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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说老实话,我跟着林放吃得津津有味,咀嚼的声音非常响亮,但是完全吃不出那黄瓜有什么特别。黄瓜就是黄瓜,再好吃都是黄瓜,再好吃也还是黄瓜。这就和我们都想不明白李明霞最后为什么非要那么做一样,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走极端,选择那样一种残酷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些事的答案太复杂,怎么捉摸也不会明白。在我们看来,李明霞当初与林放结婚,最不可思议最不合理,是她心里会一直不能放下张跃。这才真是地道的有理说不清楚,地道的无事生非和自寻烦恼,当然,也是地道的蛮不讲理。这个醋吃得莫名其妙,我们都觉得应该是张跃不能放过李明霞,应该是张跃找李明霞去兴师问罪才对,因为这个李明霞才是真正的第三者,是她在半路上杀出来横刀夺爱,然而事实恰恰就是完全颠倒过来。

张跃后来成了一个富婆,非常有钱,她的故事也可以写一篇好小说。很多结局都是想不到的,在一开始,我们还都能记得张跃的那种不情愿,记得她的失魂落魄,记得她如何不愿意放弃林放,记得她像祥林嫂一样对我们喋喋不休。强扭的瓜毕竟不甜,到后来,说分手也就真分手了,说放下也就真放下了,张跃与林放从此一刀两断,各走各的路,各组各的家。让大家想不明白的一点,反倒是婚后的李明霞一直在纠缠,她的心里一直放不下,一直在追究林放与张跃之间究竟有没有那种实质性关系。关于林放夫妇为这事没完没了的折腾,我们在过去就有所耳闻,相互之间也曾当作笑话议论。时隔几十年,这一切早就烟消云散,林放又一次和我重提旧事,也仍然整理不出个头绪,仍然是一个剪不断的混乱,仍然是一笔理还乱的糊涂账。李明霞已死了很多年,不管别人是不是相信,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林放认为还是有必要再跟我重申一遍:

“说老实话,想当年,我跟张跃真没做最后那一步,差一点就是差一点,前面的事都做了,大家也就是动动手,那时候她连打飞机都不会,更不会用嘴,哪像现在,就是摸来摸去,你摸我的,我摸你的——”

林放说这些话的时候,绢子就在我们不远处站着,她完全可以听见他说什么。林放根本不在乎她能听见,她呢,对这些话也无动于衷。林放说他当初跟李明霞说过无数遍,解释了无数次。可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没用的话无论多少也都白搭,废话永远是废话。大家心里都明白,李明霞其实就是不乐意嫁给他,她觉得嫁给林放太亏了,是亏大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想当年,文学实在太热,当红作家一度曾像今天的娱乐明星一样耀眼,头顶上闪耀的文学光环,掩盖了林放身上的种种缺点,不光我们明白这个道理,林放自己心里也一清二楚。很显然,李明霞刚结婚就后悔了,或者换句话说,还没有结婚都已经追悔不及。

林放与李明霞结婚不久,他们就开始闹离婚。李明霞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四千金中脾气最大的一个,性格最倔强。她最后屈尊下嫁给林放,用林放自己的话来描述,很可能完全是因为赌气,因为要和她父母憋一口气。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说来说去,都应该感谢文学,是文学的红娘鬼使神差,让两个原本完全不搭界的人走到了一起。当然也应该怪罪文学,如果不是文学的缪斯女神在中间牵线搭桥,南辕北辙的两个人也不会睡到一张床上,后来惨烈的悲剧就不复存在。

我们始终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道他们结婚不久,李明霞就有了悔婚之意。只知道林放一直在试图挽救婚姻,一直在努力消除他们夫妇之间的那种不和谐。因此,真得到离婚消息以后,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安慰林放。我们一致认为,林放离婚后表现出来的那种满不在乎,那种神气活现,那股快乐劲儿,多少有些装腔作势。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十分敏感的人,狂妄背后很可能掩盖着自卑,自信后面隐藏着极大的不自信,肯定还有很多话不方便对别人说。

