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4990000000015

第15章 一匹白马的自述

我是一匹白马。白缎一样没有半点杂质顺滑的皮毛,令人惊叹不已。额际一圈黑色旋毛,有“白旋风”的美誉。当然,这美誉还是另有来头的。这得从我的儿马时代说起。我出生在内蒙古大草原。一次,我的主人巴图尔正在草场放牧,见西天一片灰黄的云层压来,顿时遮天蔽日。巴图尔从花草上翻身跃起,大喊一声,不好,要刮龙卷风!他飞身上马,两腿一夹马肚膛,驾!驾!!一声令下,我快如离弦之箭,飞射前方。齐膝的青草,在我的蹄尖上唰唰掠过。耳边呼啸着风声,鬃毛竖起,好个马踏飞燕,我几乎忘记了时间的存在。直插云霄的黑色旋柱,铺天盖地地追赶在我身后,完全是豹子的气势,张嘴就咬。我和主人始终跑在风前,随时要被黑暗的巨大风口吞食掉。巴图尔低伏于我的烈鬃前,紧拽马缰,弓成虾米状。我的蹄下仿佛波涛汹涌的大海。感谢大草原给了我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给了我一次比旋风还快的奔跑。我像子弹飞,靶心就是我的主人巴图尔的蒙古毡房。我必须在龙卷风毁灭蒙古包之前去营救巴图尔美丽的妻子叶菊花和刚满月憨嘟嘟的儿子帅帅。蒙古包里的一切可以随龙卷风上天入地,可主人的妻子和儿子绝对不能遭到丁点伤害,他们是主人生命的全部。我在这场劫难中为主人妻儿的逃生赢得了生机,他们一家三口骑着我逃过了龙卷风致命的扫荡。虽说毡包被卷得七零八落飞上了天,可家人安然无恙就是万幸。我看见巴图尔站在远处看着毁灭的家园。脸贴着妻儿的面颊哭起来,随后又紧抱着妻子转圈大笑起来。我很惊叹人类瞬间忧喜无常善变的脸部表情,惭愧马类呆板的马脸多么单调麻木。

巴图尔搂着妻子菊花说,只要人平安,家毁了可以重建!巴图尔转身拍着我的马背,摩贴着我的马脸说,谢谢你,我的白旋风,你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哪!龙卷风给了我“白旋风”的美誉——这是一匹年轻骏马的向往,获得受人尊敬的快感该多爽啊!巴图尔直叫我“兄弟”,把我当人看,而不是一匹只知道吃草料撒欢奔跑的牲畜。

大概在人们的眼中,我们这些做牲畜的是没有思想感情的。人们误认为我们只会扑闪着大眼睛,打个响鼻,四蹄刨扬尘土,或立身奋起前蹄,对天抒发几声忧欢的长啸罢了。其实,我们马是有思想,通人性的。只不过我们马类不会像人那样会说话,善于表达。现在,我要用我们马类丰富的心理活动来表达我的情感世界。我和主人朝夕相处,默契而融洽,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主人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声口哨,我都心有灵犀一点通。就是那种心灵感应。主人的一些生活故事,将通过我这匹白马的述说,渐渐展现在广大读者面前。

我出生在我主人的马圈里,我的妈妈是一匹十分壮硕的枣红马。我没有见过我爸爸,因为我爸爸是一匹白色的野马,它们和人类有着相同经历的爱情罗曼史。一匹草原马和一匹野马如此一见钟情地相爱了。几次短暂的幽会后,白色野马播下它们的爱情的种子,闪电般地飞奔而去。枣红马生下我之后,马仔们都嘲笑我是野种。野种就野种,我不在乎。等我长成高大威猛的儿马时,我成了百里挑一的骏马。是人们说的那种宝马良驹。我成了马群里众多骒马眼中的“白马王子”。我没了自卑,只有骄傲。原来,我的骨子里潜藏着一种别于草原马的剽悍,血液里流淌着野马洒脱勇猛的高贵气质。我奔跑的速度是取胜的法宝,耐力是同龄马无法达到的。我有超乎寻常的听力和灵敏的嗅觉。因而,我就轻而易举地战胜了那些与我争雄决斗的儿马们的挑衅。我成了万千马群里的头马首领。在无数次的暴风骤雨中,我一马当先,引领着马群逃出险境洪流,遇到狼群,我指挥若定,奋勇出击,粉碎了狼群的围追堵截。有几匹狼,被踩死在马蹄之下。

我的主人巴图尔是个伯乐。他众里寻我三百度,认为我是个可塑之才的千里马,想用那长长的套马杆套住我。我血气方刚,哪里肯轻而易举地在他面前俯首称臣呢?更何况当时我身边围了一大群正发情的年轻母马,我是他们心中的白马公子,我也正值发情期。我一天要和好几匹母马交配,过着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神仙般悠哉快活的日子。我有真正儿马雄健的体魄,在我的体内散发着青春的气息。一匹拥有爱情的儿马才是真正幸福的马儿,我不知道有多少美丽的骒马倾倒在我的胯下。我正乐不思蜀呢,却有人要套牢我,给我戴上笼头,我才不干呢!但我折腾到最后还是被巴图尔拿下了。

