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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四海为故乡(1)

绿皮火车

绿皮火车的记忆,属于小时候。

从上海去苏州,必定早早地三四点起身,前一晚肯定没睡好,太激动准备零食,醒来一般是大人都洗漱完毕,妈妈过来叫我:“再不起来,我们都准备好了,不叫你了。”于是,蹦起来,揉着眼睛出门。

昏暗灯光下,来到北站。坐上了绿皮火车。那时候,没有空调,开着窗。窗口永远是留给小孩子的。火车开起来,风很大,所以关上的时候多。一开始坐上车子,是激动的,过不久,趴在窗口,厌倦了,看着天,就发呆,嘴里嘀咕:“怎么还没到呀?怎么还没到呀?”

现在想起来,到了点,最怀念的就是火车上的铁盒子盒饭,可香了那米饭,但属于奢侈品,家里自己会带茶叶蛋还有水果。

有天,火车来得晚了,回上海的那一班。于是汹涌人潮,我拉紧妈妈的手。乘务员挥手放人群进去,挤上车之后,大家都在半夜里犯困,到了上海,又不检票,依然一群人混乱出去,我还是拉紧妈妈的手,不一会儿,就感觉自己被爸爸抱起来,再醒来,是在干净小床上。

后来,绿皮车成为了一种怀旧,一种情怀。

没想到,东北之行,在哈尔滨去黑河的路上,只有这样的绿皮车在使用,以前想着和朋友去拍照,现在一个人坐上,要一整晚,浑身是汗水又满是人,欲哭无泪,加上第一次一个人坐连夜火车。

在硬座站着,空气不好,烟味四起,满地是人。

一个大叔,去黑河打工,准备什么活儿都干。塑料包里是一大袋棉衣,他放在地上,让我坐在上面,他却一直站着。还努力和我说话:“姑娘,别睡下去,一旦闭眼,就很难醒,会很累。”

他有着粗黑的手臂,明亮的眼睛透着老实。

唉!浪漫不过就是吹着空调时候,空想的情怀,真正坐在其中,满身烟臭汗臭,谁又能悠闲地感受浪漫?

又或者,浪漫仅存在回忆里。

回忆中,才有着刚上火车的欲哭无泪,遇到温暖的好心人后,又涌上一股苦涩的浪漫。

荷兰人最喜欢的超市

在荷兰有一家随处可见的连锁超市,蓝底白字的AH标志深入人心。在荷兰语里,这家连锁超市叫作“阿伯翰”,而中国人则将其亲切地称作“啊哈”。

其实荷兰并不是没有其他的超市,这里有昂贵便利店Spar,也有总是卖山寨品牌找不到一瓶正宗可口可乐的Lidl和Aldi德国超市,更有新鲜肉卖得很便宜的C1000,以及其他零零散散的品牌超市。

但,这些超市始终都无法打败亲爱的啊哈。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其纯正的荷兰血统。走进超市就随处可以看见大大的bonus折扣招牌,一个以前的价格,上面一条斜线画掉,再加上一个诱人醒目的折后价。荷兰人爱便宜的实用派作风还不仅限于此,AH其实最讨人喜欢的,还是在于它的物品价格分级。

比如,同样在果汁货架,从上往下按照价格排列,最底层是Euro Shopper两欧元一大桶的果汁,这个品牌一直都很便宜,连包装都透露着它的廉价。中间是平价的一些家喻户晓的品牌果汁,也按照价位一一排列,还会有AH自己的牌子,有时候小小的一罐,比廉价品牌一桶的价格都贵。最高层往往是AH excellent货物,也就是质量最好的商品。

无论买罐头、面粉、黄油、冰激凌,还是意大利面,都有各个价格的排列。

结账的时候,往往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普遍现象:一个荷兰家庭,可能挑选了最贵的黄油,但是大米却选了红白标志包装一贯粗糙的Euro Shopper。

一次和一个生活在荷兰的土耳其人交谈,讲到了奢侈品。他说:“在伊斯坦布尔,人们对于奢侈品也如同一些国人是趋之若鹜的。”对此,他却非常不屑,在他看来,去AH超市如果买昂贵的黄油,是因为那黄油味道比起廉价品牌更适合面包;买廉价的大米,是因为尝过了昂贵的AH Excellent以后发现两者味道没有差别。

每当踏进了AH超市,还真是豁然开朗。的确,外面的包装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我们在别人心底投射下的价值,可是有眼之人,自然会来辨识。有质量的,仍然可以成为抢手货,低廉的倒也脚踏实地平易近人。

名牌的附属物,始终是附属物罢了。光环,有时候不过是唬人的。一张漂亮涂满奢侈品牌化妆品保养品的脸,说出话来尖酸刻薄,不见得会有多高贵;可是穿着朴素,面无施粉,想都没多想就跳河救溺水陌生人的女孩,怎么看都美到令人想要与其成为好友。

至于一流二流三流大学,也不过是一套套不同价位的化妆品,你到底是什么人,会成为什么人,化妆品怎么会决定呢?

