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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译文】 (1)

博鸡者是袁州人,一向游手好闲,不从事劳动生产,每天抱着鸡召唤一帮年轻人,在街市上斗鸡赌输赢。他任性放纵,喜欢与人争斗。许多乡里的侠义好汉,都对他很服从、退让。

元代至正年间,袁州有一位州长官颇多仁爱、宽厚的政绩,百姓很喜欢他。当时上级官署派下的使者姓臧,是一个新得势的权贵,将要巡察各州郡到袁州来。太守依仗着自己年资高有德望,看不起这位新贵,听说他到了,笑着说:“这是臧家的小子啊。”有人把这话告诉了姓臧的。臧大怒,想用法律来中伤陷害太守。正巧袁州有一个土豪,曾经受过太守的杖刑,他得知姓臧的使者心里怀恨太守,就诬陷太守接受过自己的贿赂。使者于是逮捕了太守,威逼其认罪,革掉了太守的官职。袁州人非常愤慨,但是没有什么办法来对付他。

一天,博鸡者在街市上游荡。大家知道他有能力有作为,因而责备他说:“你向来以勇敢出名,但只能欺压贫弱的人罢了。那些土豪依仗他们的钱财,诬陷贤能的使君,使他罢了官,袁州人失去了父母官。你果真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话,就不能为使君出一把力吗?”博鸡者说:“好。”就到贫民聚居的地方,招来一批向来勇健的小兄弟,共有几十个人,在路上拦住那个土豪。土豪正穿着一身华丽的衣服,骑着马,后面跟随了一群奴仆,奔驰而来。博鸡者一直向前把他揪下马,又提起来殴打。奴仆们惊恐万分,各自逃去。博鸡者于是剥下土豪的衣服,自己穿着,又自己鞭打着土豪的马,指挥众子弟簇拥着土豪在马的前面,把他的双手反绑着,游街示众。命令土豪自己大声叫道:“作老百姓的要诬陷太守,就看看我的样子!”走一步叫一声,不叫就用杖打,打得土豪的背上全部是伤。

土豪的儿子听说有此祸殃,就聚集了同宗本家的奴仆一百人左右,想拦路夺回他的父亲。博鸡者迎面走上去说:“如果想要你父亲死,那就上前来斗。否则还是关起门来在家里好好地等着。我游街结束,就归还你的父亲,不会有危险的。”土豪的儿子害怕博鸡者会因此用棍杖打死他的父亲,不敢动手,匆匆约束招拢了奴仆们而离去。袁州的百姓相互追随着聚集在一起观看,欢呼声震动了整个袁州城。郡中掌管民事的官吏非常惊惧,骑马奔告州府衙门。府里的副官对博鸡者的所作所为感到痛快,暗中放任他而不过问。天黑,博鸡者和游街队伍来到土豪家门口,揪着他命他跪下,列数他的罪状说:“你做老百姓,不能自己检点,冒犯了使君,用杖打你,这是刑法的规定。你竟敢因此而怨恨在心,又趁机诬陷使君,使他罢了官。你的罪行当死,现在暂且饶恕你。今后如果不好好改过自新,并且再胡言乱语,我就要烧掉你的房屋,杀掉你的全家!”土豪气焰完全没有了,用额头碰地,承认自己有罪,表示再不敢了。这才放了他。

博鸡者于是告诉大家说:“这样是否足够报答使君了呢?”大家说:“你所作所为确实令人痛快,但是使君的冤枉没有申雪,还是没有用的。”博鸡者说:“对。”立即用纸连成一个巨幅,宽有二丈,大写了一个“屈”字,用两根竹竿夹举起来,奔走到行御史台去诉讼,行御史台的官吏不受理。于是便和他的一帮小兄弟,每天张着这个“屈”字游行于金陵城中。行御史台的官吏感到惭愧,接受了他们的状纸,为他们恢复了太守的官职而罢免了姓臧的使者。当时,博鸡者由于他的侠义行为而闻名于东南一方。

高启说:我在史馆,听翰林官天台人陶先生说起博鸡者的事。看来袁州太守虽然能得民心,但是沾沾自喜,轻视上级,他的遭祸不是外来的原因造成的。姓臧的使者,滥用法律权力,用来报复一句话的怨恨,本来就是一个凶残的人!但做上级的人不能察明下情,致使百姓捋起袖子,一起奋起,发泄自己的愤慨。有见识的人本就知道元代的政治混乱松弛,因而变乱的兴起已经从下面慢慢形成了。

李贽(中国·明)

传略李贽在《明史》无传,仅于《明史·卷221·列传第109·耿定向》中被简短地提及。文曰:

“(耿定向)尝招晋江李贽于黄安,后渐恶之,贽亦屡短定向。士大夫好禅者往往从贽游。贽小有才,机辨,定向不能胜也。贽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发,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居黄安,日引士人讲学,杂以妇女,专崇释氏,卑侮孔、孟。后北游通州,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逮死狱中。”

