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开出租车的车门,先把那包东西提出车来放在地上,然后拿起拐杖,右脚先着地,接着有一只拐杖像一只脚一样伸出车外,他踉跄了一下,左手生疏地拄着拐杖下车了。的士如释重负般抛下他后绝尘而去。他拄着拐杖,空荡荡的左裤腿在拐杖和右腿间扬了几下,最终安分地垂下来了。他抬起头望着眼前这栋楼房的六楼,那里有他住了七年的家。
此刻,他多么想她能如轻燕般从楼梯中飞出来,接过他手中的那一大包东西,扶着他一步一步上楼,打开家门,进入那属于他们的小天地。
可是,他知道,这一切都只能是幻想了。从医院里出来时,他就拨打了那个熟悉的她的电话,仍然是关机。从那天他住院的晚上开始,他再也未接到她打过来的电话。
他只有自己提着东西准备一步一停地往楼梯上爬。他现在有点后悔当年自己租了那么高的房子。七年前,他与她一同大学毕业,来到这个远离家乡的南方繁华都市打拼。他俩意气风发,踌躇满志,总想凭自己的能力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能节省开支,租房子时他们跑了好多地方,看了好几套房子,最终还是决定租下这套,因为楼层较高,价格稍微便宜。
刚租下这房子时,他与她像燕子垒窝般从外面购来新的二手的各种各样的家具与饰品,装扮他们的家。他俩总是像一对快乐的燕子双双结伴从这楼里飞出又飞进,生活在他们眼里充满了阳光,也充满了希望,他们对未来无限憧憬。
他们与大多数大学毕业生一样,到处寻找工作,早出晚归,努力奋斗。总期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理想。
可是,时光匆匆,他们的理想总是被冷酷的现实调侃,他们努力奋斗之后发现,付出与回报并不成正比,他们的生活并没有达到当初的理想状态。他们并没能跻身上流社会,过上让他们羡慕的出则豪车、进则佣人笑迎的舒适生活。他们仍然为了生活不得不像个勤劳的蚂蚁一样奔波于这个表面繁华热烈实则冷漠无情的城市。这个虚荣而又浮躁的城市没有给予他们想要的美好生活,倒是用它阴暗暧昧的一面残酷地一点一点地改变了他的信念,让他沉醉于灯红酒绿流连于活色生香。与她当初的诗情画意早已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挤得支离破碎,那些曾经的海誓山盟也被城市里的滚滚车轮碾得记忆模糊。
他站在楼梯底层,这个地方是他最熟悉的地方。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成了他回家前必须停留的地方,是他的垃圾处理站。每次晚上回家,在这个楼梯昏黄的灯光下,他都会先在这里整理一下自己——把手机掏出来,看看有哪些电话、哪些短信是应该在见到她之前删除掉的;掏掏口袋看看有哪些东西是应该在这里就把它们丢掉的;检查一下衣服上有没有留下长头发、香水味……然后再整装上楼,做出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进入家门,在她关心痛惜的神情中一边递出手中的公文包到她手中,一边走到房间里去,同时卸下领带,如同卸下一副面具。——如果身上有香水味,他就会在进门后径直走进卫生间洗澡,让一切他在外风流过后留下的痕迹在最短时间内消失。
现在,他没什么可整理的,因为他是从医院出来的。但是,他却不能像以前那样步伐轻松地跨步上楼了,他得一步一停扶着楼梯艰难地爬上楼去。当他四肢健全的时候,他从未觉得爬这个楼梯有什么困难,可是现在,他抬起头来望上去,发现这蜿蜒而上的楼梯如高山险峰般横亘在他眼前。人只有在失去了以后才会懂得拥有时的幸福,就像现在,当他失去了一条腿,才懂得拥有健全肢体是多么的幸福。
一切都是那天晚上,十天前的晚上,如果没有那一个晚上,一切就不会发生。忆及那晚,他现在后悔莫及。
虽然他已四肢不全,但是记忆还完整。他还记得自己那一段时间迷上了那个在花样年华的酒吧里邂逅的年轻女子。那女子自称蓝姬,他与她喝酒时她那扑朔迷离的眼神让他神魂颠倒,那狐媚的神态让他意乱心迷,那嗲声娇气的话语让他骨酥心醉。那一段时间,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待在那个酒吧里,与那个蓝姬温情脉脉地对酌,深一句浅一句地聊着。有时聊到深夜,酒有七分醉,人有八分痴,酒吧准备打烊时,他们就与那一对对被酒精浇灌得热血奔涌的男女一起落入了酒店林立的其中一座。这些午夜里从城市各个酒吧出来的男男女女,一对两对三四对,五对六对七八对,九对十对百千对,落入酒店都不归,他们是城市午夜里暧昧的风景。