婚后不久,林放便有了一个儿子,初为人父的他开始对我们抱怨,因为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已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写作。如果说与李明霞恋爱,意味着林放个人的文学事业达到顶峰,那么这个孩子到来,就是他彻底走下坡路的开始。记得那一段时间,在我们面前,林放总是尽可能摆出一副当红作家的派头,开口还是谁追着他约稿,某某刊物又要邀请开笔会,他的一篇什么小说再次差点得奖。我们对这些一向都信以为真,都在内心羡慕和嫉妒,毕竟同为写作之人,什么约稿呀,笔会呀,得奖呀,对我们来说都是不沾边的事,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差不多也就是那段时候,林放开始下海做生意。最初是留职停薪,那些日子,下海是个非常响亮的词语,听上去很励志,充满了诗意。好像是个做生意的人就能发财,摆个小摊卖茶叶蛋都会赚大钱。我们都记得他一开始做的是麻袋生意,为什么最初会选择做麻袋生意,大家从来没有弄明白,反正吹得神乎其神,给人的印象就是,几乎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轻轻松松地就能把钱给赚了。靠写作养家糊口过上好日子太不现实,文学再火也还不能当饭吃,林放觉得李明霞之所以后悔嫁给自己,说穿了,还是因为他太穷。

促使林放下海的直接原因,是他们夫妇带着儿子去李明霞三姐家受到了刺激。李明霞的三姐只比李明霞大一岁,因为年龄靠得太近,都争强好胜,小时候两人经常闹别扭。三姐夫是干部子弟,属于第一批下海做生意的佼佼者,他爹的官并不大,手上正好有那么点小权力。时间是大冬天,那天正好特别冷,北风凛冽雪花乱飘,到了三姐家,就看见迎面沿墙放着一大排电油汀,都是从法国进口的,都开在了最高档上,房间里的温度像春天一般暖和。从一进屋开始,林放夫妇不停地减衣服,先是脱去棉大衣,因为他们是骑自行车去的,为了保暖,穿了很多很多。然后开始脱棉袄,最后不得不十分狼狈地跑进卫生间,将厚厚的毛线裤脱了。

那年头,南京人除了偶尔有几家会生了火炉取暖之外,大多数老百姓过冬天都是死扛硬撑,靠衣服穿得多来对抗。都说南京人最抗冻,零下八度十度等闲过。结果那天在三姐家也没什么别的话可以说,说来说去,都与法国进口的电油汀有关。先是说这价格,很贵很贵,一般人买不起。再说它的用电,很多很多,动不动就跳闸,一般人家即使真拥有了,也仍然还是用不起,负担不起昂贵的电费。然后是关于这些神奇法国油汀的神奇来历,三姐夫朋友的朋友从哪儿弄到的批文,如何通过海关,如何巧妙地转一转手,一下子立刻赚到了多少钱。

林放曾经将那天的情景写进小说,用的是一大段意识流,这种写作手法在当时比较流行,但是他看来早已经过时了,整整一页纸的心理描写,没有用一个标点符号,他将自己与李明霞一件接着一件不断脱衣服的过程,把当时的活思想,一五一十地都如实记录下来,两个人的意识像热水一样搁在同一口大铁锅里煮,锅底下火力正旺,烈焰熊熊,水终于烧开了,热气腾腾地溢了出去,然后那热水就像有灵性的神龙一样,各走各的道,朝着不同的方向流淌,又突然交融在了一起,******一样绞在一起,变成一根又粗又黑又大的辫子,李明霞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在自己内衣的一个破洞上,明知道三姐夫不可能看见这个破洞,但是,她仍然认定他是可以看见的,这个男人是可以看见的,三姐夫的眼睛完全可以透视,三姐夫的眼睛像X光机,三姐夫的眼睛里全是那种欲望,在三姐夫的注视下,李明霞顿时有一种一丝不挂的窘迫,两条腿不知不觉地夹紧了,出汗了湿润了,她的皮肤很白皙,上面还有成片的小红点,那是最近一次食物过敏留下的,李明霞自小就觉得她比三姐强,和三姐相比,觉得自己什么都比她高出一头,她的学习成绩比三姐好,个子比三姐高,乳房比她大比她饱满比她硬实,人也比三姐漂亮,不管怎么说,李明霞是李家四千金中最好看的一个,三姐是李家四千金中最差劲的一个,三姐这样的女人这样的相貌,配配林放这家伙还差不多,他们才应该是一对,这个想法正好与林放不谋而合,林放也是这么想的,也许三姐夫也是这么想的,大家可能都是这么想,李明霞的活思想仿佛蠕虫一样进入了林放大脑,林放也意识到了李明霞内衣上的破洞,他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李明霞,真有些对不住她,对不住她黑色内衣上的那个破洞,那个破洞放大一点就像女人的那玩意儿,那个看不见的破洞像个大苍蝇,破洞周围很多断线头像是苍蝇脚。