李贽于嘉靖六年(1527)农历十月廿六出生于福建泉州市南门外。原名叫林载贽,因家族泉州清源瀛洲林李同宗两姓分派的缘故,效曾祖父从本姓改为李姓,嘉靖三十五年为避穆宗载垕(同“厚”)讳,取名贽。李贽一生曾用过的名号众多,还有笃吾、百泉居士、宏父、思斋、龙湖叟、秃翁等。李贽最先入闽的祖先林闾林睦斋于元朝末期因避战乱由河南入闽。二世祖林驽林东湖是一位航海家商人,经常往还于刺桐港和波斯湾之间。因迎娶波斯女性,故而家族中出现伊斯兰教信仰者,也即是中国男人迎娶中东女子为妻。到李贽的父亲林白斋时,家庭的信仰已经摆脱了曾祖母信仰的影响。

李贽虽然出家做过和尚,但是佛教并非其唯一信仰,根源上说,李贽的信仰是三教并存,以儒教为本。

李贽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12岁开始作文,反对孔子把种田人看成“小人”。关于李贽青少年时候的治学情况,有如下记述:“余自幼治易,复改治礼,以礼经少决科之利也。至年十四,又改治尚书,竟以尚书窃禄。然好易,岁取易读之。”(李氏文集卷——易因小序)

嘉靖三十年,26岁中福建乡试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授河南共城教谕。三十九年,擢南京国子监博士,数月后,父白斋公病故于泉州,回乡守制。时值倭寇攻城,他带领弟侄辈日夜登城击柝巡守,与全城父老兵民同仇敌忾。嘉靖四十二年任北京国子监博士。“三年服阕,尽室入京……居京邸十阅月不得缺,囊垂尽,乃假馆授徒。馆复十余月乃得缺。称国子先生如旧官。”

隆庆四年(1570),调任南京刑部员外郎,至万历五年(1577)止,共七年。在南都任职的七年中,相识耿定向、耿定理、焦竑等。后来耿定向的假道学面貌露出时,李贽与之互相辩难。而李贽与耿定向的弟弟定理以及定向的学生焦竑则一直为莫逆的朋友。在南都时,李贽见过王守仁的弟子王畿以及泰州学派的罗汝芳。李贽对王、罗二人都很崇敬。这一时期的重要关键是李贽师事泰州学派的学者王襞。王襞是王艮的儿子,幼闻庭训,王艮在淮南讲学,王襞长时期在左右,对“乐学”之说,发挥尤多。

万历五年(1577),出任云南姚安知府,在公余之暇,仍从事于讲学。他居官的准绳是“一切持简易,任自然,务以德化”,而且“自治清苦,为政举大体”。他还在府衙的楹柱上写了两副对联。其一是:“从故乡而来,两地疮痍同满目;当兵事之后,万家疾苦总关心。”其二是:“听政有余闲,不妨甓运陶斋,花栽潘县;做官无别物,只此一庭明水,两袖清风。”当时云南边境少数民族很多,上官严刻,他说:“边方杂夷、法难尽执,日过一日,与军与夷共享太平足矣”。在姚安居官三年以后,他厌恶簿书的生活,袁中道记他“久之,厌圭组,遂入鸡足山,阅龙藏,不出。御史刘维奇其节,疏令致仕以归”。

李贽的二十多年的宦游生活,使他深感受人管束之苦。他解官以后,并不回乡,于万历九年(1581)春,应湖北黄安(今红安)耿定理之邀,携妻子女儿到耿家乡黄安天台书院讲学论道,住耿定理家中充当门客兼教师,自称:“我老矣,得一二胜友,终日晤言,以遣余日,即为至快,何必故乡也?”万历十二年耿定理死后,因之前与耿定理做大官的哥哥耿定向不能相容,不可能再在耿家住下去了。于万历十二年(1584)十月,从黄安移居麻城,因无馆住宿而返。第二年三月才将妻女送回福建,自己孑身居麻城龙潭湖芝佛院,龙潭距城三十里,一般人不易走到。他从此安静地读书著作,与一二相知者讲学。李贽移居麻城近二十年,完成《初潭集》、《焚书》等著作。收入《童心说》、《赞刘谐》、《何心隐论》及与道学家耿定向反复论辩而撰写《答耿中丞》、《答耿司寇》等书答、杂述、读史短文和诗共6卷。揭露道学家们的伪善面目,反对以孔子的是非观为是非标准,批判的锋芒直指宋代大理学家周敦颐、程颢、张载、朱熹。李贽倡导绝假还真、真情实感的“童心说”。李贽在麻城还多次讲学,抨击时政,针砭时弊,听任各界男女前往听讲,并受到热烈的欢迎。

万历十六年(1588)夏天又剃头以示和鄙俗断绝,虽身入空门,却不受戒、不参加僧众的唪经祈祷。这对传统思想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被当地的保守势力视为“异端”、“邪说”,群起围攻,要把他驱逐出境。李贽旗帜鲜明宣称自己的著作是“离经叛道之作”,表示:“我可杀不可去,头可断而身不可辱”,毫不畏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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