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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古二世祖

从荒废的院子里出来,杨坚借口要去找人制造段熠风要的东西离开了。作为主人,将一大群客人丢家中让管家出面招待,本来是一件很失礼的事,不过好在他的这群客人都不是普通人,都是些在江湖中有些名头的侠士,而侠士都是不注重小节的,在他们看来,有杨府的管家出来招呼,有酒有肉招待着就够了,更何况现在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段熠风制造的炸弹上,所以一边吃着喝着,一边问些段熠风关于火药的问题。可这样的话却苦了段熠风了,不但要接受各种莫名其妙的问话,还是陪他们吃着喝着,他们的问话随意敷衍过去也就是了,可这大清早的又是酒又是肉的是怎么回事,难怪古人不长命,这饮食方面就是个大问题。段熠风六点多钟被人在床上叫醒,花了一个多小时表演了一场炸药炸土坑的戏,现在还不过是八点多钟,所以很想再用几杯烈酒将眼前这些人放倒,然后自己便能再回去补个觉。可这些人一连被灌倒两次后今天竟然学聪明了,不再受段熠风话语的鼓噪,只要段熠风一劝酒,他们便一个人一个人来敬段熠风酒,段熠风酒量虽好,却也拼不过六七个人呀!这将他人放倒然后回去补觉的梦想也就破灭了。当然,想回去睡觉还有一种方法可行,那就是段熠风把自己给放倒了,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去睡觉了,而且还不能他自己走回去。

用自损身体的方式来逃避众人的纠缠,段熠风当然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不过不做蠢事却不代表也不做傻事,段熠风认为就没有什么事是比陪一群大老粗喝酒更傻的事了。蠢和傻之间本来是没实质上的区别的,但通过段熠风的理解却有了区别,他一般将折磨肉体的事当作是蠢事,而折磨灵魂的事则是傻事,蠢与傻之间,段熠风果断的选择了做折磨灵魂而不折磨肉体的傻事。陪包不期又喝了一杯四十多度的一道蒸馏酒,段熠风问花无常道:“不知今后我可否上街游玩?”花无常道:“自无不可?”段熠风道:“今日阳光明媚,暖风醉人,何不到外面走走,屋外的风情总好过屋内的醉生梦死。”花无常往屋外看了一眼,就如段熠风所说,屋外阳光灿烂,吹的风也是东南风,九月的有这样的天气确实是难得的好天气,就问道:“不知卧槽想去哪里游玩?”段熠风道:“去哪不重要,重要的是出去。”花无常道:“那到大街上走走如何?”段熠风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道:“那就走吧!”花无常也是站了起来,问在场的众人道:“我与卧槽想到外间逛逛,不知各位有谁同行?”

杨坚临走之前虽是交待是要管家好好招待众人,但在场之人都知道那不过是明面上的说辞,其实真正陪同他们在此饮宴是花无常,毕竟花无常就是国宾馆的主事之一,更是此次选拔东征先锋将军真正的主事之人,而且他是江湖中人,来的江湖中人自然更亲近于他,所以杨坚很放心的将事情委托于他主持。是以,当花无常说要出去走动时,所有人都说要一同前去。

一群大老爷们,说走就走,只是临走之前,段熠风却耽误了众人一点时间,那是因为他出门时回房里拿枪,然而拿了枪之后却又不知道将枪放哪里,别看他此时一身古装穿得潇洒、飘逸,然而全身上下却一个兜也没有,而他又不习惯和眼前这些人一样将东西装在袖子里或是放怀里,所以想了下后拿起昨夜换下来又洗好晾干的那套自己原来的衣裤找到了国公府的管家,要他找人照着做十套八套一模一样的衣服。管家知道段熠风是杨坚请来的客人,而早上荒院中炸土坑的事之后,管家知道段熠风是杨府的贵客,是贵宾中的贵宾,所以段熠风交待事情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下来,只是段熠风那套衣服上面有很多布兜是装着拉链的,拉链这东西他们没法做,所以两人商议如何改造便多花了点时间。

交待完衣服的事情,段熠风拿了把枪便到国公府大门前去与众人会合,来到门前,众人都在门口等待,虽然等的时间有点长,但众人却没有一人脸上有不耐烦的神色,而且见段熠风出来了,一个个都上前来打招呼,顺便也调笑两句,还问段熠风拿在手中不停甩动的东西是何物,段熠风便告诉他们自己手中拿的是枪。其实枪这东西前两日他们也是见过的,当时是为了要蒸馏酒,段熠风用枪在铁锅上射了一个洞,他们当时还夸赞了这暗器威力不凡,但因当时双方都是不熟,所以都没开口问,而经过两日数次饮宴,彼此都熟悉了,是以随口便问了出来。当然,他们也只是随口一问,得知名称后除了说一句这枪与他们的枪大不相同之外,便再无它言。

