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日,接钧处来电:『密号。本日奉旨:「法人现来请和,于津约外别无要求;业经允其所请。约定:越南宣光以东,三月初一日停战;十一日华兵拔队撤回,二十一日齐抵广西边界。宣光以西,三月十一日停战;二十一日华兵拔队撤回,四月二十二日齐抵云南边界。台湾定于三月初一日停战,法国即开各封口:已由李鸿章分电沿海、云、桂各督抚如约遵行矣。惟条款未定之前,仍恐彼族挟诈背盟,伺隙卒发,不可不严加防范。着传谕沿海各省将军、督、抚并云南、广西、督抚及各路统兵大臣督饬防军,随时加意探察、严密整备,毋稍疏懈;是为至要。钦此」。养。即转电台湾』。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六八(二九九三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送给法国巴使相约释回俘获兵弁并免究济法绅民
五月初二日(六、一四),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案查法国兵船截掳「平安」轮船所载中国弁兵前属法使释回一案,业经附片具奏并抄录照会法使及法使照覆各稿咨送在案。旋于四月二十八日,钦奉电旨:饬即派员前赴澎湖,定期将掳去弁兵妥为收回等因,钦此。即于四月三十日,照覆法国巴使查照。相应将照覆稿抄送贵衙门,请烦查照备案。
照录抄折
照录给法使照覆
为照覆事。昨准贵大臣照称:『法兵船截夺「平安」轮船所载中国弁兵,应请释回。想中国内地若遇有拿获法国兵弁等,则贵国必一律释回;即已达致,无不应允所请。
惟愿于互交拿获弁兵之余,按照各国公法,一面亦由贵国将所有无论何国何色之人与前衅有涉者,一体宽免追究』等因。准此,查贵国既允将前掳「平安」轮船弁兵七百余人全数交还,则中国自应按照公法将广西军营拿获法国弁兵交还,并上海与前衅有涉被控之张志瀛及前获卖给法船食物之民人一体宽免追究,共敦睦谊。经本大臣奏奉谕旨,饬即派员前赴澎湖,约定日期将掳去弁兵王仁和、周文翔、方国清等七百余人妥为收回;并着将约定之期电知广西,将前获法国弁兵送交越境法兵官收回;所有因案牵涉之张志瀛及卖给法船食物之民人等,准其宽免查究等因,钦此。除俟贵大臣约定日期,何时可将「平安」轮船掳去之弁兵全数交还,本大臣即行派员前往收取;一面电知护理广西巡抚李,届时将拿获法国弁兵送交越境。其江苏因案牵涉之张志瀛及前卖给法船食物之民人,本大臣亦已电咨南洋大臣曾、江苏抚部院卫转饬钦遵妥办,宽免追究。至于所有无论何国何色之人与前衅有涉者,彼此均应照公法一体宽免。相应照覆贵大臣查照。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二(三○○○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报法船在台轰击民船残虐情形经英国施领事转报驻京英使照覆情形
五月初二日(六、一四),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据台湾道刘璈禀称:『上年十一、十二等月间,****在台南海口轰击民船残虐情形,先后照会驻台英国施领事,请为详报英国驻京大臣查转各国外务大臣以持公论;一面报明宪鉴在案。兹准施领事照会:业将前事代为详报;今奉驻京大臣批覆内开:法兵前因重封台湾口岸荼毒中民,如此残忍,闻之不胜代为怜惨。本大臣业将该领事所详各情并法兵毁坏民业、杀伤民命,实乃动惑人心、启疑肇衅,几致地方官难施弹压之处,咨会外务大臣在案。兹本大臣已悉全台人民优待局外若此敦睦和好,既为欣悦不胜;又悉台澎道刘保护西人若此周到,复为感激无尽。特札该领事备文转申谢悃等因。奉此,合就虔备照会,恭谨道谢;即希查照鉴查等由到道。准此,理合禀报查核』等情。据此,查此案前据该道具详,当经照录咨呈在案。据禀前情,除咨呈军机处查照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三(三○○一页)。
咨行南洋大臣曾国荃等抄送中法新约
五月初三日(六、一五),行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北洋大臣李(鸿章)在天津行馆会同刑部尚书锡(珍)、鸿胪寺卿邓(承修)与法国使臣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相应照抄新约,咨送贵大臣查照可也。
