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时办事要因势利导
孙子云:“兵形像水。”孙子认为,最理想的作战方式应该像水一样,水中隐藏着巨大的力量,却没有固定的形状,视容器的不同而改变形状。所以孙子以水喻兵,主张作战时要学习水的精神,因势利导。他说:“就像水没有固定的形状一样,打仗也不可能有固定不变的态势。”
须视敌人的态势自在地变幻战略,方能掌握胜利之机。
将孙子兵法中的这一理论引入办事之中,就是启发我们要把握大的原理、原则,不可僵硬死板、墨守成规。
二、要学会模糊表态
日常生活中,相信大家都不会喜欢跟一些说话总是模棱两可的人打交道吧?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一个人如果在表达自己的想法时不明确、非常含糊,就会令对方十分费解。久而久之,人家可能会觉得你这个人不实在,好像总有很多秘密不愿拿出来与朋友分享,并因此时时处处提防你、孤立你。所以说,说话、表态模棱两可,确是一个不怎么值得提倡的习惯。但是,在某些时候,说些模棱两可的话、不明确表态,却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让人感觉你说话有分寸感、为人有城府。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模糊表态”,即采取巧妙的语言方式对别人的请求作出间接的、含蓄的、灵活的表态。其特点就是不直截了当地表明态度,避免与对方短兵相接式的交锋,从而为自己留下日后回旋的余地。
“模糊表态”的功效有二:
一是给自己留有余地。
有些问题一时尚不明朗,需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或看看事态的发展及周围形势的变化,方可拿主张。“模糊表态”能给自己留下一个仔细考虑、慎重决策的余地。否则,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仅影响自己的威信和声誉,也会对事业和人际关系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是给对方一点希望之光,有利于稳定对方的情绪。
要求你解决或答复问题的人,内心总是寄予着厚望,希望事情能如愿以偿,完满解决。如果突然遭到生硬的拒绝,由于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很可能因过分失望或悲伤,心理上难以平衡,情绪上难以稳定,产生偏激言行,有碍于人际交往。
相反,倘若话尚未完全说死,则使他感到事情并非毫无希望,也许经过更多的努力或者过一段时间会降临,事情会向好的方向转化,因而情绪趋于稳定。
然而,我们并不是说凡事都得“模糊表态”。该明确表态的,也含糊其辞,那是十分错误的。那么,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宜用“模糊表态”方式?又如何掌握“模糊”的分寸呢?
当事态不明朗时
任何事情的发展变化都有个过程,有的还是一个相当长的演变过程。当事情处于发展变化初期,实质性的问题尚未表露出来的时候,这就难于断定其好坏、美丑、利弊、胜负。这时,就需要等待、观察、了解、研究,切不可贸然行事,信口开河。
当受情势所迫时
有些事情碍于某种情势或某种关系,不便把话挑明时,你可以说:
“这件事比较棘手,让我看看再说。”这样给自己以后的态度留下了回旋的余地。有些经验丰富的人遇到这类问题,用几句幽默话语,如引用一则寓言故事或一则笑话,而不作直接的回答,留给对方去思考、寻味。
这可说是“模糊表态”中的高手了。
当不了解对方时
让我们拿谈恋爱打个比方,有正、反两例,可资借鉴:
小王和小李平时性格都内向,且接触异性的机会少,经人介绍,他们俩相识了。初次见面,双方都有了点意思。接下来是两人交谈,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试探。幸好他们俩都还聪明,懂得初次交往的表态艺术。
在分别时,小王对小李说:“我对您的印象总的来说不错,不过还是初步的,有待以后进一步了解。”
小李也微笑着回答:“我和您的感觉一样。”
这里双方的表态都是“模糊”的,既表达了愿交朋友的意向,又为自己留下了回旋余地,双方都高兴,也为以后的进一步交往打好了基础。
然而另一对青年却非如此。小张和小丁也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初次见面,小张就把嘴一翘,冲着小丁说:“我对你不感兴趣。”弄得小丁掩面而走,回去大哭了一场,埋怨起介绍人来。小张的表态无论是方式、场合,还是语言的选择都太缺乏艺术性了。
因此,在进行模糊表态的时候要掌握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对于把握不大的事不要轻易许诺,即使许诺也不要把话说绝,应该留有余地。比如,可以多使用“尽力而为”、“尽量”、“努力”等词语,避免使用“一定”、“肯定”等字眼,这样也有利于对方相信。
第二,对一些可能会拖延很长时间的事情,采取拖延性的许愿。有些事情,随着时间的变化,具体情况是会变的。如果许愿时加入一些拖延时间的概念,比如像“年底”、“下一年度”等等,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灵活应变,效果会更好。
第三,对自己主观努力所无法解决、只能在特定客观条件下才能解决的事情,许诺时应加以一定限制。例如“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如果法律规定可以的话”等等,既能体现出自己的诚恳,又留下了余地,暗示了自己的主观努力和良好愿望。
当对方有困难时
强人所难,是托人办事的一大禁忌。托人办事,要考虑到人家是否具备办事的能力或便利条件。如果人家真实地向你表示他爱莫能助,就不要再强求人家非给你办成不可,更不能因为人家不帮忙就恶语相向、让人难堪。人家不愿意帮忙,肯定有不愿意的理由,求人者就应该体谅人家,另想办法。如果人家有顾虑,就应给人家充分的考虑时间,千万不能因人家一时没有答应便心怀怨恨,甚至意气用事,与其绝交。
可世上偏偏有这样一类人,事事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根本不在乎别人有什么困难,一旦自己有事求上门去,就要求人家非答应他不可,不然,就像俗语说的,“王八咬人不撒嘴”,非给你闹出个好歹来不可。
他们这是利用人性的弱点,以各种“死乞白赖”的招法,达到控制他人、榨取他人的目的。他们占了你便宜,仍旧不知满足,用一句俗话说,“蹬鼻子上脸”,没完没了地与你纠缠,以获得更大的利益。这种人,性格过于自我,从不考虑他人感受,如不加以改善,只能使自己的路子越走越窄。
生活中常见这种现象,有人因为工作关系,为了求得上司的支持,频繁地往领导家里跑,尤其在下班以后,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在领导家一“泡”就是几个小时。可能他以为这样,就能获得领导的好感,事情就好办很多。殊不知,这种行为不管有心无心都有“咬人不撒嘴”之嫌,会使人很不耐烦。
一位心理学家说:“牺牲别人去做一件有利于自己的事已经不妥当,硬把这件事当作对别人一种慷慨施与,就是无可饶恕的自欺欺人行为。而且,到头来必定会失败的。”
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人是一种会计算的动物,当你听到对方托你办事时所说的话之后,你会本能地判断这些话的价值,但每个人的判断标准不同,方式不同,大致上有以下三种类型:
(1)算账型:从利害、得失加以判断。
(2)感情型:从人情、道德加以判断。
(3)理智型:从理论上加以判断。
当然,有些人对一件事的判断可能是三种类型兼用,也有人对一件事分别用不同的方式去判断它的价值。比如,有人托你做一件事,你用算账型的方法去判断,发现此事对你有损无益;但接着又用感情型的方式去判断,你会觉得和对方一往情深,就算自己吃亏一些,也替他办了吧;最后你或许会用理智的观点去判断一下,觉得“照办”虽然吃亏,但比起不照办会损害彼此的感情,衡量比较之下,为顾全大体,你还是“照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