春风满面的三姐夫成了林放下海经商的领路人,不过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很快就分道扬镳,最后是谁也看不上谁,谁也不愿意把对方放在眼里。在一开始,初出茅庐的林放不得不跟着三姐夫一起干,做麻袋生意就是三姐夫的点子,靠了这个,林放赚到了第一笔钱,这笔钱在当时就算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了。那年头,做生意赚钱实在太容易了,就跟随随便便穿上一件西装那么简单。那年头,文学固然还是有那么一些火热,但是真要跟轰轰烈烈的做生意发财相比,绝对小巫见大巫,绝对相形见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停薪留职下海驰骋商场以后,林放的文学创作势头没有停止,反倒又向前走了一步。

林放在我们面前始终放不下带头大哥的架子,他总是对的和正确的,无论说什么,永远都是振振有词,永远都是理直气壮。他说对就对,他说不对就不对,在文学方面,他永远是一个革命者,永远是一个造反派。他的嘴里永远也不会吐出好的象牙来,因为他总是在说别人怎么不对,总是在唠叨别人的文学观念出了什么问题。老一辈作家不入他的法眼,新的刚冒出来的文学新秀提到了就上火,先锋派现代派寻根派山药蛋派都会成为他恶毒攻击的对象,甚至对他自己过去的作品也毫不留情。他说的话常常前后矛盾,好在大家都已经听习惯了,很少愿意去跟他较真。文学这桩事光凭玩嘴是不行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莫斯科不相信眼泪。

那一阵子,林放诅咒发誓要写一部畅销小说,他觉得自己终于想明白了,靠获文学奖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已不现实。纯文学说穿了就是一块遮布,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都是非常通俗的东西,凭什么要用“纯”这个字眼来描述当代的文学。文学玩雅了就是一条死胡同,文学必须得通俗,应该大俗,你们看看世界文学名著,琢磨琢磨那些文学大师,想想老巴尔扎克,想想大仲马和雨果,还有俄国的托尔斯泰,还有现在世界上活着的那些大名鼎鼎的作家,哪一个不是畅销书作家,哪一个不是。林放决心要写一部够吃一辈子的书出来,这才是他的人生目标,大丈夫能屈能伸,现在下海做点小生意,敷衍几篇文学刊物喜欢的中短篇小说,都只是权宜之计,都只是暂时的求生手段。

既然李明霞一直在纠缠他与张跃根本不存在的那种关系,既然她喜欢无中生有,林放干脆就在气头上,把这件事非常爽快地承认下来。他承认了,石头也就落地了,铁板上也就钉上钉子。现在,执迷不悟的李明霞可以彻底安生了,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荒唐,到结束仍然还是荒唐。对于一个乐意钻牛角尖的人来说,事实真相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判断失误。李明霞始终都有一种吃错药的偏执,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她宁愿无事生非,宁愿冤假错案。然而对于身心早已十分疲惫的林放来说,更多的是一种懊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林放获得了东北一家刊物颁发的文学奖,正好有笔生意要在那边做,他借着领奖出差去了东北,这也是他第一次去长春,有一位热心的女编辑来接他。女编辑刚离异,人很热心,长得也挺漂亮,打扮火辣,在颁奖期间对他非常照顾。颁奖活动结束,林放因为要与客户见面,多耽搁了几天,也就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居然和女编辑有了那种关系。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次出轨,活干得十分漂亮,又干净又利落,胆子大得让自己都吃惊,完全像个偷鸡摸狗的老手,把女编辑弄得神魂颠倒。

