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书看,作者认为,这个天下已然坏透了,但搞坏天下的是朝中的一班奸臣和地方上的许多恶势力而不是皇帝。于是他把当时朝廷的官员分成两大阵营:以蔡京为首的奸臣是一边,以宿太尉(象征性的)为首的忠臣是一边。忠臣真心辅佐皇帝;奸臣则无论干什么事情都将不利于皇上。地方上的恶势力是站在奸臣蔡京一边的;梁山英雄,尤其是宋江,是和宿太尉站在一起真忠于皇上的。小说中从杀阎婆惜到刺配江洲的许多情节(尤其是上梁山却决不落草),多是在反映宋江的真忠义。而黄文炳“这人虽读经书,却是阿谀谄佞之徒,心地匾窄,只要妒贤害人。胜如己者害之,不如己者弄之。专在乡里害人。”(第三十九回)
再加上他夤缘蔡知府,无疑是蔡京阵营中人,正是搞坏天下的奸徒。在作者看来,尽管他是为朝廷执法,却不是真忠于皇上。作者说他是“交结权势之人,浸润官长,欺压良善。”给他的罪名是:“却将忠义苦排挤。”(第四十一回)
正是上说的证明。黄文炳的成为贬抑对象便是很自然的事了。如此安排情节人物,乃是作者认识的反映,也是小民思想的体现,同时还是全书大情节发展的需要——黄文炳注定要成为逼迫宋江上梁山的一颗棋子。
其次还牵涉到一个作者对待伦理各构成部件态度的问题。
在作者的眼中,同是儒家的伦理道德,实际是有轻重等第之分的。在他看来,“忠义”是高于一切的。于是,碰到了上述这种情况,不仅法得服从于伦理中的“忠义”二字,传统伦理中的另一些观念,如“仁恕”等等便也被挤到了一个看不见的角落。无辜的百姓成百被杀死已如上说,不赘;处置黄文炳竟然是“便把尖刀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如果说,从梁山头领而言,江洲劫法场有事业、道义两重需要:一是要救出一个有号召力的义军首领,宋江上了梁山,梁山事业也确实因他而更加兴旺;二是宋江于梁山的众多头领有救命之恩,劫法场救宋江乃是知恩图报。因了上述两个原因,救宋江而不惜牺牲,即使是今天,我们也还能够理解一二。救卢俊义上山的理由,尽管书中表面上所写,似也有为了山寨的事业的意思——卢有“一身好武艺,棍棒天下无对。梁山泊寨中若得此人时,何怕官军缉捕,岂愁兵马来临!”但从实际来看,卢俊义其实并无太大的号召力。对于梁山,卢则不仅无恩,甚且蔑视仇恨:“梁山那伙贼男女打什么紧,我观他如同草芥,兀自要去特地捉他,把日前学成武艺显扬于天下,也算个男子大丈夫。”“我如常有心要来拿你这伙强盗,今日特地到此。”“无端草贼,怎敢赚我?”被抓上山,仍然说“宁就死亡”,“身为大宋人,死为大宋鬼,宁死实难从命”。(第六十一回)
在今人看来,如果说江洲劫法场尚有一二理由,从赚卢俊义上山到攻打大名府救卢俊义一些事根本就不值得安排,至少对这两场战事,作者应该有不同的描写和不同的价值取向。然而,在《水浒传》中,无论是战争的诱因、目的、结果、大故事框架,还是作者的写作目的和形象的价值取向,两场战事实际上都差不多:江洲的知府是蔡京的公子;大名府的长官梁中书则是蔡京的女婿,曾经聚敛了十万贯家私运往汴梁,为太师祝寿,在黄泥岗被晁盖等英雄所劫;李固本是卢俊义的管家,却与主母通奸,又为财害主,正是不忠不义之人,贾氏与管家私通,已犯淫罪,又伙同奸夫陷害本夫,更是十恶不赦,两人都是地方上的恶势力,颇同于黄文炳;在江洲劫法场故事中作者对于蔡知府着墨不多,也无太多的贬斥,甚至借薛永之口说:“哥哥被害一事,倒不干蔡九知府事。”笔锋主要是刺向黄文炳,“都是黄文炳那厮三回五次点拨知府,教害二位”;对于梁中书,作者的鞭笞固多了一些,李逵说:“哥哥拨与我五百小喽罗,抢到北京,把梁中书砍做肉泥”(第六十三回),但主要的鞭笞对象也是李固、贾氏。