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许多博客,充斥于目的多为“色”情洋溢的题目。是世界进步了?让“色情”堂而皇之的出没在大庭广众之间,同时融入于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中,而让中国传统的含蓄美德退避三舍。还是我落伍了,成了九斤老太,迈着缠了裹足布的小脚,在数说“一代不如一代”。
我不反对人都好色的说法,物理学的磁场两极(N、S)及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原理,提示了自然界的最普遍规律,中国的阴阳五行的说法也深渊地佐证了这一切,而文学作品更加牢牢地把握住爱情这个主题。但我认为色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冠这于色字才能吸引眼球的。日志中,我认为写得好的,往往是内涵丰富,富于人生哲理,给予人的启发,并使人能增添积极向上精神的作品,读之能回味无穷的堪称佳品。
另外,爱情是纯真的,不是色情可以涵盖的东西,不要把爱情当成色情去处理,这样只能把纯真的东西演绎成下三烂。
有些人为了达到置顶的止的,喜欢夸大其词地给日志披上色的外衣,象明星露底裤之类的事,也作为特大新闻来发表,不就是露点底裤吗,有什么大惊小怪!游泳馆内尽是,有必要渲染?
作为一个好的博客圈子,不要低级的靠此营生。文学的撞击,心灵的交流,美品的鉴赏,人生的哲理,都是博客的源泉,这才叫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昨日,在好友“庐山”老师的博客处,看到他发的小文——《不要让博客披上“色”的伪装》,文虽不长,但观点鲜明,又不乏犀利之笔。写得好!其实,细想来,又何止博客这一方土地呢?现在凡可公示之所,好像只要将明星幕后之私、房中男女之事抖一抖,就可将众多眼球拉拢过去,不管是真是假,不论是苦是辣,均将之揉捏在一起,统统加上各式调料,一通爆炒了之,以造成口水横飞的“条件反射”盛况。其如此费心所为,实质又是什么呢?不言也明吧!
性,应为人之常,也可以说是神圣的。小之来说,人无性,不得以繁衍;大之来说,一个民族、一个种族无性,则无法发展与壮大。故,对此,又何以将其“包装”得炫目到了刺眼的地步?当然,好此之人毕竟为少数,多则更为重情重义、讲礼讲德、赏心赏美的朋友。因此,做事、行文虽不能完全做到“雅俗共赏”,但还是应把握好一个尺度,以让我们的环境中,污浊之气少些,净静之物更多些。
心以载纯、情以载真、行以载诚、文以载道——就以这句话,结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