这以后,林放便意识到和李明霞的婚姻真的已走到了尽头。哀莫大于心死,李明霞动不动要玩一回离婚威胁,动不动就回娘家不归,这把戏早让他忍无可忍。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来一次破罐子破摔,林放开始主动出击了,他故意激怒她,故意当着她的面,开始和别的女人调情搞暧昧。这一招无疑是玩火,而且也玩大了,玩得太大,李明霞似乎有所察觉,意识到他这是存心要毁家,意识到他是在故意这么做。夫妻本是同林鸟,真到了要劳燕分飞的时候,她倒好像有些于心不忍。然而假作真时真亦假,开弓没有回头箭,一个习惯了进攻的女人是不擅长防守的,有些狠话早已说习惯了,早就说顺了嘴,让她一下子还真改不过这个口来。

结果就是很爽快地离了,也不能算是快刀斩乱麻,这一刀砍下去了,乱麻还是乱麻。好在当时也没什么积蓄,更没什么财产,因此也就没什么大的纠葛。林放选择了净身出户,单位新分配了一套旧房子,是别人得了新房子让出来的,也没进行装修,人家前脚刚搬走,他们立刻后脚搬进去住。那年头还没房改,所谓有房没房,也就是一个居住权,大家对住房的要求都很低,有个地方能安身就行了。林放仍然搬回老宅去住,他母亲有些舍不得孙子,毕竟是孙子,老太太与儿媳有过矛盾,孙子一直都是她在吃辛吃苦地照顾,是她老人家一把屎一把尿帮着带大的。

离婚以后的林放,一开始还伪装出快活的样子,很快就意识到离婚的男人是真快活。离了婚,真的是自由了,真的是解放了。他再也不用听李明霞没完没了唠叨,再也不用跟她没完没了地玩冷战。再也不用去管儿子了,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确实很麻烦,再也不用为儿子进不进幼儿园操心,儿子生病,也不用他陪着去医院。逢年过节也可以过得很安心,很踏实,再也不用硬着头皮去老丈人家看脸色,一向很势利的丈母娘肚子里憋了再多怨言,准备了很久的刻薄话,也已经没办法说给他话听。

那段日子,林放活得非常潇洒,让人不得不羡慕,很显然,我们都曾有过想效仿的念头,因为大家境遇都有几分相似,都是结婚不久,都是刚有孩子,都有几分穷困潦倒。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家庭之累永远会是个很大束缚。一个在文坛上小有名气的林放,现实生活中尚且如此狼狈,我们这些到处碰壁,不断被退稿的业余作者,日子自然更不会好过。那时候我研究生毕业了,在出版社当小编辑,刚开始独立生活,新婚不久,女儿一岁多,家中没有一分钱存款。年轻人不会理财,每次领到工资,都是迫不及待地先赶往食堂,买上一大叠饭菜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月底不会挨饿。现在想想,真应该好好地感谢食堂,不敢想象没有食堂会是怎么样。贫贱夫妻百事哀,人穷万事难,我不会当家,太太更不会当家,为了是否该为女儿买辆学步车,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结果为省下十一块钱,我被太太讥笑为天下最抠门的父亲。

我承认当时曾产生过离家出走的念头,而且不止一次,为了能够静下心来写作,甚至想到过要出家当和尚。正在写的小说一次次被中断,白天规规矩矩地去上班,要编稿子,晚上好不容易等孩子睡了,刚摊开稿纸准备写点什么,各式各样的状况便接踵而来。用习惯的黑墨水没了,台灯的灯泡突然坏了,火柴因为受潮怎么也划不着,好不容易将香烟点着了,从梦里醒来的太太又开始嘀咕干涉,说女儿还在咳嗽最好少抽烟。为了排除身边的干扰,我总是一边写作,一边用耳机播放磁带听音乐。记得当时最喜欢听贝多芬的交响乐,耳边无数遍地播放着《命运交响曲》,我觉得这样做非常励志。