同日行钦差大臣、福州将章、闽浙总督、福建巡抚、两广总督、云贵总督、云南巡抚、广西巡抚、浙江巡抚、山东巡抚文均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四(三○○二页)。
出使大臣许景澄函陈法政府议院对越事熊度等事并附译报
五月初三日(六、一五),出使大臣许景澄函称:
敬启者:二月二十四日奉布德字十一号函,计已鉴入。法馆自去秋预订退租,扣至本年三月初一日满期。现在会议虽定,未有「驻使设馆」明文,无庸即议接租。惟全馆器具、书籍等项另谋安置,又多周折;因属日意格商之房主,暂行存寄,留洋仆看守,似尚两便。
近日洋报迭述中国派员偕总税司赴越定界,台、越两地均已停兵,巴使到津议办详约;知和局渐可就绪。所快者,谅山大捷,法人震动;经此惩创始与定盟,建威消萌,庶几可久。
茹酋当国二年,自与我决裂,渐于议院龃龉。盖求照津约者,院员之本志;索取偿押者,一人之私谋。继而兵不得逞,筹费将罄;议员将更,乃废然变计,冀自发自收,以谢国众。驻德法使古瑟尔之探询,亦即茹所授意,以为多方之图。赫、金密议,院员初不闻知。故败耗一至,嫉茹若仇;戎首交訾,崇朝解柄。迹其所为,可谓自贻之戚。法人以败咎茹,非欲因败梗和。赫、金成言,新旧外部受代,骤难接洽;且疑金权未足任事,故古使又有探询之举。新外部佛来西讷于画押后尚有专电到华确询,亦即此意。佛来前已两任外部;光绪六年越事初起,劼侯与之辩论,即其人也。议院初允兵饷五十兆佛郎;诸部既定,复允一百五十兆。茹于越南之役,屡患费绌,苦院员之掣肘;乃挫败之后,愈筹愈多。法俗嚣动负气,于此可见。西人谓外国筹费,系集通国财力以相挹注,或议加税、或借国债;但虑议院之不允,无患经费之不供。就洋论洋,殆有然欤!德、法会议刚果河(亚加非利属地)通商后,其交稍睦,茹与毕恩马尤密相结好。毕之志欲甚大,好预他国交涉事而不居其名;此次属外部劝和,固示与中国相关,或亦阴为茹地,初不料茹之一攻即去也。
英、俄议阿富汗界未决,俄、阿已在潘赤得接战;英、俄各饬严兵,两外部筹商时离时合,殊无定局。考潘赤得地,尚在阿境以外,去印度远甚;英即全力相持,实为远虑。英攻埃及乱党,久未得手;而俄衅又开。意大利新据红海口岸,与回人相攻。中亚美利加诸小国以议合众不成,又复构兵。彼族蛮触相争,正无宁岁耳。
和兰驻德使告知彼主春初患病,现未大痊,不能延宾成礼;近已函询和外部,尚未得覆。通问之行,当稍酌缓。
铁甲船奏折递回,业已领到。海道弛禁,闻须在详约定后;俟一得确音,谨遵旨赶速驶华,并随时电商李傅相办理。并以布闻。二月摘译西报,附呈。
统此泐陈,顺请台安。
照录新报
乙酉二月初一日至初十日
正月二十七日,基隆法兵一千三百人与华兵交战;自西三月初四至初七日,法兵死伤二百人。现华兵退往淡水。又法兵攻宣光,华兵计有二万;法兵受伤不能任战者四百六十三人。
(略)
镇海小炮台被法船攻坏,孤拔拟进攻招宝山。
(略)
英廷电令在中国海各兵船齐集香港。
法提督戈拔调兵船封守粤之北海口。
法报论:『东京法兵虽得谅山,华兵时来觊攻;地广力分,未易得手。基隆亦以兵少,仅能力守;然此地守之无益,闻戈拔决拟弃退台海。禁止运漕,计非不善;然中国能将运河修复,此策亦仍无用耳。现在暹逻又生事端,甚愿政府详慎筹之』。
巴黎来电:『闻中国李相现拟调处,法国亦思转圜。德人论茹斐礼之意所以欲讲和者,一以行军无甚利益;二以议员将换,恐事局变动,欲早了结。又东京近时多雨,苦难进兵;特中国用意未能测度耳』。
法驻英公使照会英廷:凡自广东以北各国商船运米前往,即以军火论。
德商公请政府保护商务,免致亏累;毕思马答言:『法人禁阻军火,我商民稍有亏累,然未至极甚。至阻运粮米,此举虽未合公法,但意在急于讲和;局外诸国皆应听其查禁,我国实有碍难保护之处。惟盼中、法早日完结而已』。
巴黎来电:『中国钦差所租使馆将届满期,现立合同展限,可为中国愿讲和之据。按法馆已于去秋退租,本年三月期满。近由日意格与房主商定赔修款数,径行付款,并于未租出前允将器具暂寄,缮立合同;传闻误为展限耳』。
(略)
二月十一日至二十日
法议员格来讷责诘茹斐礼不告国会,先与中国开战,大不合理。茹答:『我国但欲中国照办津约,无他意也』。
(略)
西三月三十一日法特开议院,茹斐礼到院,宣告谅山败信,请国会允筹兵饷二百兆;众员指茹诋骂。左党长克来忙赛至堂前宣言:『现不必议筹饷事;我不知议院内有首相,但见一大罪犯在座而已』。众抚掌称善。又有议员里怀庸指茹云:『请大众将此人定罪,再允兵饷』。茹不得已,现向伯理玺天德告退;各部尚书亦均罢职。溯茹斐礼于西八十年任户部事,旋任教部事;屡经退位。至八十三年二月,始任首相兼外部,在任计及二年。