走出AH,释然一般轻呼一声:啊哈!

我是该开始走出自己的世界,结交朋友了。

草莓味道的门把手

在哈尔滨听闻各类冬天故事,作为一个南方人,有的不可考究,只得当是奇谈。

当然,朋友曾一度忽悠的,诸如“你来东北,我们天天一块儿跋山涉水打匈奴”,用脚指头想,也绝不可信。

据说东北人最爱对南方人开的玩笑,便是教唆:“喂喂,你试试看,在冬天伸出舌头,舔一下门把手,会是草莓味道的!”

居然不少东北人还会举手,表示小时候做过类似的事。不过危险系数极高,搞不定,就有拿不下来,掉舌头的危险。

难以想象,零下三四十摄氏度,走在街上究竟会冷到何种程度。有个姑娘,外婆为了让她养成戴帽子保护耳朵、全副武装方能出门的习惯,打小就告诉她:“你看,门口开过去一卡车一卡车,装的全是耳朵。都是那些冬天不戴帽子,不听话就出门的小孩,他们的耳朵,手一碰就掉下来了!”

这恐吓,倒也绝非毫无根据。

在极冷的环境下,不保护耳朵,的确一碰会掉下来的。小时候读小说,就是说有个穷人,冬天没鞋子穿,醒来发现脚指头都冻掉了,居然还没有知觉。

我只在北欧体验过一回。那次旅行,双脚被冻伤,因为穿的是单薄帆布鞋,还不穿袜子。走在零下十多摄氏度的冬天,突然疼到走不了路。那时候我对冻伤完全没有概念,勉强抬起脚,突然跌倒,脚底板神经发酸。

直到第二天,买了双极厚的雪地鞋,脚被捂得严实,我才感觉好些。过后两三年,到了冬天脚老隐隐作痛,后来才知,这就是冻伤落下的后遗症。真正痛过,才知保暖意义何在。

可能因为这样的一次体验,我就开始怕冷了,来东北也特地选在夏天。有趣的是,几乎遇到的每个人都告诉我,东北最有意思的季节,是在冬天。

最令我心动的,还是听人描述的这番景象:室外是零下三十摄氏度,厚厚一层雪,牙齿都冻得发抖,但澡堂里,灯光温暖,人们赤身裸体悠然地走着,蒸完桑拿,搓澡巾擦过身,热水洒在皮肤上,有一丝丝淡淡的幸福甜味。

洗得干干净净,全身发烫。出门,必须来一根雪糕。在东北,冷饮是在冬天吃的,也就是为何这里大街小巷,满眼私人开的冷饮店;而南方,除了哈根达斯,是很少见到专门吃冷饮的地方的。

神奇的是,这里还可以看见马路边上一长串叫卖冰棍的景象。不需要冰柜,也不需要放在冷冻的泡沫盒里,凭借如此天气,直接马路上一摆!

哈尔滨有马迭尔,长春有长春饭店小奶油,沈阳还有中街大果。买一根雪糕,在寒风里咬上幸福的第一口,头发如果没吹干,立刻就结冰,小姑娘额头上的刘海儿冻成一排。幸福的冬天,必须如此。

还据说,我们南方的羽绒服,在这里的冬天完全抵抗不了严寒,只有貂皮大衣才行。在东北,每个师奶的衣柜里都有那么一件貂皮大衣。

可东北朋友随即又告诉我:“冬天,那些马路上穿得跟雪球似的,一定是你们南方人!”因为东北室内暖气温度极高,其实一件厚实大衣,里面穿短袖,甚至无袖夏装都行。我想到了香港的夏天,热到要融化,北方人以为活不下去,可恰恰相反,不管去哪儿,都一定要带上一件外套。因为在香港无论哪里,只要是室内,冷气都开得十足!本来想买比基尼的,在崇光百货逛一下午,冻到打消了念头,直冲秋装专柜。

是了,同样的道理,即便冬天在恶劣天气下,出门逛街依然是可行的,因为东北各个城市都有巨大的地下商场,并且大得超乎想象。想起在大连时,有当地人这样告诉我:“如果有一天,你能走遍胜利地下街,那你对大连,也就有了一大半的了解。”

在哈尔滨学俄语专业的东北姑娘,去俄罗斯当交换生后,回来告诉我,在那里的冬天还要猎奇!冻死了诸多酒鬼。晚上胆子大的话,跑街上,可见如此俄罗斯独有风景:酒鬼们一个个树桩一样,插在冰天雪地中站着睡觉。因为若是躺下,则如同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马路边,成为酒鬼冰棍。

听这些神奇的冬天故事,对比南方,实在心生向往。

想想我们的冬天,一把辛酸泪。空调开到最高,还是不热,在室内穿着羽绒服依然瑟瑟发抖,袜子连套三条。读书岁月里,冬天早晨在教室写作业是极其痛苦的,双手僵硬,牙齿发抖。晚上,去上洗手间都要下定必死决心的!

