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222300000117

第117章 刑政三律例下(2)

我 朝深仁厚澤。固屬美不勝書。然大要則有兩事。一曰賦斂輕。一曰刑罰平。賦輕則不至竭民財。刑平則不囗殘民命。順治元年。   世祖章皇帝諭曰。官吏朦混倍徵者殺無赦。十三年。嚴徵收加派之禁。康熙五十二年。   聖祖仁皇帝特頒永不加賦之諭。為古今數千年所無之善政。至於好生惡殺。慎重刑辟。乃   列聖相傳之心法。順治十年六月。   聖諭有云。死者不可復生誤者不可復改此悔此怨咎將誰歸務平心守法使人不冤。康熙十二年十二月。飭刑部將逆案千連人等情罪稍可矜疑者概行省釋。康熙元年三月。定錄供不全引律不確之禁。二十二年十二月。  諭大學士等曰。人命重大無辜枉死上干天和。二十四年四月。定有司誣良為盜照故入平人例從重治罪之禁。九月。定貪官不入緩決之例。四十七年二月。遣侍郎穆丹審浙江大嵐山賊案。  親書諭旨。令察審時毋得恐嚇良民。並諭除賊犯正身外株連人等用刑尤宜謹慎。乾隆五十年七月。河南王金等糾眾拒傷兵役一案。李二等六十七犯持械助勢。奉旨從寬免死。至大清律一書。原本唐律。斟酌盡善。最為精詳平允。二百年來。君臣上下。準此斷獄。無敢意為重輕。所以培元氣而篤丕基者。在此兩端而已。嘗考從古帝王。所以享國久長者。財力兵力權謀術數。皆不足恃。惟民心為可恃。誠使君仁民悅。則雖積貧積弱。而不至於危。雖有四裔強鄰。見其國之民氣固結。天心眷注。則隱然有不可動搖之勢。而不敢生其陵侮覬覦之心。即如近年北省奇災。餓莩囗野。以尋常事勢論之。足以生事。然人情帖然。饑而不害者。此乃天鑒我   皇太后  皇上有愛民之心故也。今孫定揚橫徵暴斂。妄召外兵。殘民以逞。民不叛而誣為叛。城不圍而捏為圍。兵已臨而不乘機撫定。將欲勦而無一語阻攔。流毒半年。殺人如草。假使非該員捏囗於先。則督臣勦洗之批何從而下。非該員慫囗於後。則各營妄殺之念何自而萌。原囗明有形同叛逆縣城危在旦夕之語。謂之蓄意誣民為逆。百喙何辭。查例載誣告叛逆已決者斬。律載故入人罪至死者坐。今聞恩承等不引確切之本律。而牽合告重事不實之條。況例載告重事不實并全誣十人以上發邊遠充軍。如有干係重大事情臨時酌量辦理。何又將後二語刪去乎。此非孟子所謂刺人而殺諉罪於兵者哉。臣愚以為不誅孫定揚不惟無以謝東鄉千百之冤魂。無以服袁廷蛟。並無以服李有恆。使   皇太后  皇上早聞四川官吏貪殘剝削之狀。親見東鄉百姓焚殺糜爛呼號宛轉之形。不知若何憫惻。若何震怒。乃案懸四年。兩被京控。三經糾參。兩易督臣。三奉查辦。而卒之舍首惡而不誅事無真是非。刑無真罪名此臣之所大懼也。夫臣亦何惡於孫定揚而必欲誅之。所惜者。 國家之法紀。  祖宗之德澤。苛斂屠殺不忍背叛 朝廷之民心。近年承軍務之後。封疆牧令。心粗手滑。動輒用兵。即如去年浙江金屺蘭私墾升科一案。山東陵縣抗漕一案。殺戮亦為過重。然且姑置勿論。