巴图尔是个高大的红脸膛蒙古汉子,他总眯眼像在笑。他敢藐视一切,我在他眼里算个上好的玉雕材料,想驯服我成为他忠实的坐骑。我不听从他的指挥,受约他的管束。我采用踢、弹、咬、跑、摔、甩等浑身解数摆脱他,恨不得立身将他摔下马背跌个粉身碎骨才解气。可巴图尔两腿紧夹马肚膛,手抓脖鬃,像一块狗皮膏药似地紧贴在我身上,任我卖死力,也无济于事。我靠!我可遇上不要命的顽主了。我们马类最怕巴图尔这种不服输的硬汉了。人家不用鞭子抽你,只用高超的骑术征服你。当然,让我服气巴图尔不仅是他刚硬的一面,而恰恰是他女人般最柔软的体恤。他见我浑身皮毛滚动着汗珠,拉着我来回散汗。他说,伙计,别发倔了,和我交个朋友吧,哥们不会亏待你的。他总是伏在我耳边自言自语。精心给我添草加料,生怕我塌了肥膘。湖边饮水的空当,用毛刷子为我抓痒顺毛,用水桶浇水为我洗澡清洁。看得出,这巴图尔把我当朋友看。我就是石头冰心,也被他感悟融化了。好马配英雄,宝剑伴侠客。从此,我死心塌地跟定了巴图尔,成了他的马前卒坐中骑。我在一年一度盛大的赛马会上,为巴图尔赢得了头彩。我也以旋风般的速度,雄居万马之首。我成了巴图尔的骄傲,也成了内蒙古大草原上的一匹千里马。

巴图尔与菊花是在一场赛马会上认识的。菊花和男友周大伟一起从银川来到内蒙古大草原旅游观光的。菊花和周大伟是北师大同学,三年的恋爱经历,彼此似乎都很了解对方,就在他们即将成为一名教师的暑假之旅,巴图尔的出现,改变了菊花的生活轨迹。

菊花爱画画,周大伟爱写诗。两个浪漫的恋人,一路嗅着青草花香,寻着蒙古包的袅袅炊烟,听着马头琴悠扬的旋律,品着“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诗句韵味,神秘的大草原带给他们的是无尽的辽阔和向往。没了城市的逼仄噪杂,只有草原无际的静谧。菊花喜欢画马,名画家徐悲鸿的骏马图令她神迷。他们刚到草原的时候,正巧遇见巴图尔放牧马群,菊花第一次目睹了那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她兴奋拍手跳跃。等到马儿安静地吃草,她支起画架急切地描摹起来。周大伟也不闲着,拿起他的相机咔嚓咔嚓地拍个没完。我和巴图尔的出现,令菊花眼前一亮。周大伟与巴图尔相比之下就显得单薄矮小了许多。巴图尔一米八五的个头,一百五十多斤的体重,是个摔跤的好手,骑在我身上,沉甸甸的,这个重量级的人物,还有着一口好嗓音。蒙古歌儿唱得嘹亮穿透,很有男子汉的一种磁性美。我这样夸奖我的主人,是因为我站在菊花这个女人的角度来欣赏巴图尔的。巴图尔那身疙瘩肌肉块,是个优秀蒙古摔跤手必备的条件。每次,巴图尔为我洗完澡后,他也赤身跳到湖里去游泳。

周大伟和菊花就同住在巴图尔的蒙古包里。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中间围起一块红色围帘作为屏障。周大伟很秀气,眼镜下的那双眼,有着诗人天性的敏感清亮。寸头黑眉白脸,透着书卷气。喜欢吹笛,听过巴图尔的马头琴之后,求教巴图尔学琴,巴图尔点拨了几下要领,他立马学得像模像样的。巴图尔做菊花的模特,一会儿伸手踢腿扭腰,坐不住乱动,还说要添马草。坚持了好半天才画好。这些我都知道,就像我知道菊花也喜欢我一样。她叫我旋风,她叫巴图尔是巴图哥。她说我是她见过的最壮硕的马,巴图尔是她见过的最帅气的小伙。看得出菊花有点移情别恋,周大伟心里有点酸溜溜。菊花说我额际的那撮白毛旋得很好看。我发现她孩子气的眼里看什么都新鲜。我认为她的眼睛有着照相机的功效,要不,怎么瞄我几眼,就会活灵活现地将我跃然纸上。菊花大胆地骑在我的鞍座上,我慢条斯理地跑,怕摔了美女画家。她的牛仔裤包裹着****,身体随着波动而微颤,身体紧张的绷着紧弦,拉着我的缰绳兴奋得大喊大叫。我不会尥蹶子,这是她第一次骑马,也是我第一次驮个女人。我匀速跑出一段路途,把她带到水草湖边,打了个鼻冲,寻着青草香味咀嚼起来。菊花下马,看见满地的野花,奔跳着一路采摘,捏着一大把,闭眼嗅闻一番,深深地被这草原美景所陶醉。我能感觉到她身上的女性气息,菊花坐在马鞍上像个神气的女骑手,暖色的阳光为她涂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巴图尔扶她下马时,她欢笑地扑到他怀里拥抱胜利。巴图尔明显感到她身上散发的活力,比我更敏感她搏动的心跳。周大伟举着相机,瞄了几下镜头却没拍,他下意识地拉了一下帽檐,转眼向那片远山望去。

