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公司在招聘时常常不查看任何学历证明,甚至不安排任何面试,而只是要求求职者支付诸如信息费、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推荐费、注册费等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一些中介和用人单位甚至联手“创造”出子虚乌有的岗位,作为骗取钱财的“工具”。如果有应聘者前往,就不仅要在中介公司支付介绍费,到公司进行“面试”或被“录用”时还要缴纳报名费、手续费等等。而当用人单位和中介公司装满了自己的“钱袋”之后,就会找出各种理由将应聘者“辞掉”。
当然,还有些单位虚张声势,打着招聘的幌子,以笔试考核能力的方法,骗取求职者的劳动成果。
近年来,由于就业竞争日趋激烈,有些人求职心切,对招聘信息盲目相信。而黑心单位往往就利用这一点,设置种种陷阱引诱求职者上当。这些骗术的花样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受害者们不但没有找到工作,还为此赔了许多冤枉钱。为了防止上当受骗,求职者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火眼金睛”,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
为了避免掉入招聘单位的骗局,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招聘广告的篇幅
众所周知,报刊广告以刊登的面积计价收费,电视电台广告则按播出时间收费,所以我们可以从招聘广告篇幅的大小和时间长短来了解正在招聘的企业是否有实力。一些有实力的企业甚至能够包下报纸的整个版面招聘人才,这样的企业当然不可能存在骗人的嫌疑,可以大胆地应聘。但是对一些小广告尤其是遮遮掩掩于报刊墙边角落的则说明这很可能是一家新公司,或者没有什么实力,甚至就是一场骗局,求职者最好谨慎一些。
◆招聘广告的内容
有很多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应聘者,会去刻意修饰职位,或者在广告里附加“急聘”、“诚招”等字眼,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求职者,去应聘的时候也应小心谨慎。甚至有时候我们会发现在一些报纸上有的公司名字天天出现,长年累月急聘人才,求职者去应聘时需要加倍小心。
◆认真对待用人单位的收费行为
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条,很多公司设下骗局的最终目的就是骗财,他们往往会巧立各种名目让应聘者上当:签约押金、体检费、培训费、保证金、工装费等。这些费用在正式签约之前都是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求职者不能因为签约的兴奋和急切而轻易支付这些费用。
求职者在应聘时一定要有防人之心。有些不法分子在报纸上刊登招聘信息,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招聘信息本是诱饵,他们的目的不在于招聘人才,而是诱使应聘者递上个人资料,然后假冒他人身份到银行申办信用卡,最后拿着卡进行疯狂透支消费。因此,求职者千万不要心存“撒大网捞大鱼”的心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应聘,对自身资料要加强保密。
误区5:不重视劳动合同
现象一
某高校研究生邓刚,先与北京某科研所签约,但未将协议书交回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不久,另一所科研所到学校招毕业生,通过辅导员推荐,该单位热情邀请邓刚免费到单位去实地考察。在邓刚同意的基础上,单位为其安排好岗位,并正式签订三方协议。随后,邓刚又报考了另一单位的博士研究生,该单位的许多科研项目正缺人手;邓刚通过了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后来,三方用人单位同时找到学校。且均出示了正式协议,此事被反映至上级主管部门,最后,该毕业生在交纳了两笔违约金之后,才走上了攻读博士研究生之路。
现象二
小赵通过老乡的介绍,来到深圳一家私营工厂打工。参加工作4个月后,在一次工作时由于机器出现故障,小赵的左手被卡在机器里。工厂老板将其送到附近一家小医院。由于医疗水平所限,小赵的左手未能保住,造成终身残疾。此后小赵一直不能正常工作,也没有固定工资。
当年春节放假的时候,工厂老板拿出1500元钱和一张火车票,要小赵回老家,其它的就一概不负责了。小赵提出,自己是为工厂干活受伤的,现在失去了劳动能力,回老家生活非常困难,2000元太少了,希望能多给些。
经过多次商讨,工厂老板只同意给4000元钱,并威胁小赵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找谁也没用”,再不拿钱走人,就要找人把他轰走。
小赵非常气愤,在老乡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私营工厂的老板给予赵合理赔偿。
