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2237600000022

第22章 异兽(2)

这家伙的言辞确实很招人厌,只是阿斯朗现在没有心情去计较这种细枝末节:

“大堂经理不见了,他的猎枪丢在了这里,”她朝身后比了比:“而且确定已经开过,不知道打中了什么,反正没找到弹头。”

林飞羽刚要说话,突然注意到地上的血迹——横贯了整个大堂的可怕血迹。

“我的天,这是谁的血?”他格开阿斯朗,两步跨到大厅中央,看见已经歪烂的大门,答案不言自明:“你不要告诉我,罗恩是被人从这个大门拖出去的啊?”

“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那你还傻站在这里干什么!”林飞羽露出罕见的愠色:“怎么不追出去呢?怎么不一下来就追出去呢!”他一边抱怨着,一边用力地推开残缺的门板,冲上大街。

就刑侦学来说,阿斯朗已经丧失了捕获“凶手”的最佳时机,犯下了在林飞羽看来不可原谅的错误。毕竟,她只是个军人,而林飞羽却是搜索蛛丝马迹的“行家”——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皎洁的月色洒遍了整条街道,在幽暗背景的映衬下,地上那断断续续的鲜红血痕显得格外耀眼。

阿斯朗一语不发地追出了旅社,跟在林飞羽身后,却始终保持着三四米的距离。她并不是真的迟钝,而是早有自己的打算——旅社外面的情况尚不明朗,贸然冲出去也许会刚好遭到狙击手的伏击,而让林飞羽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中国游客”打头阵,引开对方的注意力,显然是更明智的选择。

但显然,这次是她多虑了。四周依旧安静得让人浑身不自在,别说什么狙击手,连半个活人的影子都看不到,只剩浓重的夜色在身畔环绕。

林飞羽抹了一下路面上的血渍——竟然还有一点点余温。

“拖着尸体跑不快的,”阿斯朗指着地面道:“我用全力跑绝对能追上去!”

林飞羽摇了摇手:

“别。好好想想,阿斯朗,你觉得会是什么在拖着尸体跑?”

阿斯朗愣了一下。

她猛然顿悟到蕴藏在这个问题之中的逻辑矛盾——一个正常的人类会强行闯进旅社,袭击大堂经理之后又拖着尸体满街跑吗?

“我悄悄跟过去,”林飞羽小声道:“你到暗处掩护我,我……”他摸了一下风衣的口袋,突然想起自己的92式手枪已经丢给了王清仪:“还是我来掩护你吧,嗯,就这样,你走前面。”

血痕从面变成线,又从线变成星星点点的红斑,一直延伸到主街的尽头,在一条小巷前变了向,拐了进去。

两人紧紧贴着墙壁,在巷口站定,阿斯朗冲林飞羽打了个国际通用的军事手势,示意他留在原地别动。不等对方回应,她便突然挺身跃起,翻上阳台,摸到二楼的屋顶,悄无声息地从视野里消失了。

“一点合作意识都没有,”林飞羽轻轻叹了口气,仰着头蹙眉自语道:“还是中国的女孩子合我味口……”

他当然不愿意留在原地等结果,虽说手里没有武器,但若只是“看”一下的话,应该还不至于遇上什么危险——

大错特错。

昏暗小巷中的情景,让林飞羽倒吸了一口凉气,即便是自认为见多识广的他,也被吓得六神无主,完全不能自已。爆发性的恐惧感顺着脊柱,从脚底蹿上脑门,化做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又顺着腮帮落到胸口。

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眼前的这只怪物——

印入脑海的第一个单词是“红色”——弥散在夜幕下、晨雾般朦胧模糊的“红色”。它像被风扬起的细沙,像蒸腾摇曳的焰火,它不断变幻着形状,包裹着怪物的身体,同时也把昏暗的小巷照得透亮。

“嘶嘶”的诡异声在耳畔回响,煞是瘆人。林飞羽强压住来自身体各处的战栗,吞了一下口水,缓缓向前移了两步,这让他刚好能看清趴在地上怪物的全貌。

在那片红色薄纱的笼罩下,一头黑灰色的大狗翘着尾巴,正在闷头撕咬着什么东西,发出断断续续的嘎嘣嘎嘣声。而在它的背上——这才是最不可思议的地方,嵌着无数大大小小,形似水晶的“红色石块”,而飘荡在它身体周围的红雾,也正是从这层“水晶石皮”中喷涌而出,就像是某种会挥发的化学药剂。

