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如此,善哉、善哉!”
朗朗的梵音传来,众人都循着声源望去。了悟大师,一身袈裟,一手拈佛印,一手转佛珠,似乎早已预知了这样的结果,缓缓走了过来。
“我佛普渡众生,姻缘是缘,尘缘是缘,佛缘亦是缘。施主手中的红线,尽头不论是姻缘还是佛缘,终究都是缘。得姻缘者不必庆幸,得佛缘者也不用惋惜!”
“大师!”
陈夫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朝大师行了一个礼。
“我儿一片真心,我与高小姐也是早有缘分,为何会是这样?”
“既是天意,便无因由。这位公子样貌英武,气宇轩昂,将来的成就必会不凡,不必执着与此。善哉,善哉!”
“大师!”
高苇儿也走了过来,朝了悟大师款款欠身施礼。
“打扰您了!”
“施主不必多礼。你性本善,这是你该得的!”
转眼又看着李修明和陈志勇。
“缘分已定,自当好好珍惜!”
手中的红线还在紧紧握着,李修明收起冷淡,露出了难得的虔诚与恭敬。
“弟子当谨记大师的教诲。”
陈志勇还呆呆的立在当场,他还是不太愿意相信这样的结果,为何同样的两条线,他抽到的就是空,李修明就能抽到高苇儿?
难道他们真的是有缘无分吗?
高苇儿也看着他,不知道该怎样安慰:“陈大哥——”
唤了一声,接下来却说不下去。
陈夫人走到陈志勇身边,拍拍他的肩膀,想要从他的手中取下红线,可是陈志勇却不松手。
许久,他才缓缓动了动嘴唇,把手上的红线交到大师手里。
“大师,弟子这条姻缘线就请您帮我保管了!”
了悟大师接过姻缘线,叹了一声:“世事无常,哪天你想通了,随时都可以来取回你的姻缘线。”
陈志勇朝大师弯腰行了一个大礼。
“多谢大师!”
直起身来,陈志勇看了看高苇儿和李修明。
“祝你们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谢谢!”
李修明点点头。
高苇儿看着他,欲言又止。
“娘,我们走吧!”
说完,陈志勇率先往外走去。陈夫人叹了口气,也追了上去。
一场求亲,最终用和平的方式收场。李夫人心喜,陈夫人难过,肖氏和高正的心中则是喜忧参半。
高家和李家的亲事终于定下来,这次李夫人对高苇儿的态度有了更大的转变。她从手上拔下一个通透色白的玉镯,戴在了高苇儿纤细的手腕上。
“这是我出嫁时,娘亲送我的陪嫁,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一件首饰,今天我把它送给你,算是我这个婆婆给未来儿媳妇的见面礼。”
高苇儿的手被李夫人拉着,一时有些不太习惯。这玉镯一看就不是普通之物,如此贵重她怎么能随意收下。
李修明也站在她的边上,看出她的筹措,提点到:“娘送给你的,你就收下!”
高苇儿看看他,又望了望不远处站在的高正等人,看肖氏也微微朝她点头,高苇儿才低头谢过李夫人。
虽说两家的亲事定下,可是成亲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筹备商议。
高苇儿虽是高家长女,可是在高睿没有回来以前她的婚事不用顾及高睿,现在高睿已经回来,就要先考虑高睿了。
兄长还未成亲,做妹妹的怎么能提早出嫁?规矩是不能废除的,所以两家商议的结果就是高苇儿和李修明的亲事先定下,但是过门要等到高睿成亲以后。
虽然高睿一再声明不用等他成亲以后小妹再出嫁,可是高正毕竟是还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现在高家的地位也日益水涨船高,许多的事情,他不能不顾及高家的体面。
小妹本已经促成的亲事却因为自己而暂时搁浅,高睿心中不免有些过意不去。所以当高正和肖氏说要给他想看一门亲事时,高睿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高苇儿找到高睿:“大哥,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您不必为了我而草率答应爹娘。”
高睿伸手摸了摸小妹的头:“我的小妹已经长大了。大哥没有草率,既然成亲是迟早的事,我又何必惹爹娘的不快?”
“可是——万一爹娘为你找的妻子不是你中意之人该如何?”
“没有什么可是!对我来说,成亲与否都是一样,只要她能对爹娘好,对你们好,我就没有其他心愿了。”
“那你自己呢?”
“我?”
高睿想了想,他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件事。
“我只要她能心甘情愿做我的妻子这一个条件就够了!”