蓋事未上聞。則咎在督撫。案已到部。則權在 朝廷。若再不遏其流。以後日肆貪虐。必致敺民為盜而後已。臣前奉 命視學蜀中。光緒二年夏閒。考試川北。即聞物議沸騰。擬俟回省詳考本末。如實有顛倒。即當上陳。乃秋閒到省。已經臺臣參劾。得 旨查辦。自不便再行瀆奏。今日獄成罪定。而是非未明。臣來自蜀中。實有見聞。若不一言。上無以對 朝廷。下無以對四川通省之士民。此案卷牘太多。如蒙 飭將孫定揚誣叛請兵原囗原供摘出上呈。一經  御覽。真情立見。或謂屢經查辦。關涉大員太多。豈能再為平反。不知失出一案。處分頗輕。果為 國家所倚任之大臣。用舍操縱。 朝廷自有權衡。何必顧忌牽制。致紊大法哉。臣願   皇太后  皇上深維   祖訓至嚴。人命至重。民言可畏。   天鑒難欺。關係至大。不獨一蜀。應如何核議之處。恭候  聖裁。

請申明毆期親舊章以符定律議

唐鑑

竊維禮分尊卑長幼。所以明人倫。而出乎禮即入乎刑。刑審大小重輕。所以止罪惡。而失於刑即乖於教。查律載。弟妹毆同胞兄囗。以未傷已傷。分徒二年半徒三年之罪。折傷者滿流。篤疾者擬絞。註云。各依首從法。言雖毆而未死。故有等差。亦分首從。至死者皆斬。註云。不分首從。言毆期親尊長至死。若再分首從。則倫常斁矣。至若案情不一。有因誤而殺者。有救親情切而殺者。有聽從尊長威嚇勉從而殺者。各按本律定罪。而原其致死之由。究非有心干犯。不可不少為區別。故又有夾簽聲請之條。迨九卿核議。改為斬候。歸入服制情實。辦理本極詳慎。自道光三年十二月。刑部由江西司現審文元主使胞姪毆死其胞兄一案。先經刑部照例將文元依故殺胞姪例定罪。其聽從毆死胞兄之犯。照律不分首從。擬以斬決。因係尊長主使。被逼勉從。照例夾簽。奉  旨改斬監候在案。後因升任御史萬。以乾隆四十五年刑部通行。有聽從尊長毆死期親以次尊長止科傷罪之文。聲明前後辦理舛謬。具摺參奏。奉  旨派大學士尚書核議具奏。將所有聽從尊長毆死期親以次尊長之案。前經擬以斬決。夾簽改斬監候者。悉行更正。均科傷罪。擬以徒流絞各罪。增入例冊。某繹此例文。揆以情理。竊見流弊所至。其所關係有三焉。一則人心澆薄。兇橫易生。所賴者見法而生畏。聞刑而改勉耳。若斃一尊長。而得以主使威嚇。止科傷罪。是弟與次兄有隙。可援長兄以毆其次兄。姪與胞叔有隙。可援胞伯以毆其胞叔。弟妹與胞囗有隙。可援兄以毆其胞姊。與先母所出之兄若囗有隙。可援後母而毆其先母所出之兄囗。其或兄弟數人不相睦。私於長。即可仇於次。伯叔數人不相能。暱於伯。即可以忿於叔。是例一行。將何以消乖戾。何以導善良。此關於人心者也。一則俗有囗漓。化操自上。風有美惡。教為之先。弟斃其兄而得脫罪於其長。姪斃其叔而得脫罪於其伯。弟妹斃其囗而得脫罪於長囗長兄。其有父在者脫罪於父。有母者脫罪於母。無不可脫罪之案。即無不可被毆之人。兄弟相殘。叔姪相害。至逆事也。而乃皆得避重就輕。一家為之。孝弟安在。一鄉效之。凌競必多。是例一行。將何以興仁讓。何以泯禍亂。此關於風化者也。一則律由禮出。稱情而行。例從律生。與禮相準。兄弟叔姪。一本之親。以弟而毆兄。其情尚可問。而況毆而至死乎。毆而至死。而猶以傷之輕重。科罪之大小。是為次兄者。不幸而有長兄。為叔者。不幸而有伯。以至被毆至死。竟無抵命之人。在俗吏執救生不救死之說。正樂得有主。使威嚇之尊長。以開一從寬之路。而為尊長者。或貪其財賄愛其私暱。又明知不至於死。何苦而不為之承認乎。是衡情則似為周詳。而揆理則大失平允。