要说这古代也真是好,就算你拿着枪又或是背把大砍刀在大街上走也不会有人管你,要是在二十一世纪,你若是敢拿着枪在大街上晃悠,那不管你是谁,第一时间警察就会将你弄回警察局喝茶,然后才说其它。也正是因为这是在古代,所以段熠风逛街游玩还得带把枪,不然还真不敢出门,要知道段熠风虽然来到这个时代只有几天的时光,然而他却已知晓了这个年代的人是有武功的,这种武功不是动作片电影中那哼哼哈哼的武功,而是武侠小说中那种,也如武侠小说中描述的寻般,是招式与内力相结合的。就段熠风所知,花无常最擅长的是一套家传绝学,名叫天女散花手,他的兵器就是他时刻拿在手中的那把折扇,自从知道了真相后,段熠风便再没嘲笑过对方,说现在大秋天的,天又不冷,总拿把扇子扇来扇去是不是有病了。而包不期在行的是软鞭上的功夫,他的兵器是被他当作裤腰带绑在腰间的软鞭。还有那个叫楚霸天的家伙,背着一把大砍刀,那砍刀大得实在吓人,用他的话说就是:此刀名曰煞星,乃西域寒铁所铸,重七十二斤三两四钱。楚霸天生得人高马大,一把七十二斤的刀背在背上也时刻不离身,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在现代,那足可以吓倒一片人。而说到个人武力值的话,段熠风除了比普遍的人生得高大些,比一般人跑得快些,比很多人身体灵活些外,那也就只剩比大多数的人长得英俊些了,而他这么多优点加在一起,除了对这个时代深藏闺中的怀春少女或许会有些杀伤力之外,对上其他任何有些武力值的人,段熠风都可以说是胜算不大。就好比包不期比他矮了有一截,体形也比他大得多,但两人真要打起来,段熠风打肯定是打不赢的,便是打不赢时想要逃跑,恐怕都没法从对方手中逃掉,因为这坑爹的世界还有轻功一说。

所以,在这个出门后就没有任何安全感的世界,出门时随身带一把枪是很有必要的,就算没有兜,就算一把手枪有几斤重,而且需要一直拿在手中,那也很有必要。

走在大街上,段熠风一边将右手食指穿过扳机处甩动着枪,一边打量着周围的情形,瞧着大道之上行行色色各路人群,段熠风很是好奇地问道:“一直听闻你们这里男女有别,平常女人都是很少出门的,为何街上会有这么多女人?”花无常道:“男女虽有别,但总不至于女人就不出门见人吧!况且眼前所见都是平常百姓人家的妇人,为了生存,总难免要抛头露面。”好吧!又被古装电视剧骗了一回,原来这些走来走去的都是别人家的老婆,就算看着再年轻,那也是人家的老婆,段熠风本还幻想着平日里应该多出几趟门,那样或许就会发生与无知少女在大街上来一段奇妙的邂逅这样的事情,就像电视中说的那样,一匹受惊的马从大街的东头飞驰而来,惊起了无数的行人,只见萝卜白菜满天飞舞,也不知毁了多少摊子,而就在这时,一个天真无邪的美貌少女带着自己的贴身侍女欢快地在大街上奔跑着,正当他从左面的首饰摊前跑往右边的胭脂水粉摊前时,那匹飞驰的马来到了她们的身前,然而美貌少女此时对于飞驰而来的马依然一无所知,倒是跟在她身后的婢女看到了来马,于是便大声叫唤小姐,美貌少女听到婢女的叫唤,回过头来疑惑地看着自己的贴身婢女,却见婢女指着她的身后叫着:马……小姐快走。小姐回身看去,却见马已到了身前,这时想要避开却已来不及了,况且此时她整个人都处于惊讶之中,根本就忘了要避开。眼见小姐与马便要撞上,而就在这危急关头,却见一个身影从天而降,只见他一脚踢在马脖子之上,踢得那飞奔往前的马匹人立而起,然而还不止如此,紧接着又见来人一脚踢出,这次踢中了马的前腿,将马踢开两尺摔在美貌少女身旁。虽只是虚惊一场,可美貌小姐平日里娇生惯养,哪受这般惊吓,只觉双腿一软,人便往地上倒去,却又见那翩翩少年伸手一抱,少女便已入怀,两方四目相对,如电般触碰出了火花,从此一个非君不嫁,而另一个也是非君不娶。

多么美好的梦想,却因花无常一句街上女性皆为妇人,整个好梦便就此破碎,就如碎裂玻璃瓶掉在地上,段熠风仿佛都听到“叮当”之声。从妄想中清醒过来,段熠风摇头想道:“我的字虽叫****,但我可不是曹操,不喜欢别人的老婆,就算再漂亮也是不喜欢。”就在段熠风下决心不抢别人老婆时,突然一阵笑声混合着哭闹声从前方传来进入了耳中,抬头看去,却见一个华服青年正“哈哈”大笑着,笑声有多猥琐且先不说,便是那几个粗衣壮汉推搡着两名老人,拖拉着一个少女却是怎么回事?不是段熠风反应慢,而是他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样的事情,于是转头往花无常看去,却见他满脸怒容,咬牙切齿地说道:“这人是宇文护之子宇文乾威。”又转头往其他人看去,只见所有人都是一脸愤然之色。

“壮士们,你们表示忠心的时刻到了,上!”段熠风一声如使唤打手般的话语一出口,顿时引来了所有人的侧目。段熠风见所有人都看着自己而不去救被抢的民女,于是又道:“你们不去我去。”说完,提着枪就往那恶少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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