有一天,林放神气活现地出现在了我的办公室,上身是紫色灯芯绒西装,脖子上系着一根通红的领带,下面是牛仔裤,脚上一双布鞋,样子很滑稽。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最大特点是反差巨大,变化太激烈,无论你多么不和谐都没关系,都不为过。离婚后的林放看上去更像个做生意的文化人,或者说像玩弄文化的生意人,唯一与身份不太符合的地方,是居然还背着个军用书包。自从我们认识,每次见他,只要是还背着挎包,都是这个过时褪色的军用书包,这已经成为他的招牌,成为一个标志性的道具。绿色军用书包在“****”时期非常流行,它基本上就是个“****”符号,而林放现在还在用的这个书包,早在当年夜校做语文老师时已开始使用,用林放自己的话来说,一个人身上只要还挎着这么一个旧书包,就仿佛背着过去的历史。

林放从书包里掏出一套香港版的《天龙八部》,金庸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原来他此次来出版社,目的是想问问能不能出版这套书。那年头根本没什么版权意识,出版社随便找本港台畅销书出版,可以毫不费力地赚上一大笔钱。得来全不费功夫,这样的买卖实在太好做了,我所在的文艺出版社,最初就是靠盗版琼瑶小说发家致富。问题在于上级领导不让出这些书,主管部门出于一种意识形态的考虑,对港台文艺作品始终保持戒备,谁要是胆敢冒风险偷偷出版,坚决严惩不贷。

我带着林放去见出版社的总编辑,总编辑听说此事,一口拒绝了,斩钉截铁没任何商量余地。上面最近又一次打了招呼,口气十分严厉,用词更加坚决,擅自出版没有报批的港台作品,一律撤销其出版社番号。林放为此似乎也早有心理准备,他做出了很能理解的样子,微笑着对我们总编点了点头,然后若无其事地告辞,与我一起离开总编室,再次回到我工作的地方,继续跟我大声聊天。办公室还有其他人在工作,他开始天南海北一个劲地胡吹,谈笑风生,终于把别人都吓跑了。他的声音太大,别人在他干扰下根本没办法编稿子。

林放看了看四周,确定真的没有旁人,办公室的其他人都出去了,便再一次打开书包。这一次,居然摸出厚厚一叠钱来,不,应该说是整整三叠。那时候还没有一百元和五十元的钞票,面额最大也就是十元钱,他告诉我这些钱加在一起,三千元整。整整三千元,刚从银行取出来,只要我愿意,愿意将这一百五十万字的《天龙八部》压缩一下,缩写成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三千元便是干活报酬:

“别跟我说这还是笔小钱,别跟我说你根本就不在乎。”

我有些忐忑地说:“这还真不是小钱。”

“是小钱我也不会找你,跟你说,这活你真的能干,真的可以干。”

林放对我的处境十分了解,那时候还不流行**丝这词,然而在当时,我确确实实有些狼狈,确确实实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丝。文学青年都是**丝,林放对我的境遇一清二楚,他知道我孜孜不倦写了一大堆小说,知道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写过长篇,写过中篇,还攒了不少短篇,最后却一篇小说也没能发表。一个人的自尊心是必要的,但是自尊毕竟也不能当饭吃。他翻了翻我案头正在编辑的小说稿,非常不屑地白了一眼,说看看你编的都是些什么破玩意儿,就算是为人作嫁,起码也该编点像样的文章,这算什么呢,是在给别人改病句,在找错别字,你看看这又臭又长的一句话,你看看,究竟说的是什么呀。

林放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脑子里在飞快地盘算着,一百五十万字压缩成三十万,每天干掉三千字,一百天就可以拿下。豁出去拼三个月,可以活生生地挣三千元钱。三千元,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有这笔意外之财,冰箱也可以买了,彩电也可以买了,还可以给女儿买辆儿童三轮车。那时候,我们夫妇每月的工资,加一起还不足一百块钱。是可忍,孰不可忍,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突然间,我那可怜的大脑里,全都是该如何花掉这三千元钱的念头。

