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3964600000107

第107章 程序类法律常识(7)

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

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当怎么办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当向审理本案的审判长提出。审判长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新的诉讼请求的情况,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和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可以合并审理。比如,某一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争吵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原告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及误工损失。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又向审判长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其在打人时损坏的原告的财产。由于原告新提出的诉讼请求与原诉讼请求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合并审理可以简化的诉讼程序,审判长可以将新的诉讼请求与原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审判长审查当事人新的诉讼请求之后,认为新的诉讼请求与原诉讼请求不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或者合并审理不利于案件的处理的,应当告诉当事人另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另行立案审理。比如,甲诉乙,要求乙赔偿因其过错造成的甲的住院治疗费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甲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乙归还欠款。审判长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决定这两个案件不合并审理。

事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或者诉讼权利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或者诉讼权利。

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或者诉讼权利的行为包括: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时,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决定,人民法院对民事争议基本是不告不理;提起诉讼后,原告是否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是否承认、反驳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由当事人决定;当事人是否自行和解,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也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但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可以进行干预。比如,对于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应准许,并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法庭辩讼终结后,还可以进行调解吗?

调解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贯穿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从诉讼开始,审判人员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能够调解的,予以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后,当事人双方如果自愿调解,在判决宣告前,人民法院还可以进行调解。

有些民事案件,诉讼开始时,双方当事人争执很大,互不相让,不愿进行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后,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是非也已分明,双方当事人比较愿意接受调解。因此,民事案件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调解书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与确定的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或者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盖章后,表明诉讼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比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再行起诉),当事人就调解解决了的纠纷,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调解协议是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因此,对调解协议不得上诉。如果发现调解确有错误,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在调解书没有依法被撤销之前,双方当事人都应自动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拒绝接受调解书的,表明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反悔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反悔的,如果调解确有错误,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再审;调解书没有错误,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收到调解书的时间往往有先后,有时会发生先收到调解书的一方无异议,而后送达的一方当事人表示反悔,拒绝签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视为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收到调解书后,调解书才发生法律效力。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原告如果确有不能到庭的事由,在接到人民法院的传票后,应当及早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不能到庭的理由正当,确实不能到庭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并及时将延期审理的情况通知被告。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理由不正当,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并通知原告。原告接到不延期审理的通知后,应当按时出庭。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他放弃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处分了自己的民事权利,应当按照申请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出反诉,为了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被告确有不能按时到庭的事由,应当及早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提出的理由正当,确实不能到庭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并将延期审理的情况及时通知原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提出的理由不正当,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并将不延期审理的决定通知被告。被告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应当按时出庭。如果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被告虽然到庭,但在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指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案件和婚姻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指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并由受送达人或者法定的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无正当理由,一般指没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使被告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

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还能撤诉吗?

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依法行使该项权利。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甲非法将一块金锭卖给乙,乙取货后,未支付价款,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付款。甲起诉后,乙支付了价款,甲遂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对于甲撤诉的申请应当驳回,并应当依法判决没收金锭和价款。因甲与乙买卖金锭,违反了国家关于限制金银流通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怎么办?

申请保全错误,给他方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由此而受到的损失。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紧迫的时间要求,在极短的时间内,人民法院难以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全面审查,作出准确判断,而只能根据申请马上采取措施。因此,人民法院对申请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判决作出前,可否请求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作出前,因生产或者生活的迫切需要,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先行给付诉讼请求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或者立即实施或者停止某一行为。

对下列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比如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的货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裁定先予执行,实际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定的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指在民事法律中,谁是享有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权利,负担什么义务都是明确的。比如赡养纠纷,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是否存在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事实都是明确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不能先予执行。然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并非都可以先予执行,只有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产和生活时,才能采取这一措施。所谓“严重影响”指使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经营或者生活需要。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比如被申请人破产了,或者身无分文,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将因先予执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对方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的,申请人还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诉讼费由谁负担

同类推荐
  •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释义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释义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本释义主要由序言、释义正文和后记组成。同时,为了便于学习和运用,本书还收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说明。
  • 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该书是目前我国第一本系统论述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和法律问题的专著。它对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发展中所可能遇到风险进行了归纳,大致分为业务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以及电子支付风险等。业务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系统性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等。本书针对每一类风险分析了其形成原因、表现形式、防范措施以及所涉法律问题。该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可操作性强,对解决网络银行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所裨益。
  • 法律常识全知道

