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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这就是名人效应

连翘迅速出手,一挡一勾,巧妙地将他的鹰爪逼到别处。

眨眼间,二人已经过了十招,明轩文招招狠辣,连翘则是见招拆招,丝毫不落下风。

他心里那个气啊,竟然打不过一个卑贱的丫头,面上无光呀,就连尊严也丢到大海了。

明婉然喝道:“住手!”

二人停住,明轩文很不甘心,眉目阴沉沉的。

“下次,杀人的伎俩可要高明一些,否则便是自取其辱。”明诗约唇角轻勾,嘲弄道,“连翘,我们走。”

“是。”连翘应道。

明婉然、徐氏等人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去,气得五官扭曲。

徐氏十分不解,“然儿,这贱骨头为何没有昏迷?莫非是那迷药不管用?”

明婉然的美眸睁得圆溜溜的,寒气逼人,“不可能!”

子夜浓如墨汁,徐徐清风吹拂而过,树梢枝叶随风摇曳,死寂中沙沙的声响尤为可怕。

连翘提着灯笼,为主子照路,开心地笑道:“四小姐,这次把他们气得快吐血。所幸四小姐有冰魄神珠护体,不然就……这冰王子还真有先见之明,临走之前赠予四小姐冰魄神珠。”

如若没有冰族宝物冰魄神珠,明诗约还真不知如何躲过明婉然的暗算。

冰无极说,冰魄神珠是冰族三大圣物之一,只有三颗,因此非常珍贵。这冰魄神珠可解百毒,可辟邪护体,若研磨成粉末食用,令人内功大增,还能延长寿命。

他把冰魄神珠赠给她之时,她拒不接受,因为这份礼太贵重。他说道:“反正放我身上也没用,你没有内力,就先借你用用,等你不需要的时候再还给我。”

如此,明诗约只好接受了他的心意。

“四小姐,奴婢觉得,三小姐不会善罢甘休。”连翘又道。

“可不是?”明诗约勾唇冷笑,枝叶的沙沙声里有人的气息,还有阴冷的杀气。

连翘放下灯笼,全神戒备,一道黑影扑杀而来,速度奇快,犹如一只大鹏俯冲而来,带着骇人的煞气。

明诗约抽出腰间的青霜软剑迎战,柔韧的软剑流淌着青蓝的光华,随着招式的变化而舞动,矫若惊虹,龙吟细细,更似一道青蓝之光在暗夜里飞舞,美得灵动,却带着嗜血的杀气。

连翘的武功比不上主子,但也趁着空挡袭向黑衣人。

纵然二人联手,这黑衣人仍然游刃有余。黑衣人的速度快而诡异,无论是身形变换还是出招速度,简直无法用常人的思维来判断,他忽左忽右,忽前忽后,令人无从捉摸,古怪的招式凌厉至极。

明诗约想起,上次在宫中遭到黑衣人偷袭,今夜这黑衣人和那个黑衣人的招式有点像,但现在这黑衣人的武功和内力明显高几个档次。

纵然青霜剑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宝剑,但持剑之人的修为不够,就无法发挥出宝剑的最强威力。

忽然,黑衣人不见了,明诗约转目四望。

背后阴寒,有杀气!

她身形疾闪,却已来不及,只能硬生生地挨下这一掌。

就在这紧要关头,一股白烟迅猛袭向黑衣人,黑衣人若不收招,便会脏腑受创,内伤严重。

来的第二个黑衣人也蒙着脸,不过明诗约和连翘都知道,他是追魂。

俗语说的好,再凶悍的人也会怕不要命的。这黑衣人就是不要命,宁愿受内伤也要打出一掌。明诗约心想,为了杀自己,这黑衣人也蛮拼的。

好在追魂再出一掌,白烟卸去黑衣人的黑气,不然她一只脚就要踏进阎罗殿了。

黑衣人明知今夜再无法得手,便迅速腾身飞起,遁了。

明诗约等三人匆匆赶回寒梅苑,追魂问道:“四小姐没事吧。”

“没事。”她摇头,若有所思。

“追魂,你敢不敢来得再晚一点?”连翘气呼呼地瞪他。

追魂尴尬地挤眉弄眼,然后正色道:“四小姐,黑衣人那一掌袭出的应该是魔气。”

明诗约也觉得颇为诡异,“嗯,与寻常的掌气不一样。”

如若真是魔气,那么,这黑衣人应该是明婉然。只是,没想到短短个把月,明婉然的武功大有长进,已经超过她不少。

若非如此,明婉然又怎敢公然在府内偷袭杀自己?

她当真是等不及了,非要置自己于死地!

