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正义曰:案《史记》云:“孟轲,受业子思门人,道既通,所于者不合,退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至嬴秦焚书坑儒,《孟子》之徒党自是尽矣。其七篇书号为诸子,故篇籍得不泯绝。汉兴,高皇未遑庠序之事,孝惠虽除挟书之律,然而公卿皆武力功臣,亦莫以为意。及孝文皇帝广游学之路,天下众书往往稍出,由是《论语》、《孟子》、《孝经》、《尔雅》皆置博士,当时乃有刘歆九种《孟子》,凡十一篇。炎汉之後,盛传於世为之注者,西京赵岐出焉。至于李唐又有陆善经出焉。自陆善经已降,其所训说虽小有异同,而咸归宗於赵氏。《隋志》云:赵岐注《孟子》十四卷。又有郑亢注《孟子》七卷。在梁时又有綦母邃《孟子》九卷。《唐书·艺文志》又云:《孟子》注凡四家,有三十五卷。至于皇朝《崇文总目》,《孟子》独存赵岐注十四卷,唐陆善经注《孟子》七卷,凡二家二十一卷。今校定仍据赵注为本。今以为主题辞者,赵岐谓此书《孟子》之所作,所以题号《孟子》之书,其题辞为《孟子》而作,故曰《孟子题辞》。
《孟子题辞》者,所以题号《孟子》之书本,末指义文辞之表也。
[疏]“孟子”至“表也”。正义曰:此叙《孟子题辞》为《孟子》书之序也。张镒释云:《孟子题辞》即序也,赵注尚异,故不谓之序而谓之题辞。孟,姓也。
[疏]正义曰:此叙孟氏之所自也。案鲁史桓公之後,桓公子庄公为君,庶子公子庆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孙是庆父之後,叔孙是叔牙之後,季孙是季友之後。其後子孙皆以仲、叔、季为氏。至仲孙氏後世,改仲曰孟。又云:孟庶长之称也。言已是庶,不敢与庄公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长为始也。又定公六年有仲孙何忌如晋,《左传》即曰孟懿子往。是孟氏为仲孙氏之後改孟也。子者,男子之通称也。
[疏]正义曰:此叙凡称子之例也。案经传凡敌者相谓皆言吾子,或直言子,称师亦曰子。是子者,男子有德之通称也。《公羊传》云“子沈子曰”,何休云:“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然则後人称先师则以子冠氏上,所以明其为师也。如子公羊子、子沈子之类是也。凡书传直言子曰者,皆指孔子,以其师范来世,人尽知之,故不必言氏也。孟轲有德,亦足以师范来世,宜其以氏冠子,使後人知之,非独云有孔子,又有孟子称为子焉。此书,孟子之所作也,故总谓之《孟子》。
[疏]正义曰:此叙孟子所作此书,故总名号为《孟子》也。唐林慎思《续孟子书》二卷,以谓《孟子》七篇,非轲自著,乃弟子共记其言。韩愈亦云:孟轲之书,非轲自著,轲既没,其徒万章、公孙丑相与记轲所言焉。今赵氏为《孟子》之所作,故?谓之《孟子》者,盖亦有由尔。
其篇目,则各自有名。
[疏]正义曰:此叙孟子七篇各有名目也。故《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是也。孟子,邹人也。名轲,字则未闻也。邹本《春秋》邾子之国,至孟子时改曰邹矣。国近鲁,後为鲁所并。又言邾为楚所并,非鲁也,今邹县是也。
[疏]正义曰:此叙孟子姓字及所居之国也。案《史记》列传云:“孟轲,邹人也。”不纪其字,故赵氏云字则未闻焉。後世或云字子舆。云“邹本春秋邾子之国”至“是也”者,案《春秋》隐公元年书“公及仪父盟于蔑”,杜注云:“邾,今鲁国邹县是也。”仪父事齐桓以奖王室,王命以为邾子。《说文》云:“邹,孔子乡也。一云:“邹,鲁附庸之国。”云“国近鲁”者,案《左传》哀公七年,“公伐邾,及范门,犹闻锺声”。又曰:“鲁击柝,闻於邾。”杜注云:“范门,邾郭门也。”是为鲁所并。云“为楚所并”者,案《史记》云:“鲁顷公二十四年,楚考烈王伐灭鲁。”是又为楚所并。
或曰:孟子,鲁公族孟孙之後。故孟子仕於齐,丧母而归葬於鲁也。三桓子孙既以衰微,分他国。
[疏]“或曰”至“他国”。正义曰:此叙孟子为鲁公族孟孙之後也。其说在孟姓之段。云“仕於齐,葬於鲁”者,公孙丑篇之文也。《春秋》定公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十年,叔孙仇如齐。哀公二十七年,公患三桓之後,欲以诸侯去之。杜预云:欲求诸侯以逐三桓後。至鲁顷公时,鲁遂绝祀。由是三桓子孙衰微。
《孟子》生有淑质,夙丧其父,幼被慈母三迁之教,长师孔子之孙子思,治儒述之道,通五经尤长於《诗》、《书》。
[疏]“孟子”至“诗书”。正义曰:此叙孟子自幼至长之事也。案《史·列女传》云:孟轲母,其舍近墓,孟子少嬉游为墓间之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处子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乃贾人卖之事。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子也。复徙舍学宫之傍,其嬉戏乃设俎豆揖逊进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吾子矣。遂居焉。及孟子既学而归,孟母问学所至,孟子自若也。孟母以刀断机,曰:子废学,若吾断机。孟子惧,旦夕勤学不息,师子思,遂成名儒。又案《史记》云:孟轲受业於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所干不合,退与万章之徒叙《诗》、《书》。故赵氏云:“尤长於《诗》、《书》。
周衰之末,战国纵横,用兵争强以相侵夺,当世取士,务先权谋以为上贤。先王大道陵迟隳废,异端并起,若杨朱、墨翟放荡之言以干时感众者非一。孟子闵悼尧、舜、汤、文、周、孔之业将遂湮微,正涂壅底,仁义荒怠,佞伪驰骋,红紫乱朱。
