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年间,政治腐败,险象丛生。世宗死后,其子朱载(hòu)继位,改元隆庆。他就是明穆宗。
那时,内阁首辅徐阶受命起草遗诏。他以杨廷和为榜样,假借世宗遗命,收捕了弄神误国、干扰朝政的道士,废止了风靡朝堂的祀鬼炼丹活动。穆宗虽不是一位有作为的皇帝,而且在位只有六年,但却做了一件好事,那就是在徐阶等人的辅佐下,起用了一批因进谏而被他父亲革职和下狱的官员,如海瑞、张居正等。
张居正,字叔大,别名太岳,嘉靖四年(公元1525年)生于湖广江陵士人之家。他少年得志,23岁考中进士。当时的进士,只要不触怒天颜,不得罪权贵,不卷入大的政治旋涡,凭着资历升至九卿乃至大学士等显要职位的,大有人在。张居正认为这种人不能成为匡扶社稷的栋梁之材,若想治理天下,非得有大才不可。因此,他专心攻读史书,总结历朝兴亡盛衰的经验,联系现实的社会问题,力图振兴衰弱的封建王朝。他曾向世宗上过一篇《论时政》的奏疏,指出当时朝廷存在的种种弊端。由于严嵩当政,他的意见自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此后,他学着老师徐阶的样子,韬光晦迹,藏锋不露。
张居正当了七年翰林院编修,见无法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便称病辞去官职,回到故乡,种了半亩竹子,过起了隐士生活。
六年后,他在父亲的督促和要求下,再次赴京出仕,担任国子监司业,后来又到裕王府担任讲读。世宗崩,裕王当了皇帝,张居正本是五品闲官,不断迁升,一年以后便当上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他一上任,便以国事为重,向穆宗提出了六条应行急事。穆宗深表赞同。但当时他还不是内阁首辅,穆宗又是一个短命的皇帝,所以他的政治主张被搁置下来。
穆宗死后,张居正联络宦官冯保,拥戴十岁的朱翊(yì)钧继位,改元万历。他就是明神宗。
神宗虽是明史上一个极端昏庸、极端贪婪的皇帝,但在亲政以前,受辅臣和生母的约束,还不敢公开胡作非为。
这时,徐阶等一班旧臣早已告老还乡,张居正便通过冯保,说动了两宫太后,赶走了专横跋扈的内阁首辅高拱及其亲信,自己当上了内阁首辅。
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他一方面要结好两宫太后,争取她们的支持,另一方面,还得和资深的宦官冯保周旋,给他一些面子和荣誉,免得遇事为难。对待小皇帝,张居正以辅政大臣的身份严加管教,希望他长大后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神宗的生母慈圣皇太后对儿子的要求也很严格,极力支持张居正对他的管教。有时,小皇帝贪玩废学,不守规矩,太后总爱说:“你这样不思长进,要是张先生知道了,看你怎么交待!”小皇帝就服帖了。凭着崇高威望,到了后来,张居正凡有所举措,都能得到皇帝的认可。
张居正巩固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后,便抓住契机,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推行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
他认为,治国之道,重在安抚百姓,关键是整肃吏治。官风不正,任何政令都会变成一纸空文。他说:“一方之本在抚按,天下之本在政府。”因此,整肃一方的吏治,要从整顿掌管一方的总督、巡抚、巡按等封疆大吏着手;整肃天下的吏治,要从整顿中央的内阁、六部、都察院等握有重权的部门着手。
他创立“考成法”,通过全面考核,把那些不称职,或者惯于拍马逢迎、徒有虚名的官吏撤换下来;惩治了一批贪赃枉法、民愤很大的官僚;起用了一批有才能、肯负责、肯办事的人。
在整顿过程中,他不避权贵,不任人唯亲。只要是贪赃枉法,即便是勋臣贵戚,他也从不放过;只要是才能出众,就是自己的政敌,他也委以重任。
一天,张居正接到云南地方官的密报,揭发黔国公沐朝弼有违法行为。朝臣碍于沐朝弼的祖上是开国功臣,历代镇守云南,权势极重,不敢擅加处置,他却断然决定:
让沐朝弼的儿子承袭爵位,然后将沐朝弼逮捕回京法办。
大家都叹服他的政治魄力。
张佳胤是个很有才能的官员,和高拱私交甚厚。张居正任首辅后,他害怕报复,办事拘谨。张居正分析情况,委以重任,还写信安慰他,要他“努力任事,以孚众望”。
张居正还大力推行以开源节流为宗旨的经济改革。由于土地兼并,人口逃亡,政府征收的赋税日益减少,地方官员便把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致使国家财政陷入困境,阶级矛盾激化。针对这种情况,张居正下令在全国范围内重新丈量土地,清查隐匿田亩,追收漏缴赋税。勋臣贵戚,不得蠲(juān)免。至万历八年(公元1580年),已查实应征税的田亩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300万顷,朝廷的赋税因之激增,解除了长期以来财政入不敷出的局面。他还节制用度,如改善漕运,裁减冗员,紧缩皇家开支,力戒奢侈浪费。
在清丈土地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基础上,为改变赋役不均,减轻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张居正于万历九年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这是我国赋税史上的一次重要改革,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赋役合并,以丁、田分担役银,将原有的赋役以及土贡方物等合为一项。徭役一律征银,由政府雇人应役。
第二,除苏、松、杭、嘉、湖等地继续征收稻米等实物田赋供皇室和官僚们食用外,其他地区全部折银征收。
第三,以州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额。州县原有的数额不得减少。
第四,赋役银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减少中间环节,节省储存、运输等方面的开支。
“一条鞭法”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隐瞒田地、人丁和逃避赋役的现象,解除了农民“产去税存”的不合理负担,增加了国库收入,缓和了阶级矛盾。
赋役折银征纳,农民交银后即可免服力役,相对地放松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清初实行“摊丁入亩”的赋税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延续和发展。
张居正还对边防进行整顿,实行了垦荒屯田制度,力争做到兵精粮足。对边防将领,做到知人善任。他任命的边将,英勇善战,为保卫边境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蓟州一带,他任用抗倭名将戚继光镇守,使蒙古军事贵族在16年中不敢南侵;在辽东,则任用李成梁守卫,保证了东北地区的安宁。他还支持王崇古对俺答部族实行安抚政策,使之归顺明朝。
张居正的政改是成功的。其积极效果,突出表现在明政府财政状况的好转上。当时,太仓一的积粮可供十年之用,国库存银总数也比改革之初增加了一倍以上。然而,这些成就并不意味着明帝国从此兴旺发达。张居正在位期间,他的改革也遇到了很大阻力和非议。
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张居正病逝,反对派又反扑过来,新政即告废除。支持改革的被罢官、贬谪。神宗还下令抄没了他的家产,革除了他的谥号,子孙十多人受到株连,张居正本人也几乎被掘墓鞭尸。
明王朝从此以后更加腐朽衰落下去,再也没有振兴的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