怪物似乎察觉到了林飞羽的接近,它抬起脖子,昂起头,鼻尖轻动,慢慢扭过脸来,冲着林飞羽龇牙咧嘴。

林飞羽情不自禁地向后一步小跳。抛开背后的异状不说,怪物那张脸看上去只不过是一头普通的狼狗,但不知为什么,却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压迫感——它双目放着红光,嘴角流着口水,杀气腾腾,步步紧逼,仿佛只是一个单纯的对视,便能将人置于死地。

怪物始终没有发出一声鸣叫,但空气中躁人的“嘶嘶”声依然挥之不去,林飞羽发现,这声音并不来自于狗本身,而是来自于它背上的红色水晶石块——可能是某种原理不明的共鸣,听起来就像是在铁架子上烤肉。

林飞羽努力调整着呼吸,慢慢向后挪着步子,他开始后悔自己刚才把唯一的武器丢给了王清仪,以至于现在掏口袋时摸到的竟然是大腿。

为什么会这么害怕?为什么会如此恐惧?

林飞羽啊……这难道不正是你的工作吗?

他站定脚步,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再怎么看,对手不过是一头体型中等的杂交狼犬而已,作为一个受过训练的职业特工,如果遇到一条狗就想着要逃走,未免也太失颜面了。

见到林飞羽停止了退却,长着水晶的怪物弓起背,压低额头,摆出一副马上就要发动扑击的架势。

恰在此时,从天而降的阿斯朗重重落在林飞羽和“大狗”之间,怪物稍作迟疑,便马上飞身跃起,张着血盆大口扑向面前的这个不速之客。

阿斯朗扭动腰身,原地回旋,一记漂亮的侧踢正中怪物面门,将它凌空打翻,狠狠砸在墙上。由于是背部着地,水晶石发出一阵叮咚脆响——这让林飞羽更加确信,那晶体的质地一定非常坚实,绝不可能是肉瘤或者老皮之类的什么东西。

“我的上帝!”透过头盔的发声器,阿斯朗的嗓音显得异常噪耳,“这是什么鬼东西?”

“上帝不在服务区,美人儿,”同样声音打颤的林飞羽还不忘开玩笑:“至于这家伙,我还以为它是你家什么亲戚呢。”

“它的心跳速率好夸张……”也许是因为害怕,阿斯朗本能地靠在林飞羽身旁:“快得像马达一样。”

“心跳我看不到,但是你不觉得它的背更夸张吗?”

怪物似乎没有要再发动攻击的意思,而是立在原地,用血红的双眼盯住三步开外的阿斯朗,环绕在它身体周围的红色雾气,慢慢聚拢,像鬼火般不断蒸腾摇晃,煞气逼人。

“你以前见过这样的东西吗?”林飞羽小声道:“该不会是裴吉特岛的什么珍稀物种吧?”

“管它现在是什么呢!”阿斯朗俯下身子,双爪出鞘:“反正十秒后它就会变成一堆死肉!”

不知是当真被阿斯朗的杀气所吓倒,还是有些体力不支,怪物突然掉转狗头,翻身靠墙,三两下爬上屋檐,动作算不得很灵活,甚至还有些吃力的样子,至少比林飞羽想象中要笨拙,但不管怎么说,它还是爬上去了。

“别让它跑了!”

阿斯朗大吼一声,脚蹬墙面,手足并用,用比怪物快上许多倍的速度跳上房顶。她转过脸,朝林飞羽招了招手,继而返身追向怪物,只留下一句急切的“跟上!”

