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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告子章句下(凡)(1)

[疏]正义曰:此卷赵氏分为下卷者也。此卷十有六章。其一章言临事量宜,权其轻重,以礼为先,食色为後,若有偏殊,从其大者。二章言天下大道,人病不由,不患不能,是以曹交请学,孟子辞焉。三章言生之膝下,一体而分,当亲而疏,怨慕号天,是以《小弁》之怨,未足以为愆也。四章言上之所欲,下以为俗。五章言君子交接,动不违道,享见之仪,亢答不差。其六章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孔子将行,冕不及税。七章言王道浸衰,转为罪人。八章言招携怀远,贵以德礼,义胜为上,战胜为下。九章言善为国者,必藏於民,****以往,其馀何观。十章言先王典礼,万世可遵,什一供贡,下富上尊。十一章言君子除害,普为人也。十二章言民无信不立。十三章言好善从人,圣人一概。十四章言仕虽正道,亦有量宜,听言为上,礼貌次之,困而免死,斯为下矣。十五章言圣贤困穷,天坚其志,次贤感激,乃奋其意。十六章言学而见贱,耻之大者,教诲之方,或析或引。凡此十六章,合上卷二十章,是《告子》之篇有三十六章矣。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任国之人问孟子弟子屋庐连,问二者何者为重。)曰:“礼重。”(答曰:礼重。)“色与礼,孰重?”曰:“礼重。”(重如上也。)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任人难屋庐子,云若是则必待礼乎?)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於音乌,叹辞也。何有为不可答也。)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楼;金重於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孟子言夫物当揣量其本,以齐等其末。知其大小轻重乃可言也。不节其数,累积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楼。岑楼,山之锐岭者,宁可谓寸木高於山邪?金重於羽,谓多少同而金重耳,一带钩之金,岂重一车羽邪?如取食、色之重者,比礼之轻者,何翅食、色重哉!翅,辞也。若言何其重也。)往应之曰:“‘纟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纟则不得食,则将纟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教屋庐子往应任人如是。纟,戾也。搂,牵也。处子,处女也。则是礼重,食、色轻者也。)

[疏]“任人”至“搂之乎”。正义曰:此章指言临事量宜,权其轻重,以礼为先,食、色为後,若有偏殊,从其大者。屋庐子未达,故譬搂、纟也。“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任人,任国之人,任国之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二者,何者为重?“曰礼重”,屋庐子答之以为礼重。屋庐子,孟子弟子也。任人又问色与礼二者孰重?“曰礼重”,屋庐子又答之以为礼重。“曰:以礼食则饥而死”至“必亲迎乎”,任人又问之曰:人若待有礼然後食,则饥饿而死,不待礼而食者,则得其食而不见饥饿,必待以礼然後食乎?任人意以为不待礼而食也。行亲迎婚之礼,则不得其妻,不待亲迎之礼,则得其妻,必待亲迎之礼?任人意又以为不待亲迎也。所谓礼食者,案《礼》云:“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故君子苟无礼,虽美不食焉,凡此之谓。所谓亲迎者,又案《礼》云:夏氏迎於庭,商人迎於室,周人迎於户,凡此是也。今任人不知此为重,故以食、色并而问之。“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屋庐子未有言以答应,故不能对任人之问,乃明日之邹国,以任人此言告於孟子。“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至“则将搂之乎”,孟子见庐子不能答此言,乃而叹之曰:答此之言,何有难乎?何为不可答也。言凡物有常,如不揣量其本,但齐等其末,则虽方寸之木,可令高於岑楼。岑楼,山之锐峰也。此乃齐等其末,而不量其本之谓也。言虽可谓之一带钩之金与一车羽毛之谓哉,是亦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之谓也。以其揣之以本,则方寸之木不能过於岑楼,一带钩之金不能重於一车之羽也。如不揣其本,则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比喻之,何啻食为重也。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比并之,则何啻为色重也。如此,是犹积累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楼;积叠一车之羽毛,可使重於一钩金也。是则任人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且为不以礼食则饥而死,则人谁不以食为重也;不亲迎则得妻,则人谁不以色为重也。故孟子所以於此又教之屋庐子,使往应於任人曰:纟戾其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其食,不纟戾之则不得其食,则将可以纟戾兄之臂乎?逾越东家之墙而牵其处女,则得为之妻,不牵之则不得为之妻,则将可以牵处女乎?言不可如是也,故以“乎”言之。所谓东家则托此言之矣,如谓邻家也。然而邻亦有西、南、北,何不言之,盖言东,则西、南、北不言而在矣。注“任国”。正义曰:任,薛同姓之国,在齐楚之间,後亦有案文,在孟子居邹之段。注“岑楼,山之锐岭”。正义曰:释云:山小而高者曰岑。是知岑楼即知为锐岭之峰也。曰楼者,盖重屋曰楼,亦取其重高之意也。注云“处女”。正义曰:“未嫁者也。”

