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543600000013

第13章 附录(2)

二、修改决定草案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中对义务兵“退出现役一年后二年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优待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草案规定的“退出现役一年后二年内”期限不明确,不好理解执行,建议修改为“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法律委员会经同******法制办、总参谋部、中央军委法制局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对草案规定作相应修改。(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第三十九条第三款)

三、修改决定草案第四十三条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在草案中进一步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接收安置工作。法律委员会经同******法制办、总参谋部、中央军委法制局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对草案规定作相应修改。(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第四十三条第三款)

四、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义务并拒不改正的行为,现行兵役法规定了两年内不得出国或者升学的处罚措施,在实践中是行之有效的,建议仍然维持。法律委员会经同******法制办、总参谋部、中央军委法制局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将修改决定草案第四十五条中“不得公派出国”的规定修改为“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并对第四十六条规定作相应修改。(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

有些常委委员还提出了其他一些意见:有的建议,对有些条文还可以规定的更具体一些,增强可操作性;有的建议,本决定通过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有的建议要做好本法实施的学习宣传工作。法律委员会经同******法制办、总参谋部、中央军委法制局研究,这些意见涉及的一些问题,******、中央军委将在本决定通过后,陆续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作出具体规定;有些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有些还可继续深入研究。法律委员会同时建议有关方面组织做好法律实施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适龄青年服兵役意识,确保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

另外,******、中央军委有关方面提出,考虑到今年的征兵工作已经展开,涉及兵员征集、士兵退役安置等方面的一些配套办法需要根据本决定作出具体规定,建议本决定尽早通过实施。同时,军队有关方面还提出,对本决定施行前入伍而在本决定实施后退役的士兵适用法律的问题,建议予以明确。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研究,对这一问题,******、中央军委已有所考虑,可以由******、中央军委在本法的相关配套法规中加以明确。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还对修改决定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2011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

2011年10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修改为:“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四、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五、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第三款修改为:“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六、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八、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九、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十、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

十一、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规定。”

十二、将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十三、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十四、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办理士兵预备役登记。”

十五、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规定。”

十六、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第三款修改为: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第四款修改为:“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十七、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现役军官由下列人员补充:

(一)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的学员;

(二)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的士兵;

(四)改任现役军官的文职干部;

(五)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十八、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第二款修改为:“选拔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军事部门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报请上级军事机关批准并进行登记,服军官预备役。”

十九、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学员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由院校发给毕业证书,按照规定任命为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或者士官。”

二十、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学员学完规定的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由院校发给结业证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

二十一、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学员因患慢性病或者其他原因不宜在军队院校继续学习,经批准退学的,由院校发给肄业证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

二十二、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学员被开除学籍的,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军队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可以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培养国防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应当参加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毕业后应当履行培养协议到军队服现役,按照规定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但符合所在学校普通生培养要求的,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为普通生;被开除学籍或者作退学处理的,由所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四、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

(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

(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二十五、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九条,修改为:“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

“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十八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三十五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国家发布******后,动员范围内的民兵,不得脱离民兵组织;未经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民兵组织所在地。”

二十六、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基干民兵组织是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主要由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经过军事训练和选定参加军事训练或者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未服过现役的人员组成。基干民兵组织可以在一定区域内从若干单位抽选人员编组。普通民兵组织,由符合服兵役条件未参加基干民兵组织的公民按照地域或者单位编组。”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农民维权一本通

    农民维权一本通

    从历史来看,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亟须维权。在我国历史上,农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自身权益长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们翻身做了主人,改变了以往社会底层的弱势处境。但是,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以及以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一时期,他们一方面勒紧裤腰带支持我国工业化建设,几乎把土地产出的一半拿出来上交国家;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国家的动员之下,纷纷离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产业工人。
  • 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第2辑

    海峡两岸法学研究.第2辑

    本书从经济学原理出发,对新形势下两岸投资与产业合作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 经济法的理念与运作

    经济法的理念与运作

    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和法学学科。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推动了传统法学学科体系的变革,改变了传统法律部门构成的形态,而且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空前巨大和深远的影响。本书从法治理念的角度,探讨了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信托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证券市场、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外资引进、旅游立法以及物业管理等经济法的理念,并提出了实践的对策、方式,具有新意和可操作性。
热门推荐
  • 烙印

    烙印

    性感妖艳的冥族女伯爵,落魄的娇美女武神,父亲是黑道大佬的绝代妖姬……在主角雷瑞德征服大陆的同时,也征服了一个又一个的极品美女……
  • 大小姐请稍等

    大小姐请稍等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有强大的力量,你最想做什么?”“收集美人。”“然后呢?”“让他(她)们都做我的管家。”于是,执事长出现。她坐在王座上,旁边站着专属管家,他微笑得体地注视着他的大小姐,随时等候她的吩咐。“呐!你看,我给了你管理他们的权利,你也得展现让大家都信服的能力才行……”“好的,大小姐。”
  • 听我对你说

    听我对你说

    一些回忆加一些现在,是我们正在经历的年少青春。
  • 江南江北大风起

    江南江北大风起

    一条大江,南北两顾。一座大山,东西相望。东西南北,争斗千年。江的南北世代豪门,山的东西两大帝国。一个少年,一把刀断了江,移了山。
  • 青龙储物戒

    青龙储物戒

    黄修,一个平凡人的绝地再起,一场谋杀未遂致使其人生轨道严重偏离。举手幻化,一切皆无。走上一个魔术道路。从校园到职场,从软弱到强大,小到火柴梗大到世间万物,无一不可变化。
  • 唯闻落花语

    唯闻落花语

    唯闻落花语,默念飘叶情。蓦然回首之后才发现一路走来我们经历了那么多,不得不承认的是,要想长大就必须付出代价。女孩儿成长为女人,就像是凤凰涅磐后的重生。罗默语想过如果没有遇到许唯落,她会不会就能简简单单的和个傻子一样的生活,如果没有再遇到许唯落,是不是她就能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不过,如果现在让她再一次的失去许唯落,她会死。
  • 嫡珠

    嫡珠

    古代本土女汉子,遭遇现代穿越软妹子。谁是宅斗女王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最平和最强大最幸福。本土重生腹黑男PK古代本土高富帅。谁主沉浮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能抱得美人归,活的最自在。听说最近流行外挂男朋友,沈嫡珠表示压力很大难选择。
  • 孤山传说

    孤山传说

    “我要回去……”我不知道这是多少次从同样的噩梦中醒来。
  • 心理洞察术:行为背后的心理密码

    心理洞察术:行为背后的心理密码

    本书为心理学普及读物。洞察力是人们对个人认知、情感、行为的动机与相互关系的透彻分析。通俗地讲,洞察力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就是用心理学的原理和视角来归纳总结人的行为表现。洞察力是一种心灵的能力,凭借它,我们能从长远的角度考虑问题、观察形势,它是专属人类的望远镜。
  • 科举与状元历史纵横谈

    科举与状元历史纵横谈

    本书是一部全景式再现中国历史的大型图书,它在吸收国内史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中华文明悠久历史沉淀下来的丰富的图文资料融为一体,直观的介绍历史发展进程,全书以多幅珍贵图片,配以文字叙述,全方位介绍中国历史的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