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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女儿红(舒米)

楔子

一九××年 秋

那是黄金的季节。风很大,吹起一地的枯黄枝叶。已经是日暮时分,太阳最后的光晕笼罩上触目所及的一切事物,城市如同被镶上了一层金边。有些人家的窗内也已亮起了点点桔色的灯光。

空气微凉,高级住宅区内的公园里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影。地上零星有三两只麻雀跳来跳去,不知在啄食着什么。远离街道的这方土地安静极了。

“君——君——”

清亮的童音伴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惊起了小麻雀们,扑扇着翅膀飞上了天空。

男孩停下了脚步,大口大口地喘息着,胸口一起一伏。他的眼睛不停四处搜寻着……搜寻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啊,找到了!

在不远处的秋千上,梳着公主头的粉红色身影微微颤抖着。

男孩露出了放心的笑容,慢慢地走向女孩。他听见了她的啜泣声,低低地,却一声一声直刺他心。

弯下腰,蹲在女孩的面前,他用无比温柔轻缓的声音唤了声:“君。”

女孩抬起头,成串的泪珠滚出眼眶,滑过胜雪的肌肤,滴落在男孩摊开的掌心中。

“骛远……”女孩细声细气地叫,语调娇软,似含着诸多伤心,让人心微微发疼,想要抱紧她,抚慰她。

“你知道你这样跑出来有多让人担心吗?阿姨来敲我们家的门,告诉我你不见了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吗?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女孩大睁着一双朦胧泪眼,惶然地看着他。

男孩叹了口气,拿她没有办法。只好将手指抚摸上她的脸颊,轻轻地为她擦去流下的眼泪。但是没有用,擦去了颊上的,眼睛却又冒出更多的珠泪。

“君,别再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哦。脸也会痛。”

天气干燥,风吹在泪干的脸上,有刺疼的感觉。可是,哭泣依然没有停止。伤心的呜咽反而愈来愈大声,有成嚎啕的趋势。

“骛远,骛远,我好怕,真的好害怕。我好怕妈咪会离开我,好怕……好怕……也怕自己有一天会离开你。”

他感到心里一阵疼痛。但他只能展露微笑,用坚定的语气——自以为是的坚定——告诉眼前的这个女孩:“傻瓜。妈咪不会离开君的,君这么漂亮,这么可爱,妈咪怎么会舍得离开君呢。我也不会让君离开我的,君哪里也不许去,只可以待在我的身边,在我看得见摸得到的地方。”

“真的……真的可……可以吗?我可以留……在骛远的身边,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吗?”女孩不住地抽泣,组织着破破碎碎的句子。

“当然可以。只要君答应我不再哭,不再随便流眼泪,那么等到君长大了之后,我就要君做我最美丽的新娘。”

“就好像周爸爸和周妈妈那样吗?”女孩眨了眨眼睛,小心地问道。

“对。就成为好像我爸爸妈妈那样的关系,一直在一起,不分开。”男孩笑着说。他有多清楚父母的恩爱足以令许多人羡慕。

女孩伸出自己的右手,翘起小拇指。

“我们拉勾勾。我答应骛远以后都不会再哭,再痛再怕都不会再哭。骛远答应我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男孩伸出自己的左手,轻轻勾起女孩的小指。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会变!”

那个时候的他还不懂得誓言的分量。他勾起了女孩的手指,许下誓言。有人记住了,记了一辈子。怎样的刻骨铭心。

女孩终于露出了羞涩的一笑。像周爸爸周妈妈那样呢,一直一直……一直……一直……一直……在一起……一直……

就像个魔咒,她在心中反复叨念。

“骛——远——小——君——你们在哪里?”隐约之中,他们听见了大人的呼唤。

“爸爸,妈妈,我找到君了,我们在这里!”男孩大声叫了起来。

他擦干净女孩的脸,牵起她的手。

“我们回家吧。”

“嗯。”

女孩放心地将手交给他,安心地跟着他走。

“君,你要变得坚强一点啊。”

夜幕已经降临,盏盏路灯亮起,映照着小小的人影,拖曳出两条长长的影子。一高一低,越走越远,远到变成两个模糊的点,远到看不见……

二十年后

“叮铃铃——叮铃铃——”

