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灾后心理危机干预
所谓震后心理危机,其实就是指灾难幸存者出现心理状态严重失调的状况,心理矛盾比较激烈并难以自行解决,也可以是精神上面临崩溃,甚至是精神失常,或者是心理障碍等。这些都有可能让人们陷入心理困境,最终走上不归路。灾后心理危机很常见,如果不能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就会给当事人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对今后的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或是在强烈的刺激之下做出极端行为。
也有不少人出现严重的心理障碍,常见的有抑郁症、精神分裂等。而心理危机的存在,当事人往往难以及时察觉,所以,灾后的幸存者有必要对心理危机有一定的了解并寻求心理援助,即心理危机干预的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其实指的是,在重大灾难或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幸存者尚处在心理危机的状态下,一些专业的心理工作者对当事人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直到当事人战胜该心理危机并重新适应新的生活,进而避免有可能由心理危机而引发的一系列潜在危险。
心理学家认为,心理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很难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心理学家分析,震后的人们一般都要经历以下几个心理时期:
一是震惊期,灾难的从天而降令灾区的人们一时之间难以接受。
二是缓冲期,灾后的几个月内会有社会各界前来救援,给予资助和关心,帮助灾区的人们度过困境,而随着人们的生活秩序渐渐恢复,大多数的救助人员会慢慢撤出灾区。可是,尽管生活秩序恢复了,人们的心灵创伤却没有那么快愈合,此时逐渐淡去的社会关注会使灾区的人们产生被忽略的错觉。
三是危机期,灾民在生活安顿下来之后,很容易回想起以往的点点滴滴,有的时候还会在脑海中浮现出和家人聚在一起的场景,甚至地震时候的惨烈场面也会闪现在大脑中。这种情况持续不断,就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冲击,导致一系列心理问题和精神问题的出现。
绝大多数人会在第三时期内失去对生活意义的正确理解,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活,每天痛苦地思考这个问题,找不到答案,久而久之便会出现逃避行为,比如有的人会借助抽烟、酗酒等行为去宣泄内心的痛苦和压抑,有的人会选择默默承受,一个劲地压抑自己。而不管是哪种方式或行为,都有可能使人走上自杀的极端道路。
心理学家认为,压抑是导致自杀的主要原因之一。巨大灾难是造成压抑的首要原因,而周围人如果向内心痛苦的人投去异常的目光,势必也会导致当事人过度压抑自己,感到羞耻和痛苦。而长期压抑就相当于慢性自杀,特别是在地震中失去亲人的灾民,他们虽然有幸保住了性命,但却难以去面对接下来的一切,他们活在世上的最为根本的信念或许也随着亲人的离世而消失,比如完整的家庭、至亲之人的关爱、热爱的工作等,这类人就非常容易陷入抑郁的状态,失去生活的动力。
可以想象,即便是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人一旦遇到生活上的不顺、人际关系上的矛盾或者是事业上的滑坡等,都会令一个人陷入抑郁,更何况是灾难。因此,灾后的心理抑郁属于正常现象,而要走出抑郁却并非易事。
研究发现,部分人的心理康复能力可以帮助他们尽快地从悲痛中走出来,但还有部分人心理康复能力并不足以应对这类创伤,他们需要的并不仅仅是时间,更多的还是关注和心理援助。针对这部分人,心理学家认为,正视心理创伤是唯一的心灵治愈出路。
正视心理创伤,然后带着伤也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引导当事人正视心理创伤,并不是把伤口扒开去揭他们的伤疤,而是要在关心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健康完整的社会体系,去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具体而言,就是帮助他们重新找到生命中与其有连接的、全新的个体,即重新建立依附关系。比如帮助当事人找到一些服务社会的新工作,找到新的伴侣,组建一个新的家庭等,而不要把他们摆放在一个始终需要帮助的位置上,重点是让他们重新找到生存的价值和意义。
