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510300000030

第30章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促进就业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规定。

工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同类推荐
  • 品读梁漱溟的人生智慧

    品读梁漱溟的人生智慧

    他是中国现代思想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是现代新儒家早期的代表人物之一,还是一位国学大师。通过他,人们可以了解融西洋哲学、佛学与儒学为一体的学术,能找到成就自我与打造成功人生的大智慧,他就是梁漱溟。梁先生一生充满传奇色彩,风雨近百年,其入如历史,其言如溪潺。做人、处世、为学、修身等各个方面的心得,无不体现在梁漱溟先生的人生历程中。他的思想已化为智慧的光芒,指导我们与幸福接近,与成功携手。本书给读者提供了一个了解梁先生人生智慧的平台,站在这个平台上,人们会豁然开朗,看到无尽的希望,进而走向成功。
  • 给经理人每天看的心理学

    给经理人每天看的心理学

    本书通俗简练的语言,结合实例,从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情绪心理学、成功心理学、目标心理学、社交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等,指出常见的心理困惑并提供防治建议,总结性地阐述了现代人常见不良心理、心理障碍及防治策略。
  • 双赢谈判

    双赢谈判

    本书适合中国人的谈判之道,被誉为“大中华最本土的大众谈判读本”,《双赢谈判:谈判不败的制胜秘诀》揭露了公关谈判专家不为人知的谈判策略与独门心法,教你练就一身谈判绝活,掌握谈判精髓,人人都能用到的谈判策略,商业交涉、求职加薪、购物砍价、人际交往等都能用上的谈判技巧;提升内心正能量9种心法,助你30天成为无往不利谈判赢家,认真看完本书,以后所有的谈判由你主导。
  • 年轻人必知的66个人生建议

    年轻人必知的66个人生建议

    一个人生活没有目标,就会浑浑噩噩、无所事事,甚至听凭别人的摆布。反之,如果找到恰当的目标并为之奋斗,就会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展现自我,直至到达胜利的彼岸。
  • 20几岁,别让心态毁了你

    20几岁,别让心态毁了你

    处于20几岁的你,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初步形成,也经历了一些事情,对待是非也有了自己的评判标准;此时最重要的就是你的心态是否存在缺陷。因为一个人的心态,决定着人生的整个基调。人生是自己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指挥官,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一切主动权皆操之在自己手里。
热门推荐
  • 校草的专属:凌少,求放过

    校草的专属:凌少,求放过

    偶遇一名男子,不料被他夺去初吻。自己向来低调,因为自己优异的成绩考进了A市的圣比亚学院。却在学院门口,又“巧遇”了强吻自己的那个男子!不偏不倚,被拉了一把,倒在了男子的怀里,接着又被当众强吻!从此,成为学院所有女生的“公敌”。锁贝儿的刁难,谋害;仇一明的纠缠······让最后被逼无奈的夏紫嫣公布了自己真实身份。本以为生活就此会平静一段时间,但是,锁贝儿为了得到自己喜欢的人,不惜一切代价,甚至自己的生命,来谋害夏紫嫣······
  • 驭天之神

    驭天之神

    传说,在海与天相连的地方,有一座名曰天涯海阁的仙塔,如果有人能进入仙塔的最高层,便会成为这个世界的王,拥有连女娲,盘古,都无法匹及的力量。仙塔又四位地仙守护,每个位守护的地量都能轻而易举的摧毁一个军队过万的国家。千百年来,还没有一个人能够进入天涯海阁。直到..........
  • 王妃,你跑不了

    王妃,你跑不了

    他说:“依儿,你放心,你现在不喜欢我,以后会喜欢我的,我一定要把你弄到手。”一向温和的他却说出这样霸气的话,让她震撼不少。她已经被这该死的爱情伤的太深了,对于这样的表白却仍是无动于衷,只是嘲笑他不自量力。当她和他有了一次一次的碰撞以后,她的心起了涟漪---她说;“你赢了,你把我弄到手了,请你好好待我。”
  • 机械游侠

    机械游侠

    一串黑晶石吊坠和两张磁卡,成就机甲斗神……冒险的旅途波折坎坷,亲情、友情、爱情纠集,发现与阴谋并存……战争,是复仇还是拯救?机械游侠的不朽传奇从此被谱写。------------------------
  • 太极炼皇决

    太极炼皇决

    魔界之门打开,魔神出世祸乱人间。玉帝派天神下发,神魔斗法。人间大乱,征战连绵,胡汉相争,仙佛斗法。最终的民族融合,三教合流才是大势所趋!这期间闪现出了不少耀眼的明星,鲜卑的慕容垂、拓拔珪、氐族的天王苻坚,羯族的石勒,汉人英雄祖逖,绝世杀神冉闵,猛人王蒙,无不烁烁闪光。中国历史上最为显赫的家族,琅琊王氏、陈郡谢氏,的崛起与衰落。出身贫寒的南朝第一帝刘裕的传奇发家史,本书带你领略武功盖世的绝世名将是怎样练成的?
  • 血腥杀界

    血腥杀界

    杀界少年,偶获邪功吸血夺魂大法,从此逆天修炼,步步杀孽,与世为敌,最终踏入无上血道。
  • 花千骨之重生奇缘

    花千骨之重生奇缘

    花千骨是神界公主陆陌,她是尊上夫人,她有三个孩子,这一世,她很幸福…但是,一次意外,打破了她原本平静的日子,她重生到了另一个世界…为了将她找回,白子画、白梓潼、神尊等人费尽心血找到配方将她救回。她又开始了以助人为本的新生活…
  • 痞王逼婚:绝世小农女

    痞王逼婚:绝世小农女

    上一世被亲人逼婚而惨死,穿越而来她默默耕耘因刺绣闻名,才子佳人趋之如鹜,却被纨绔官宦子弟、甚至是皇亲国戚死缠不休来逼婚。遇到了中意的痞王,从此他宠她杀人放火,爱她挥刀斩破千百城,护她江山不换,直到生死白头。
  • 灵魂医师

    灵魂医师

    我是一名心理医生,我用我的专业能力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经典案例,这其中包括“双头人”,“多重人格”,“恶魔巢穴”,“循环噩梦”,我十分享受自己的职业,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看到了爸爸遗留下来的日记......
  • 冷颜笑:无情王妃

    冷颜笑:无情王妃

    看透人性丑恶的冷情女被霸道滥情视女人如玩物的王爷盯上了。于是,一场惊心动魄的龙凤斗开始了。情路风起云涌,胜者气吞情河,霸王冷妃的情战,谁可前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