“大哥——”
高苇儿眼眶红红的望着他:“谢谢你!”
“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动不动就红眼睛,让爹娘看到了,又以为是我欺负了你!”
“没有,大哥对苇儿最好,大哥从来都不会欺负苇儿!”
“傻瓜!”
高睿宠溺的揉了揉高苇儿的头,想要抱她,另一只手刚想抬起,却又放下。她已经长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抱她了!
高正等人给高睿看中的这一位姑娘不是别人,是那次在劲松满月酒上仗义挺身的余先生的女儿。
余家虽说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但是在乡里乡间确实德行兼优,口风极好的人。余先生也是一名秀才,不过他自知自己中举无望,早早就放弃考试,出来谋生。
早前做过大户人家的西席,几年后甚觉,独学不如众学,乡间的孩子更需要上学之处,所以回到乡里办了一个学堂教书育人。
他的夫人也是普通的秀才之女,虽然丈夫甘心教书也不责备,任劳任怨的跟随他相夫教子。
余家一共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已经成亲,今年刚中了举人,准备参加明年的殿试。老二和老三都是女儿,高睿要取的是老二。
余家大女儿自幼跟随余先生打理书院,里里外面都是一把好手,并且知书达理,也没有不好的风评。
按理余家姑娘是应该很好找婆家的,只是余家在乡间虽然受乡民的尊敬,可是他们一家都是书生,男的只会读书,女的也做不了重活,城里的富户看不上,乡里人又觉得攀不起。
一来而去,余家姑娘已经过了适婚年龄还在单身。
高正早就对余家的大女儿有耳闻,也曾见过一两面,觉得这位姑娘娴静端庄、温婉柔顺,却无人有这双慧眼,误了女子的终身。
如今高睿的婚事提上日程,高正一下就想起了余家姑娘,同肖氏一商议,两人都非常满意。且高睿也无甚意见,于是找了个吉利的日子,就让媒婆上门提亲去了。
高睿的婚事进展异常顺利,余家一看是高睿,立马点头答应。
又因两个孩子年龄也不小,高家也要赶着给高睿成亲,高苇儿才好出嫁。两家一合计,年后出了正月就过门。
新嫂子进门,高苇儿仔细观察了一番。余千萍相貌虽然普通,但是耐看,性子温婉柔顺,说话轻言细语,做事有礼有节,条理有序,也是一个男的的好姑娘。
余千萍话不多,总是安静的坐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别人说话。她喜欢孩子,常常带着劲松玩耍,劲松被她逗的呵呵直笑,没几天就不要奶娘和肖氏,非要跟着余千萍了。
晚上到了,还要赖在余千萍房里不肯走,要不是肖氏非要把他抓出来,他甚至想占了高睿的床,和余千萍一起睡。
高苇儿看着劲松耍赖皮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大哥,你看小弟这么小就敢跟你抢地盘了。”
高睿看着劲松被肖氏强行抱走,神色平淡的说:“他抢不了!”
然后几个大步走进房间,关门,熄灯。
黛紫凑到高苇儿耳边偷偷问:“小姐,你说大公子到底是喜欢少夫人,还是不喜欢少夫人啊?”
高苇儿敲了她的头一下:“就喜欢嚼舌根,该打!”
却是面带着笑容,也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还看不出来吗?大哥如果真不喜欢嫂子,怎么肯在家待那么多天还不回军营,而且如此坚定的维护自己的主权!
高睿成了亲,高苇儿的亲事也开始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中。她过门的日子已经定了下来,正是清明以后,端午之前,芦苇青葱的时节。
府里的人都在为她的婚事忙碌,高苇儿自己反倒成了最清闲的人。而她的计划,也在缓缓的进行。
买地,招人,她要造一个西淀的布坊。棉输已经种下,织布坊也已经建成。在没有棉花的时候,织布厂已经在试着生产普通的麻布。
当第一批麻布织出来,成功卖出去时,也是高睿成亲的时候。
如今锦绣坊不仅是刺绣坊,还是布坊,生产的麻布不仅品种多,而且价格便宜,简直供不应求。
高家人知道市面上出售的麻布正是出自锦绣坊时,已经是麻布开始在西淀盛行的时候了。
高正看着高苇儿,为自己能有一个如此出色的女儿而自豪,他家的女儿更比男子。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是高苇儿过门的日子,高正让人把高苇儿叫到了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