巴图尔是个孤儿,他和我一样生下来就不知道父母是谁。他是个弃婴,被他的养父阿爸巴康牧马时从草甸子抱回来的。两年后,阿爸巴康又同样抱回了一个女婴——金珠妹妹。为了抚养他们兄妹长大成人,阿爸巴康没有结婚。巴图尔和金珠只知道,阿爸巴康过些时日总到一个叫纳丽花的蒙古包里去过夜。纳丽花是个死了丈夫的年轻寡妇,生有一男一女,年龄和巴图尔金珠一般大。巴康阿爸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顾着两个家,两家的孩子都在他的呵护下茁壮成长。巴图尔和金珠去过纳丽花阿妈的毡房里做过几次客人。纳丽花阿妈年轻又漂亮。不过,可以看出,她的眼里含着对巴图尔和金珠鄙视的光芒。女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大概是不想让巴康阿爸将所有的父爱给予巴图尔和金珠,只容许对他们一家人好,名正言顺地娶了她。可巴康阿爸不能那样做,他自己就是个孤儿,他知道孤儿被遗弃的孤苦滋味。所以,他自始至终地又当爹又当妈,操持着巴图尔和金珠读完初中。他像一匹乐于奔命的老公马,一生奔波在途中。等到巴图尔和金珠都长大成人了,他却病倒了。临终时,要巴图尔娶了金珠为妻,照顾她一辈子。巴图尔不想违拗临终遗言,只得勉强答应,是为了让老人家走的安心。葬父后,他们依然保持着兄妹关系。巴图尔从小就视金珠为亲妹,在坏小子面前总充当大哥护卫。如今,怎么就让他娶妹为妻呢?尽管金珠已出落得像颗金色的珍珠一样美丽耀眼,人见人爱。可巴图尔总是避而远之,金珠妹妹倒是被巴康阿爸临终遗言点破了心窍,见了巴图尔就多了一分姑娘家的羞涩。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现在却有了心跳的感觉。金珠非图尔哥不嫁了。巴图尔就当面对金珠说,一定要给金珠妹妹找个好郎君。金珠哭着跑了远处,独自偷偷落泪。金珠心里埋怨:巴图哥,为什么你不接受我对你的一片情义呢?

巴图尔是个牧马人,他的蒙古包随着丰盛的水草如蜜蜂寻花般四处流动。他怕金珠害怕孤单,找了一个孤身的蒙古老阿妈给金珠作伴。金珠在一家奶牛场当挤奶工,下班回家就能吃到老阿妈端上的热乎乎的饭菜。老阿妈孤苦伶仃的,巴图尔和金珠视为亲阿妈,老阿妈就当巴图尔和金珠是亲生儿女一样。巴图尔过些时日就到毡房里看望金珠和老阿妈,送来米面肉蛋水果蔬菜等,喝一碗奶茶后,饭也顾不上吃,就要着急着回马场。金珠送出帐外,她有许多话要对巴图哥说,只是沉默不语。巴图尔上马回头,见金珠在抹泪,挥手说,回去吧,哥过几天再来看你。驾马飞奔,金珠只看得双眼不见身影。

这件事是巴图尔告诉周大伟和菊花时我听见的。我很奇怪人类的亲情关系,既然巴图尔和金珠不是亲兄妹,巴图尔为什么放个倾心爱慕他的美少女不娶呢?我们马类可不管什么兄妹。我是以一个种马的思维来看这种人伦关系的。我有那么多发情的母马可供交配,这是畜类的不道德。巴图尔带周大伟和菊花一起去看金珠和老阿妈。从周大伟个人而言,他认为金珠是个不错的姑娘,甚至比菊花更具有乡村女孩子的纯真俏丽。坐在蒙古包外的草地上面对星空,周大伟问巴图尔,放着这么好的姑娘你为什么不娶呢?巴图尔仰躺在草地上说,她是颗明亮的星星,我和他只有兄妹的感觉,她不是我想要的星座,我想娶个陌生的女人为妻。

夜幕已深,露水打湿了草地。两个男人起身回帐,而从帐房里传来三个女人朗朗的说笑声。

周大伟和菊花都学会了骑马。在草原上,不会骑马,就无法出门远行。我每次总是慢速奔跑。周大伟和菊花都是巴图尔的朋友,如果我像巴图尔骑马的速度飞奔,估计他们会发晕摔坏的。只有巴图尔才能享受旋风般的速度。我在赛马会上,从不甘示弱。我是一流的马,巴图尔是一流的骑手。巴图尔在马背上唱着牧歌,菊花会听得痴迷。我发现,菊花对巴图尔超出对周大伟的亲密。这一点,巴图尔明白,周大伟也心知肚明。菊花对巴图尔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从周大伟眼里也散发出醋意。可以看出,他和巴图尔有着情敌的防范。菊花则是日久生情。她成了草原上的一朵野菊花,鲜花配英雄,巴图尔成了她心目中的英雄。而周大伟始终像个学友的角色。菊花和周大伟是三年恋友,这种突变的心理,在她独自一人想心事的时候,会拿两个男人作比较。她觉得巴图尔更有男人味,更有责任感。周大伟怯懦的一面越发凸显,菊花的情感天平已倾向巴图尔。

有些秘密在我们动物面前是完全不能成为隐私的。那是个月圆之夜,蒙古包门前的一盏灯光将马厩里照得很清晰。巴图尔的生日晚会上,每个人都唱歌跳舞。周大伟和金珠因为各自的心事而多饮了几杯,前后醉倒在帐房中。菊花喝的脸红妩媚,走出帐外,借着月光,菊花唱起了《我的草原我的家》。巴图尔也紧跟其后应唱着。他的酒量很大,丝毫没有醉态之步。给菊花身上披了件衣服,也许是醉意中的触景生情,他们俩禁不住互吻了起来。激情之下,巴图尔抱起菊花进了马厩,在那堆散发芳香的干草堆上,他们俩亲吻着抚摸着,在我的目视下,借着月光灯影,点燃性爱的火焰,尽情合欢,也点燃了我雄性的烈焰。我仿佛听见我发情的母马们在夜色中嘶鸣,它们在呼唤着我的名字。我心潮激荡,几乎等不到天亮,我要飞奔到马群里,去约会……