黑暗无人的房间里,电话铃声不停地响着,响过很久之后,自动转成了留言模式。

对方没有开口说话,只从彼端传来阵阵嘈杂的声音。然后过了片刻,响起的是女子甜美娇嫩的嗓音:“……我们回来了!我现在在机场,真想马上见到你。……”

第1章

谭君雪一脸笑容地从电梯中走了出来,肩上挎着一只小小的背包。今天她编起了长长的头发,拉到身前,用黑色丝带绑起的发尾自然垂落于白色衬衫上。她脸上的妆很淡,她总是喜欢只在双唇间简单地涂抹上口红,然后配上精致小巧的耳环。下身着一条洗到有点褪色的蓝色牛仔裤。

“早安!”

她跟每个迎面的同事打招呼,声音清脆响亮,饱满精神。她的身上洋溢着一种名为青春的味道。

“早安,雪雪。”同事小黛朝谭君雪靠了过来,“还是这么有精神呵。”

谭君雪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将背包放到桌子上,一手拿起茶杯走向茶水间。脸上保持着一贯的笑容。

“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嘛。早晨当然是最有精神的时候啦。”

一起走进茶水间的小黛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两手忙着冲泡咖啡用来提神醒脑。

“你啊,不管早上、中午还是夜晚,都是一样的精力充沛。我可真是乱佩服一把的。像我就不行了,如果没有充足的睡眠就会哈欠连天。”话才说完,忍不住又是一个大大的哈欠。小黛掩住嘴,用力揉了揉眼睛,再喝了口浓咖啡,想使自己摆脱掉困意。

谭君雪为自己泡了杯红茶,她喝不惯公司里的速溶咖啡,对她而言,那简直比药还难以入口。

“怎么,昨天晚上又上网上到半夜?”

小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受不了你哦。”谭君雪伸出手指轻点小黛的额头,“明知道自己不睡够就会没精神,还上网上到这么晚做什么。”

“哎呀!我也不想的嘛。我本来只是想上一会儿的,可是在QQ上碰到一个好有意思的人,跟他聊着聊着就忘了时间,等想到要睡的时候已经两点多了。”小黛摸着额头为自己申辩道。

“每次都这样,下次可不可以换个新鲜点的理由啊。”

小黛吐吐舌头。

“人家说的是事实嘛。”

“是的,是的。网上有意思的人可真是太多太多了,我怕小姐你应付不来啊。”

“哼。”皱皱鼻头,小黛不甘地反驳,“你不要老是说我,你自己又怎么样呢?跟网上的那个谁发展得如何啦?”

“什么啊,我们只是普通的网友。”

小黛把手搭上了谭君雪的肩膀,脸也凑上去,表情是标准的三八样子,眼里闪烁着“探索”的光芒。

“你不要跟我讲,你对那个谁没意思哦。”

谭君雪还来不及说什么,表示一天工作开始的音乐声便缓慢地响起,传遍了公司的上上下下。

“唉……要开始工作了。”小黛捧着咖啡走出茶水间,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谭君雪来到她身侧,不忘提醒她:“上班可千万别打瞌睡哦,要是被林姐逮到的话,你就死定了。”

“知道啦!”小黛挥了下手,“不过林姐也管不了我们几天了。”

“是啊。”谭君雪有些感叹地说,“林姐就要结婚了,结了婚以后她就只能每天在家洗手做羹汤,相夫教子,变成家庭主妇。”与林姐共事了这么久,还真有些舍不得。

“林姐好幸福啊,以后都不用再出来做事受气,朝九晚五的。只要每天待在家里,等着被老公养就行了。”

谭君雪好笑地看着小黛羡慕的表情。

“你干吗,做得不开心啊,谁给你气受了?”

“没有啦,只是做打工族真的很辛苦啊。我真想赶快找个男人嫁了,不用再每天这样奔波。”

其实每个女人对幸福的定义都是不同的。谭君雪心想,有些女人就是想当女强人,有些女人像小黛只想找个好归宿。而林姐,她知道她是喜欢这份工作的,只是她未来的丈夫不愿让她出来抛头露面。

人生往往如此,你羡慕着别人,别人或许也正在羡慕着你。你得到却弃若敝屣的,别人或许视如珍宝。

“林姐走了之后,不知道我们的新上司是怎样的人。”她希望不会是难以相处的人。

“我听说啊,”小黛有点兴奋地说,“会有个从美国总公司调派过来的人接下林姐的位置,成为我们部门的经理。是男的哦。”呵呵,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发展出一段办公室恋情呢。

“外国人吗?”

