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修炼:不当面指正别人的错误
卡耐基的忠告:谦虚而有策略,你将无往不胜。
无论你用什么方式指责别人,说他错了,你以为他会同意你吗?绝对不会!即使你搬用所有柏拉图或康德式的逻辑与他辩论,也改变不了他的看法,因为你伤了他的感情。
永远不要这样说:“我要给你证明这样……”那就会把事情搞砸了。因为那等于在说:“我比你聪明。我要告诉你怎样怎样,使你改变看法。”那是一种挑战,只会引起争端和反抗,使对方甚至根本不听你下面的话就和你争论起来。
西奥多·罗斯福入主白宫时,他就承认如果能有75%的时候不出错,就达到了他的最高期望标准。如果这位20世纪最杰出人物的最高希望也只是这样,那何况你我呢?如果你确信有55%的正确率,你大可以去华尔街,一天赚个100万美元。如果你没有这样的把握,你又凭什么说别人错了?
在我研究青年时代的林肯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胸襟博大的林肯一开始竟然是一个以指出别人的错误为乐的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非常喜欢对别人进行评论,并且经常写信讽刺那些他认为很差劲的人。他常常把信直接丢在乡间路上,使别人散步的时候能够很容易看到。即使在他当上了伊里诺州春田镇的见习律师以后,他还是经常在报纸上抨击那些反对者。
1842年的秋天,林肯经历了一件令他刻骨铭心的事情。当时他写了一封匿名信发表在《春田日报》上,嘲弄了一位自视甚高的政客詹姆斯·希尔斯。这封信使希尔斯受到了全镇人的讥笑。希尔斯愤怒不已,全力追查写信人,最后查到是林肯写的那封信。他要求和林肯决斗,以维护自己的名誉。本来林肯并不喜欢决斗,但是却无可奈何,只能答应。他选择了骑士的腰刀作为他的武器,并且请了一位西点军校毕业生来指导他的剑术。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林肯一直处在一种十分愧疚和自责的状态下,因为这一切都是他指责对方的错误而导致的。他在这样的心态下等待着那惊心动魄的时刻的到来。幸好——非常意外地——在决斗开始的前一刻,有人出面阻止了这场决斗。
由于指责别人的错误而被迫与别人一决生死,这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林肯终于决定以后再不做这样的事情了。他不再写信骂人,也不再为任何事指责任何人。
内战期间,林肯好几次调换了波多马克军的将领,但是这些将领却屡次犯错。人们无情地指责林肯,说他用人不当。林肯并没有因此而对这些将领进行指责,而是保持了沉默。他说:“如果你指责和评论别人,别人也会这样对你。”他还说:“不要责怪他们,换作是我们,大概也会这样的。”
1863年7月3日开始的葛底斯堡战役是内战期间最重要的一次战役。7月4日,李将军率领他的军队开始向南方撤离。他带着败兵逃到了波多马克河边,他的前面是波涛汹涌的大河,身后是乘胜追击的政府军。对北方军队而言,这简直是天赐良机,完全可以一举歼灭李将军的部队,从而很快地结束内战。林肯命令米地将军果断出击,告诉他不用召开紧急军事会议。
为了确保命令的下达,他不仅用了电报下令,另外还派了专门人员传达口信给米地将军。结果呢?米地将军并没有遵照林肯的命令行事,而是召开了紧急军事会议。他借故拖延时间,甚至拒绝攻打李将军。最后,李将军和他的军队顺利地渡过了波多马克河,保存了实力。
当听到这个消息后,林肯勃然大怒——他从来没有这么愤怒过。失望之余,他写了一封信给米地将军。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米地将军:我不相信,你也会对李将军逃走一事感到不幸。那时候,他就在我们眼前,胜利也就在我们眼前。而现在,战争势必继续进行。既然在那时候你不能擒住李将军,如今,他已经到了波多马克河的南边,你怎么取得胜利?我已经不期待你会成功,而且也不期待你会做得多好。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对此深感遗憾。”
你可以猜测一下米地将军读到这封信的时候会有什么表情。但是,你可能会感到意外的是,他根本没有收到过这封信,因为这封信林肯并没有寄出去——人们是在一堆文件里发现它的。林肯忘记把这封信寄出去了吗?这是不可想象的。众所周知,这是一封十分重要的信件。
有人回忆了当时的情景:
“这仅仅是我的猜测……”林肯在写完这封信时,心里想道,“当然,也许是我性急了。坐在白宫,我当然能够看得更加清楚,也更加能够指挥若定。但是,如果我在葛底斯堡的话,我成天看见的是因为伤痛而号哭的士兵,或者成千上万的尸骨,也许那样,我就不会急着去攻打李将军了吧!我一定也会像米地将军一样畏缩的。现在,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承认它。至于这封信,如果我把它寄出去的话,我想除了让自己感到愉快之外,将不会有任何其他的好处。相反,它会使米地将军跟我反目,迫使他离开军队,或者断送他的前途。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于是,林肯把那封已经装好的信搁在了一边。因为他相信,批评和指责所得的效果等于零。
