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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黑社会成长记:壮大之侦察兵的较量(2)

他们在树丛中走了大约四五里,看到了一个池塘。午后的阳光斜斜地照耀在池塘上,让水面上铺了一层错落有致的树影。五个绿军装在池塘边停下了脚步,他们脱下衣服,准备洗澡。

他们脱光衣服后,周公子终于坚定了自己的判断,这是五名敌军侦察兵,不是自己人。

因为细节暴露了他们的身份。

这些年里,人们都喜欢说一句话:细节决定成败。

其实,在任何的时候,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细节都会决定成败。尤其是在战争年代。

抗战时候,晋西北的老百姓发现一队八路,他们骑着高头大马,拿着汉阳造和马刀,对每个人都很客气,给房东老大娘担水劈柴打扫庭院,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他们的目的是袭击八路军总部,袭击彭副总司令和左权副参谋长。朱总司令在抗战开始不久,就回了延安,与日军对阵的,后来就一直是彭副总司令。

然而,这伙日军骑兵在细节上露出了马脚。

有一天,村庄一个拾粪的老汉,看到那些高头大马的马粪摊在路上,就捡回家。那时候老百姓很穷,能够捡一坨粪回家就像捡到一块金元宝一样,粪是庄稼的宝,这一坨粪可以多打半斤粮食。拾粪老汉把马粪丢在粪堆上时发现,马粪里居然有包米粒。那时候的老百姓都吃不饱肚子,谁舍得用包米粒喂养牲口?那么这坨马粪肯定是军队的马拉的。可是也不对,八路军是穷人的军队,也舍不得用包米粒喂养马匹。这个细心的拾粪老汉越想越不对劲,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区小队。区小队又报告了县大队,县大队报告了正规军,一查,那一带没有作战任务,也不可能派出一队骑兵。这样,日军的便衣骑兵就露馅了。日军的马匹都是从日本本土用军舰运来的,日军都当成了宝贝,吃得好,顿顿是包米粒,而我们的马吃的都是稻草。所以,日军的马匹都是高头大马,那时候的人叫大洋马。我们最好的蒙古马和河套马因为吃不好,也跑不过东洋马。

后来,这伙日军骑兵在根据地腹地被围歼。

电影《无极》中,一个馒头引发了一桩血案;抗日战争中,一坨马粪葬送了一队骑兵。

日军的马粪不能随便丢弃,那日本兵对马粪怎么处理?装起来带走。日本的马都宝贝得不得了,每匹马都配有马粪兜。有这么一件事情:东北被日军占领后,有一个日军中将,骑着高头大马来到树林里。他的马夫是一个中国人。马夫趁中将没有留意,从马粪兜里抽出手枪,三枪结束了中将的性命。他偷了一把手枪,就埋在马粪兜里。马夫打死中将后,涉水逃脱。可惜,三天后他被抓住了,受尽折磨而死。

这个马夫叫常隆基,这个倒霉的日军中将叫楠木实隆。日本的将军像这样窝囊死亡的还有好几个。死在庐山前的饭冢国五郎少将也是这样一个倒霉蛋。他为了显示自己的高大形象,带着钢盔让日本记者拍照,钢盔的反光让中国哨兵发现了,一颗子弹飞过去,日本“军神”饭冢国五郎见了阎王爷。

苏德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德军的摩托车部队打得苏军节节败退。苏军退到伏尔加河畔时,德军的便衣混了进来。那时候部队的编制全乱了,兵不见将,将不见兵,依靠长官辨认下面的兵显然不可能,而德军的便衣都是精挑细选的,各个俄语流利。怎么办?如果让德军便衣混到伏尔加河对岸,占领了桥头阵地,德军马上就会奔袭过来。这时候,就有一名上尉想了一个办法,让所有人一起唱《三套车》等俄罗斯民歌,不会唱的只能滥竽充数,人家张嘴你闭嘴,人家闭嘴你张嘴,那就一定是德军便衣了。《三套车》这些民歌是俄罗斯最有名的民歌,类似于我们这边的《社会主义好》和《我爱北京天安门》,现在上了30岁的人没有不会唱的。依靠这种方法,苏军很快清除了德军便衣。

还有一件事情,说的是以色列建国之初。一伙恐怖分子劫持了以色列一架飞机,让飞机飞到乌干达机场,全部乘客都是犹太人,以色列国籍,被作为人质。怎么解救这些人质成了一个大难题。那时候以色列的国防部长是沙龙,一个铁腕强权人物。沙龙亲自指挥救援。以色列最精悍的特种部队叫野小子,野小子们乘着飞机,飞跃五个国家的上空,奔袭4000公里,趁着夜晚接近了乌干达机场。小分队突然冲进机场,他们用希伯来语高喊:“卧倒!”以色列人能够听懂希伯来语,条件反射,全部卧倒,而恐怖分子听不懂,还傻傻地站着。一通枪响,人质无一身亡,恐怖分子全部报销。

