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是《圣经》中最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它描写了一个和罪恶势力斗争的人的遭遇,最后,他因为不屈不挠的忍耐与坚强的意志力而得救。这是以人、恶魔和上帝为主要人物的规模宏大的戏剧,可以说是我们近代戏剧的雏形。这个早期的戏剧观点被后来的莫里斯·贾斯特继承发扬。学者们是如何研究《圣经》的也不属于我们的讨论范围。但是从《约伯记》所表现出来的戏剧因素上看,莫里斯·贾斯特有独特深刻的见解,他认为,约伯本来是与恶魔、恶鬼或普罗米修斯一样,是天国可怕的叛逆者,但是不管遭受什么样的苦难,他总是不屈不挠。后世的文人就将他的罪过降低、减弱了,只是让他经受了长期的磨难,为了使他坚定的信仰有所回报,他们给他安排了幸福的老年。
不管这样的解释是否有历史根据,但是很明显,这是具有史诗性和人文性价值的,假如不做任何解释,反而丰富了这个故事的内容。这出戏以大团圆的结局而告终,正如我们当今的戏剧一样,为了对约伯开始所受的磨难以及他曾经被夺去子女的不幸做出补偿,戏剧的结局就把更多的财富和子女赠给了他。其实这种补偿无论是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戏剧的角度来说,都是很肤浅的。孩子并不像牛、羊、骆驼那样可以从数量上做出赔偿,即使赐给他的是七个儿子和三个美貌的女儿,但他所怀念的肯定是那些最初被夺走的孩子们。不过,即使这出戏剧有漏洞,但这些“诗篇”,一章接一章,从头至尾,只要你沉浸在其中,你就会发现,这里无处不是完美名句,无处不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现在,我们从《约伯记》跳到“诗篇”,是我们该谈谈《圣经》中的《诗篇》的时候了。读过希伯来文的人们都认为,原始版本中的美言是以在转译成另外一种语言的时候表现出来的,这句话也许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阅读英文版的《圣经》的时候,我们仍然觉得很愉快,即使我们因为无法读懂希伯来语版本而丧失很多美好的东西,但我们仍可以从英语中获得很多。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圣经》来到我们手中的情形,就可以明白这点了。《旧约全书》原是用希伯来语和另一种塞姆语,即亚拉米亚语写成的,在公元前不久就翻译成了希腊文。希腊文译本称其为“The Septuagint”,这是由拉丁文的七十个字母组成,据说是由七十位学者共同智慧的结晶。那时,还没有拉丁文译本,公元4世纪末罗杰姆,翻译的“The Velgate”(普及版《圣经》)虽然做了很多修订,至今仍是天主教会公认的译本。17世纪之前,《圣经》的节选或完整的英译本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是16世纪的威廉·廷代尔翻译的那本。廷代尔不仅是精通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杰出学者,而且是朴素的品位很高的英语作家,他的人格光辉至今仍在英文版《圣经》中的每一页闪耀,人们把他尊为“英语散文之父”。所以,无庸置疑,近代英语的一切重要的作品都受到了这个版本的《圣经》的影响,甚至那些看起来在风格语调和主旨上与它相距甚远的作品也不例外。
17世纪之初,《圣经》的官方译本是由詹姆士王钦定的。许多虔诚的英国人都相信,这一伟大的事业是在主的特别眷顾下促成的。许多极具牺牲精神的、最优秀的翻译家们在一起通力合作,他们几乎浏览了《圣经》早期的所有译本。这样,他们就掌握了大量的古代语言的资源,而且他们都通晓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语法和韵律。而这时他们也丰富了英语,并且做到了没有违背原来的结构和章节。
时机成熟了,这时的英语正处于发展的大好阶段,正适合翻译那些富有诗意、朗朗上口的文章。因为这是伟大的诗的时代,这是莎士比亚的时代,这时的散文既柔美又庄重,既奔放又厚实,它还没有被18世纪的理性化理论所约束。在伊丽莎白和詹姆士的光辉时代,几乎所有的散文大家都是采取《圣经》式的英语来写作,或者换种方式而言,《圣经》的翻译者们都是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来写的。