看来,往后要更谨慎了。

……

翌日,血狼带来一个消息。

中元节之夜,墨太后和燕国皇帝在奉先殿祭拜先祖,太子奉上一大叠厚厚的佛经,说是明婉兰亲笔抄写的,祈求上苍、先祖保佑燕国和万千子民,保佑太后、皇上和皇后身体康泰,也保佑太子事事顺心。

墨太后不予理会,谢皇后征得皇上的首肯,让钦天监烧了那些佛经。

奇怪的事发生了,那些手抄的佛经燃烧的火焰与平常的不一样,特么的鲜红耀眼,且隐隐有一条小龙的形状在火焰中闪现。

众人以此为异,钦天监观天象,再掐指一算,说皇室大喜,皇室再添子嗣。

墨太后问燕国皇帝,是否哪个妃嫔有孕。

燕国皇帝摇头说没有,太子燕思沣说道,住在太子府北苑的明婉兰怀有两个月余的身孕,是禁足前就怀有的,不过那时并不知晓,直至最近几日才发现。他还说,府里的大夫已经为她把过脉,确有两个月余的身孕。

谢皇后便说,明婉兰怀的毕竟是太子的骨肉,不能让皇家子嗣自生自灭吧。

燕国皇帝也帮腔,让明婉兰搬离北苑,回以前的苑所安心养胎。

墨太后满面不悦,墨战天便道:“既是太子的骨肉,便没有不管的道理,可让明婉兰暂且搬回去养胎,其余的事,诞下孩儿再议不迟。”

她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了。

因此,明婉兰搬回瑶光苑,虽然没有名分,但享受的待遇与侧妃无异。

明诗约听了血狼的复述,真要拍手点赞,明婉兰这招“以孕复起”还真是高明,说不定生下孩儿后,她就恢复以前的风光荣宠了。不过,火焰里怎么会闪现小龙?是钦天监搞鬼的?

不过,现在明诗约没时间理会原太子侧妃复起的事,专心酒楼经营。

中元节之后第四日,凤朝凰重新开张,同样的酬宾活动,不同的是活动与噱头。

午市来了不少客人,且不少是豪富与大大小小的官,因为他们是为了御王的墨宝而来的。

燕国国人人皆知,御王文武双全,且年少时便是神童。他在神童时代的墨宝已经被炒到了天价,不过自他离京入伍后,那些有珍藏墨宝癖好的人便扼腕叹息。如今,御王墨宝再现江湖,引得所有人趋之若鹜,那是可想而知了。

如今的御王,手握重兵,权倾朝野,加上颜值爆表,气度尊贵高冷,普通民众都想一睹他的绝世风采。既然无法一睹风采,那就一睹墨宝风采。而那些豪富与当官的争相来看墨宝,不是跟风就是真心崇拜,总之各有各的心思。

前日,明诗约求墨战天帮忙,要他挥毫直抒胸臆,他二话不说地写了一幅字、作了一幅画。她把字、画装裱后挂在大堂正中央,供客人品评观赏。

“这幅字笔走游龙,大开大合,酣畅淋漓,不愧是常胜将军的风骨,不愧是咱们燕国战神。”

“这幅狂草犹如大江之水王东奔流,滔滔不绝,气象万千呀。”

“这幅《鹏程万里》绘尽咱们燕国的气壮山河,笔触细腻,意境高远,御王的胸襟与气度尽在于此。”

“仅仅这两幅,御王足以名垂青史,当世无人可与之媲美。”

内行的,外行的,豪富的,当官的,都对这字、这画赞不绝口。

听着这些溢美之词,真是要醉了。

明诗约听大堂这些人把御王捧上了天,摇头失笑。

墨战天的字画确实属于中上水准,但还不至于震古烁今、绝唱千古。这些人为了他的墨宝而来,她的目的已经达到。

这就是名人效应。

晚市这一场,更不容有失。

为防有人闹事搞鬼,追魂安排二十个暗卫分散在四周巡视,防微杜渐。

广告早已出街,相信噱头会吸引不少人来看热闹。她就是要把客人赶进来,制造城中热门话题,让凤朝凰酒楼一夜爆红。

谢灵芸等四人赔偿的一千两,正好用作这次活动的经费,明诗约又请了三个清倌,不过不需要她们表演节目,另外请了歌舞坊的歌伎跳舞。

夜幕降临,华灯流彩。

三个歌伎在圆台上跳舞热场,她们穿着紧身露腰的橘红舞衣,腰肢如蛇,身段玲珑,跳着异域风情的舞。这种舞不同于平时看见的舞,以展现腰臀的柔美与风情为主,配合勾魂夺魄的眼神,魅惑人心,令所有客人血脉贲张。

角落里,坐着一个丰神俊朗的公子。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舞蹈,眉宇阴寒。

明诗约竟然请歌伎跳这种不入流、不正经的舞,还要不要脸了?

他,自然是明诗约的未婚夫,燕思洛。

二楼雅间,冰无极收回视线,纠结道:“约儿,这三个歌伎穿的这么……少,会不会有伤风化?”

明诗约淡淡道:“居然没发现你这么食古不化,老古董。”

“墨战天,你倒是说句话呀。”他把这个颇为严重的问题扔给墨战天。

“青楼里的姑娘穿得更少,再说,只是跳舞而已。”她不以为然地说道。

墨战天面无表情地饮茶,雪颜宛若一尊万年冰雕,冒着逼人的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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