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付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核算
(一)应付工资和津贴补贴的内容
应付工资和津贴补贴,是乡镇事业单位发放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其中:下资是指乡镇事业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经******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是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退休费及经******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是指按国家规定发放给个人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二)应付下资和津贴补贴的核算
为了核算乡镇事业单位下资和津贴补贴发放,应设置“应付下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在“应付下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下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单位发放下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其他个人收入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应付下资(离退休费)”或“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或“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
收到商业银行转来的“财政宜接支付人账通知书”及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当月发放本单位基本工资500000元,应付津贴补贴15000元,奖金8000元,款已南商业银行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
收到工资统发商业银行工资发放回单,发放本月在职职工基本工资60000元,津贴补贴50000元,奖金8000元,同时计算出代扣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
第四节收入的核算
一、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概念
乡镇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乡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这一概念具有以下几层意义:一是乡镇事业单位的收入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而取得的,二是乡镇事业单位的收入是依法取得的,三是乡镇事业单位的收入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取得的,四是乡镇事业单位的收入是非偿还性资金。
(二)收入的种类
乡镇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拨人专款、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收入的管理
乡镇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一是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二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组织收入,提高经费自给率和自我发展能力;子是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四是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三、收入的核算内容
乡镇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内容,包括补助收入的核算、事业收入的核算、经营收入的核算、拨人专款的核算、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核算。
四、收入的核算
(一)补助收入的核算
1.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乡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乡镇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资金有两种方式,即传统的划拨资金方式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为了核算乡镇事业单位收到的南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人的各类事业经费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设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财政补助收入,借方反映缴回拨人款和年终转入“事业结余”数额,平时该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乡镇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设置“财政直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一级科目,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年终结账时,将其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终结账后,该科目无余额。
1.收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人账通知书”及有关原始凭证,购入自用材料一批,价款585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上级补助收入的核算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乡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为了核算乡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应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的增加数,借方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的减少数以及年终将其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的数额,平时该科目余额为上级补助收入累计数,年终将其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后无余额。
(二)事业收入的核算
事业收入是指乡镇事业单位通过开展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专业活动是指乡镇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所从事或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即“主营业务”。辅助活动是指与专业业务活动相关的、直接为专业业务活动服务的单位行政管理活动、后勤服务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为了核算乡镇事业单位事业收入的取得和结转情况,应设置“事业收入”科目。
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时,以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事业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单位应根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经营收入的核算
经营收入是指乡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下级单位上缴的纯收入,作为“附属单位缴款”处理。
一般来讲,乡镇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也非专业活动的辅助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对其经济过程及其结果。独立地、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称之为独立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的形成及结转情况,应设置“经营收入”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借方反映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折扣以及期末将其贷方余额转人“经营结余”科目的款额。该科目平时的余额为单位累计实现的经营收入,年终将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后无余额。该科目应根据收入的主要类别设明细科目进行分类核算。
(四)拨入专款的核算
拨人专款又称专项拨款,是指乡镇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人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拨入专款的特点就是在资金下拨之前就规定了专门的用途。从来源渠道上看,有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及其他单位。
从管理要求上看,要专款专用、据实列报,不能以拨列支、以领代报,不设专户,分账核算,专项结报,划清拨人专款与拨入经费的界限,划清各专款之间的界限。
乡镇事业单位通过设置“拨人专款”科目来核算单位拨人款项的使用情况。该科目贷方反映拨人数,借方于年终反映缴回、转销“拨出专款”、“专款支出”数。
该科目平时的贷方余额反映拨人专款累计数。
(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的核算
乡镇事业单位下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纯收入属于附属单位上缴款,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包括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附属单位补偿乡镇事业单位在支出中垫支的各种费用,应当相应冲减支出,不能作为上缴收入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的情况,应设置“附属单位缴款”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单位收到附属单位上缴的纯收入,借方反映单位发生缴款退回及年终将其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的金额,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六)其他收入的核算
乡镇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其他收入以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数额予以确认。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收入退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年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按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五节支出的核算
一、支出概述
(一)支出的概念
乡镇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乡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
(二)支出的内容
乡镇事业单位的支出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事业支出。指乡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是指乡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乡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其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和其他支出等。
(2)经营支出。指乡镇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辅助活动之外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乡镇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全部支出,都应纳人经营支出进行核算。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要配比。对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单独进行核算,不在经营支出中反映。
(3)专款支出。指南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人的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4)拨出经费。指乡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5)拨出专款。指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6)对附属单位补助。指乡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而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结转白筹基建。指乡镇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白筹基本建设的资金。
(9)成本费用。指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乡镇事业单位在提供产品或劳务时所发生的各种应列入产品或劳务指成本的各项费用。
(10)销售税金。指乡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二、支出的管理
乡镇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二是勤俭节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
三、支出的核算内容乡镇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的核算内容包括:事业支出的核算,经营支出的核算,专款支出的核算,拨出经费的核算,拨出专款的核算,对附属单位补助的核算,上缴上级支出的核算,结转自筹基建的核算,成本费用和销售税金的核算。
四、支出的核算
(一)事业支出的核算
乡镇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的分类、列报口径和支出收回的处理与乡镇行政单位相同。
为了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应设置“事业支出”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单位发生的实际支出和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结转已销产成品成本,贷方反映当年支出收回时冲减的事业支出和年末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的数额。单位应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平时的借方余额反映单位累计发生的事业支出数,年终结账后无余额。同时,单位应设置“财政拨款支出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项财政拨款支出的具体情况,并反映每个会计期末的财政拨款结余情况。
(二)经营支出的核算
经营支出是指乡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时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结转已销产品或劳务成果的实际成本。乡镇事业单位所有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发生的全部支出,都应纳入经营支出核算反映,且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要配比。
为了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应设置“经营支出”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反映冲销的经营支出和年末转入“经营结余”科目的数额;该科目平时的余额表示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支出,年末转账后无余额。经营支出明细科目的设置与事业支出相同,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但经营业务种类较多的单位应先按经营业务的主要类别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