(略)
决议院先允兵饷五十兆,俟新相接任再议。兵部派步队六营八千人、炮队黑兵一大营,即日赴东京;租公司船九号为载兵之用。
法拟调驻德国公使古瑟尔为外部,茹斐礼将往意大利,讷格里也受伤渐愈。茹斐礼得中国来电:和议可成,惟退兵日期尚未议定。
(略)
巴黎报言:中国总税司赫德奉国家命遗金登干南议和约,法允不索赔偿,中国允照办津约。礼拜二晚,茹斐礼得赫德回信可以定议。适有谅山之败,事局倏变,不知若何。
(略)
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九日
孤拔电称:『法船攻澎湖,夺马港炮台』。法报言中、法和局,由金登干在英伦商议。金为赫德之副,中国畀以全权;其为法调处者,日意格也。
英报馆人见曾侯,侯言:『总署亦愿议和,但须立公平之约』。
(略)
法议院允筹兵费百五十兆佛郎,议员丕棱请急撤回越兵,伯德不从;言『此议于国体有伤』。
法得巴德诺电:金登干所议和约于西四月初三日画押。
(略)
德报述中、法和约:一、以西四月初十日水陆停战。二、中国粤营撤兵,以二十日为始,三十日尽退边界;滇营以二十日停战,三十日撤兵,五月初十日退尽。三、中国仍允去岁谅山恤项。四、中国允法于越南通商,照各口办理。五、法国认中国有保护越南之权;惟俟照约退师后,方不查阻局外军火。按法拉当报略同;惟法国不索赔款,无谅山恤费,中国允照最优待之国通商(又西友函述有「允照俄国陆路商约税则」一语,因并记之)。
法以可尔西统二营兵万人赴越;法相伯里桑宣言:『此次议和,惟求照行津约。若有不践,愿仍用兵力以争所得利益之权』。
(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五(三○○三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与法使商定互还俘获人员
五月初八日(六、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五月初七日,准法国巴公使函称:『查本国驻泊上海、宁波海面各兵舰内现有前拿获中国兵士一节,昨经本大臣面告贵大臣知悉,并电致本国水师提督刘请将详细情形电覆。兹接回音,据称「本提督所统带兵船内,现有前获中国人等四十余名;其内二十二名系前在「威弗雷」轮船所截获者。众人已禀请本提督,准其在镇海登岸放回」等语前来。本大臣准此,亦能照所请办理,将该兵士人等实时交该口地方官收回。惟本大臣近闻云南省现有俘获法国兵士数人;理应一律由贵国转饬该省大吏确查,若实有此项法兵,则应立即护送至北圻交法国兵官收回。本大臣甚望于见覆内声明,此项谕旨业已颁发;并应将江苏省因案牵涉之张俭斋等立即释放,以昭公允。缘我国家如此办理各事,谅贵国必能体查其心,显系敦笃和衷;则贵国亦必欲将此办法诺而施行矣。再,本国水师提督刘另有报称:法兵船内前有拿获台湾及澎湖人二十二名,业经将该二十二名就近送回妈宫地方安置;一俟贵大臣派员到澎湖后,例应照前议与「平安」轮船之弁兵一并交收为妥。此布,希即见覆』等因到本大臣。准此,除电奏并函覆巴使外,相应咨报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九(三○二○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法兵撤离基隆并双方交换所俘弁兵
五月初十日(六、二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五月初八日,准法国巴公使函称:『适接本国水师提督李电称:「妈宫地方,现有前获中国兵士四百余名;俟中国委员到澎湖时,即交收回。另有前送至西贡者二百五十名,本提督前接贵大臣电咨后,业经电咨南圻总督将该华兵二百五十名迅速送回澎湖,迄今不日即可全到矣。再,基隆又有前获中国兵丁约计一百人,俟我法兵已撤后,立即释放。至我基隆撤兵一事,速能见成;谅于五月初九日即可撤尽」等因前来。本大臣准此,相应函致贵大臣转达总理衙门;并请于今日电致广西大吏:将所有拿获法国弁兵立即护送至北圻,面交边界就近之法国兵官收回为要』等因到本大臣。准此,除电咨广西巡抚将前获法弁兵九人送交北圻法兵官查收外,相应咨报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