会说我们之前是批准你签5%的约,可是后来鬼子反悔了,他们抛出一个5.5%的新利率,也就是说,此前的那个议案已经“过期”了。
国会还说,不错,你政府和鬼子继续谈,最终又谈回了5%——可是,这个“新谈成”的5%,在法律上来说,是一个新的合同,是一个新的议案,既然是一个新的议案,那么,你袁世凯就必须重新回到我们国会,由我们国会再次投票表决“新议案”,你袁世凯才能和外国签约——否则,你就是违法!
这就是当年国会的指责之词。值得注意的是,当年国会议员,国民党员占了多数。这就是所谓“借款手续不合法”说法的来由了。实事求是地说,这种说法,是存在争议的。中方代表和外国银行团重新谈回到5%,这到底算是一个“新议案”,还是原先的那个“旧议案”?恐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了。本节最后,我附上当时的各种合同清单。
《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之《丁号附件:裁遣军队》
热河六十万圆广东一百零五万两
浙江五十六万圆江西六万两
《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之《戊号附件:行政费》
民国二年四月至九月预算约数
外交部所管 共一百七十七万六千二百一十二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八万一千五百三十二圆第二款 在外使馆经费 一百二十二万四千七百五十六圆第三款 附属学堂经费 十六万九千九百二十四圆内务部所管 共二百十九万二千六百二十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二十七万四千二百圆第二款 内外警厅经费 一百二十二万三千八百三十六圆第三款 附属医院学堂局所经费 八万零十一圆第四款 步军统领衙门经费 六十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三圆财政部所管 共一千三百零二万一千八百零八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二十五万圆第二款 附属局厂经费 十九万六千七百七十圆第三款 大总统府经费 三十万圆第四款 ******经费包括法制、铨叙、印铸、蒙藏事务、临时稽勋各局及审计处 四十七万五千八百十四圆第五款 议院经费 一百万圆第六款 清室优待费 二百七十七万七千七百七十七圆第七款 税务处及学堂经费 十万零三千四百五十六圆第八款 各税务衙门经费 二十二万一千八百圆第九款 各旗俸饷俸米折 六百六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圆第十款 外旗俸饷热河、察哈尔、密云等处 六十二万五千圆第十一款 保护清陵俸饷 四十万零四千五百二十五圆陆军部所管 共一千五百八十二万六千三百二十一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五十四万余圆第二款 直辖各镇局所等饷项 八百四十余万圆第三款 参谋本部及所辖各校局经费 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六百七十五圆第四款 禁卫军饷 一百二十四万三千一百九十六圆第五款 拱卫军饷 一百五十三万二千八百四十四圆第六款 武卫左军饷 一百二十八万六千三百五十二圆第七款 武卫前军饷 九十七万四千二百七十四圆第八款 京畿军政执法处经费及军饷 八万七千九百八十圆海军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八万二千三百四十八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十八万二千三百四十八圆第二款 各司令处军舰学堂经费 一百二十万圆司法部所管 共六十二万六千零三十四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四万六千六百四十圆第二款 