很快到吃饭时间,带着林放一起去食堂。他非常奇怪我居然准备三个碗,还带有一口小锅。我向他解释,告诉他为了图省事,常常在中午就把晚上的饭菜顺便准备好了。我的住处离食堂不远,晚上用餐的人太少,食堂基本上不开放,要开也不会有什么菜。林放便笑我真会偷懒,说这个过日子的办法倒是不错,说像我这样的人一定是生活能力太差,一个自小家中就有保姆的人,大约从来都不会知道烧饭做菜是怎么回事。他判定我太太也是个不会当家的女人,判定我们夫妇平时为了生活琐事,一定没少拌嘴。

从排队买饭菜,到坐下来开始吃,自始至终,他都在大声喧哗,食堂里本来就吵就闹,你想不大声说话都不行。在这用餐吃饭的人大都互相认识,都是出版社系统的人,林放作为一个陌生人有些显眼,何况他嗓门又那么大。我们在角落里找了张桌子,正好有两个位子空出来。吃饭途中,他突然悄悄地告诉我,已跟他离婚的李明霞,最近又有了复婚念头。他一直是在大声说话,突然压低了嗓子这么跟人交流,我还真有些不习惯,一下子反应不过来,旁边的人也把好奇目光投了过来。

“这事我说什么都不能干,好马不吃回头草,你说对不对,”林放若有所思,说离就离了,好不容易把婚离了,不能刚从虎口出来,又再次回到狼窝里。刚说完,他立刻进行纠正,说这个比喻不太对,不准确,不恰当,不应该说虎口狼窝,其实人生就这么回事,一千句一万句,说白了,当初就不应该结婚,就不应该离婚,当然,如果真离了婚,你更不应该再结婚。林放说自己不仅不会和李明霞复婚,而且一辈子也不打算再结婚了。说这番话的时候,他手上的调羹一直举在那儿,说完了,仍然高高地举着调羹,眉头紧锁,继续保持深思熟虑。我以为他还会再说些什么,他的话说着说着突然没了,接下来,干脆什么话不说,开始埋头吃饭,大口大口吃,吃得差不多了,又开始表扬食堂的菜做得不错,很符合他口味。

从食堂出来便是分手,林放从书包里拿出那套《天龙八部》,加上一千元现金,郑重其事地交给我,说一千元是预付金,完稿时,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后不管用还是不用,书能不能折腾出来,他都会立刻把剩下的两千块付给我。一千块现金放在书上面很显眼,光天化日之下,当时就有熟人远远看见了,这让我觉得尴尬,因为自己并没有答应要做这件事,然而在林放看来,事情已经是明摆着,不拒绝就意味着接受,本来是件好事,为什么要拒绝呢。

《天龙八部》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武侠小说,与林放对武侠的一概不屑不同,我是金庸的忠实粉丝。我喜欢托尔斯泰,喜欢海明威和福克纳,喜欢法国新小说,喜欢拉美的文学爆炸,同时也喜欢金庸。还是在大学三年级,我就把能找到的金庸小说都读了。改革开放从来就不是一步到位,那时候想见到一套香港版的金庸全集,非常不容易。那时候,再也没什么小说比金庸作品更适合用来放松心情,想当年临时抱佛脚,应付无聊的期末考试,考完了,躺床上通宵读金庸,差不多就是一种神仙日子。金庸小说给人的感觉很长,太长了,厚厚的一本又一本,总能让你一口气看下去,总能让你爱不释手,总能让你欲罢不能。

记得我们看的那些金庸小说,都是出自吕晓明家。吕晓明父亲是位很不错的工笔画家,那套金庸作品全集是位香港画商送的,那时候,吕晓明的父亲还不像后来名气那么大,一幅画能卖很多钱,送套金庸作品便可以换他两张画。吕晓明是师范学校的美术系学生,当时最大兴趣不是画画,而是跟我们一起写小说,写得相当出色,是一种非常现代派的风格。他也喜欢金庸,大家看武侠一个个入了迷,碰到一起就没完没了切磋,这让林放非常不高兴,他觉得我们这几个年轻人太没出息,都是准备要玩纯文学的,竟然会沉迷在武侠小说的泥潭中不能自拔。