心理学家认为,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可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第一级对象是与灾难有直接联系的灾区伤员,包括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此外还应该有现场的救护人员,这些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
第二级对象应该是和第一级对象有比较密切联系的人,他们也许承受了极度的悲哀与内疚的情绪,同样需要得到及时的心理干预。
第三级对象是进行搜寻和救援工作的非现场的工作人员、协助灾后重建与康复的工作者或志愿者。
第四级对象是受灾区影响之外的社区人员、向灾区捐献物资和提供援助的人们,他们也许是隶属于某些对灾难出现的可能性原因负有一定责任的组织。
第五级对象是前往灾区因灾难场景而出现心理失控的个体,他们往往易感性比较高,很容易出现心理上的病态征象。
心理学家建议,面对受灾并存在心理危机的患者,应该做到以下几个“不宜”:
1.不宜过度干预他们的情绪。每个人都有自己表达情绪的方式,所以,不要对他们说:“忘记吧,不要痛苦了!”“坚强吧,伤痛会随着时间慢慢消失的。”“都过去这么久了,你是时候振作起来了。”“你还是会想念你的儿子吗?怎么想?”等诸如此类的话语。
2.不宜强迫他们回忆。回忆只会令他们更加悲伤和痛苦,是再一次的伤害。
3.不宜表现出怜悯的样子。如果你让他们觉得你在怜悯和可怜他们,那只会令其更加难过,因为很多人在那时并不需要太多的同情。
4.不宜欺骗他们。事实已经发生,不要因为害怕他们难过而对其隐瞒事实,比如亲人离去,最好是告诉他们真实情况。
5.不宜去承诺一些我们根本做不到的事情。比如你告诉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我帮你找妈妈”或者“我一定一直陪着你”,这样的安慰只会加深他们的失望,所以,不要轻易地向他们承诺我们没有把握的事情,避免再次伤害。
6.不宜认为全世界只有你才能帮到他们。每个人受到的创伤程度不同,并且各自的自我恢复能力也不同,干预者要做的是引导和疏导,而不是包揽全部的事情。
7.不宜试图代替他们的亲人。那些失去了亲人的幸存者,难过属于正常的情绪反应,所以不要说:“别难过了,我们大家都是你的亲人。”这样说其实是违背事实的,一方面对他们而言,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能够替代得了他们的亲人,另一方面他们也会感觉你并不能理解他们的心情,结果是事与愿违的。
8.不宜刻意掩饰自己的情绪。在悲伤的人面前,并不是只有微笑才能传达关心和正能量,有时候“共情”也是一种很不错的方式。比如,面对痛哭的人,我们也可以和他们一起落泪,能够真切地体会到他们的情感的人才能走进他们的心里,成为分担者和正能量的传递者。
而与以上几个“不宜”相对应的是“可以”:
1.可以说:“我们看到了,你们很不容易,你们也很努力!”“如果想哭,那就大声哭出来吧,再坚强的人也会哭”等,给予及时而必要的支持和安慰。
2.可以伸出双臂,送给他们一个拥抱。拥抱之类的肢体接触有时候会比语言更加具有能量,握着他们的手,静静地看着他们并倾听他们的诉说。在日常的生活中,除了简单的询问,如“你饿吗?冷不冷?”“热吗?渴吗?”之类的关心之外,肢体上的接触和陪伴会更加有效果。
3.可以照顾幸存者与遇难者家属的生活。幸存者与遇难者家属在灾难发生后很容易出现情绪低潮,并伴有食欲不振、体力不支、失眠等症状,此时,需要有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保证其正常的饮食起居,让他们重新获得生活的控制感和心理上的安慰感,为身体和心理的恢复打好基础。
4.必要时可以带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远离受灾地区。虽然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的脑海中还是会偶尔浮现出灾难发生的片段,但远离受灾现场有助于他们尽早地从悲痛中走出来。
5.必要时还可以引导其接受心理治疗。灾后心理创伤比较严重的患者需要接受专业的心理治疗,在对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过程中,要时刻留意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的症状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治疗。