第二天,在巴图尔卸掉马鞍为我洗完澡的空当,我立身前蹄作揖状,打着鼻冲,前蹄刨土转圈,这是我发情的请示信号。我不会用语言向主人表达我的意愿,只能通过这些肢体动作请求主人。而巴图尔是懂马语的。他走到我跟前,用手捋了捋我湿漉漉的鬃毛说,好小子,又骚情了!正巧菊花走过来,我的胯下之物伸出很长一截,我显得很尴尬,我们动物毫无掩饰,天生一副不拽不藏的德性。菊花装傻问:白旋风怎么啦?巴图尔说,发情了呗。菊花笑红了脸。巴图尔向我滚圆的后股上使劲拍了一掌,命令道:去吧!我便飞也似地驶向远方。

近三个月的草原之旅,并没有给周大伟带来好心情,他已按捺不住心里的急躁,要求菊花跟他回去。菊花说,大伟,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和巴图尔好上了,我已经有了他的身孕。周大伟听后似乎很平静,他没有惊讶,没有恼怒。只是双手掩面,像被抽了筋骨似地软软地坐在地上。巴图尔听后兴奋地抱住菊花说,菊花,你是真的怀孕了吗?菊花点头说,是真的。巴图尔在菊花的额前吻了一下,说太好了,我要做爸爸了。金珠听后跑到远处哭去了。那天,周大伟坐在一处水草湖边,直到黄昏日落时分,才恹恹地踏进蒙古包倒头就睡。

事情已经发展到此,生米煮成了熟饭,周大伟和金珠心里也渐渐平和下来。周大伟显出很大度的样子,在巴图尔和菊花的婚礼上向他们敬酒、恭贺、道喜。金珠已打消了对巴图尔的所有念想,她也喜笑颜开,为婚事跑前跑后张罗忙碌。那次之后,她想通了,觉得巴图尔和菊花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婚礼上,周大伟喝得大醉。

故事到此,我得简略叙述。周大伟回银川当了一名教师,金珠经巴图尔和菊花撮合,和周大伟成了一对恋人,并在银川结了婚。菊花生下一名男婴,由老阿妈和她共同照料。有了孩子后,菊花很少出外作画。不觉已过四个年头,菊花每天除了喂养孩子,还为巴图尔洗衣做饭干家务。她对草原的那分天真烂漫,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日趋淡然。日复一日的单调重复的生活,在菊花回了几趟银川后发现自己几乎成了一个与现代生活隔代人了。城市的日趋发达,网络信息的冲击,令菊花恍若隔世。草原上因远离服务区,手机信号有时很不清晰。习惯了寂静的草原生活,一下子又适应不了城市的喧闹。而回到了辽阔的草原,思念起爸爸妈妈和朋友,又使她一下子空寂得厌倦。她向自己发问:难道当时自己选错了吗?

巴图尔还是个牧马人。不过,他买了一辆越野车,一家三口可以开出草原到呼市逛逛。我还是巴图尔的坐骑,每年赛马会还得第一。有段时间,巴图尔好像有什么事经常开车出去。把马群交给别人代理。据说和朋友倒腾什么买卖生意,留下菊花和孩子在家。好几次我看见菊花哭了,原来巴图尔和朋友在倒卖古董文物。菊花劝不住,怕巴图尔干违法的事。吵嚷过几次也没用。古董能赚钱,巴图尔说,等他赚了钱,他们要离开草原到银川买房置业。不能让孩子一辈子呆在草原上像一棵风吹雨打的野草,他要让儿子享受良好的教育,为菊花在银川和北京举办大型画展。可眼下的巴图尔还是个酒鬼。每次喝个乱醉会闹到半夜。菊花眼里的巴图尔已不是当初的英雄式的图尔哥,迷茫中夹带着颓废空幻。菊花手机里哭诉着告诉大伟金珠说,我怎么嫁给一个酒鬼呢?

巴图尔又出远门了,菊花为我喂草料饮水。那是个晴朗的上午,洗完澡,我在草地上吃草,空气中弥漫着野花的香气。菊花的儿子帅帅三岁多,跑着,跳着,让妈妈为他捕捉落在野花上的花蝴蝶。帅帅要妈妈抓一只,看一看,放在手掌心里放飞一只。再求妈妈捉一只放一只,这样的游戏让母子俩欢笑快乐。我真羡慕人类多姿多彩的生活乐趣。我跪卧在草地上,悠闲地欣赏着眼前的美景,很希望草原永远都这样风平浪静,阳光明媚。

一阵风儿吹过,飘来远方淡淡的花香。我忽然望见西天有一片黑云移来,霎那间掠过一片阴云。我敏感的鼻息嗅出一场暴风雨的前奏。更有一股可怕的预感随风而至。我好像闻到了百里之外的巴图尔的气息。我惊恐地站起身,张大鼻孔嗅了又嗅,支棱起耳朵听了又听。没错,是巴图尔的呼喊声!像一片阴云从天际边飘来。我嘶鸣了一声,向前舒展着身姿,像拉开一张弓。我的各部关节迅速打开,嘎巴作响。我已经测定了巴图尔的求救信号就在东南方向。这是我们马类特有的功能,我本是巴图尔身体的一部分,我们是心灵相通的。我不顾及菊花的惊讶,疑惑,或喊叫,快如射出的响箭,嗖地飞奔而去。雷声轰隆大作,闪电刺空。天空阴暗了下来,大气低沉而灰蒙,我瞬间消失在菊花的视野中,仿佛蹄下踩了风轮,从草尖上雨燕般轻巧掠过。