“不是,是中国人,我还知道他的名字呢!”

“他叫什么?”谭君雪笑了笑。小黛在交朋友方面的能力一直比她强,公司各个部门都有她相熟的人,自然能探听到的事也多。

小黛压低了嗓子,一个字一个字地把名字念了出来:“周——骛——远。啊!好烫!”

“哦,对不起。”谭君雪连忙将手上的杯子往桌上一放,取出餐巾纸擦拭小黛衣服上的红茶汁,“我杯子没拿稳,你没烫着吧。”

“还好,还好。你不用擦了,一点点不要紧的。雪雪,你想他长得帅不帅呢,如果样子很抱歉的话,我可就太失望了。”

“很帅。”谭君雪把脏了的纸巾扔进垃圾筒,随口说道。

“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

在一整个星期的繁忙工作之后,迎来的是最令人愉快不过的双休日。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上谭君雪的脸时,她选择翻了个身,继续睡下去。然后过了许久许久,她才努力地睁开了双眼,坐起来。用力揉眼睛,她看向床头柜上的闹钟。显示的时间是十点二十分。

走进洗手间,她边刷牙洗脸边考虑着今天一天该怎么来过。是待在家里看看电视看看书上上网呢,还是走到太阳底下呼吸新鲜空气,走走看看消费一下犒赏自己?无需想太久,她就有了答案。后者是更加吸引人的。于是迅速地吃过早饭,谭君雪就出门去了。

商场中人头攒动,谭君雪背着背包,随意地走过每一个柜台和店面,浏览着那些琳琅满目的化妆品首饰和眼花缭乱各色的衣服裙子。

她已经逛了快两个小时了,但还是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买。她向来如此,可以一个人逛上一天街却什么也不买。

柜台小姐的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小心询问着:“小姐,想买什么?”

谭君雪低头扫视着柜台内一排排的戒指、手镯、耳环、项链,忽然眼睛一亮,指着某一点。

“可以给我看一下那个手镯吗?”

“好的。”售货小姐从柜台里取出谭君雪看中的手镯递了给她。

接过手镯,谭君雪将它套入右手,细细打量起来。这是个纯银打造的宽边手镯,面上刻了一枝开放的覆雪寒梅,还另有一排小字“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谭君雪一看便更加喜欢了,遂决定买下来。

“小姐……”

“小姐,我要买她手上的这个手镯,麻烦你再帮我拿一个。”

不等谭君雪开口,有另一个女子的声音插了进来。侧过头看向声音的主人,谭君雪的心不得不惊叹一下下。

那简直是个真人大小的芭比娃娃嘛,实在是很漂亮可爱,又玲珑剔透。有雪一样白的肌肤,粉嫩的脸蛋上找不出一点点瑕疵,连一颗小小的痣都没有。极为精致的女孩呢,大约十七八岁左右的年纪。

在女孩的身旁还站着护花使者,比女孩要高上许多。谭君雪只得稍稍把头抬高了去看,而正巧那位“使者”也看向了她。四目相接,她立刻感到自己被那双眼睛吸引住了。那是一双十分迷人的眼睛,如海般深邃,如星辰般光灿,如长空般幽远。

谭君雪感觉自己震动了一下,她连忙将手压住胸口。心跳的声音是那样的明显、快速。看见对方向自己温柔地一笑,她别开了脸。

哦,这两人简直是天生一对嘛,好个郎才女貌,般配极了!

“很抱歉,这款手镯只有这一个了。这位小姐不如挑一下别的吧。”售货小姐的声音将谭君雪从短暂的失神中唤回。

“那就把她手上的这个脱下来给我吧。”酷似洋娃娃的女孩看向谭君雪的右手,口气盛气凌人得像个公主。

谭君雪听了心下有些恼,也急忙开口:“小姐,这个手镯我要了。多少钱?”

“不管多少钱我都付双倍,你给我这个手镯。”

售货小姐颇为为难地看着两人,不知道该怎么办。

谭君雪简直不能够相信自己的耳朵,人果然是不可貌相的。从如此甜美的女孩口中说出的竟然是如此骄横的话语。她以为她是谁?!