所以,如果说希伯来文、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圣经》有着英文版所没有的美或立体感,那么我们也可以骄傲地说,钦定的英文版《圣经》也有其特定的价值。实际上,精通古代和近代译本的几个实力雄厚的批评家们坦率地宣称:无论和哪种译本相比,我们的译本都可以算得上是文学中的杰作。
我们坚持从“文学”的角度考察,所以我们不必关注那些当时存在的问题,那些问题无疑已经被一群英国和美国的学者完美地解决了——他们在19世纪又给了我们许多《圣经》的修订本。我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墨守陈规的人,也不是那些宁愿喜欢“钦定”版本中的诗句也不喜欢修订版本的人。“faith、hope and charity”是一组可爱的词语,它们不能被单音节的字来替换“faith、hope and love”。修订者告诉我们,赞美诗作者不是说“我们要用琴对你唱歌”而是“我要对你弹琴”。也许是这样吧,而诗人们确实是用琴歌唱的啊,“歌唱”这个词在一切过去的和将来的权威学者那里会永远地“歌唱”下去。
尽管我是个美国人,但这不是国家主义的,而且我也相信,不会由于州、省的界限原因而仅限于我所知的一种语言,我建议在各种语言版的《圣经》,如英文版的,法文版的,还有路得·马丁德文版的,把这些放在一起作个比较。我这仅仅是建议,并不是评论什么。
然而,无论英语的天才们对希伯来人的创作作了多少修正或修饰,英语的翻译者过分减弱或曲解原著的精神。而且正如《圣经》中三番五次强调,重要的是精神而不是文字。在《约伯记》、《诗篇》、《箴言》、《传世书》、《雅歌》中,尤其可以看出翻译者的独具匠心的用意。以上这些篇章都在充满了隐喻,就像蜂巢充满了蜂蜜一样。不管其诗句的旋律是否动听,它们总像上等的银器那样,闪闪发亮。
“我的美人呀,求你快来,你就像那香草山上的羚羊和小鹿”,《雅歌》在这样美丽的诗句中结束了。接下来的一章是《以赛亚》,以赛亚的抒情和可爱与那些严肃古板的先知们的面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若论先知,以赛亚当然比不上古老的先知有摩西,稍微近的先知我们至少可以回溯到以利亚。先知们为百姓的罪恶而叹息,用神的惩罚威胁他们(在巨大的压力下,他们早就接受了),在劝说他们要信奉神明的时候,这些先知是最为雄辩的,不管他们当时是怎样的悲哀、厌世,或是热情和倾慕的。这些诗歌是暗含在文字里的预言,这些看似传统的预言形式是每个文法学校所必须学习的。而这些形式有时明显比近代任何一篇精雕细凿出来的诗歌还要显得深思熟虑、充满个性。举个例子来说,那些经常浮现在我们脑海中的句子或者是短语都始于《以赛亚》这章中:“灾难的翅膀给大地笼罩上了阴影”、“负累就是大海的沙漠”、“负累就是幻想的空谷”。像这样的优美的诗行,不管是否是原创,不管是否是偶然得到的,但确实是一件凝结了高度艺术的作品。
即使是大致地一瞥,我们也可以发现:在诸多有关先知的书的背后,僧侣们的加工使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此它总是带有各自明显的风格痕迹,在英文版的《圣经》中,这些差异也存在着。最高贵的以赛亚先知既是审判者又是安慰者,他痛斥坏人,歌颂拯救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耶和华,是犹太人梦想中的复国君主。)他是正直与慈悲的化身。这两种特质几乎形成了戏剧性的情感对照,《以赛亚》的结局就像是交响乐中优美的渐强音。有些学者认为,《以赛亚》中的冲突表明这部分的篇章可能不是出自一人之手,就这一点,他们提出了相当有力的证据。不过,就让他们去争论吧,从人类艺术的观点来看,天才的诗人们的内心都是充满着矛盾的。假如犹太人的编辑和书记员在很早以前把《以赛亚》分散的原始材料放在一起的话,那么他们这样做简直是极具高超的艺术技巧,在《旧约全书》中也就又多了一部完美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