雨点终于密集起来,雨打着花草唰唰作响。雨点更紧紧地打在我身上。我碗口大的蹄印飞溅水花。不过半个时辰,我跑出草甸。沿途是一片戈壁荒滩,我发现了一片车路。顺着车路,远山连绵起伏。我狂奔驰突,在暴雨中闪过插地的电光。一团雷电火球击燃了一棵孤立的老柳,像一颗流弹炸裂在我的身边。我在数时的奔突中,终于踏上了一道黑蛇般蜿蜒的柏油路。我马不停蹄,想早一秒钟接近出事现场,拯救主人生命。

两辆相撞的车辆已经惨不忍睹。先前的火势早已被这场暴雨熄灭。五个人已经死亡,一个司机的前胸插进了方向盘的铁杆。巴图尔被甩出车门,仰面躺在野滩,面目血迹已被雨水冲净,头部和嘴角还在出血,右腿微微抽动,显出活的迹象。我嗅出巴图尔的一丝悠气,在雨中没有车辆愿意停下来施救。我只好横挡在马路中间,拦住一辆车,车主打了急救电话。不久,交警赶到,急救车也赶到,将巴图尔送到医院。

巴图尔整整昏睡了一个月,醒过一次。菊花、帅帅、金珠、周大伟听完临终遗言后,菊花和金珠嚎啕大哭。巴图尔走了,要大伟好好照顾菊花帅帅和白旋风后,去了天国。

埋葬了巴图尔,妥善处理完一切,我随周大伟金珠菊花一起离开生我养我的内蒙古大草原来到银川。他们雇用一辆大卡车,将我和一些货物一起装进车里回来的(我站立在高马槽车厢里)。周大伟在郊区租了一间农舍。还好,这里有个牛棚可暂当马厩用。周大伟花钱买来些草料为我备用。周大伟用一个手压机井抽水为我洗澡饮用,还每天打扫圈舍卫生。那些土粪被农民拉到田间做了农家肥。他知道我干净惯了,不让我受一丁点委屈。因为我是一匹千里马(看来周大伟是在兑现照料我的诺言)。郊区是没有牲畜的,种地都是机械化,驴马骡子等牲畜都如同大熊猫一样稀有珍贵。因而,我的到来,就引来许多人的围观。有些大人抱着小孩在指手画脚地评论我。说我是匹军马,或是马戏团的马,不信,你看,那皮毛白亮的能滑倒苍蝇呢。还有人站在我旁边拿手机照相机摄影。

菊花用巴图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和帅帅安置了下来。这样,娘家人对她也好有个照料。她打算租个门面,收些学生教他们学画画。这样,她既可以养家糊口,又可以练习绘画创作。金珠决定要个孩子,周大伟越来越喜欢帅帅,孩子是家庭的纽带,是爱情的结晶。你听听,人类个个都是哲学家,说出的话儿多精辟啊!金珠偷取了节育环,想给周大伟一个意外惊喜。金珠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休息日,锁了家门,跑到郊区农舍来看周大伟和我。暑假过后,周大伟要返校给学生上课。为了进一步照料我的生活,他想在老乡中出一份工资,聘请个过去在生产队当过饲养员的老头来专职喂养我。

周大伟是个细心的爱马者。他找到一家铁匠铺,请来了早已退闲的老铁匠,为我打制了四只铁马掌。老铁匠也是个爱马者。他第一眼瞧见我,只夸我是匹宝马良驹。激动地擦着眼角,摸遍了我的全身。他说,这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白马。我钉了马掌,咔咔跑起来就不磨马脚了。我就可以在乡间马路上驮着周大伟奔跑上一阵,顺便活动一下关节经络。

那天,天气很好。周大伟决定骑上我去趟银川市区。他打着口哨,为我佩戴好鞍座、笼头、马靫、缰绳,头戴红缨铃铛。周大伟戴了一顶黄尼牛仔帽,穿了牛仔衣牛仔裤,全身一副西部牛仔的精干打扮。翻身上马,驾地一声令下,我跑出一段乡间小路,径直上了马路。马路上车辆穿梭,笛声不断。到了闹市区,人多路窄人涌,我走走停停,放慢了速度。有些好事的小车司机摇下车窗看我们,说,哎,哥们,你比我开宝马车还牛!行路的美女们则是一片惊呼:哇塞,好帅呀!他们大概说着白马王子之类的话。总之,周大伟成了这个城市的一道另类的风景。城里的孩子更是没见过马,我的侵入城市,引来众人目光。站在斑马线上,红绿灯交替警示。我的马耳被这城市的各种噪音摩擦得嗡嗡作响。我有点晕头转向的样子,完全是一副信马由缰状。周大伟打算先回自己的小区,再去菊花家里瞧瞧。我们正在东张西望,一个交警上前,敬了个礼,止住了马头,请求周大伟下马问话。交警说,按照交规,牲畜不得入市。周大伟说,为什么马就不能进城?马走的就是马路,马路不走马,怎么能叫马路呢?交警说,你这人说话有点逗。可马一旦受到惊吓,马惊了,会伤人,引起交通混乱的。周大伟说,我不知道有这规定,是道路交通法规中的第几条呢?交警不再言语,低头写起来。他只是呲地一声扯下一张50元罚款单交到周大伟手里。说赶快回家吧,不要在街道上乱转了。周大伟只好交钱走人。