林飞羽摸了摸墙面,抓到一手的碎石灰,他茫然地瞅了瞅四五米高的屋檐,听着阿斯朗“咯噔咯噔”的奔跑声渐行渐远,一脸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跟什么上啊,你以为我也长着爪子吗?”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手忙脚乱地爬上去——这对他倒也算不得什么难事,也不可能跟上阿斯朗的身手,还不如留下来,看看能找到什么别的线索。

随着怪物的离开,弥散在小巷里的红雾渐渐稀薄下来,但依旧发着微微亮光,仿佛无数在黑暗中上下翻飞的萤火虫。仔细看去,似乎有一层微小的颗粒附着在红雾表面,林飞羽挥掌空抓了一把,发现手里确实有一些模样很是特别的“尘埃”,那摸上去的触感,就像是海滩上刚刚被晒过的细砂,质地柔滑,还带着温温热气。

接下来是地上的尸体——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但从衬衣和西裤来看,他应该就是倒霉的大堂经理罗恩了。怪物撕开了他的胸口和侧腹,鲜红的血和浆涂了一地,和之前在丛林里见到的无名女尸颇有几分相似,基本可以确定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这绝对是头危险到不可思议的野兽,暂且不论它诡异的外表,光是习性就让人不寒而栗——既在白天觅食,也在夜晚狩猎;既游荡于丛林深处,也敢于袭击房舍村落;不只是力量惊人,而且异常凶猛,极具攻击欲望。

“好一个度假天堂……”林飞羽轻声自语着,蹲下身仔细检查起尸体来。他发现罗恩的脚踝上有明显的环状咬痕——这应该是被怪物拖曳时留下的痕迹,而内脏大多已经不翼而飞,腹腔内就像是稀泥般乱成一团,似乎是被刻意破坏过,如果单纯只是因为饥饿,理应不至于做到这个地步。

“嗯?这是?”

突然,林飞羽在尸体上发现了一个颇不寻常的东西,于是伸手过去确认。

他马上就后悔了。

同类推荐
  • 蓝色鸟

    蓝色鸟

    《蓝月花》以真实的笔触,反映了一个农村青年从故乡来到广东打拼,录找属于自己的梦想和真爱。男主人公刘育秀周旋蓝月、燕子、小诺等女子之间,甚至搞同性恋,但他最终战胜了自己,从坠落的边缘走出来,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本书突出了这样一个主题:“当爱已成背叛,当性已成为手段,当金钱与物质可以相互交换,当真爱已出现畸形,我们应当如何救赎自己的人性。”
  • 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是清末民初一位传奇式的侠义人物,他的故事在京津一带流传甚广。他侠肝义胆,从不曾被命运缚住手脚;他穷困而不沮丧,遭痛楚而能超脱,是一位善于在打拼中“自胜”的人物。本书气势磅礴,情节跌宕起伏,将燕子李三的半生描写得活灵活现,从而为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更加真实的燕子李三。
  • 幕僚

    幕僚

    故事发生在清末,洪江城内,商户余家两位公子渐次成年,大公子余海风与同城忠义镖局刘家的千斤刘巧巧有婚约在身,但就在二人婚期将近时,突然发生了一场意外,改变了二人的一生。由于种种误会,余海风未能迎娶刘巧巧,他怀着遗憾远走江湖,从此行侠仗义,名震一时,在江湖上留下了许多传说。本书围绕这个江湖传奇人物展开故事,既有阅读的快感,又能彰显正义的力量,是一部十分有厚重感的作品。
  • 双面催眠师

    双面催眠师

    小白领钱宁慧无意中参加了一个心理实验,随即产生了种种死亡倾向。冷面催眠师长庚突然出现,在探访钱宁慧潜意识的过程中,得知了她小时候的惨痛遭遇。为了解开钱宁慧的心结,长庚和她前往贵州天龙堡,发现了钱宁慧身世的秘密。原来,钱宁慧的母系血统竟然来自遥远的玛雅王国,而那个心理实验,还有长庚和他背后的势力,都与玛雅圣瓶有关。长庚想要从钱宁慧身上找到揭开玛雅圣瓶秘密的线索,另外几股势力也聚焦在钱宁慧和长庚身上。在与钱宁慧感情日益加深之际,长庚被掩藏的记忆也渐渐复苏。钱宁慧的母亲被绑架,钱宁慧和其他玛雅后裔一起前往玛雅圣城,在惊心动魄的密林追踪中,他们又发现了埋藏千年的惊天秘密……
  • 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部描写学生运动、塑造革命知识分子形象的优秀长篇小说。作者杨沫,出生于北京一个没落的官僚地主家庭,曾在河北省定县等地教书,后又在北京做过家庭教师和书店店员,在此期间接触了马列主义思想,并加入了共产党。这种个人的生活经历对她的小说创作有很大的影响。《青春之歌》正是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以学生运动为主线,成功地塑造了林道静这一在三十年代觉醒、成长的革命青年的典型形象。
热门推荐
  • 潜水道士