且較之毆大功以下尊長各條。亦多不合。向來斷罪。期功各有差等。惟至死則期功從同。今將毆期親尊長。傷輕者。止科傷罪。而毆大功者。自折傷以及誤傷致死。情有可憫者。並餘限外因傷斃命者。當擬以絞決絞候。歸入情實。則期親反輕於大功矣。是例一行。將何以明大義。何以符舊典。此關於律令者也。至若萬御史執有乾隆四十五年刑部通行為據。不知刑曹修例。五年小修。十年大修。其有窒礙者。概行刪除。故例首凡例。有修例後前此一切通行不得引用之條。則所執本不足為據。某不揣冒昧。竊見止科傷罪之例。實有窒礙難行。不敢因其增入例冊。遂為膜視。謹據情議上。伏祈奏交刑部核議停止。仍遵不分首從本律施行。謹議。

請飭議尊長謀殺卑幼罪名專條疏光緒五年

錢寶廉

竊惟刑律嚴明。最重服制。尊卑名分。難例平人。即如同一強盜。在平人則首從皆斬。在尊長則按服制科斷。無死罪也。同一謀殺。在平人則首犯斬候。加功絞候。在尊長則首犯絞候。為從即應遞減。非死罪也。同一圖財害命。在平人則造意加功均予斬決。不加功者斬候。不行而分贓者擬軍。在尊長則惟圖產爭襲謀殺卑幼者擬斬監候。為從亦應量減。並未定為死罪也。誠以親屬重姦不重盜。即因尋常相盜殺傷。仍依服制科斷。例有專條。不得與平人牽混。本年河南秋審李金木一案。該省原擬緩決。刑部以罪疑惟輕。照議入緩。經太僕寺少卿鍾佩賢奏稱與例不符。奉 旨飭部覆核。刑部將其改入情實。囗其忍心蔑理。誠屬法所難寬。但於例意不明。刑章有礙。不能不詳悉具陳。以免將來歧誤。查李金木為李淦小功尊屬。聽從****杜誘摘伊姪項戴銀圈。因其哭喊。恐事敗露。復聽從****杜致死滅口。核係臨時致死。與預謀害命者不同。該省原擬照謀殺幼孩本例科罪。實為此案正條。查例載。如將十歲以下幼孩逞忿謀殺者。首犯擬斬立決。若係圖財。加以梟示。從而加功之犯。俱擬絞立決。與圖財害命罪名。首從均不相同。未可相提並論。除起意為首同族無服之****杜。罪應斬梟。業已監故戮屍無庸議外。其加功從犯李金木。則係死者小功尊屬。若照平人加功擬以絞決。則與尊長謀殺之例不符。若照尊長加功之例減等擬流。又與謀殺幼孩之例不合。例無尊長圖財謀殺十歲以下卑幼明文。惟查有功服以下尊長。若挾有卑幼之父兄伯叔夙嫌。將其十歲以下子女弟姪遷怒殺害者。照凡人例擬斬監候。又功服以下尊長殺死卑幼。如係圖謀財產。強盜放火殺人。圖姦謀殺。照凡人例擬斬監候。二罪相等。從一科斷。是以比照尊長圖謀財產例定擬。實因死本幼囗。比較各例。從其重者。所謂斷罪無正條。比照他例也。又因例無為從之文。既不便照尊長加功減等擬流。又未敢照平人加功擅擬絞候。不得不照原例科斷。以待秋審之時量為區別也。但詳繹例文。既有云圖謀財產。則是專言產業。有非致死不能入已者。並非可竊可攘。尋常財物也。故下文有云。其餘尋常親屬相盜。及圖詐圖賴他人財物。謀故殺卑幼者。仍依服制科斷。所謂尋常相盜。即指攘竊財物而言。苟非圖產圖奸。強盜放火殺人。皆當以尋常論。又恐因盜殺傷。誤作圖財害命。特加謀故字樣以明之。言尋常相盜。雖謀故殺者。亦依服制科斷。例意本為周密。但未顯言耳。此案李金木所犯各節。當在尋常相盜謀殺卑幼之列。核其為從加功。應從末減。原題因死係幼孩。不能不比較各條。從重定擬。秋審因犯非造意。不能不參稽各例。酌量照緩。若原題業已從嚴。秋審又將入實。不特與為首尊長無分。且較加功平人轉重矣。