林肯总统从以前总爱指出别人的错误到后来如此宽容的巨大转变,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他以自己的切身经验告诉我们:永远不要指责他人的错误。苏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诫他的门徒说:“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可不敢奢望比苏格拉底更高明,所以,我也尽量避免别人说他们错了。我发现这么做很有帮助。
我现在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轻易地确定任何事了。20年以前,我几乎只相信乘法表,现在,我开始对爱因斯坦的书里所说的感到怀疑;而20年后,我或许也不再相信这本书里所说的话了。事实上,大多数人都不会进行逻辑性的思考,他们都犯有主观的、偏见的错误。多数人都有成见、忌妒、猜疑、恐惧以及傲慢的心理,而这些缺点将给他们的判断带来影响。
柏拉图曾经告诉人们这样一个方法:“当你在教导他人时,不要使他发现自己在被教导;指出人们所不知的事情时,要使他感到那只是提醒他一时忽略了的事情。你不可能教会他所有的东西,而只能告诉他怎么处理这种事情。”英国19世纪的著名政治家查斯特费尔德对他的儿子这样说:“如果可能,你应该比别人聪明,但绝不能对别人说你更加聪明。”
当然,如果一个人说了一句你认为肯定错误的话,而且指出来对你们的交流会有好处的话,你当然可以指出来。但是,你应该这么说:“噢,原来是这样的。不过我还有另外一种想法,当然,我可能不对——我总是出错。如果我错了,请你务必毫不客气地指出来。让我们看看问题所在。”
如果你确定某人错了,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那么结果会怎么样呢?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事例,因为事例可能更有说服力。
F先生是纽约的一位青年律师,最近参加了一个重要案件的辩论。这个案件由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在辩论中,一位法官问F先生:“《海事法》的追诉期限是6年,是吗?”
F先生有些吃惊,他看了法官一会儿,然后直率地说:“审判长,《海事法》里没有关于追诉期限的条文。”
人们顿时安静了下来,法庭中的温度似乎降到了零度。F先生是对的,法官是错的,F先生如实地告诉了法官。但是结果如何呢?尽管法律可以作为F先生的后盾,而且他的辩论也很精彩,可是他并没有说服法官。
F先生犯了一个大错,他当众指出了一位学识渊博、极有声望的人的错误,所以他失败了。他这样做有益于事情的解决吗?事实证明,一点也没有。
即使在温和的情况下,也不容易改变一个人的主意,更何况在其他情况下呢?当你想要证明什么时,你大可不必大声声张。你需要讲究一些策略,使对方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你的观点。你可以用这类话,比如“我也许不对”“我有另外的想法”等,这样确实会收到神奇的效果。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不会有人反对你说“我也许不对,让我们看看问题所在”。
詹姆斯·哈维·鲁宾逊教授在《决策的过程》中写了下面一段话,对我们也很有启迪意义。
“……我们会在无意识中改变自己的观念。这种改变完全是潜移默化而不被我们自己注意的。但是,一旦有人来指正这种观念,我们一般会极力地维护它。很明显,这并不是因为观念本身的可贵,而是因为我们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我们总是愿意相信我们所习惯的东西。当我们所相信的事物被怀疑时,我们就会产生反感,并努力寻找各种理由为之辩护。结果怎样呢?我们所谓的理智、所谓的推理等,就变成了维系我们习惯的事物的借口了。”
我们在听到他人说话的时候,第一反应往往是进行判断或进行评价,而不是尽力去理解这些话。当别人说出某种意见、态度或想法的时候,我们总是会说“不错”“太可笑了”“正常吗”“这太离谱了”等评论性的话。而我们却很少去了解这些话对说话人有什么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得出的判断可靠吗?当然不可靠。既然自己都不能确信自己就是对的,我们还有资格对别人指手画脚吗?