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孟子曰:“然。”(曹交,曹君之弟。交,名也。答曰然者,言人皆有仁义之心,尧、舜行仁义而已。)“交闻文王十尺,汤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长,食粟而已,如何则可?”(交闻文王与汤皆长而圣。今交亦长,独但食粟而已,当如之何?)曰:“奚有於是?亦为之而已矣。有人於此,力不能胜一匹雏,则为无力人矣。今曰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然则举乌获之任,是亦为乌获而已矣。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弗为耳。(孟子曰:何有於是言乎?仁义之道,亦当为之乃为贤耳。人言我力不能胜一小雏,则谓之无力之人。言我能举百钧,百钧,三千斤也,则谓之有力之人。乌获,古之有力人也,能移举千钧。人能举其所任,是为乌获才也。夫一匹雏不举,岂患不能胜哉?但不为之耳。)徐行後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长者,老者也。弟,顺也。人谁不能徐行者,患不肯为也。)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诵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孝悌而已,人所能也。尧服,衣服不逾礼也。尧言,仁义之言。尧行,孝悌之行。桀服,谲诡非常之服。桀言,不行仁义之言。桀行,****之行。为尧似尧,为桀似桀而已矣。)曰:“交得见於邹君,可以假馆,愿留而受业於门。”(交欲学於孟子,愿因邹君假馆舍,备门徒也。)曰:“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子归而求之,有馀师。”(孟子言尧、舜之道,较然若大路,岂有难知,人苦不肯求耳。子归曹而求行其道。有馀师,师不少也,不必留馆学也。)

[疏]“曹交”至“馀师”。正义曰:此章指言天下大道,人病由之,病于不为,不患不能,是以曹交请学,孟子辞焉,盖《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曹交,曹君之弟也,姓曹名交。然曹交问孟子曰:凡人皆可以为尧、舜二帝,有诸否乎?“孟子曰然”,孟子答之,以为诚如是也。“交闻文王十尺”至“如何则可”者,曹交又言,交尝闻文王身长十尺,汤王身长九尺,今交身亦长九尺四寸,但独食粟而已,当如之何则可以为尧、舜。“曰奚有於是”至“是桀而已矣”,孟子答之,曰何有於此言之谓乎!言非论身长、短之谓也,所以为尧舜者,是亦为之而已。且托今有人於此,其力不能举任一匹雏之小,是则为无筋力之人也。今又曰能举任三千钧之重,则为有筋力之人也。如是言之,则能举乌获千钧之重任者,此亦足为乌获之徒而已矣。且夫人岂以不能举胜一匹夫之雏小为忧患哉!但不为之耳。如用力举之,则胜矣。以言人之所欲为尧舜者,岂患其不能为之哉?亦但不为之耳。且以徐缓而行,後於长者,是谓之悌顺;急疾而行,先於长者,谓之不悌顺。夫徐缓而行者,岂凡人所不能如是哉!但所不为徐行之矣。夫尧舜二帝,之道而已,子今若身服尧之法服,以衣服不越礼,口诵尧之法言,以其言有法度,所行则行尧所行尧所行之迹,以其行不****,如此,是亦为尧之徒矣。若子於今身乃服桀非常之服,口诵诡懦之言,所行乃行桀****之行,如此,是亦为桀而已矣。“交得见於邹君”至“於门”,曹交闻孟子言至此,乃曰:交得见邹君,可以因而假馆舍,愿留止而受业於夫子之门,而学於孟子也。“曰:夫道若大路”至“馀师”,孟子乃答之曰:夫道若大路,较然易行也,岂为难知者哉?言不难知也。但人病不求之耳,子归曹而自能求之而行其道,亦不少师也,何必愿受业於我。孟子所以答之此者,盖为曹交欲挟邹君而问,是挟贵而问者也,是以辞之而已,抑亦不屑教诲之谓也。注“百钧三千斤”。正义曰:已前篇说之矣。注“乌获有力人也”。正义曰:案皇甫士安《帝王世纪》云:秦武王好多力之士,乌获之徒并皆归焉。秦王於洛阳举周鼎,乌获两目血出。六国时人也。孟子假是而开辟曹交之蔽而已矣。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高子,齐人也。《小弁》,《小雅》之篇,伯奇之诗也。怨者,怨亲之过,故谓之小人。)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於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遥夫,高叟之为诗也。(固,陋也。高子年长,孟子曰:陋哉!高父之为诗也。疏越人,故谈笑。戚,亲也,亲其兄,故号泣而道之,怪怨之意也。伯奇,仁人,而父虐之,故作《小弁》之《诗》曰:何辜于天?亲亲而悲怨之辞也。重言固陋,伤高叟不达诗人之意也。)曰:“《凯风》何以不怨?”(《诗·邶风·凯风》之篇也。公孙丑曰:《凯风》,亦孝子之诗,何以独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孟子曰:《凯风》言“莫慰母心”,母心不悦也,知亲之过小也。《小弁》曰“行有死人,尚或堇之”,而曾不闵己,知亲之过大也。愈,益也。过已大矣。而孝子不怨思其亲之意何为如是!是益疏之道也,故曰不孝。矶,激也。过小耳,而孝子感激,辄怨其亲,是亦不孝也。孔子以舜年五十而慕其亲不殆,称曰孝之至矣,孝之不可以已也。知高叟讥《小弁》为不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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