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合肥在下着雪,地面上、屋顶上、树杈上一片银白,世间仿佛是在一个老银匠的手下敲打出来的,高贵,典雅。夜晚的灯光也是宁静的,紧密的一团,没有了膨胀。吃过晚饭,我收拾了一下,便在书房里坐下来。我喜欢在冬天里读书,在春天里写作,冬天是宁静的,环境适合读书,春天是洋溢的,环境适合想象。
文字是黑色的,它们在眼前最初是一点,接着是一大片、铺天盖地而来,像地平线上一点点升起的夜色,会迅速地遮蔽我们,然后,呈现出另一个世界来——灯光,每个灯光都粘着我们的各自的姿态:思想、彼岸与尊严——这就是文字的魅力。
文字是在阅读中产生意义的,就像粮食要在饥饿中才有意义一样,如果失去了阅读,那么文字也就失去了意义,我们当下的写作也就值得了怀疑。
从最初的认字,到后来的阅读和写作,我的双腿跟随着眼睛行走,可能会迷失在一片沼泽,也可能会到达一处圣地。尼采说:“人类把许多人变成一部机器,又把每个人变成达到某个目的的工具。”文字使我的空间日益打开,变得广阔起来,在这些私密的状态里,作为个体的我常常达到一种巅峰的想象,也具备了快乐的意义。
每次我在电脑前坐下来,都是在经历一场穿越。没有道路的空旷,呈现出来的是自由和危险。但这个时间、空间和地理上的结构,可以满足我全部的心灵、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因此,我不会退却。
我的写作越趋于成熟,我的文字越追求朴素。我不喜欢把作品往热闹处写,而喜欢把作品往宁静处写,宁静的地方,空间才会开阔,思想才会自由。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会片刻地停止下来,来自自身的警觉,会促使自己识别一下前方出现的路标——下一个出口的距离。
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这种进入的唯一通道就是首先进入自己的内心,或者说是用文字挖掘自己,解剖自己,这样,人物才会具有生命力,作品才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
现在,写作对于我来说,已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会把自己最好的精力用在写作上,——这些小蚂蚁一样黑色的东西,它们成群结队,它们的身上凝结着微弱的光芒,搬运着比自己身体重十倍重量的物体。
我曾在工地上看到一位拾荒者,他用一个金属探测仪在挖出来的垃圾上不停地扫着,探测仪一碰到金属就会发出叫声,拾荒者就会弯下腰来,把那块金属找到,捡起来,我想写作就是我们手中的那个金属探测仪,就是用来在生活中寻找的——寻找那些被垃圾掩盖的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