到了小区门口,周大伟将我的缰绳拴在草坪边的一棵垂柳上,他要回家一趟,然后和金珠一起去看望菊花和帅帅。天气很热,我口渴得厉害,草坪上的青草味诱惑着我,我真想吃几口草,尝尝城市的草是否要比草原的草鲜嫩可口。只啃了几口,我就觉得又老又柴,而且有一股汽车尾气味和灰土气。这哪里能和草原带着花香的草味相比呀。有两个小男孩,很是调皮,好奇地拿个长长的柳树枝条伸到我嘴边,让我啃吃。他们赖着家长不挪步,非要喂马。他们说在公园里见过马。还说我是西游记里唐僧骑的白龙马。不一会儿,我的旁边站了很多拍照的,男女老少都有。我成了明星,我如果会写字,说不定有粉丝请我签名呢。当然,我还做了一件最让周大伟骑士难堪的事,我实在憋不住了,就撒了马尿,拉了马粪。这在干净整洁的城市是绝对不容许的。有人扔个烟头都要罚款20元,更何况我的一泡马尿足可在公园花砖上画出一张很大的城市规划图。一堆马粪足可令一大群绿头苍蝇兴奋地嗡嗡歌唱。引来不多见的马虻牛虻蚊虫的叮咬。我在草原上撒尿拉粪那是滋养花草的最佳肥料,而在城市的地面,我这就是百分百的城市污染。比城市牛皮癣危害大多了。有两个戴红袖章的城管人员就守在我身边,他们要“守马(株)待兔”,要看看是哪位马路天使竟天真地把一匹白马拴在公园的一棵垂柳上,啃树叶,吃花草的。

周大伟解开缰绳的一刻,那两个城管一人夺了马缰绳,一人拽住周大伟的衣襟要罚50元,还要他将现场粪尿清理干净。周大伟瞪了我一眼,二话没说,交了罚款,回家拿了簸箕、水桶和拖布,将地砖还原成干净面目后,骑上我,边走边给菊花打手机(马上打手机也是城市风景的绝版)。手机里得知菊花不在家,带着帅帅在世纪生态园里玩。他又给金珠打手机,说菊花在世纪生态园里,让她下班,到那会面。

周大伟突然醒悟过来,我这匹马进城,总不能牵马上公厕吧。他看见人们手里的塑料袋灵机一动,在小摊上买了两个白色塑料袋,又买了几条红布腰带,在我屁股后围了个袋子,怕我拉粪。又在我胯下系个袋子,怕我撒尿。这样做有点滑稽,可防我污染市容。我很佩服周大伟的想象力,这有点类同给婴儿系尿布。我是一匹成年马,不是婴儿,可也得入市随规。

世纪生态园占地百亩,依托黄河而建,从立交桥上看,就像个孤岛。数万人的游客,你来我往,拖家带口地挤成一条长龙。现代人越来越迷恋游玩,自驾车像爬上河岸的乌龟壳,乱哄哄地到处都是。门票5元,不贵。入门要经过黄河木制索拉浮桥,守门者误以为我们是跑马场的人马,疏散游客让出一条人行道,供我们通行。浮桥令我有点眼晕,不敢看湍急的河水。足下虚软,还好,浮桥不足300米,很快就进了园门。见河里有充气筏劈波斩浪,岸边有很多人围观。

生态园果然很大,各种游戏机械上坐满了孩子和年轻人。商家就想法赚孩子的钱。摩天大回转360度顺逆旋转,惊叫声此起彼伏。我的入内,引来很多人的驻足观看。周大伟是一副西部牛仔的酷样,许多人举起手机拍了起来。我在人行道上,遇见一匹枣红母马拉着一辆敞篷观光车,沿着各景点往返转悠。我的目光与那匹枣红马相撞的一瞬间,枣红马的身体显然抖动了一下,传来全身铃铛的脆响。尽管它负重拉车,还是特意停下步伐,我嘶鸣了一声,算是和它的一声问好。枣红马很羞怯地低下了头,我敢保证,它是第一次见到我这样高大洒脱的白马王子。这是草原马的气质所致,它干瘦矮小的身体显出少有的疲乏。马尾下托着一个红兜袋,胯下也吊个红袋,这类似内裤的装饰,在它满头满身的红缨铃铛的声响下显出一种与游乐场和谐的氛围。它的吊袋要比我的塑料袋美观百倍。车夫老板见两匹马都相持不前,啪地甩了一鞭,枣红马瞥了我一眼后,咔嗒咔嗒地载着游客走了。

菊花和帅帅刚从碰碰车上下来,见了我很兴奋。菊花抱着我的马头将脸摩挲了几下。我知道,这是一个久别的亲昵。周大伟说,我们去那边的跑马场看看。帅帅要骑马,菊花一跃身坐上了马鞍,周大伟抱上帅帅放在菊花前面。帅帅是草原英雄骑手的儿子,自然爱马,也是天性的不畏。母子俩骑在一匹白马上,引来很多惊慕的目光。菊花骑在马上,红格子裙摆露出一段白藕般精致的双腿,将女人的柔情发挥到了极致。

远远就可闻到马的气味。这是个很大的环形跑马场。路旁的垂柳婆娑雅致,青翠遮荫。大概有七八匹马,都短小身材,皮毛精瘦不洁。有人骑马归来,泛起一路尘土。我的到来,有点鹤立鸡群。那边有几匹骆驼或立或卧,嘴里不停地反刍,白沫磨出嘴角。游人骑驼,主人手牵缰绳,令他高坐驼背,悠闲地踱着方步,一路驼铃远行。也有拍照的,画画的,很多人在围观。