俗话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尤其在当今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中,求职者到处都是,如果你不按时签约,很可能会错过一次良机。尤其重要的是,如果你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遇到上述案例中小赵的情况,将很难保证自身的利益。
签约意外着双方都要受到法律制约,因此,要认真对待,如果你由于着急而匆忙签约,之后才感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这样不但对用人单位不利,而且还会给自己带来损失。
大学毕业生就业虽然面临着多种选择,但也要慎重考虑,否则就可能延误其他毕业生就业,打乱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损坏学校的名誉,最后还得自己花钱交纳违约金。
上述两种现象都是由于不重视劳动合同而造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工作中的各方面事宜,都会在劳动合同中得以体现,劳动关系从建立到消亡都是受劳动合同制约的,劳动关系的发生过程也就是权利与义务的发生过程,而劳动关系的终结也是以劳动合同终止及解除为标志,作为劳动关系的核心,求职者必须重视劳动合同的管理。
求职者在刚到一个单位时,往往有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而有的外企公司在录用员工时,常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办理合法用工手续,这样做可以给公司省些钱,员工也觉得省事,但这属于非法用工,会产生许多纠纷。我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指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满,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我国劳动法中还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可备条款,对初次就业或再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其工作岗位或工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试用一次。试用期一般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试用期虽是劳动关系不正式的状态,但鉴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已经形成,只是这种关系不稳定。用人单位已在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创造经济价值,劳动者也已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应承担劳动者的有关福利及社会保险。因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外商办事处应为试用期内员工办理合法手续,如果不办理,则外商办事处与劳动者都处于非法用工状态,一旦被工商局查获将处以罚款,当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的利益被侵害时,都将无法以正当程序申请权利。
例如曾有一家办事处录用一名新员工,想试用他一段时间,所以没有给他办手续,几个星期后该员工在与公司商谈工资时产生分歧,该员工一气之下将公司一份重要文件拿走以要挟公司。由于此种劳动关系属非法,所以雇佣双方都无法通过正常手段解决。虽然此事最终通过当地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得到了解决,但用人双方都应吸取教训,不要图小利而引来不应发生的纠纷。因此,外商办事处应尽快为新员工办理合法用工手续,被录用的新员工也应提醒办事处为其办理手续。
在求职过程中,应聘者首先要做的是摆好自己的心态,无论怎么样,我们的同学中间总有一些先找到工作,总有一些同学会找到很好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摆正心态,考虑好自己选择工作的各项标准;认真地、专心地去找工作,相信只要我们的态度端正,一定可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如果应聘者顺利地通过了招聘单位的考试、面试和考验期,用人单位会先发-份接受函,上面-般会注明在某日之前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过期则接受函作废。应聘者应该按约定的日期做出决定,或者至少打电话到用人单位,了解和讲明相关情况。
多重选择是可以的,但要遵守法合同,如果为了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而多方签约,简就是违约,要受到处罚,简直是自寻烦恼。