    法律常识全知道

    为了帮助读者轻松掌握日常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以法律的思维理智判断世间的是非曲直,从而规范行为、明白生活、理智处世、合法维权,《法律常识全知道》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2000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自己就能轻松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 学生伤害事故认定与法律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认定与法律处理

    本书论述了学生伤害事故概述、学生伤害事故认定与处理的基本原则、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关系、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确定等八方面的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佣兵之我是恶魔

    佣兵之我是恶魔

    古时,有一传说,佣兵之王打败并封印了一只为祸人间的恶魔,取恶魔之力,铸造十把钥匙,分散于世界各处,使其不能相聚,因为一旦相聚,恶魔将有可能重现人间,于是,人们把十把钥匙收藏起来,后来有人发现钥匙里拥有很强大的力量,于是,人们为了得到力量为己所用,一场场战争随之而来.........
  • 火影之宇智波辉

    火影之宇智波辉

    一位少年穿越了,附带超级系统他,会有怎么的成就,请看宇智波辉带给我们的惊喜
  • 翎爱

    翎爱

    燕千翎穿越到古代,遇到了时而卖萌,时而帅气,时而装酷的欧阳洛羽;结识了帅气至极,吊儿郎当却武艺高强的瑾轩;还认识了外表美丽却心肠极坏,至她于死地的富家小姐颜若兰......极具个性的燕千翎最终会和谁在一起?开心爆笑的爱情喜剧。
  • 明星多面体

    明星多面体

    “给我写首歌”“好的,马上给你”“你给我写的歌闹绯闻了”“没事,再给你几首,凑一张专辑”“请问你还除了唱歌还会什么?”“呃,唱歌,写书,策划节目,拍电影,挣钱,花钱,搬砖,扫地,好像没什么我不会的.......”“要打仗了,你会去参战吗?”“好吧,我不会武功。”明星,百科,多面体,不一样的人生。
  • 篮球猛男

    篮球猛男

    工作终于告一段落了,剑侠决定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所以现在准备开一本新书,名字叫《鲨鱼凶猛》还是篮球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 联盟的英雄

    联盟的英雄

    玩世不恭的大少爷穿越来到瓦洛兰,英雄的道路就此开启……
  • 圣灵武道

    圣灵武道

    一位少年在一夜之间被灭了家族,失去了家人。就连至情至爱的妹妹和伴侣都被暗算,少年在一次奇遇中奋发图强,在一道道险恶阴谋下强势发挥,以一己之力改变现在的局势。打破天理,以天才之名问鼎天地之巅,以一人之力颠倒天地法则。
  • 重生末世纪:尸王追妻记

    重生末世纪:尸王追妻记

    百里七月可以控制就九行元素,是异能精英中的最强者。一朝身死,竟回到了丧尸爆发的一周前,从此,过上了边虐渣边潇洒的生活,还意外捕获忠犬尸王一枚。片段1:某丧尸坐在椅子上,眯眼盯着视频中想占自己媳妇儿便宜的9区区长,笑的花枝乱颤,当天夜晚,9区遭到丧尸袭击,无一人生还,全部死无全尸。片段2:某女看着笑的一脸无辜的某尸王,“你把他杀了?”“嗯,是我把他杀了,老婆大人表生气哈!谁让他吃你豆腐的~”“你去给我跪搓衣板!”某尸王不语,一脸凝重的……跪在了搓衣板上。
  • 八零后神魔天使

    八零后神魔天使

    新书上传,请书友们支持,推荐收藏!仙兵两道,追逐长生,谁能勘破生死,成仙化道?纨绔子弟‘霍遮’重生归来,欲重振家族,得父亲神匣,走上漫漫征伐仙路!正邪魔道,诸般善恶,谁来论定?皆在一念思量!激情澎湃,热血高歌,尽在《诛魔神匣》!
  • 北大情绪掌控课

    北大情绪掌控课

    在现代社会,学子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对人才的要求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智商、情商、财商、逆商……其实,归根究底,除了具有先天性因素的智商外,其余的都是人对自己的情绪的掌控。卡耐基说:“如果一个人是对的,他的世界就是对的。”充分说明了情绪对我们的影响有多大。《北大情绪掌控课》详细阐述了情绪掌控的必要性与方法,所举的例子大部分都是闻名中国乃至世界的北大人的故事,而另一部分则来自北大学子亲身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