谢天谢地,周大伟终于为我解了塑料袋,我的裆前股后捂出了汗水。我被牵到那边,痛快地行了个方便。这大概是马厕,不会再罚款。我饮了一桶湖水。湖里水碧泛舟,还有歌声飘荡。周大伟一身牛仔打扮,很有骑士风度。我上了马道,那几个跑马场管理员马上上前阻止我们入内,以为我们要抢他们的生意。周大伟说他是一位骑马来的游客,只是想借用跑马场遛一圈马,没别的意思。管理员明白了由来,态度变得温和起来。并且赞赏我是匹好马,都用惊艳的目光欣赏我。周大伟交了20元场地费,翻身上马,驾一声令下,我撒开四蹄,只用了三分力气,沿着五百米长的环形跑马场奔跑起来。这不比草原辽阔,只算个热身,跑完三圈,我止住步。四周一片掌声。我的加盟,终使那些劣马知道什么是宝马了。我一下场,金珠和菊花围拢过来,金珠拍着我的马背说,白旋风,你真棒!菊花问帅帅,你大伟舅舅帅不帅?帅!不过,比不上我爸爸帅。孩子的一句话,像一只蛰人的蜜蜂,令人心里一痛。

这时,从人堆里挤过几个游客,一个老板模样的秃顶老头兴奋地抚摸着马背问:先生,这是你的马?周大伟说,是的,先生。啊!多么好的一匹宝马啊!你看这毛色,你看这腰身,简直是世间稀有!手下的几个,也这摸摸,那瞧瞧。老板又撬开我的马嘴,看牙口。我心里很讨厌他这种举动,故意打了个鼻冲。他放了手。用纸巾擦擦手,扶了扶眼镜,对周大伟说,这位先生,你能把你这匹马卖给我吗?我出20万高价怎么样啦?周大伟心里一惊,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高价买我这匹白马?老板递来一张名片说,我们是香港赌马有限公司的。见你这匹马不错,就想买下。不知先生是否达成协议啦?金珠菊花听出了意图,忙说,我们不卖马!周大伟也忙说,对,先生,钱多钱少,这马我们是不卖的。这匹马不是普通的马,它是一个精灵,内蒙古草原的精灵!老板不太明白周大伟的话。他摇摇头,叹口气说,那就太遗憾啦!不过,先生,买卖不成,仁义在。我们能不能和这匹马拍个照啦?周大伟说,完全可以。这些人就站在我身边,咔嚓咔嚓地拍了起来。

我很感谢周大伟金珠菊花他们几个没把我卖给那个香港老板。使我沦为他们赚钱的工具。我相信他们对我是有感情的。这对一匹马来说,就是最大的幸运。

一次城市之旅,使我洋相百出。我深知,我不属于这个文明的城市。城市的马路不容许一匹马的介入。在那间郊区农舍里,周大伟为我雇来一位有经验的农民老饲养员。因为周大伟要上课教书,除了休息日来看望我,他还有许多重要事情去办。我每天被饲养的肚圆膘肥,全身干干净净的,就是心里不畅快,快憋出病了。

终于有三件喜事可以告诉亲爱的读者朋友了。一是菊花在周大伟等人的帮助下,在银川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个人画展。她的一幅“白旋风奔马图”作为精品获得全国大奖;二是金珠怀了孕,周大伟不久就要做爸爸了;三是周大伟金珠菊花决定将我回归内蒙古大草原。因为城市不属于我,只能把我的画像留给城市去欣赏。

我可以放开速度旋风一样飞奔在草原上了。噢,my god!我兴奋地转圈嘶鸣,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不久,我可以见到那些年轻发情的母马了。我又成了一匹草原千里马。再见了我的亲人!我一路狂奔,在风中……

同类推荐
  • 黄雀

    黄雀

    叶勐,河北省作协会员。作品见于《人民文学》《芙蓉》等期刊。小说《老正是条狗》入选《2005年短篇小说年选》。《亡命之徒》电影改编。《塞车》被译成英文。《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获2008年度河北十佳优秀作品奖。现为河北省文学院签约作家。
  • 傲婢春梅

    傲婢春梅

    本书是长篇小说。此书为“金瓶梅人物榜”系列之一。《金瓶梅》是一部传世杰作,被称为“第一奇书”。本书展现了一个时代的广阔图景和政治社会众生相,刻画了西门庆、潘金莲、李瓶儿等众多人物形象。此书与《西门大官人》《潘金莲与李瓶儿》为姊妹篇,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金瓶梅”人物榜。对人们了解“金瓶梅”有切实的帮助,在读者面前竖起了一面鉴古警今的镜子。
  • 动女情史

    动女情史

    本书以精彩的笔触讲述了新时代军营里的众生相。一个不甘平庸,珍视自我,关注并忠实于自己心灵的女兵,为了寻求个体生命的绽放之路,数年后离开规则等身的军营,变成了最具个性的女人,在自我释放的道路上走得比常人更远。但是自我放逐并不能给曾经失落的青春以等额补偿,她必须为错失的时光买单。她屡战屡败,信心皆失,幸好青春时期的纯真爱情可以令她回味,予以她勇气、力量、安慰。逐梦的路渐至逼仄、窘迫,过去的爱情却愈益闪亮、熠熠生辉。
  • 天下父母

    天下父母

    地下交通员杨铁汉受组织嘱托负责照料三个烈士遗孤并送往抗日根据地。然而地下党组织突然遭到破坏。杨铁汉与组织失去了联系。在丧失了经济支撑与依靠的情况下,照顾三个孩子的责任全部落在他的肩上。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杨铁汉不停地寻找着党组织和孩子的父母,生存的艰难,敌特的骚扰从未使他放弃过。战友的托付与父母的期望,也使他在两个家庭和两个女人之间面临艰难的抉择。全书跌宕起伏,场面宏大,出色地展现了共产党人的坚韧与忠诚,感人至深。催人泪下,是石钟山近年来最倾注心力的一部全新大作。
  • 赌石