这就是细节,细节就会露出破绽,细节就会决定成败。

现在,这伙穿着绿军装的人,也是细节上露出破绽,细节在他们的内裤上。

周公子所在的这支部队是从北方开来的,士兵也都是北方人,很难适应南方潮湿炎热的气候。再加上当时两军对峙,我们没有根据地,只能在山崖上挖掘山洞,用来躲避对方的炮击。这些山洞,开口大,里面小,还带拐弯,用来藏身。由于长期躲藏在阴暗潮湿的山洞里,人人的大腿根部瘙痒难耐,内裤恶臭无比。所以,只要有太阳,大家就挤在洞口脱了裤子晒太阳,有很多人就因为晒裆部而成了对方的靶子。

对方的便衣剥掉了我们的绿军装,可以穿在身上,但是对于散发着恶臭的烂裆内裤,谁也没有勇气换上。所以,这伙便衣外面穿着绿军装,里面穿的是他们的内裤。我们的内裤是绿色,对方的内裤是土黄色。

内裤揭穿了他们的秘密。

对方中,四个人脱了衣服洗澡,留下一个人拿着枪放哨。

看着赤裸裸的四具躯体下饺子一样跳进了池塘里,周公子握着匕首悄悄地摸上去。现在,对方的便衣成了他的盘中餐,他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侦察兵干的是技术活,杀人也是一门技术活。

一名侦察兵,就是一名战场全人。猝然遇敌,能够用最快的速度拔枪射杀对手,稍慢一下,自己就会先倒下;几百米开外的探照灯,能够一枪命中,然后趁着黑暗行动;与敌搏杀,绝不纠缠,一出手就是杀招儿,一招儿毙敌;侦察兵是使用冲锋枪的好手,500米之内遇到敌人,不用瞄准,一个点射,敌人就会倒下;侦察兵更是使用手枪的好手,指哪儿打哪儿,弹无虚发,甚至蒙上眼睛,仅凭声音,也能命中目标;侦察兵还是使用短刀的好手,一把短刀在手,视万千敌军如无物,视狼虫虎豹于无形;侦察兵都是功夫高手,武术、摔跤、拳击、散打、搏击、柔道、跆拳道、泰拳……无一不精无一不能。侦察兵的脑子都很好使,他能够用最短的距离,最小的力气,最简捷的方式毙杀敌人。保护自己,消灭敌人,是侦察兵最基本的要领。侦察兵就是一只猛虎,它大多数时间都是懒洋洋地晒太阳,躲在草丛中观察对方,而当他突然跃起时,对手的喉管就会在他的牙齿下发出一声断裂的脆响。侦察兵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算账,像个戴着老花镜拨拉着算盘的账房先生一样精打细算,计算着怎么能够用最有效的方式,最简短的时间,给对方以最大程度的杀伤。

周公子武功高强,而对方的侦察兵也肯定不是等闲之辈。每个国家的侦察兵,都是这个国家的军中精华。

周公子寻找杀机,然后一招儿制胜。

对方五个人,四个人脱光了衣服下池塘洗澡,一个人在距离池塘几十米的小路上警戒。他的背上背着一杆半自动步枪,这是那个时代军方通用的枪支。其余的四杆步枪架在一起,四套绿军装晾晒在矮树上。

在敌人的后方,不能使用枪支,否则枪声一响,就会引来大量的敌人。短刀是最好的武器。

要解决这五名敌人,需要先解决这名哨兵;要解决哨兵,需要神不知鬼不觉地靠近,然后再使用杀招儿,否则他大喊大叫,一定会让其余的四名敌人知晓。

最大的问题不在于这个哨兵,而在于那四名光溜溜的敌人。他们始终在一起,不会分开。他们穿着衣服的时候是高手,不穿衣服的时候,也是高手。

怎么解决这个哨兵?这个哨兵也是敌人的侦察兵,他和大个子刺杀的那个对方驻地的哨兵不一样,那个哨兵只是一名普通士兵,而这个哨兵是百里挑一的侦察兵。他和周公子一样具有猎豹的矫健,具有兔子的警觉,具有老猫的狡诈。

他警戒的那条小路距离周公子的藏身地还有20米。这20米的距离,周公子扑过去需要三秒,而在这三秒里,无法保证对方就不会警觉。而对方警觉了,从背上卸下步枪到射出子弹,不会超过两秒。