攻打大名府的故事,据清人王望如分析:李固明知藏头反诗非卢员外所题、卢员外誓不从贼,仍然借出首免罪之名,行坠井下石之事,贿赂蔡福、蔡庆,买嘱董超、薛霸,要将卢置于死地,其目的是为了“烝主母,占家产”,作者写作这六回书的真实用心是通过这一故事的描写,反映“逆仆****,赃官污吏,声应气求”,逼卢俊义上山(《水浒传会评本》第六十回总评),这与前面说到的地方恶势力的代表黄文炳与蔡知府勾连,将宋江逼上梁山正相同;跟写江洲劫法场一样,作者把这场救卢战事也描写得正义凛然,笔锋中流淌着赞扬之情;从价值的判断而言,两场战事在作者的头脑中也无轩轾之分。在今人看来应该有本质不同的两场战事,作者却将它们写得性质基本一样,确颇让人费解。而且那种为救一人而杀许多人、为邀一人上山而发动战争,使许多人因之死亡的故事,在《水浒》中我们还可举出不少:为了救柴进,梁山发动了攻打高唐州的战争,所死百姓又当以百计;为了要留秦明在清风山,宋江使出绝户计,让一个长得很像秦明的小喽罗扮作秦明,带人去攻打青州,“杀人放火”,以绝其归路,不仅城外“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连累秦明一家,包括他的夫人都死于非命。这似乎也是一种《水浒》文化现象:重忠义而忽仁恕。
如果说上述这些故事,写的是战争,是属于特别的例子,则武松为了报仇,不仅杀了陷害他的张都监、蒋门神,且将张家一家男妇十数人一并杀死……(分见第五十二回、三十四回)为了使朱仝上梁山,李逵竟将沧州知府的公子——一个几岁的小孩活活摔死,就更见残忍。所谓“只为坚心悭入伙,更将婴孺劈天灵。”(第五十一回)
为了救解珍解宝,孙新孙立大劫牢,并将毛太公“一门老小尽皆杀了,不留一个”(第四十九回)
。救柴进和解珍、解宝因了侠义;邀秦明、朱仝上山聚义仍然是为了义。为了这个义字,为了个别人,这些梁山英雄好汉,都不惜用无数人的血去祭旗,在这个义字面前,作者们似都忘记儒家的伦理中还有仁恕二字。
仁恕被忽视的文化现象也不仅仅存在于《水浒传》中,在中国的古代小说,尤其是在侠义小说之中,同样广泛地存在着。《三国演义》第十九回有一个故事,写及刘备投宿于猎户刘安家,刘安没有什么招待客人,便将妻子杀了待客。曹操知道后,还派人送给他金百两以为嘉奖。对所谓不忠不义如黄文炳之类的人物,即使是施行严刑峻法,中国古代的小说家们的态度亦多十分赞成。《双凤奇缘》中的毛延寿,因为王昭君不肯行贿就将她的像画丑,犯下了欺君之罪,皇帝就下令诛杀了毛家一族,除毛延寿在逃外,七百四十余口,皆被斩于法场。上述这些今人看来血腥的、残忍的行为,小说的字里行间竟也无丝毫的贬抑,反充溢着赞赏。这些都是古小说的作者将忠义看得高于仁恕的例证,更是仁恕屈从于忠义的极典型的例子。
《新列国志》第八十六回有一则“吴起杀妻求将”故事,说卫国人吴起从孔门高弟曾参学,娶齐人田居女为妻,游学六载不归家省母,母死不奔丧。齐攻卫,为了让鲁穆公用自己为将,又挥剑将自己的妻子杀死以示信于穆公。六载不归省,是为不孝;杀妻以求将,是为不义。故曾参以为“非吾徒矣,令弟子绝之”。穆公虽因怕他为齐所用而任命他为将,但心中却十分反感,说:“吴起杀妻以求将,以残忍之极,其心不可测也!”作者还通过所谓史臣之口“一夜夫妻百夜恩,无辜忍使作冤魂”来进行谴责。一当齐人用反间计,穆公马上就相信了谣传,吴起只好奔楚。在楚为相,楚因之大治。但后来到底被楚之贵戚大臣子弟所杀。最后,作者还要借髯翁的诗评论道:“满望终身作大臣,杀妻叛母绝人伦。谁知鲁魏成流水,到底身躯丧楚人。”(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新列国志》作者对于吴起的谴责与《三国演义》中作者对刘安杀妻的态度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为了利禄而杀妻,必须谴责;为了义,残忍亦可原宥。可见只有在忠孝、义侠面前,仁恕才会无条件地退居到二线。这亦可作上述观点的一个反证。当然对于女性的虐处,则还与上述这些故事都是男性话语相连,因为不在本节论述的范围之内,不多赘述。