    赌石

    赌石高手李在与同伴范晓军斥巨资历经千险从缅甸深山买来一块价值不菲的翡翠石料,准备在赌石大会上狠赚一笔。经过一番明争暗斗,石料终于以天价卖出,不料年迈的买主识破石料,精神受到打击突然离世。与此同时,范晓军也突然失踪。李发誓要挖出幕后黑手,于是,一连串江湖纠葛相继浮出水面,一个个昔日最亲密的朋友成为了怀疑对象,就连苦恋多年的心上人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到底是谁煞费苦心欲置李在于不义之地,他与李在又有着怎样的深仇大恨,这场震惊滇缅的赌局,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热门推荐
  • 激萌冤家:阎王你够了

    激萌冤家:阎王你够了

    见阎罗,访三清,游南海,会神佛。上天入海她都干了,本想医好弟弟,怎么顺便也造福了一尊大爷?而且这大爷还自带打滚卖萌、耍帅撩妹技能?“别拦着我,我要去跟我小情人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某妹子意图甩掉抱着她大腿的三岁萌娃。“小情人?”萌娃化身为风流倜傥的美少年,搂上了她的腰,“你再说一遍是跟谁人约黄昏后?”妹子惊呆了:“……你!”
  • 傻丐传奇

    傻丐传奇

    一个憨厚傻傻的小乞丐,穿越未知大陆,这个大陆把武者分为后天和先天两大境界。武宗以下皆为后天,突破到武宗就是踏入先天,踏入先天境界后就可以逆天改命·····武宗以后每突破一个境界都会增加一些寿元!绝大部分的武者这一生都不可能突破到武宗!因为突破武宗不仅是要有过人的修炼天赋·······少年武灵莫猖狂,白发苍苍未武宗!后天极致也是虫,一入先天便化龙!这一世身份是个刚刚嗝屁了的小少爷,不同的是这一世在天宇大陆,前世憨厚傻傻的小乞丐,渐渐走上了一条王者之路!金币,美人,丹药,魔兽,灵兽·····看完记得收藏啊,童鞋们!让我们把《傻丐传奇》顶起来吧,让傻子林天在异世大陆------------雄起!
  • 莫笑天

    莫笑天

    群魔乱舞为何因,剑生双灵何为正?太上忘情情两伤,天人合一欲问天!弱肉强食,修为低微只是别人眼中的木偶,生死不由自己掌控。如果这就是现实,那我不为掌控生死,只为摆脱生死。PS:本书难免有错别字,希望大家多多包涵。严格来说,第六章才是正文,但是前五章我不得不写,主要是为了结局。但是我想没有人会猜到结局。本书第一卷群魔乱舞篇,主角属于垫底的存在。欲看主角雄起,请看第二卷,飞龙在天篇。
  • 绯月下的苍穹

    绯月下的苍穹

    活不过几章的主角,跟屁虫酥酥,逆天高冷的卿莫,淫中之王绯木,神秘的阴阳师檀溪,他们因缘际会之下的交织,并肩,生死与共。又因何而反目成仇,敬请期待《绯月下的苍穹》
  • 重生之逍遥圣君

    重生之逍遥圣君

    一个绝世才子,却生错了时代,现实中的他,不能改变金钱与权力对爱情的束缚。对爱情的向往,对人生的感慨,让他不断地颓废,然而命运在他最低落的时候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绝美的仙女,动人的公主,在古武与修真的世界里,他会怎样呢?死亡以后的觉悟,人性的解放,超级自我与YY,给你奉上别致的心灵慰藉。晓梦残寒
  • 都市丹皇

    都市丹皇

    丹皇赵风重生都市,爱情事业样样都不能少。任你武力超强,老子用丹药砸死你。任你富可敌国,老子用丹药堆死你。任你权倾天下,老子用丹药推翻你。为女人出头,为兄弟插刀。丹皇临世,一呼百拥!
  • 超级捡漏王

    超级捡漏王

    原本平凡的学生唐启,因缘际会获得了一根神奇的手指,从此开启了一段异彩纷呈的人生。赌石,我泰然自若!品鉴,我谁与争锋!财富,我唾手可得!美女,我身伺环绕!脚踩二代,拳讨恶霸,纵横逍遥,唯我独尊!且看普通的少年,如何在都市中如鱼得水,纵横四方,成为一代传奇捡漏王!
  • 都市大仙尊

    都市大仙尊

    九重天阙,紫薇仙界。一场旷世大战正在发生着。十方仙帝在紫薇仙尊的带领下对紫薇仙界突然冒出来的混元仙尊进行讨伐。一时间时空崩塌,星河成墟,无数生灵灰飞烟灭。此战历经一百五十八紫薇仙年,紫薇仙界元气大伤,混元仙尊终于不敌,身神俱灭。
  • 避戎夜话

    避戎夜话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晴日阳光那样好

    晴日阳光那样好

    他是面具下的王子,现实生活中的梗王。他的情话篇篇,却只对一个人说。“我数到三,你就要藏好哦!”“嗯。”“一!二!三!我要睁眼了哦!”我睁开眼。看着眼前放大了一倍的脸,不明所以地开口问道,“你……你,怎么在这儿?”他紧紧地抱住我。“因为,我不会让你找不到我的。”“那我近视眼,你要一直在我身边才可以哦!”“我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