至于洗澡,想到一件件剥下衣服,寒风萧瑟,写遗书的冲动都有!浴霸全部开启,敞亮如同天堂,人走进去,好似融入了万丈光芒,第一个洗澡的人,该是要具备多大的奉献精神。

偶然下雪,虽然飘雪令人激动,激起罗曼蒂克的幻想,却又不似东北,地面积不起雪来,还易打滑,跌个狗吃屎,至于堆雪人打雪仗,做梦罢。

在夏天怀念冬天,在冬天怀念夏天,真好玩。尤其在这个上海百年一遇四十摄氏度的夏天,看着冬天的照片,一股陌生感油然而起:“哦!冬天是什么?能吃么?”

为了这些,我决心今年冬天再次来到东北,心情若好,试下草莓味的门把手!

老板,再来一碗豆汁

豆汁相貌鄙陋,闻之又无喜感。

坐在由四合院改建的小饭店内,北京朋友热情,点了一整桌地道小食。当豆汁隆重登场时,已无处安放,他们干脆直接将豆汁挪至我面前,带着期许地望着上海客人平生第一回尝这北京味。

捧起碗,摆出喝永和豆浆般的豪饮状,竟立刻被制止:“你别后悔啊!”举起小勺,顿觉自己是实验中的白鼠,往嘴里缓慢而郑重放入,咽下,酸味随即满嘴蔓延。赶紧掰一块旁边碗里的油炸面粉。

一分钟神闲气定后,那酸臭记忆似早已远去,剩下的唯独香甜回味,并感觉胃口大开,如故宫的笨重大门被缓缓推开,金光从不断扩大的缝隙中渗出。

好喝。

嘴角挂起笑意,我喝了起来。四周见状,皆为惊诧,转瞬又转为欣喜,至少谁都不愿远道而来的客人大哭闹脾气,甚至掀桌大骂“什么玩意儿”吧!况且,平生第一回尝试这“北京糖水”,我倒是既激动又真心喜欢的。

朋友介绍,豆汁在北京百姓间极受爱戴,但唯独懂的人才懂,不爱的人是永远爱不上的,颇有些“灵性”的命运意味。喝下它,功效也极佳——通肠。

听罢,我神色大变,即刻停手。想起刚读过的一段美国家庭故事,儿子问父亲:“如何辨别坏掉的食物?”父亲对儿子的教育是森林放养,回答:“我眼睛没有装上显微镜,吃就吃呗!看排出的情况,就知道了。”

难得前来北京,不想整日与马桶为伴,即便欢喜,还是不要冒险。但时至今日,想来又有些悔恨,再也尝不到如此美妙的怪味了。

有天,买到了薄荷茶叶,在办公室厨房泡茶,趁着滚烫,幸福地边用力闻薄荷香边吸鼻子(一入冬,我的鼻子便自动进入running状态,风雨无阻,如感冒般一期一会)。引来三两同事驻足围观,他们正喝着楼下摊铺放满奶精的奶茶。好奇问这是什么中药,我好心说你尝试一下也会爱上,对方勉强地抿了口,立刻逃开。

那该从何说起,每日早晨我必饮姜汁红糖茶的习惯呢?那气味和口感与薄荷茶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豆汁、薄荷、姜茶,大概这种趋势下去,不免真会有天喝起苦到钻心的中草药来还觉味美,也不再令老妈头疼如何哄骗我吃上几片营养丰富的苦瓜。

兴许经历过些事后才发现,人生的模样,绝非小朋友蜡笔画中的太阳公公,烟囱总是冒着幸福白烟的尖顶小屋,还有在草坪上手拉手嘴角向上弯曲的爸爸妈妈和小孩。事实是,人生有如豆汁,相貌鄙陋闻之不喜,生有时死有命,中间的这段漫长旅途却也不得掌控,大风大浪或者琐碎扬尘,来什么就要硬着头皮喝下去。

怎又知,苦与臭的身不由己终会过去,之后的回味,是甜是香是美好。朋友去蹦极,站在上面的时候很害怕,可跳下去的一刹那,突然发现曾在乎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回家路上,脚踩着地,顿悟只要活着就够幸福。

并非越活越犬儒,而是啊,苦中作乐的本事越来越炉火纯青了。古龙说,一个人如果走投无路,心一窄想寻短见,就放他去菜市场。我说,不行,那人见五彩蔬果欢腾鸡鸭只会一时有生之念头,长久看来必定再犯。倒可以给他买碗豆汁,豆汁相貌丑陋闻之又无喜感。

会喝豆汁的人,想必,遇事时不会绝望到哪里去。

妖精其实穿很多

在欧洲流传这样一种说法:最帅的男生都聚集在意大利,而最漂亮的女生则来自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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