事实上,即使是现在,林放准备出版缩写的金庸作品,对武侠小说的评价依然不高。金庸在他眼里仍然算不上什么好作家,赚钱归赚钱,文学地位是文学地位。接下来的两个晚上,我沉浸在《天龙八部》中,一边阅读,一边在痛苦琢磨。有时候被故事所吸引,完全忘乎所以。看着看着,又突然想到这只是个挣钱的活,自己应该考虑将哪些内容删了,怎么样才能既保持精华,没有伤筋动骨,又很省事,轻而易举地便把压缩任务完成。凡事一带功利就会变得无趣,变得索然寡味。连续两晚上的煎熬,我终于意识到这事很难完成,金庸小说如果从中挑出一些精彩篇章,改编成一部电影或许会很成功,但是要想进行整体压缩,把摩天高楼变成一栋居民楼,把大树压缩成一棵盆景,这难度实在太大,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

我不得不把一千块钱订金和《天龙八部》退还给林放,为此专门去了一趟他家。那时候,林放还是住在先前的房子里,离婚以后,他又搬回老宅去住了。对于我来说,这里是故地重游,所能见到的一切都非常熟悉,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久违的亲切。刚认识林放时,他就住在这儿。房子不大,却是我们这些年轻人文学梦想开始的地方。想当年,七十代末八十年代初,一有空就纷纷赶到这儿聚合,大家在这儿交流写作经验,分享文学甘苦。把林放获得的成功,看作是自己的成功,把他取得的成绩,当作自己的成绩。我们在这儿庆祝林放公开发表小说,为他有影响而高兴,为他出现评论而欢呼,最后又为他错失了全国奖而深感惋惜。青春岁月无限美好,我们在这里煮酒论英雄,当时除了林放扬眉吐气,都还是跃跃欲试不得志的文学青年,然而大家非常地快乐。

也不过七八年工夫,很多事情完全改变了。青春已逝风光不再,林放仍然居住在这老宅里,还在断断续续写点小说,看上去却更像个不折不扣的商人。吕晓明去西班牙留学了,专心画画,与文学早已没有一点瓜葛。美丽的董文方再也不写诗了,汪诚专心研究学问,邹越华在组织部给部长当秘书。丁磊磊的老公做生意发了财,她成了家庭主妇,据说成天在家打麻将,而且手气特别好。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当年意气奋发的文学青年,现如今一个个都消沉了,都现实了,跟文学再也没什么太大关系。

林放似乎早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根本就不意外,冷眼看了看我手中的拎包,不怀好意地笑着,不说话。我跟他解释说自己干不了,说自己决定反悔,不想再缩写《天龙八部》。林放便说这很正常,说我应该能想到这事你干不了,说我根本就不应该高估你,像你这样的公子哥,怎么吃得了这样的痛苦。我知道他不会这么说两句就轻易放过我,果然停顿了一会儿,又开始继续奚落,说你小子当时能放下架子接受,就已经让人很意外了,我当时就在想,这小子一定是穷疯了,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这小子一辈子还没缺过钱呢,现在一定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可惜这有些钱呢,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赚,有些个钱,只是看起来好赚,这钱看着好像就在你手边,一伸手就可以拿到,真要想得到并不容易。

我心服口服地认输:“你说得对,这钱我确实是赚不了。”

林放决定放过我,他表现得很宽宏大度,说你真还算聪明,没正式开始干活就反悔了,你说你要是干到一半,突然不想干了,这又算个什么事呢,还是现在这样最好,你也没什么损失,我也没什么损失,大家都没有损失。那一段日子,大约是林放生意做得最好的时候,他踌躇满志,说话气势一如既往地强大,很快就把话题转移到自己的生意上,他告诉我能赚钱的办法很多,只要想做,只要你肯吃苦愿意做,只要你胆子够大,只要有这关系那关系,只要你会利用关系。我觉得林放在我面前口若悬河,无非是在暗示,是在向我卖弄,表明他已赚了很多钱,已经很有钱了。在我印象中,林放确实是个传奇,他干什么都会比别人强,比别人容易。