不去理睬她,谭君雪看了眼手镯上的标签,按着上面的价格把钱付给了柜台小姐。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说了我要这个手镯!你把它脱下来,我付三倍的钱给你。”女孩伸手拉住了谭君雪,不让她离开。

抽回自己的手,谭君雪正视着对方的脸。

“钱不是万能的,小姐!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先来后到?是我先看见这个手镯的,我很喜欢,所以把它买了下来。又为什么要给你呢?”

女孩听了,将自己的玫瑰色嘴唇咬得泛白,长长的睫毛扇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瞪住她,一副委委屈屈的样子。如果她是男人,一定愿意付出所有只要博美人一笑。别说是一个小小的手镯了,就是要天上的星星月亮,都可以摘来给她。不过只可惜自己同为女性,又不受美色所惑,而且自己是真的很钟意这个手镯,所以只能对美人说抱歉了。

“玲珑,算了。这个手镯又不适合你,你再去挑挑看别的,或许会找到更喜欢的呢。”一直站在“芭比娃娃”身边的护花使者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不要,我就喜欢这一个,为什么非要我挑别的呢?不适合又怎么样,难道我不可以买来送人吗?”女孩紧盯住谭君雪,不让她有离开自己视线范围的机会。

谭君雪看着那个英俊的男人将女孩的脸转向自己,用异常柔和的声音劝道:“不要这么任性,玲珑。人家小姐已经先买下了,你怎么可以夺人所好呢?”

“我不管!你去跟她说啦,要她把手镯让给我好不好?周大哥,我知道你最厉害了,你去跟她说啦,说啦,……”

趁着女孩的注意不在自己身上,谭君雪悄悄地转身走了。

走出商场,她轻舒口气,抬起自己的右手,手镯在阳光的照射下发亮。她笑了,混在人群中慢慢走着,脑海中不禁浮起一双笑看着自己的眼眸。

她要开始同情起他了,跟一个这么任性娇纵的大小姐谈恋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呵,首先必须要有好的脾气以及足够的耐心。也只有那一点美丽是惟一的安慰了。不过她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同情别人呢,他本人也许非常乐意一辈子这么哄个“芭比娃娃”呢。相爱的两个人是容不得第三者来置喙什么的,他们自己开心高兴就好。

完了!要迟到了啦!

谭君雪全力冲刺在人行道上,边跑边不停地看着手表,希望它可以走得慢些,而自己可以跑得更快些。努力闪躲着过往的行人,但偶尔还是会与路人擦肩相撞。她顾不得道歉,只是一个劲拼了命地往前冲。

打从在这家公司上班起,她就一直保持全勤,从来也没有迟到过。今天她可不想把这项记录打破啊。

真是要诅咒那该死的闹钟!居然无缘无故地坏掉了?!害得她睡过了头,连早饭也来不及吃,只花五分钟就梳洗穿戴完毕,冲出家门。谭君雪真要庆幸她的公寓就在离公司很近的地方,步行只要一刻钟,奔跑的话五分钟就可以到了。

当自己公司所在的那幢办公大楼出现在面前时,谭君雪更是加快加大了自己的步伐。上楼梯的时候也是三个台阶一步跨过去,朝着大楼的那扇自动门直冲去。

由于她的视线只关注在门上面,没有顾到旁边走过的人,所以又再度撞上了今天的第N个人。

谭君雪的脸只在对方的西装上停留了一秒,便头也没抬地说了声对不起,然后跑进了已自动打开的玻璃门内。

赶上电梯,来到自己所属的楼层,看见时针就快指向九,而分针在离十二还差一格的地方,才终于放下心来,用力地呼了口气。

总算没迟到。

“哎,雪雪,你终于来啦。怎么来得这么晚?你喘得好厉害哦。”

谭君雪坐进自己的位子休息,小黛站在她身旁对她现出关心的样子。

“……闹钟坏了……我……是跑着来公司的……”喘着气,她拿起桌上小黛已为她冲好的红茶喝了起来。

小黛听了,点点头表示了解。忽然,她像发现了什么,两眼直盯住谭君雪的耳朵看。

“咦?雪雪,你今天只戴了一只耳环吗?”

