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鲁总想逮王二,但是总不成功。她最好的成绩是抓到了他的一只鞋。那一回很危险,因为她藏在塔下的角落里等着,等王二看见她已经很近了。逼得王二只好在车座上一跃而起,抓住了上面的梯蹬,任凭崭新的自行车哗啦一声摔在地下。就是这样,也差点被她揪住了他的脚脖子,鞋都被她扯掉了。后来她把这只解放鞋挂在了办公室前面的半截旗杆上耀她的胜利,并且宣布说,谁来要都不给,非王二自己来拿不可。但是下班时他骑着车,一手扶把,一手持长竹杆,一杆就把鞋挑走了。那一次总算是侥幸毫发无伤,连鞋子都没损失,但是王二怕早晚有一天会在铁梯上把嘴撞豁,还有别的担心,比方说,怕在工厂里骑快车撞倒孕妇(当时有好几个大着肚子来上班的)等等,所以王二就改为把车子骑到隔壁酒厂,从那边爬墙过来。酒厂和豆腐厂中间还隔了一条胡同,但是还有一条送蒸气的管子架在半空中。王二就从上面走过来。不好的是胡同里总有老头子在溜鸟,看到王二就说:这么大的人了,寒碜不寒碜,这时王二只好装没听见。
最后王二被老鲁追得不胜其烦,就决定不跑了,从大门口推着自行车慢步进来,心里想着:她要是敢咬我,我就揍她。但是打定了这种决心以后,老鲁就再也不来追王二,甚至在大门口面对面的碰上,她也不肯扑过来,而是转过脸去和别人说话。这种事真是怪死了。以前王二拼命奔逃时,想过好多“幸亏”:幸亏他在半空中上班,幸亏他从小就喜欢爬树上房,幸亏他是中学时的体操队员,会玩单杠等等,否则早被老鲁逮住了。后来王二又发现一点都不幸亏:假如他不会爬树上房,不会玩单杠,不能往天上逃,那王二就会早早地站在地下,握紧了拳头,想着假如老鲁敢来揪他的领子,就给她脸上一拳,把她那张肥脸打开花。假如是后一种情况的话,问题早就解决了,根本用不到实际去打。这些幸运和不幸,再加上复杂无比的因果关系,简直把他绕晕了。
这个被追逐的故事就发生在我身上。当时是一九七四年,冬天空气污浊,除了像厕所里的淫画和各种政治运动,简直没有什么事情可供陈述。而政治运动就像天上的天气,说多了也没有意思。当时北京的城墙已经被拆掉了,那座古老的城市变得光秃秃的,城里面缺少年轻人,这样的生活乏味得很。当时我二十二岁了,是个满脸长毛的小伙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个,老鲁才决定要捉住我。那段时间里,我经常是躲在房上,但是每月总有几次要下地,比方说,签字领工资,到工会去领电影票等等。只要逃进了会计的办公室,把门插上,也就安全了,危险总是发生在这段路上,因为准会遇上老鲁。
每到开支的日子,会计室门口总会有好多人等着看热闹。到了这种日子,老鲁的脸准比平时红上好几倍,头发也像被爆米花的机器爆过——在攻击敌人时,狒狒的脸也要变红,眼镜蛇也要炸腮;这些都不重要,不要为其所动,重要的是看她进攻的路线。假如她死盯着我的胸前,就是要揪我的领子;假如她眼睛往下看,就是要抱我的腿。不管她要攻哪里,她冲过来时,你也要迎上去。正面相逢的一瞬间,假如她举手来抓领子时,我一矮身,从她肋下爬过去;假如她矮身要抱腿,我就一按她肩膀,用个跳马动作从她头顶上一个跟头翻过去。那个时候老鲁抓王二是我们厂的一景,每月固定出现几次。但是这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有关我呆过的豆腐厂,有好多可补充的地方。它在北京南城的一个小胡同里,虽然那条胡同已经拓宽了,铺上了柏油,但是路边上还有不少破破烂烂的房子,房门开到街面上。窗子上虽然有几块玻璃,但是不要紧的地方窗格子上还糊着窗户纸。那些房子的地基比街面低,给人异常低矮的印象,房顶上干枯的毛毛草好像就在眼前。我们厂门口立了两个水泥柱子,难看无比。里面有个凶恶无比的老鲁等着捉我。这一切给我一种投错胎转错世的感觉。虽然这一切和别人比起来,也许还不算太糟,但是可以说,我对后来发生的这些事情缺少精神准备。我小的时候可没想到会有这么个堆满了碎煤的院子,里面在杂诠腐,更没想到会有这里有个老鲁要咬我。