院厅监狱经费 二十七万九千三百九十四圆教育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三万七千六百零四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五十三万七千九百八十四圆第二款 学校局馆经费 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二十圆农林部所管 共三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八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万九千二百四十二圆第二款 场所经费 四万二千一百五十六圆工商部所管 共二十六万八千六百五十六圆第一款 本部经费 二十万零八千六百五十六圆第二款 各所经费 六万圆交通部所管 共五十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七圆交通部路航邮电各费,应归特别预算,应可相抵。至新添路线不在内。第一款 本部经费 三十万二千八百零六圆第二款 育才费 二十三万六千六百九十一圆以上共计三千七百三十二万二千四百九十八圆。
附:特别用款
印刷局 工程机器约七十五万圆造纸厂 工程机器约一百四十万圆造币厂 工程机器约五十万圆大学堂 建筑费约五十万圆崇陵 工程费约四百六十一万一千五百三十七圆议院 工程费约一百五十万圆元年积欠各部 行政费约三百八十四万五千圆皇室经费元年欠发商号挪垫 三百零一万七千三百三十三圆八旗米价 一百八十万七千七百五十圆共计一千七百九十三万一千六百二十圆。统计五千五百二十五万四千一百一十八圆。约合五百五十万磅。以上各节,每月之详细预算用度,应交银行所指定之代表人一份。
《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之《己号附件:整顿盐务》整顿盐务用款概算
一收盐运盐基本金 七百万圆一设机器制盐厂 三百万圆一整理场产 五百万圆一为按照将来与银行商允之银行办法备垫资本与盐商 五百万圆共计二千万圆,约二百万磅。
民国侠女施剑翘传奇
在民国的历史上,有一位挺身为父报仇的侠女,她的名字叫施剑翘。此人的故事相当具有传奇色彩,值得一写。
故事首先得从施剑翘的父亲——北洋军阀张宗昌的部下猛将施从滨讲起。
1926年,正值军阀混战的年头,施从滨和孙传芳在安徽省蚌埠地区开战,施军兵败、被孙军追赶。施从滨开着铁甲车狂奔,要夺路过桥,但是,桥上挤满了自己手下的兵,逃命要紧,施从滨把心一横,开着铁甲车,径直从自己的战士身上辗了过去,当场撞死、撞飞许多人。有的士兵被铁甲车压断一条腿,大声哭喊,场面十分凄惨。
尽管开着铁甲车狂奔,施从滨最终还是没能逃脱,在孙传芳士兵的重重包围之下,施从滨放下武器,投降了。被俘之后,施从滨的态度相当配合。尽管如此,孙传芳还是将俘虏施从滨杀死,并且割下了他的头颅悬挂示众。施从滨有一个女儿,名叫施剑翘。父亲施从滨的死,给她带来了无尽的悲痛。施剑翘立志:杀死孙传芳,为父亲报仇。施剑翘原想依靠男人为父亲报仇。不久,有个男子跟她说:“我同情你!
我为你的父亲报仇!”施剑翘很感动,立即嫁给了他,并生下儿女。然后,施剑翘不断催促丈夫为父亲报仇,可是,这位丈夫却在婚后食言了,再三推搪,就是不去。施剑翘也要求过自己的弟弟(施从滨的儿子)动手为父亲报仇,可是,弟弟也不愿意。无奈之下,施剑翘不得不决定:亲自动手。当时,施剑翘和杀父仇人孙传芳,同时都住在天津。冤家路窄。孙传芳居然有个女儿名叫孙家敏,和施剑翘的大儿子在天津法租界“培才幼儿园”是同班同学!施剑翘准备好手枪之后,找借口和孙家敏小朋友套近乎,初步摸清了孙传芳的部分生活规律。可是,尽管如此,还是很难找到靠近孙传芳的机会。
有一次,施剑翘到天津“居士林”,给死去的父亲烧香倾诉,边烧边哭。一位老和尚看她可怜和她谈话。无意中,老和尚透露了惊人的情报:孙传芳下野之后,皈依佛门,竟然是本寺的常客,常来“居士林”烧香念佛!