强攻不行,只能采取偷袭。

哨兵徘徊的距离是10米,他在10米范围内不断地走来走去。这十米远的距离内视线开阔,可以看到几百米的远处,而超过了这10米,视线就会被树丛阻挡。

哨兵行走10米,周公子需要最少行走25米甚至30米,周公子的速度必须是哨兵的2.5倍甚至3倍,这样才能保证在哨兵转身前从背后将他刺杀。

然而,轻手轻脚怎么能够保证速度比哨兵快2.5倍甚至3倍?太快了,脚步太响,会被哨兵发觉;太慢了,无法保证在哨兵转身前将他杀死。

所以,杀人是门儿技术活儿。

周公子正在盘算的时候,机会来到了。

哨兵低头点烟,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手中的香烟和火柴上。

机会稍纵即逝。周公子从藏身的树后一跃而起,手持短刀,像从天而降的大雕一样扑向哨兵。

然而,周公子千算万算,忘记了计算阳光。这时候夕阳西下,他背对夕阳,哨兵面朝西方。周公子长长的身影笼罩着哨兵。

身影暴露了周公子的秘密。敌方的哨兵警觉异常,他还没有抬头,就先扔掉香烟,然后从肩上卸下步枪,推上子弹,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然而,还是晚了。

后来德子向我讲述周公子这段往事的时候,他说,当时真是凶险至极,如果是他,他肯定会被哨兵一枪打死,但是哨兵遇到的是周公子,周公子是什么人?周公子百米速度不到11秒,周公子的速度和爆发力都非常强,他远远不及。德子还说,他看到过周公子全力奔跑的姿势,两条腿在空中拉平了,就像羚羊一样。

当时,哨兵的枪管还没有抬起来,周公子已经奔到了面前,他手持短刀,居高临下扎向哨兵的胸膛。哨兵反应极快,他来不及将右手食指塞进扳机孔中,但是却能够下意识地举起步枪阻挡。周公子一刀扎在了扁扁的枪托上。

周公子反应也极快,右手刀扎不中,左手拳头就上去了,他一个勾拳击向哨兵的心窝。然而,对方的侦察兵照样不是等闲之辈,他向下一挡,挡在了周公子左手的手腕上。

现在,周公子步步紧逼,招儿招儿进攻;哨兵步步后退,节节设防。并不是周公子的武功就会比哨兵的武功高多少,关键在于双方手中的兵器不同。武术中有“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的格言,双方距离较远,长兵器大占上风;双方贴身肉搏,短兵器发挥威力。周公子岂能不知道这些要点?所以,哨兵想摆脱他的纠缠,大踏步后退,而周公子死打烂缠,大踏步进攻。双方身体的距离始终不到一尺,让步枪这种长兵器难以发挥作用。

双方电光火石地缠斗了十几秒,哨兵看到周公子是一把好手,就大声叫喊。周公子手脚并用,哨兵手忙脚乱。周公子手臂挥过,哨兵轰然倒地,短刀划过脖子,鲜血喷薄而出。

四名洗澡的敌人爬到了池塘边,在周公子与哨兵缠斗的时候,他们就发现了。这些侦察兵的耳朵都太灵敏了,蜻蜓飞过的声音他们都能听见,何况那边枪来刀去,激战正酣。他们赤祼祼地、湿漉漉地爬上岸,争先恐后地跑向架在一起的步枪,他们各个都是神枪手,30米开外,一只甲虫也能打得粉碎,何况30米开外的人。

就在他们跑到步枪跟前时,突然听到了枪栓的声音,立刻停止了奔跑的脚步。枪栓清脆的声音一下子击穿了他们的信心和意志,他们看到周公子平端着冲锋枪,乌黑的冷冰冰的枪口对准着他们的赤身裸体。

周公子从卸下背上的冲锋枪,到拉开枪栓,瞄准目标,整个动作也是一气呵成。

周公子其实是在虚张声势,他根本就不想开枪,枪声一响,就会引来大批的敌人,这是在敌军的腹地。

四名赤身裸体的敌人也知道周公子不可能开枪,枪声会引来他们的大队人马。但是,不能排除将周公子逼急的可能,逼急了就会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何况,先死的是他们这四具“光溜溜”,光溜溜的死相很难看,后死的才是周公子,而且,周公子也并不一定就会死亡,他还有逃生的可能。

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汉不吃眼前亏,四具“光溜溜”停住了脚步。

周公子看着他们,犯难了,不能开枪,仅仅依靠对打,他肯定不是这四个的对手。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才能把这四具“光溜溜”一个一个地杀死,不用枪支。而他们,并不会引颈就戮。

首先,先毁坏他们的枪支。周公子用枪口指着他们,逼着他们步步后退,远离了步枪,然后,他一手持着冲锋枪,一手拿起步枪,眼睛盯着他们。他熟练地打开了枪膛,取出了一粒粒黄澄澄的子弹,抛洒在了树林里,只把空枪放在了地上。

然后,周公子步步紧逼,把他们赶进了池塘里。他们看着乌黑的枪口和周公子一张黧黑刚强的脸,疑惑地走下了堤岸。

现在,周公子暂时摆脱了危险,然而,接下来怎么办?周公子不可能和他们在池塘里对打,他们也不会甘愿受死,一对四,周公子绝无胜算,然而他又不能开枪。

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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