那天晚上,林放请我在离他家不远的一家小馆子吃饭,不止是请我一个人,还有一位在南京大学学习的德国女学生。我始终没搞明白这人与林放究竟什么关系,反正说着话,又高又大的德国女学生就来了,骑着一辆男式自行车,背着一个山地包,大大咧咧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很显然,她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进了房间,显得比我还熟门熟路,比我还更像这里的常客。林放为我们做介绍,她听说我刚从南大研究生毕业,立刻眉飞色舞,哇啦哇啦叫了起来,说想不到彼此还是同学,因为她是中文系的留学生,说我们很可能在一起上过课。我也感到吃惊,中文系确实有不少留学生,不过我从来没和他们一起上过课。

这位德国女学生有个中国名字,事隔多年,我早忘了她叫什么,只知道是准备研究中国民间戏曲,正在拜师学唱昆曲。用林放的话来说,洋人就是洋人,反正是个玩,用不着太当真,师拜了,学也学了,可从来就没唱像过,怎么唱都还有些歌剧味道,都会让你情不自禁地想到《茶花女》里的咏叹调。因为德国女留学生的加入,结果那天的谈话,很多话题都集中在德语文学上,我们从歌德与席勒说到了卡夫卡,从托马斯·曼说到了亨利希·曼,从茨威格说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海因里希·伯尔。那时候君特·格拉斯的《铁皮鼓》还没翻译过来,因为获得了好莱坞的最佳外语片奖,能够谈论它也是挺时髦的一件事。德国女留学生很吃惊能跟她聊这些,她觉得在中国玩文学的人很有意思,一说起外国文学经常头头是道,好像比外国人自己都更熟悉,很多留学生同学都有同样印象,她说在中国不止一次听人说起茨威格,说起伯尔,其实这两个人在德国根本算不上多有名,不错,伯尔应该还是有点名气,他得到了那个诺贝尔文学奖,在德国人看来,就算你得了这奖,也没什么了不起,不喜欢还是不喜欢。

我们每人喝了两瓶啤酒,林放经常在这家小馆子里吃饭,伙计和老板认识他,都过来打招呼。那时候刚开始流行称别人老板,小伙计一口一个林老板,叫得十分亲切。林放给人的感觉,也确实像个生意场上的老板。那年头,全民都在想着发财经商,下海做生意的风气,与八十年代初期轰轰烈烈的文学热相比,丝毫也不见得逊色,而且一波接着一波。是条幽深的小巷,就会有个卖盐水鸭卖烤鸭的摊位,到处都在破墙开店,到处都是新开设的贸易公司,到处都有倒卖进口旧衣服的,贩卖磁带的,转卖四喇叭录音机的。当时有个流行词叫“脑体倒挂”,意思是干体力活比干脑力活更挣钱,研究导弹的科研人员不如卖茶叶蛋的,上班当公务员的不如卖烤羊肉的,大学名教授的收入,远远赶不上各种收费学习班的野鸡老师。

也许啤酒喝多了,大家都有些尿急,周围又没有公共厕所。说老实话,早在林放家的时候,我就开始有了尿意,老房子照例没有卫生设备,都是使用马桶或者痰盂。从小餐馆出来,我急着开溜,匆匆向林放作别。本以为德国女留学生找他还有什么事,没想到她也迫不及待,也是脸色通红地要告辞。恰巧我们又同路,这意味着大家都还得在路上再受会儿罪。和中国所有城市一样,公共厕所总是个问题,总是很稀罕很尴尬,那时候,也没有什么收费公厕,我们憋着一泡尿上路了。人高马大的德国女留学生跨上自行车,她的上车姿势很奇特,先让车倒下来,人有些笨拙地跨上去,然后拨正了龙头,猛踩一下,笔直地朝前冲出去。

一路上因为内急,都在注意有没有厕所,说什么话都心不在焉。自然会随口说到林放,说到他的小说创作,说到他眼下正在做的那些生意,然而显然只是在找话说。路上行人不算太多,我们一边骑着车,一边东张西望。南京人都知道,在新街口广场有个著名的公共厕所,早在民国年间就有了,据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能用自来水冲洗的公厕。为了能去方便,我们特地绕了点路,没想到赶到那里,厕所的门已被封死,是要拆了重建,还是干脆就要移走,也弄不明白,反正就是不能再使用了。这让我们感到很郁闷,哭笑不得,只能皱着眉头继续骑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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