第三节 儿童及青少年灾后心理救助
一、案例
2008年的四川汶川地震至今还令很多人心有余悸,在那次地震中受到严重心理创伤的孩子们一直备受关注。在四川绵竹的一所学校中,一个13岁的男孩认为是因为自己不够乖而引发了地震。他后来还画了一幅画,在画中他用黑色的水彩笔勾勒了两栋房子,一栋是完好无损的,一栋是倒塌的,天上的太阳是空心的,地上的小草也东倒西歪的;另外一个男孩则画了一幅重建后的家园的画,在画中他重点修饰了天空和白云,还有房子前的草坪,而唯独对房子的描画最为简单,寥寥几笔带过。
心理学家认为,这些画其实都反映了孩子们内心深处的恐惧和不安,缺乏安全感;而想要让孩子尽快地摆脱心理创伤,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尽早地让他们恢复到震前的正常生活,早点回到学校;而心理创伤要想完全治愈,可能需要长达七年或更长的时间。
而五年后,中国四川再次发生了7.0级地震。在这次地震中,依旧有许许多多身心受伤的孩子,他们中间最小的只有一岁。这位一岁的小伤员名叫骆毅,他的母亲是一名保洁员。地震的当天她正在马路上做清洁工作,而丈夫骆某则带着一岁的小骆毅待在家里,父子二人刚刚睡醒,楼上是小骆毅的哥哥。地震的瞬间,十二岁的孩子反应机敏,他迅速地逃了出去,而小骆毅在被爸爸抱起冲向大院的过程中,不幸被剧烈晃动的热水壶砸中,父子俩双双倒在地上,小骆毅身上被大面积烫伤。
小骆毅家正处于地震的重灾区,骆某知道伤员多,医院的床位紧张,救护车也有限,便决定自行在家中给小骆毅敷药处理。直到傍晚时分,有一辆私家车路过,骆某才和妻子带着儿子前往医院。小骆毅被送到医院时很安静,他静静地躺在母亲的怀里,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经过治疗,小骆毅的病情渐渐稳定了,但母亲觉得很奇怪,平时的小骆毅很活泼,而自从地震受伤后就出奇地安静,不哭不闹,她说:“像是魂被吓走了一样。”父亲骆某也认为,儿子以前很喜欢在相机前做各种姿势,而现在面对相机反而哇哇大哭起来。
比小骆毅稍大一点的是六岁的小女孩赵淑梅。地震的当天,小淑梅自己在院子里玩耍,父亲在县城里工作,母亲在地里做农活,而她的大哥哥正在家中看电视。地震的瞬间,小淑梅的哥哥忘记了她,只是自己一个劲地向外跑,而与此同时,距离小淑梅最近的一面院墙倒了下来,砸伤了她的腿。
后来,哥哥听到妹妹的哭声,这才循声找到了已经躺在血泊中的小淑梅。这个在地震瞬间被遗忘的小女孩,在医院里的精神状态一直都不好,她不愿意吃饭,也很少说话,她平时很喜欢花,但在医院里看到花篮也不再像以往那么感兴趣了,而且对什么似乎都难以提起兴趣。
和有父母陪在身边的小淑梅相比,十二岁的小家荣似乎就可怜多了。地震当天,正在大街上玩耍的他被倒塌的房屋砸伤了右腿,入院接受治疗时却只能与69岁的爷爷作伴。原来,小家荣的父母都在离家900多公里的城里打工,他们每年就只回来一次或两次,他是一名留守儿童。所以,入院后,他的父母因为工作的原因并不能及时赶到医院陪他,这也让小家荣有些许的失落,但同时每天都在期待着父母的归来。
事实上,在地震中受伤的孩子当时很多都是一个人在家,在地震发生的瞬间,他们并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也没有监护人来给他们保护,所以受到的伤害比较严重;然而,受伤的又何止是他们的身体,还有他们幼小的心灵。
二、灾后儿童心理创伤干预
儿童心理创伤指的是,儿童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目睹意外的发生或受到伤害,最为常见的是地震、洪水、台风、车祸等,这类突发事件很容易给儿童的心理造成伤害并留下后遗症,进而影响其日常的行为和人生。
那我们要如何去发现和判断儿童心理创伤呢?孩子不会表达,只有依靠成年人自己去观察了。
事实上,有了心理创伤的孩子会在心理、生理和行为上出现异常反应:
1.焦虑不安、惊恐;
2.情绪麻木、反应迟钝;
3.粘人,不愿和大人分开,不敢独处或者是胆小、疏远任何人;
4.担心自己以后没有人要,以为灾难是因为自己不听话,亲人的离开是因为不喜欢自己;
5.认为亲人的离开不是事实,或者认为亲人离开是为了抛弃自己,进而产生愤怒情绪;
6.没有任何情绪上的反应,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7.行为反常,特别乖巧、安静或者特别吵闹,对以往喜欢的事物失去兴趣;
8.模仿离开亲人的行为;
9.出现尿床或吮吸手指等退缩行为;
10.噩梦不断、失眠、乏力、食欲差、头疼、呼吸困难等;
11.害怕一切与自然灾害有关的自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