在签约前,应聘者要全面考察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不要贸然接受对方的面试、签约要求。在知彼知己的情况下,才考虑签约事宜。
误区6:经不起老板的“高薪”诱惑
韩先生到一家企业应聘时,负责招聘的人事经理告诉他年薪8万元,并且答应企业很快就要设立一个新的部门,这个部门由他来领导。韩先生觉得非常满意,马上来到这家企业,满怀信心地大干起来。可是半年过去了,成立新部门的事情根本不见动静,韩先生只能在一个并不适合自己特长的部门混日子,每月拿到的薪水只有2000元,韩先生后悔不迭。
上文中韩先生所遇到的情况,其实是老板所设的一个圈套。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拢络人才,在招聘、面谈时,往往说得振振有词,薪酬比其他公司高出几倍,仿佛这份高薪水马上就唾手可得。可到了发薪水时,却又以效益不佳、工作表现不满意等借口,使原先的承诺大打折扣。
比别人高出一大截的薪水,的确让人心动不已。这既是对个人成绩、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激励自己前进的巨大动力。可是,高薪的得来就那么容易吗?高薪的承诺能够实现吗?求职路上的人们必须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高薪有时真的会成为用人单位招聘的条件。真正合格的人才难以寻觅,这是每家用人单位都明白的道理。而巨大的人才缺口又急需填补,情急之下,一些用人单位便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歪招,假高薪就是其中之一。
当你在求职的路上遇到“高薪”时,一定要记得睁大眼睛,做到“五看”。千万不要陷入老板的圈套。
◆看单位的实力
衡量单位的实力如何,可以从其注册资本、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入手。只有实力真正雄厚的单位,才会不惜千金纳贤才。
◆看行业特点
高薪并不是每行的从业人员都能得到的,行业特点是影响薪资水平的重要因素。如果以每月5000元的薪水招聘一名高级程序员,那不足为奇;而要以这个数目招聘一名文员,那就会让人生疑了。
◆看高薪的条件
不要一看到那长长的数字马上就热血沸腾,要知道高薪往往与高条件挂钩。有的单位就以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为条件,一旦求职者上了钩,等到克扣工资的时候就可以为所欲为。要对高薪的条件具体分析,看是否有不实的地方,看条件是否能够达到。
◆看同类人员的薪资水平
其他同类从业人员的薪资水平是极有价值的参考,如果所谓的高薪与同类从业人员相差悬殊,那就务必要提高警惕了。
◆看自己的价值
仔细审视自己,对自己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和评价,看一看自己是否真的能够胜任将来的工作,能否应对各种难题和挑战。也就是说,要看自己是否真的值这个价钱。倘若对自己信心不足,最好还是退而结网,及时充电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小心年薪有猫腻
初入人才市场找工作的朋友,千万别被一些公司打出的“年薪××万”的招牌所迷惑、吸引。一些公司惯用的伎俩就是年终前一两个月,巧立名目突击裁人,让你有苦难言,无处申冤。因此如果你不是特别优秀人才,在工薪待遇上就不要抱幻想,而应正视现实,低调处理。
◆小心承诺有猫腻
“高薪诚聘,年薪××万”,“包吃包住,立即上岗”,“工作轻松,待遇一流”……翻开报纸,许多企业在招聘广告上做的承诺都会让求职者怦然心动,心驰神往。在此,想提醒广大求职者,千万别头脑发热,由于空口无凭,很多承诺都藏有猫腻,盲目轻信只会让自己吃苦头。
◆小心薪金猫腻
通常在求职者的询问下,老板会给你一个含糊的月薪数字,然而在月底兑付时多半会给你“一刀”,或称你工作量不饱和,或工作失误,或要扣除你伙食费,总之想扣你钱何患无辞,你不服却苦于拿不出正式合同,只好自认倒霉。
◆小心押金猫腻
一些私企在招聘时往往要求职者交付数额不等的押金或风险金(实际上这属典型的违法行为),并许诺事后退还押金,这又大多是镜中月、水中花,想退还几乎不可能,一来要达到其条件比登天还难,二来解释权归老板,砧板上的肉怎抵得过老板那把利刃。
◆小心试用猫腻
很多私企都规定员工有3~6个月的试用期,转正后待遇可大幅上升,可最后“试用”多变为“实用”,将你沦为“义务工”,一旦试用结束便炒你鱿鱼。
◆小心岗位猫腻
“说是招经理,让你发小报”,“岗位是财务,工作在车间”,这是许多老板玩岗位猫腻给你,待你发觉上当,就会陷入两难境地。
◆小心福利猫腻
一些老板口头上给求职者提供的福利承诺格外让人眼红,如包吃包住、免费培训、每天工作8小时、提供劳保福利、年终发红包等,而实际上要兑现这些福利又有许多限定,要想实现,比登天还难。
误区7:对“应聘职位”理解不深刻
不少求职者并不知道某个职位的职责分工是什么,只会从字面上去理解。一家公司“营业服务部”下属的商品企划室招聘人才,结果许多大学生看到“服务”二字,就以为是做服务工作,因此不去应聘。而当公司把“服务”两字去掉后,马上就有很多人投简历。
职位就是你在这份工作上的位置,包括职称、待遇、义务与职责。这些因素决定了你是否满意这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