那一天晚上,他与蓝姬聊到深处,他情难自禁如痴如醉,酒无节制,正准备为午夜后的安排做铺垫时,她的电话不识时务地在这时候响起来了,就像给熬得浓浓酽酽的正要起锅的鲜美汤锅里撒了一瓢凉水,败味!扫兴!他断然掐断了电话,继续与蓝姬推杯换盏,最后是酩酊大醉。他只记得自己与蓝姬相携着走出酒吧大门时,大街上行人寥寥无几。蓝姬将他扶到了马路边,两人东倒西歪地在马路边等出租车。午夜的大街没有了白天的拥挤与热闹,却留下了一地的果皮纸屑与废墟,光怪陆离的霓虹灯拼命地闪烁着,企图粉饰这丑陋一幕,就像那舞女预借厚厚的胭脂粉底来遮掩她一夜过后的满脸疲倦一样。
一辆出租车来了,看到是两个酒醉的人,迟疑不决似乎不想搭载。蓝姬借着酒劲,一步向前拉开了车门,躬身坐了进去,车子迅速离去,留下他一个人在马路边上孤零零地等车。过了不知多久,他醉眼蒙眬地似乎看到有一辆车向自己驶来,于是,迎向前去,准备扬手叫车。
他扬起了手,准备搭车……突然,一声尖锐的刹车声传出,同时传来司机的一声臭骂:“找死啊!……”这不是出租车,是他误以为是出租车了。司机骂了一声之后,呼啸着从刚好倒下的他身边离去。随着车轮滚过,他感到一阵剧痛弥漫全身——他被车压了。他试着想站立起来,可是无论他如何努力,他就是站不起来了,他来自左腿钻心的痛刺激了他被酒精麻痹了的神经,让他明白自己的腿受伤了。痛,如拉锯般撕裂着他的心;血,正滴滴答答地从伤口处缓缓流出;他,感到生命如游丝正在渐渐远离自己。在这一刻,他想起了她,他掏出手机,拨出了她的电话号码……
此刻,已是午夜两点三十八分,电话铃声响起时,她正好在她的日记本上写下了最后一句话:“再见!再也不见!!!”她看了一眼那来电号码,是他,是那个她曾无数次拨打过的电话号码,那个两个多小时前她才拨打过却未接听的电话号码。但是,此刻,她已不想再接这个电话了,她的心已彻底冰冷,不再为了这个电话而欣喜激动,因为就在刚才,她已经做出了一个重要的抉择:离开他!永远离开他!离开这个曾经一起生活了七年却正在渐渐远离自己的男人!这个三年来足足有一千次拒接自己电话的男人!他已深深伤透了自己的心!
电话铃声顽强地响着,伴着她从房间里提出她早已清理好了的行李箱,直至她站在客厅的中央,最后一次环视了一遍这个她生活了七年的房子,毅然决然地跨出了门,那铃声才绝望地停止。这是她第一次拒接他的电话。以前,凡是他的电话她都会忙不迭地接听,仿佛那电话接慢了就会逃走让她再也找不到了似的。有时,因为忙碌或者周围嘈杂而没听到他的电话,当她发现时也会第一时间回拨过去,她非常担心自己一个未接电话会耽误了他重要的事情。他的每一个电话在她的心中曾经都是举足轻重的。
现在,当那个离开他的决心一定,她决定再也不接他的电话。那个曾让她牵肠挂肚的电话,那个曾一遍遍拒接她电话的人的电话,每一次的拒接都如一次刀割般伤她心的电话,她要彻底忘了他。在走出这个房子之前,她关掉了手机,将那张SIM卡取了出来,放在了电脑面前,她要换掉号码,抛却这个电话号码带给她的一切痛苦与不愉快。电脑里在不知疲倦地重复播放着那首让人涌起无限缠绵思乡情的萨克斯名曲《回家》,让她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那个她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小城,小城的宁静与温馨让她怀念。那里才是她的家,一个有亲人的家,随便走到哪里都会碰到亲朋好友听到他们关切的问候,时时刻刻有家人的牵挂。在那里,她哪怕是喝一碗妈妈随意熬的粥,感觉都是无比的幸福。现在就出发,赶往那个上演了无数悲欢离合场面的车站,明天中午就能到家,在冬日暖阳下见到自己的亲人,让亲情乡音来抚慰那颗漂泊受伤的心灵。
她站在门口,最后回头望了一眼那书桌,空空的书桌上面摆放着她的日记本,非常醒目。抛下这个日记本,对她来说也是抛下过去。那里面有她离开他的理由,那都是她伤心的记忆。她不想在电话里跟他告别,因为她知道,等待她的又将是一次未接电话,她已不想再第一千零一次地受伤了。
她提着行李箱下楼,搭车,去了车站。在人潮汹涌的过客中排队,买票,候车。她即将远离这个城市,远离这个伤心地,远离他。