施剑翘终于找到了下手的机会。
机不可失,施剑翘到“居士林”守候多日,终于在1935年11月13日,等到了孙传芳的出现。施剑翘不动声色,趁孙传芳念佛的时候,朝他的后脑连开三枪。孙传芳当场身亡。
枪声响起之际,“居士林”的信众们吓得满堂乱跑。施剑翘不慌不忙,当场散发印制好的传单。施剑翘在传单里坦言:“……小女子我是为父亲报仇……”随后,施剑翘抱着必死的决心,镇定自若地拨打警察局的电话,报案自首。
很快,警察来了,将她带走。笔录之后,还见了记者。施剑翘属于自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施剑翘为父亲报仇,开枪打死孙传芳并入狱之后,冯玉祥、李烈钧、张继等国民政府大员都同情她,并为她到南京说情。全国舆论也为施剑翘说情。
(注意:孙传芳下野之前,是国民党北伐的主要军事敌人之一,故国民党人一般不同情孙传芳。)南京国民政府在考虑之后,动用了极少动用的****权,将施剑翘****了。这就是民国侠女施剑翘的真实传奇。
张作霖的身世和起家
张作霖的身世和起家问题,在近代史中,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确是很多普通读者比较感兴趣的一个话题。笔者收集了一些张作霖身边人的证言,于此整理一下,对于对张作霖有兴趣的读者朋友,也许有一点参考的价值。
张作霖的父亲,名叫张有财。张有财以开赌场为生。有一天,张家的狗用嘴巴拉扯着张有财的老婆(张作霖的母亲)往外跑,一直跑到了树林里,找到了张有财的尸体。村子里传说张有财是被一姓王的赌徒给杀的。原因是那赌徒在张有财的赌场里输了钱,张有财说要人家的老婆抵债。人家当真了,急了,就动了杀心。
关于张作霖父亲的这段资料,出自于《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张作霖青年时代纪略》中赵兴德(赵兴德是张学良的表兄)的回忆。
张作霖小的时候,本来是个读书郎,如果能将书读下去,也许人生的路会不一样,可是,他天生并非读书的料。
张作霖12岁时,家里没钱供他念书,经过托人说情,和私塾先生谈成了这个方案:张作霖给私塾先生做饭,作为报酬,张作霖就可免费上学。
有一次,私塾先生批评小张作霖,不料老先生因此被张作霖给暴打了一顿。动手打了先生之后,张作霖知道这书再也念不成了,他对别人说:“人,干点儿啥都能混一口饭吃!这书,我不念了!”
打了人还不算,次日,张作霖回到私塾,拦住各位同学,不准他们上学,肆意扰乱私塾的教学秩序。
小小年纪的张作霖,就霸气外露,这人注定是当枭雄的料。
关于张作霖求学、退学的这段史料,也出自《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赵兴德的《张作霖青年时代纪略》。
张作霖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在辽宁海城一家名叫“杜家店”的旅馆里面打工,干的是伺候住客,帮住客牵饮牲口的工作。如同今天酒店里帮住客搬运行李的服务生,英文职称为“Bellboy”。
有一次,张作霖欠下赌债,生了邪念,他偷了一个住客的一头驴,卖掉了,不久,张作霖被人告发,“杜家店”的老板立即找来打手,将张作霖暴打至晕厥,然后将张作霖扔到苇塘当中。
张作霖侥幸不死,醒来之后,决定落草、投匪,于是,他投奔了当时的著名胡匪(土匪)杜立山。
张作霖投奔土匪杜立山之后,不久就在清政府的一次剿匪行动中,被官府抓到了。那时的张作霖才十七八岁,长得矮小,又没有人来指认他有血案啥的,结果当官的仅仅把张作霖打了一顿板子,就放他走了。
张作霖被放走之后,不思悔改,继续拉帮结匪,后来又和张景惠匪帮结合,逐渐壮大。
关于张作霖从社会底层青年落草为匪的这段史料,出自《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赵庸声的《张作霖的起家》一文。
再后来,1900年,北方闹义和团,沙俄以此为理由,侵占了东北全境,给张作霖提供了真正成气候的机遇。那时,东北全境被俄军侵占之后,清政府的各个地方政府都关门打烊了。东北大地出现了无政府的“治安真空”状态。张作霖作为土匪,这时找到了一笔更大的,而且是比较“正当”的业务,那就是:收取各个村子的保护费,保护各个村子免受土匪侵扰。换言之,张作霖瞅准了机遇,从“土匪”摇身一变,成为了地方“保安”,而且还是一家“大型保安公司”的“老总”。
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张作霖这股武装力量被清政府招安,他本人就此成为了清军的一个地方将领。关于张作霖从土匪改行当保安,再被清政府招安的这段历史,诸位可参考唐德刚的《张学良口述历史》一书,出自张学良的口述回忆。再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我就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