在忠孝义侠与仁恕之间,总是仁恕屈从于忠义的原因何在?窃以为,这主要是由于儒家伦理体系中的一些因素之间本就存在着某种杆格甚至矛盾,而侠义思想与儒家的伦理之间也有杆格、矛盾的地方,人们在执行时便难免出现重此忽彼的现象。
对于“仁”、“恕”,儒家有过许多解释。“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这是说仁;所谓恕则有“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有过,则宽而宥之”等等的说明。不过,儒家提出的“仁恕”,实际上很难推行。孔子自己就说过:“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而且,从本质上说,“仁恕”乃是对统治者和强者的要求,所谓“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论语·雍也第六》)
所谓“颜子体仁,未得位行道,其仁无所施于人。”(《论语·雍也第六》“回也其心三月不为仁”条“正义”)
都说明了这一点。从巩固统治而言,推行忠孝自然更为统治者所重视,因为这是建立统治秩序的最根本的伦理;而且“仁恕”与强力统治本身就常常处于矛盾的状态之中,在治世,统治者也许还会稍稍行点“仁恕”,至乱世,残酷镇压便常常是维护秩序的唯一手段了。至于那下层小民和相对于强者而言的弱者,是多不会去理会所谓“仁恕”,或者说是多不在意这“仁恕”二字的,因为他们正如颜子“未得其位”,无权无力去行“仁恕”;要求统治者和强者行“仁恕”又每不可得。小民体认的是正义、公道,希望的是统治者、强者甚至是超人出来主持正义公道。因此,“仁恕”实际上往往是统治者、强者和被统治者、弱者的一个共同遗忘的角落。中国的古代小说,尤其是一些武侠小说,如上面论及的《洪州书生》《田七郎》《红玉》等之中,常常会出现站在小民、弱者立场上的欣赏性血腥描写,即金庸、梁羽生、古龙等的新派武侠小说也不例外,除了艺术上刺激读者(听众)感官的需要等之外,上面所说当是十分重要的原因。从某个角度说,《水浒传》实也可算一部侠义小说,水浒英雄则多是绿林豪侠,与《绿牡丹》里的“旱地响马”花振芳、“江河水寇”鲍自安是同一性质的人物。他们打家劫舍,甚至杀人越货,但所劫多是“生辰纲”之类的不义之财;所杀凡够得上小说形象资格的人物,多是“不忠不义”的人物。《水浒传》作者认为,天下既已坏透,毫无正义公道可说,而搞坏天下的又是那班奸臣和恶霸,于是只有杀奸锄霸以争取正义公道,梁山所谓“替天行道”者是也。这期间屠戮是免不了的。《水浒传》的作者是不是施耐庵,这个施耐庵究竟是哪个地方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学界虽有不同的意见;他是个位居下层,也愿意替弱者说话的文人,则是大家都毫无异义的。在《水浒传》一书之中,作为形象出现的弱者,在作者的笔下,除去金老父女等之外,便是那些相对于蔡京等而言的在野英雄了。作为一部具侠义性质的小说的作者,施耐庵也具侠义心肠,他一方面要替金老父女这样的弱者说话,一方面要替水浒英雄说话。而替弱者说话靠的是形象,那些被杀的平民,不过是他顺手拈来的道具而已。为了那“忠孝”“侠义”四字,他轻忽儒家伦理中的“仁恕”,显然与他的平民身份和思想以及他对小说艺术的体认有关。而将这一些血腥气的小情节置诸全书的大情节之中,读者便也往往因为书中所写恶霸、奸臣的可恨和社会的失去正义公道,容忍或者说原谅了反抗者的“暴力”。
需要多赘几句的是《水浒传》《三国演义》等等小说的作者赞扬了英雄,却忘记了小民,在人性、人道上无疑出了偏差。我们今天在颂扬这些英雄的同时,实实不应该再毫无保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