在这一小节中,我并没有讲什么新的观念。在将近2000年前,耶稣就已经说过:“尽快跟你的敌人握手言和吧!”而在耶稣诞生之前的2000多年前,古埃及国王阿克图给了他儿子一个精明的忠告:“谦虚而有策略,你将无往不胜。”我们似乎也可以这么理解:不要同你的顾客或你的丈夫争论,不要指责他错了,不要刺激他,你需要讲究一些策略。所以,如果你想成为一位说话高手,请记住第一项修炼:尊重别人的意见,千万不要指责别人的错误。
当你想与人争辩时,不妨想一想:
(1)争辩只能使你得不偿失,逞一时之快不会给你带来更多的好处。
(2)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的意见,同时你也要想一想,他人也可以不同意你的意见。
(3)判断别人的对错,不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原则,可以试着用他人的原则,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
(4)在你指出他人的过错之前,想一想这样做是否有好处。
第二项修炼:犯了错误要勇于承认
卡耐基的忠告:一个有勇气承认自己错误的人,也可以得到某种满足感。这不仅是消除罪恶感和自我辩护的气氛,而且有利于解决实质性问题。
我当时住的地方,几乎处于纽约市的中心,但从我家中步行不到一分钟的距离,就有一片森林。我常带着我的波士顿哈巴狗瑞克斯到园中去散步,它是一只和善无害的的小犬;并且因为在园中不常遇见人,我总是不加皮带或口笼。
有一天,我们在公园中遇见一位骑着马的警察——一个急于要显示他的权威的警察。
“你让那狗不戴口笼不用皮带在园中乱跑,是什么意思?”他责问我,“你不知道那是犯法的吗?”
“是的,我知道那是犯法的,”我轻柔地回答说,“但我想它在这里不至于有什么伤害。”
“你想不至于!你想不至于!法律不管你怎样想。那狗也许会伤害松鼠,或咬伤儿童。这样,这次我放你过去,但如果我再在这里抓住这狗不戴口笼,不系皮带,你就得去和法官讲话了。”我谦逊地应许遵守他的命令。
而我的确也真实地遵守了几次,但瑞克斯似乎不喜欢口笼,我也不喜欢,所以我们决意去碰运气。起初什么都好,可是好景不长,我们就遇到了麻烦。一天下午瑞克斯同我跳过一个小丘,忽然间——我惊惶地看见了法律的权威——骑着一匹栗色马的那位警察。瑞克斯在前面奔跑着,正向着那警察冲去。
我知道没有办法了,所以没等到警察开始说话,我先发制人。我说:“警官,你已当场把我抓住了,我是犯了法,我没有托词,没有借口。你上星期警告我如果我再把没有口笼的狗带到这里,你就要罚我。”
“哦,现在,”这警察用温柔的声调说,“我知道周围没有人的时候,让一只小狗在这儿跑,是一件诱人的事。”
“那真是一种引诱,”我回答说,“但那是犯法的。”
“像那样的一只小狗不会伤人。”警察辩护说。
“不,但它也许会伤害松鼠。”我说。
“哦,现在,我想你对这事太认真了,”他告诉我说,“我告诉你怎样办,你只要使它跑过那土丘,使我看不见它——我们将这事忘却就算了。”
和平常人一样,这位警察先生也希望得到一种自重感,所以当我开始责怪自己的时候,唯一能增加他的自尊的方法就是对我表现得宽宏大度。但假如我为自己辩护的话,那结果又将会怎样呢?
我没有和他正面争论,我承认他绝对是正确的,我是绝对错误的,我爽快地、坦白地、真诚地承认这点。我站在他的立场上说话,于是他也就反过来为我说话。而仅在一星期之前,这位警察还曾以法律的制裁来威吓我。
假如我们知道自己免不了要受到责备的话,为什么不抢先一步,积极主动地认错呢?难道自己责备自己,不比别人的斥责要好受得多?
乔治·华盛顿总统在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许多优秀的品格。他家的种植园中种有许多果树。有一次,乔治的父亲华盛顿先生从大洋对岸买了一棵品种上佳的樱桃树。华盛顿先生非常喜爱这棵樱桃树,他把树种在果园边上,并告诉农场上的所有人要对它严加看护,不能让任何人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