[疏]“周衰之末”至“乱朱”。正义曰:此叙周衰战国纵横之时,大道陵迟也。案太史公曰:秦纪至犬戎败幽王,周东迁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作西,用事上帝,於是僭端见矣。自後陪臣执政,大夫世禄,六卿分晋,及田常弑简公而相齐国,诸侯晏然不讨,海内争於战攻,於是六国盛焉。其务在强兵并敌谋诈用,而纵横长短之说起。故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於是方务於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杨朱、墨翟以兼爱自为,以害仁义。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退叙《诗》、《书》,述孔子之意。当此之时,念非《孟子》有哀悯之心,则尧、舜、汤、文、周、孔之业将遂沉小,而正道郁塞,仁义荒怠,佞伪并行,红紫乱朱矣。杨雄云:古者杨、墨塞路,孟子辞而辟之。云湮微者,湮,沉也;微,小也。云壅底者,言正道郁塞而不明也。云仁义荒芜者,《释名》曰:仁,忍也,好生恶杀,善恶含忍也。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庄子》云:爱仁利物之谓仁。杨子云:事得其宜谓之义。《尚书》云:无怠无荒。孔注云:迷乱曰荒,怠,懈怠也。云佞伪驰骋者,《论语》云:仁而不佞。孔云:佞,口辞捷给,为人所憎恶者,《说文》云:伪,诈也。驰骋,奔走。云红紫乱朱者,《论语》云:恶紫之夺朱也。孔注云:朱,正色;紫,间色。案皇氏云: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绿、红、碧、紫、亚黄是也。青是东方正,绿是东方间,东为木木,色青。木克土,土色黄,并以所克为间。故绿色,青、黄也。朱是南方正,红是南方间,南为火,火色赤,火克金,金色白,故红色,赤、白也。白是西方正,碧是西方间,西为金,金色白,金克木,故碧色,青、白也。黑是北方正,紫是北方间,北方水,水色黑,水克火,火色赤,故紫色,赤、黑也。黄是中央正,亚黄是中央间,中央土,土色黄,土克水,水色黑,故亚黄色,黄、黑也。是正间然。
於是则慕仲尼,周流忧世,遂以儒道游於诸侯,思济斯民。然由不肯枉尺直寻,时君咸谓之迂阔於事,终莫能听纳其说。
[疏]“於是”至“其说”。正义曰:此叙孟子周流聘世,时君不听纳其说也。言孟子心慕孔子遍忧其世,遂以儒家仁义之道历游诸侯之国,思欲救济天下之民。然而诸侯不能尊敬之者,孟子亦且不见也,虽召之而不往,以其不肯枉尺以直寻。十寸曰尺,八尺曰寻。《史记》云:孟子道既通,游事齐,齐宣王不能用。梁,梁惠王不果所言。是皆以为迂远而阔於事情,而莫有能听纳其说者。孟子亦自知遭苍姬之讫录,值炎刘之未奋。进不得佐兴唐虞雍熙之和,退不能信三代之馀风,耻没世而无闻焉。是故垂宪言以诒後人。仲尼有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疏]“孟子”至“著明”也。正义曰:此叙孟子自知道不行於世,耻没世无名闻,故慕仲尼托之空言而载之行事也。言孟子生於六国之时,当衰周末,又遇汉之未兴,上不得辅起唐虞二世之治,下不能伸夏商周三代之风化,自愧没一世而无名闻,所以垂法言以贶後人。故托慕仲尼周流忧世,既不遇,乃退而与万章之徒叙《诗》、《书》而作此七篇也。赵氏意其然,乃引孔子之言而明孟子载七篇之意也。云苍姬者,周以木德王,故号为苍姬,姬,周姓也。云炎刘者,汉以火德王,故号为炎刘,刘,高祖之姓氏也。
於是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包罗天地,揆叙万类,仁义道德性命祸福粲然靡所不载。
[疏]“於是”至“不载”。正义曰:此叙孟子退而著述篇章之数也。《史记》云:孟子所干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叙《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云二百六十一章者,合七篇之章数言也。据赵氏分章则《梁惠王》篇凡二十有一章《公孙丑》篇凡二十有三章《滕文公》篇凡十有五章《离娄》篇凡六十一章《万章》篇凡十有八章《告子》篇凡三十有六章《尽心》篇凡八十有四章总而计之,是二百六十一章也。云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合七篇而言也。今计《梁惠王》篇凡五千三百三十三字,《公孙丑》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滕文公》篇凡四千五百三十三字,《离娄》篇凡四千二百八十五字,《万章》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告子》篇凡五千五百三十五字,《尽心》篇凡四千一百五十九字,总而计之,是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也。云“包罗天地”至“靡所不载”者,言此七篇之书,大而至於天地,微而至於昆草木,又次而至於性命祸福,无有不载者也。然而篇所以七者,盖天以七纪璇玑运度,七政分离,圣以布曜,故法之也。章所以二百六十一者,三时之日数也。不敢比《易》当期之数,故取於三时。三时者,成岁之要时,故法之也。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可以行五常之道,施七政之纪,故法五七之数而不敢盈也已。
帝王公侯遵之,则可以致隆平,颂清庙。卿、大夫、士蹈之,则可以尊君父,立忠信。守志厉操者仪之,则可以崇高节,抗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