我现在已经四十岁了,既不是画家,也不是数学家,更不是做豆腐的工人,而是一个工程师。这一点出乎所有人(包括我家里人和过去认识我的人)的意料之外,但是我自己一点也不感到意外。把时光推回到我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门前是一大片鸡圈,那时候我手上的伤疤已经长好了。从我住的二楼凉台往下看,只见眼前是一大片蜂窝式的场所,因为这些鸡圈是用各种各样的材料隔出的空地。在那些材料里有三合板,洋铁皮,树枝树杈等等,原来的设想是用这些东西就可以把鸡圈在里面不让它们出来,但是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能看见很多的鸡在圈间的空地上昂首阔步地走着,而且到处都能闻见鸡屎味,和不带过滤嘴的骆驼牌香烟的味道一样。除了楼前的空地上有鸡圈,楼上的阳台上也养上了鸡。
有一只公鸡常常在楼下起飞,飞到我头顶四楼的阳台上去。我能够从它漫步的姿态判断它何时起飞,所以也就很少错过这些起飞的场面。通常它是在地上一蹲,然后跳到空中拼命拍动翅膀,就拔地而起了。据我的观察,它只能够瞬时克服重力,垂直升上去,不大能够自由飞翔;因为它常常扑不准阳台,又从空中扑扑拉拉地掉下来。当时我看鸡飞上阳台十分入迷,却不知道这预示着什么。过了近三十年,我到了美国圣路易城,在那个著名的不锈钢拱门下和一架垂直起落的鹞式战斗机合影时,才带着一丝淡淡的懊恼想起这件事来。这是因为这架飞机的外形和那只公鸡很像,飞起来就更像了。我的懊恼是因为觉得应该由我把这架飞机发明出来。所有这些事说明了除了攀登外,我的生命还有一个主题,就是发明。这也是我与生俱来的品性,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发明过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小时候我在挨饿,那段时间我们家门前满是鸡圈。但是你要是以为中国的大学里就是满地鸡窝就错了——那段时间并不长,而且不光是养鸡,还养了不少兔子,因为兔子也可以被杀了吃。不光是挨饿,还缺少一切东西。但是缺少的东西里并不包括钱,但是光有钱没有票证什么都买不到,除了只含水份和木棍的冰棍。钱这种东西假如买不到东西就没有什么用,擦屁股都嫌太硬,而且还犯法。连青菜都要票,这一点连最拥护社会主义的我爸爸也觉得过份了。有一天在家里听见楼下有人吆喝道:不要菜票的菠菜勒!我姥姥就打发我去买。买回来一捆菠菜,立起来比我还高好多。只能用来喂兔子,不能喂鸡,因为会把鸡噎死。我姥姥是个来自农村的小脚老太太,她咬着手指说:从来没见过这么老的菠菜!后来她动了一阵脑筋,想从菠菜里提取纤维来纳鞋底子,但是没有成功。这说明我姥姥身上也有发明的品性。而且如果肚子里空空如也,每个人都会想入非非。
我小时候也没有手纸,我爸爸把五八年的宣传材料送进了卫生间,让我们用它擦屁股。那些材料里有好多是关于发明创造的,我在厕所里看这些东西,逐渐入了迷。与此同时,我哥哥姐姐在厕所门前排起了队,憋得用拳头擂门,我却一点也听不见。那些发明里有一些很一般,比如什么用木头刻珠子做滚珠轴承,用锅熬大粪做肥料等等,一点想像力都没有。但也有些很出色。比方说这一个:假设有一头猪,在一般饲养条件下每天只能长八两的话,本发明能让它长到一斤半,其法是用一斤花生油,加鸡蛋黄两个对它作肌肉注射。据说这样喂出的猪不光肥胖,肉质还十分细嫩。当时我就想到了这个发明虽好,但还不是尽善尽美。应该再打点酱油和料酒进去,使它不等挨刀子就变成一根巨大的广东香肠。说实在的,用这些发明擦了屁股,我感到痛心。当然,被用来擦屁股的不光是发明,还有别的东西。比方说,有好多油印本的诗选。五八年不但大家都在搞发明,而且人人都要写诗,参加赛诗会。我哥哥五八年上到了小学三年级,晚上饿得睡不着的时候,给我念过他作的诗:
共产主义,
来之不易。
要想早来,
大家努力。
他还告诉我说,到了共产主义,窝头上的眼就小了(窝头上的眼太大,吃了就不顶饿)。这首诗我还在油印诗选上找到了,注明了是附小三年级学生王某所作。我毫不犹豫地用我哥哥的作品当了手纸。我当时虽然只有九岁,也觉得这是歪诗。我只喜欢发明。我哥哥早就发现了我喜欢发明,他还断言我在这方面有惊人的才能。但是直到如今,我的这项才能还没得发挥。
谈过了共产主义的窝头之后,更觉得饿得受不了,于是我们俩就从家里溜出去,偷别人家地里的胡萝卜吃。嫩的胡萝卜不甜,所以一点都不好吃。从小到大,我就干过这一件坏事。而且这一件坏事我还交待过好几次。这可以说明我是多么的清白。
有关五八年的大发明和赛诗会,还有需要补充的地方。它不像我小时候想像的那样浪漫——比方说,当时的发明是有指标的,我们这所大学里每月必须提出三千项发明,作出三万首诗来。指标这种东西,是一切浪漫情调的死敌。假如有上级下达指标令我每周和老婆做爱三次的话,我就会把自己阉掉。假如把指标这件事去掉,大发明和赛诗会就非常好。只可惜它后来导致了大家都饿得要死。有一阵子大家又急于发明出止住饥饿的办法,我为此也想破了脑袋。
挨饿的时候我眼前是绿的,最幸福的时刻是在饭前,因为可以吃了。最不幸的时刻是在饭后,因为没有东西吃了。后来有一天(十二岁),忽然感到浑身上下不得劲,好像生了病,又好像变了另一个人。仔细想了想,才发现是因为我不饿了。吃饱了以后发明的欲望有所减退,但是我已经发明了很多东西,包括用火柴头做装药的手枪、发射自行车条的弓弩等等。我用这些武器去行猎,不管打到了什么,就烧来吃。有一回吃了一个小刺猬,长了一身红斑狼疮似的过敏疙瘩。为此又挨了我爸爸一阵好打。
小时候我觉得自己出生的时辰不好,将来准会三灾六难不断。虽然这不像个孩子的想法,但是事实就是这样的。有关这一点我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在这部小说开始的时候,我把自己称为王二,不动声色地开始讲述,讲到一个地方,不免就要改变口吻,用第一人称来讲述。有一件事使我不得不如此。小时候我跑到学校的操场上,看到了一片紫色的天空,这件事我也可以用第三人称讲述,直到我划破了胳膊为止。这是因为第三人称含有虚拟的成份,而我手臂上至今留有一道伤疤。讲到了划破了胳臂,虚拟就结束了。
六岁时我划破了胳膊,就一面嚎哭,一面想道:真倒霉!还不知还有什么灾难在等着我。现在我打桥牌时也是这样的,每次看牌之前,总要念叨一句:还不知是什么臭牌!要是在打比赛,对手就连连摇头。但是这件事不说明我不是绅士,只能说明我是个不可救药的悲观主义者。二十二岁时,我在豆腐厂里被老鲁追得到处奔逃,也有过这类的想法。和我上一个班的毡巴可以作证,当时我就老对他说:我还得倒霉,因为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果不其然,过了没几天,我就把毡巴揍了一顿,把他肋骨尖上的软骨都打断了。
毡巴这家伙长得白白净净的,虽然比我高半头,但是一点力气也没有。眼睛大得像蜻蜓,溜肩膀,漏斗胸,嗓音虽然低沉,却是个娘娘腔。他的男根是童稚型,包茎。这家伙的一切我都了若指掌,是因为我们俩常一路到酒厂洗澡,我后来打了他和洗澡也有关系。我从来没有想像到会有一天要揍他一顿,这是因为他是我在厂里唯一的哥们儿,揍了他别人会怎么看我呢?但是因为流年不利,不该发生的事也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