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法伊夫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样的耻辱。他相信就是战斗的苛刻要求也无法将这印记抹去。至今想到这件事,他仍然会浑身不自在。
在那两天时间里,连队里的偷枪突击行动是件大事,同时有些小事情也发生在了法伊夫身上。他的第二位朋友来探望他——第二是指把法伊夫的另外一位朋友贝尔算在内,尽管法伊夫最近已经打算不再把贝尔算在内了。法伊夫这第二个朋友是个叫威特的家伙,部队上舰出航前两个月被调出了连队。
威特这个来自肯塔基州布雷塞特县的家伙长得又瘦又小,是一名老兵,以前在团里做拳击手。他曾在三连待了几年。对法伊夫来说,威特的调动是一堂很好的实例教学课,可以有趣地了解到军队是如何运作的。
在要将部队全部投入官方所称做的“最终训练阶段”之前不久,团里组建了一个新连队。这个连称为火炮连,起先只是一条命令,出现在作战部发来的文件上。拼凑这个连的设想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任何一个不是战术专业学生的人都不会对它有什么兴趣。因为原本已经有了一个反坦克旅。不过这个火炮连除了要使用新型武器进行反坦克防御外,还要能够进一步发挥炮兵的作用,作为团里的小型炮兵部队,拥有对连排规模的目标快速进行重火力攻击的能力。
这个连在文件上设想得是如此美好,不过,它还只存在于纸上,需要有兵员来使这个火炮连成为现实。这件事通过一个奇怪的方式在团里面解决了,这个过程或许可以称之为“踹开脏家伙”。法伊夫注意到了它是怎样进行的。团里发了一份备忘录,要求每个连队的主官送出一定数量的人。连长们服从了,于是最糟糕的酒鬼、同性恋者和捣乱者就全聚到了同一屋檐下,组成这个火炮连。然后,这个连的指挥权在团里被交给了团长最不喜欢的军官。威特是三连所送兵员中的一个。
威特虽然嗜酒成性(像大多数酒鬼一样),但还算不上是个最糟糕的酒鬼,而且他也不是同性恋者。或许用个比较宽泛的标准来套,威特可以算是个捣乱者,因为他曾多次被抓起来,并且有两次还被简易军事法庭送到了监牢里。不过在法伊夫看来,所有这些反而让威特成了有点传奇色彩的英雄(虽然还不能和贝尔相提并论),然而,这些却并不能使威特为斯坦和威尔士所喜欢。尽管如此,他并不显得有什么特别与众不同的地方,其他没被派到火炮连去的人同样也有类似经历。威特的麻烦在于因为讨厌威尔士而与之争吵,而这让威尔士心生怨恨。威尔士也不喜欢威特。事实上,他们彼此都将对方视做讨厌透顶的家伙,深恶痛绝,这种情绪已发展到势不两立,毫无保留,也毫无缓和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