“什么?!”连忙放下手中的杯子,双手摸上两只耳朵,右耳的耳垂空空如也,“糟糕!我耳环掉了。一定是跑来的时候不小心掉的。”

谭君雪无力地伸直手臂趴上桌面,感觉今天真是不幸的一天。不知道接下来还会不会有什么意外等着她。

“真是倒霉!我很喜欢这副耳环的。”

“呵呵,算啦。你新买了个手镯啊?”

谭君雪抬起右手看了看,点点头。

“嗯。前天逛街时买的,怎么样?漂亮吧?”

不等小黛回答,音乐声便响了起来。林姐同一个穿着西装,相貌堂堂的男人步出电梯,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们。

“我来给你们介绍,这位是周骛远先生。大家都知道我马上要结婚了,所以从今天开始周先生将接替我的位置。希望你们今后也要好好地跟着他工作。”林姐面带微笑地说着。

“天啊!”谭君雪已经惊得站了起来。居然是他……世界真的这么小……不自觉地,左手抚上了那冰凉的手镯。

林姐看了看周骛远,再扫视了一下四周。

“好了,大家自己报一下名字吧。”

大家一个个地走向前去,说出自己的名字,然后同新的经理握手。

谭君雪则完全是被小黛拉着上前的。

“周经理好,以后你叫我小黛就可以了。”握完手,见旁边的人还没有反应,小黛用肩膀碰了碰她,“雪雪,说话啊,你在发什么呆?”

“啊,哦。”谭君雪仿佛这时才清醒过来,自然展露她招牌式的明亮笑容,“周经理好,我是谭君雪,你的秘书。以后请多指教。”说完向着他伸出了右手。

“你好。”周骛远握住了那手,只是一秒,就已放了开来。接着又去同下一个人握手。

“雪雪,你猜对了呢,他好帅哦。声音也好好听,好有磁性哦。”小黛完全呈花痴状,陶醉不已地自顾自说个不停,“可以在他的手下工作真是太幸福了。每天可以看到一个超级大帅哥在你面前晃,哇,简直像在做梦一样……”

谭君雪完全没有听见旁边的小黛在咋呼着什么,她感觉四周仿佛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只有她掌心中的那股温热才是真实的。

周骛远走进他的新办公室,稍稍打量了一下,阳光从大片落地窗投入,照得办公室很明亮。

离开这片土地跟玲珑一起去美国求学,继而在那里工作已经有七年了,这次能被总公司调回国也是他的希望。离开了太久,他已经连做梦也会梦到这里。他想念这里的一草一木,想念这里的人,想念这里的一切。这个城市有他年少时的所有时光跟记忆在。

玲珑每天在那里也不让他太平,几乎时时刻刻跟他吵着要回来。玲珑是任性的,跟她交往这么多年来,什么事情他都是顺着她的。能够一起回来,笑得最开心的就是她了吧。旁人永远猜不出玲珑的真实年龄来,她的容貌、她的性子总像个孩子似的。她是个长不大的孩子,需要他的照顾和疼爱。

他最怕的是玲珑的哭闹,当她想要某样东西却得不到的时候,她就会像个孩子似的吵闹。往往需要他哄上半天。她总是不明白,这个世界上所有东西都不是我们想要就可以得到的,而到手的也不一定是我们想要的。

又记起前天在商场,因为那个看中却买不到的手镯,她跟他生了一天的气。他不懂,那个手镯真的这么漂亮、这么好吗?好到玲珑可以为了它而发了一天的脾气?

他是了解玲珑的。玲珑对首饰衣服化妆品这种女人家应该喜欢的东西,从来就没有太浓的兴趣,她爱的要的往往是玩具绒娃娃漫画书。所以,他才称她为大孩子。

可是,前天是怎么了呢?她那样哭闹不休,那样生气,连买不到她最喜欢的一套限量发售的珍藏版漫画时,她都没有这次闹得凶。还是……那个手镯对她有他所不清楚的特殊意义在。

今天,他再次看见了那个手镯。可还是看不出个究竟来。

那个女子是叫……谭……君雪吧?她是这么介绍自己的。没想到他会成为她的顶头上司,该叹世界真的太小了。

还有——

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巧的珍珠耳环,是今天早晨她撞到他而遗落在他身上的。想来当时她是没有注意到她撞到的人是他,还是找个机会把耳环还给她吧。

珍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光泽,是那样圆润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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