    潜水道士

    洞窟魅影,是勇敢者的游戏。为了揭开灵异事件的我,从此踏上了洞穴潜水的探索之路。感谢阅文评书团提供书评支持
  • 转世之叛逆小贼后

    转世之叛逆小贼后

    她不想变成色女,她真的不想,可是……她就是控制不住啊!试问,天下间看到如斯众美男却不动心的,除了尼姑之外还有第二种人吗?答案是,没有,所以这真的不能怪她!美男都自动打包送到她面前了,她不收下这些大礼,好像有些不给面子哦!呵呵,那就收吧……但是……只不过……这些美男们貌似都很不好惹,她可一个都得罪不起啊!明知惹不起却还是一个接一个地得罪了,害得她只好连夜卷铺盖跑路!
  • 东域妖王

    东域妖王

    一个男子在机缘巧合之下,修炼了妖法,最后和一个人结婚,并做了妖王。
  • 只是蹉跎

    只是蹉跎

    这算是一部回忆录吧,有些篡改,也有些真实,它的出现是源之我感慨自己蹉跎而过的人生,有很多懊恼,也有很多美丽的回忆。有时候想起来会不自觉的侵湿眼眸,有时候也会笑的很傻。对于它我从未报有过任何期望,我想把自己回忆记录下来,让自己不至于在漫长的人生总迷失方向。这本不是本人的主更,所以会很慢!
  • 怒宋

    怒宋

    男人天生的使命就是保护自己的土地和女人,当面对蛮族入侵的时候,每一个男人都有义务用自己胸中热血去抗争,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也在所不惜。很热血的故事开始了。
  • 仙者天下

    仙者天下

    两世为人的杨天得天下之至宝,修天下之大法,取天下于囊中。得天独厚的运气人品,对朋友的慈悲善良,对敌人的不择手段,最重要的是超人的实力使他每每逢凶化吉。修真大界的道法对垒,法器战敌,血流成河,荣登仙道。天下万财我收割,亿万美女娶多个。九幽助我夺宝藏,仙树为我明大道。一切都在《仙者天下》!首先我得告诉大家,本书一般一周三章!不定时间更!
  • 临界仙缘

    临界仙缘

    不是吧,这是闹哪样,老子就买本旧书,这旧书还喜欢吸血,我就想知道这旧书,写的什么东西,这破书竟然带我到了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这到底是要闹哪样?莫远,我们可怜的故事主角,从一本旧书开始的奇遇,想要知道这本旧书隐藏的秘密吗,想要知道我们的倒霉蛋儿主角会怎么开始他的奇幻之路和回家之路么?那就来看《临界仙缘》吧
  • 萌妃来袭:皇上求扑倒

    萌妃来袭:皇上求扑倒

    片段:“桂花糕吃不吃?”“吃!吃!”“玫瑰酥吃不吃?”“咕噜~”某人明显听到自己咽了咽口水“珍珠翡翠汤圆吃不吃?”“吃!吃!”某人立即小鸡啄米般用力点头。“皇上吃不吃?”“吃!吃!~”某人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劲的点头碧雪在一旁偷笑着。。。某人才后知后觉上、当、了!“很好!今晚通通满足你!”达到目的的某只心情大好的说着。。。。
  • 激情成就卓越

    激情成就卓越

    我们每个人只要迈出一小步,就能让我们平凡无奇的生活变得卓尔不凡。我们也能构建更好的人脉关系,发挥想象力,无需花费一分钱就能为他人创造价值,并塑造新的自我。按照书中的原则行事,并向身边的“弗雷德们”学习,你也能让自己的职业生涯和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这就是那本告诉你该怎么做的...
  • 佛说咒目经

    佛说咒目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