此刻,受疼痛与失血双重威胁的他正如一截无意中过多挤出的牙膏,无力地趴在马路边上,无人问津。恍惚中,他似乎听到电话想起,他连忙将电话贴近耳边,可是,什么也没听到。他知道是自己的错觉。曾经,他是那么厌恶她的电话,那一次次聒噪地响起的电话,他一次次断然地挂掉。可是,现在,他多么希望能听到她打来电话,希望听到她在电话那端千篇一律地开口就问:“在哪里?……”他会告诉她自己此刻是多么的需要她……
天蒙蒙亮时,这个城市的早行者——环卫工人开始收拾这个城市一夜之间排泄的狼藉。昏迷在地的他被环卫工人发现了,然后被呼啸而来的120急救车拉到了医院。
他的患肢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有组织坏死,必须截肢,否则性命难保。医生说,如果他能在受伤后及时来到医院救治,他的腿完全可保。在医院里住了十天以后,他出院了。现在,他四肢不全,失去了一条腿,确切地说,是左下肢缺如。
此刻,他站在楼梯脚下,先伸出拐杖,放在上面一级阶梯,右手扶着楼梯扶手,再奋力地往上一跳,右腿上了一级楼梯。就这样,他一步一步地往上爬,比平时费了十倍的时间和气力。每爬上一层楼,他都要稍作休息,才继续往上爬。终于爬上六楼,来到了家门口。此时的他已是气喘吁吁,疲惫不堪。
他打开房门,一步一停地走进去了。
离家十天归来,扫视家里的一切,他觉得这个家似曾熟悉,又似觉陌生。他环视屋内,希望能找到她的身影。然后,拄着拐杖找遍了每一个角落,却不见她的踪迹。当他抬眼看到那张餐桌上插在花瓶中的鲜花已经枯萎时,就知道,她已经离开这个家很久了。
没有她的家让他觉得怅然若失。他明白她迟早有一天会离去,他想,她总应该留下只言片语吧。他怔怔地坐在电脑前,发现了桌上的电话卡,他捡起仔细看了一下,是她的那张电话卡。难怪这么久以来,她的电话都是关机,原来,她已经不用这个电话号码了。电脑桌上还有一个日记本,一本厚厚的日记本,他想,里面肯定有他不知道的事。
怀着好奇的心理,他打开了这个日记本。他看到里面记录的竟然全部是一个个未接电话的时间、缘由,还有她的记事。那些未接电话一条一条,以时间排序,整整有一千条。
他慢慢地看下去:
NO1、2008年12月24日17:50,打他的电话,未接。我想他也许是在回家的路上没听见吧。想问他今天晚上怎么过,今天是平安夜,公司同事都还未到下班时间就一个个兴高采烈地计划着,准备在这个平安夜里痛痛快快地玩一把。他们邀请了我,我没答应,我想与他一起度过这个节日。
回家的路上人潮汹涌,人人脚步匆匆,谁也顾及不了谁的心里盛装着多少心事,无人关心身边的陌路人心中有多少的酸甜苦辣。
回家的公交车载着满满一车毫不相干的人按部就班地前进——靠站——再前进——再靠站,如此重复,要一个小时才能到家。这让我有充足的时间让思绪自由飞扬。
回想自己和老公认识八年了,结婚也有四年。感觉平时感情也不错,生活风平浪静的。老公优点不少,为了他我放弃了在家乡父母身边工作的机会,跟随他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他乡异地工作,希望自己能与他幸福地共度一生。
但是,人不可能没缺点,那就不是凡人而是圣人了。老公虽然优点不少,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好玩。周围有什么新鲜好玩的他都要尝试并沉迷其中。打桌球、甩保龄球、玩飙车等等,他都玩过了,最后由动转静,转移了目标,爱上了电游。
刚开始那几年电脑还未普及,老公就玩电子游戏,有时上电子游戏室一玩就是一个通宵。直到后来买了个小霸王游戏机,他才在家里玩,常常玩得废寝忘食,为此我跟他没少拌过嘴。后来城里网吧遍地开花,他又光临网吧爱上了电脑游戏。我劝他别这么沉溺其中,会玩物丧志的,他听了反而埋怨我干涉他的人身自由,说什么这又不是违法乱纪的事,是正当的精神享受,我应该支持他才对。他还说没看到长沙还曾经专为我们这些游戏爱好者设了一次公开的全国大赛吗,重金奖励游戏的闯关高手,这说明玩游戏也像工作一样要得到重视。他的强词夺理让我说什么都如杯水车薪,浇不灭他对电游那热烈的爱。最终,为了他的游戏事业,家里添置了一台电脑,主要被他用来玩电游,那电脑桌面上布满名目繁多的游戏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