設將來遇有似此案情。而造意加功。均係尊長。固不能將為首之犯。例外加重。又不能將加功之犯。再行輕減。此外如有同行不加功。與夫同謀不行者。又將如何科擬。儻或謀殺一人。而有三四尊長加功。勢必至以尊長數命。抵卑幼一命。從來無此辦法。況圖財謀殺幼孩。平人加功。止於絞決。以尊長而加以實斬。亦覺輕重失宜。總總格礙。殊鮮遵循。且原例既無不分首從之義。則為從之必有區別。與為從而係平人。亦必不能較尊長轉輕。自非明定章程。恐不足以昭法守。相應請 旨飭部核議。另立專條。務期情法兩平。以飭紀綱而資引斷。臣為慎重刑章起見。是否有當。伏乞 kwanado  皇太后  皇上  聖鑒訓示。

尊長謀殺卑幼定罪議光緒五年 刑部

查律載。謀殺人造意者斬。從而加功者絞。人必先挾讎蓄怨於心。而後起意殺人以洩其忿。而為從者。則非必有讎怨而欲殺也。原情定罪。自不得一律同科。若圖財害命之案。係彼此同欲得人之財。而不置之死地。則財不可得。因同謀斃命。共取其財。有何首從之可言。故定例不分首從。俱擬斬決。至尊長因圖謀爭奪卑幼財產。殺害卑幼之命。按囗毆條例。期親則擬絞候。功服以下則擬斬候。其將十歲以下卑幼殺害者。則各擬斬候。又恐問刑衙門。拘泥服制。曲為開脫。特加不得復依服制寬減等語。蓋深惡其忍心害理而嚴之也。而要同一圖財害命也。平人則斬決。尊長則斬候。是於不寬減之中。已寓寬減之意矣。又查尊長謀殺卑幼。各依服制。分別首從科斷。而圖財殺害卑幼各條。並無分別首從之文。此豈獨有疏漏。竊意同謀其財。同害其命。心無二心。惡同一惡。亦若平人之不得以首從論也。若尊長與凡人同謀殺死卑幼。似尤不可以凡人為首。而尊長為從。謹按謀殺祖父母等律。註云。其為從有服屬不同。自依緦麻以上律論。有凡人自依凡論。輯註又推其意云。子孫等至與別親凡人同謀殺祖父母等。當以子孫等為首。若非子孫等先起謀殺之念。而別親凡人。即有仇恨。豈敢與謀。毆期親尊長律。輯註云。卑幼與別親凡人同謀。共毆期親尊長。亦當以卑幼為原謀。蓋非卑幼起意。則別親凡人。不敢謀及其尊長也。由此推之。卑幼不起意。外人不敢謀殺其尊長。則尊長不起意。外人焉敢謀殺其卑幼。不亦可以互參律意乎。

同类推荐
  • 太上洞玄灵宝本行宿缘经

    太上洞玄灵宝本行宿缘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律宗会元

    律宗会元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Good Wives

    Good Wives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金箓十回度人午朝转经仪

    金箓十回度人午朝转经仪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岭南摭怪

    岭南摭怪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热门推荐
  • 上古之诺伊之泪

    上古之诺伊之泪

    你的泪,过去的回忆随着它破碎,只为那个男人不曾为你转头......你的泪,现在的经历让它散落成珠,只因眼前的一切让你对众神失望......你的泪,未来的预言让它消散在空中,天边的曙光让你看到希望......你泪如雨下,你泣不成声,你泪血泪连襟,你哭的酣畅淋漓......你看着天边的云彩想到若是人生只若初见那该多好!你有看着自己掌中凝成的珍珠对自己说,这一辈子这样挺好!
  • 四书争夺战

    四书争夺战

    原本提供修炼的仙书,因复杂的情况分成了四部分落在地球各个角落,这一共25本仙书,合计100本作用不一的书本究竟会掀起何等腥风血雨?原本性格内向,爱好动漫的宅男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PS:1.新人新作,文笔可能差强人意,有意见大家书评区可以提。2.工作党,更新可能缓慢,不过至少保证一天一更。3.群穿副本类小说,所以可能极大的修改原作动漫或游戏剧情,我尽量做到合理有据第一个世界是零之轨迹和碧之轨迹,第二个暂定为是fate系列的型月世界。
  • 幻灵:本土密战

    幻灵:本土密战

    权志龙一副乖宝宝的模样盯着自己的CP,不动声色的释放魅惑技能,不料还是被幻灵队长苏艺一个读心术放倒,顾君瞧着自家的这条龙,呵呵哒的不亦乐乎,转头看见吴亦凡一脸被冷落的看着他的CP苏艺和权志龙打闹的场景,男友力瞬间max,刚想用神之手一个普攻抢回苏艺之时,脚下却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失去重心倒在林岚身上!趴在地上数蚂蚁的鹿晗当即不干,一手一个黑洞技能一言不合的向吴亦凡刷去。吴亦凡只觉身后一凉,带着林岚向旁一闪,直冲冲的朝着顾君的方向刺去!权志龙见此一个普攻带闪现突刺到顾君身前替她扛下一击暴击
  • 六道共主

    六道共主

    轮回盘碎裂,六道失衡,为弥补过错,他踏上了灵魂自赎的征程。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随着散落到各处的轮回盘碎片陆续被寻回,一个惊天阴谋也随之浮出了水面,露出了冰山一角……
  • 血宇魔劫

    血宇魔劫

    林延,曾经的青剑宗第一天才。一次袭杀,使他家破人亡,灵根被废。他一身修为散尽。宗门的无视,长老的讽刺,弟子的欺辱,让他一次次颜面扫地。他刻苦修炼,但灵根被废,一切努力,皆是空。杀母之仇,灵根之恨,林延心怀不甘,忍辱负重,苟延残喘。终于,有一日,一颗黑白珠子从天而降,赐他远古魔君之天赋!刻苦重修,修为重现!你不认我,我又何必认你?你侮辱我,我何必恭敬你?你欺辱我,我便一分分的还回去!大仇必报,我还要,踏上整个世界的巅峰!神挡,我就杀神,佛挡,我就杀佛!
  • 青少年必读经典(青少年最喜欢的经典童话故事)

    青少年必读经典(青少年最喜欢的经典童话故事)

    本书收有“永不放弃”、“高级享受”、“医生吓死病人”、“贫困中的尊荣”、“嫁给哪一个”、“再多给自己一次机会”等近160篇小品文。
  • 怪诞世界见闻录

    怪诞世界见闻录

    看似平凡的世界里其实充斥着各种各样不平凡的人。与我们相似的外貌和生活习性,我们几乎辨别不出他们的区别。但是他们都具备同样的共同点——没有心跳。
  • 妃同一般:搞定妖孽王爷

    妃同一般:搞定妖孽王爷

    貌似今年流行穿越,姐也穿穿看。貌似今年风头不好,穿越就要嫁给病美人。不过还好,等他挂了后可以有一大笔财产。但是···大夫不是说了活不过25了么,可能还活不过20,可是为什···这人一碰到她就生龙活虎,不是说是冰山么,明明是腹黑好不,难道被掉包了?我要退货!顺便把钱还回来!我亏了。。。某男楚楚可怜:“夫人···你真的忍心么···想我上得了厅堂,下可以暖床···”
  • 魂剑缘

    魂剑缘

    上古恩仇今再起你我何人主沉浮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 旧城市小物语

    旧城市小物语

    一些零碎的故事来源于小主角们的记忆与感悟,愿被世界温柔对待的不会是独人而是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