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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雷希】我是个随性的人(1)

很多人说我太过于随性,我通常认为这是一种褒奖,这代表我有态度,最起码我是在为自己活。无所谓对不对得起谁,不被世俗而牵绊,不被环境而改变。

不过,这只是曾经,在我进入夜场以前。或者说,在我第一次去皇朝以前。

外婆说我的随性替了我母亲,生性放荡不羁最终害了自己。我不以为然,因为我压根连我妈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从小对我妈的所有印象都停留在客厅里那张合影里。我外婆很少管我,除了吃和穿,所以我在外面做什么她都不知道。

大学之前外婆都觉得我很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因为每次拿着10分改成100的成绩单,总能蒙混过关她戴着老花镜那双眼睛。上初中的时侯外婆总问我有没有同学喜欢我追求我,我都笑着撒娇回答她我不会早恋,现在只想安心学习回报她对我的养育之恩。

事实上,我在初二就谈了恋爱,初三初恋就把我拱手让给了他大哥。

我的初恋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叫方六,是我住那片儿的混混,念完小学就辍学了,成天揪着一般和他一样没上学的孩子在我们学校门外收保护费。我们认识也是因为保护费。

初一,刚换了新学校的第一天,方六就在学校出来的胡同里等着我们这些新生,凡经过那条胡同的所有人,都会留下所谓的买路钱。走在我前面的同学都给了,轮到我了我就不给。一是因为我没钱,二是我并不想像这些人妥协。毕竟在小学,因为我个子比很多人都高,男生女生很少有人能打得过我。

方六那天没有像对待其他不拿钱的同学一样打我,而是笑嘻嘻的说,这妞很有性格。

我不屑的还他一句,跟你没关系。

从那以后,方六不仅不问我要钱,甚至把从其他同学那儿搜来的钱请我吃饭,为我买零食买衣服。

外婆很少带我去逛街,我所有的衣服都是她在胡同口的小商店买的。但我爱美,本身底子也不赖,所以方六给我的所有东西我都不拒绝,我为此找借口:他的钱也不是什么干净钱,不花白不花。

方六对我的特殊照顾,让我在学校被每个人“敬畏”,就连上厕所有人看到我去了,被尿憋得再急也都主动让我先上。我认为这是一种优越感,还有一种甚至比老师还要高的尊敬。这种感觉让我很舒服,也很享受,于是方六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做了,方六带我去上网的时侯在网吧阁楼上脱掉我的衣服说要上我,我给了。

所以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那家黑网吧的阁楼上。楼下还坐了一群光着膀子上网的爷们儿,甚至方六中途还探头叫他的兄弟,也就是这家黑网吧的老板:把你套子丢一个上来。

流血了,染在阁楼那张地铺有些发黑的床单上,不怎么看得出来。方六也没想到去找,可能他压根没想过我会是处,还是下楼的时侯我说我疼,他才看了一眼,骂了句:“靠,我她妈上了个处啊。”然后冲阁楼下喊了声:“兄弟,让送50块钱的烤串过来,我的女人需要补补。”

方六不温柔,甚至可以说有些粗鲁,我疼,但我咬了咬牙还是跟着他跳下来,坐在电脑面前夹紧了双腿,和他一块吃着烤串儿。我对此没有任何觉得不妥,也没有觉得第一次有多么珍贵,我要的他都给,那么他要的我也给,仅此而已。

从那以后方六对我就更好了,买衣服买包带我下馆子去酒吧,走到哪儿都揽着我的肩膀让人叫我嫂子。当然,学校里好些跟社会上有染的同学,也开始嫂子前嫂子后的跟着叫,课间买串烤肠也有我一份。

初二我染了黄头发,耳朵上一连打了6个耳洞,还在胸前和方六纹了情侣蝶。穿着最时尚的破洞铆钉服,下课和放学时间也总是和方六他们站在校外的巷子口抽烟。我从经过这个巷子口的新生,变成了守在这儿的人。

初二下期方六被抓了,在他被抓的前一天他带我去买了一身很成熟的衣服,还把头发染黑拉直,带着我去后海的一家酒吧里见了个叫四爷的人。

方六叫他大哥,现在回想起他当天的眼神,是很色的,他总是盯着我的胸看。不过在当时我这么认为,我认为他是方六的大哥,也会是我的大哥,在学校的叱咤风云,不得不靠这样的大哥在后面撑腰。

所以我不停的敬他酒,我还记得喝的是洋酒,我第一次喝,以前跟方六去酒吧都是和啤酒。我喝了很多,喝到方六让我回宾馆睡觉,他说大哥为我们开了宾馆。我很兴奋,和方六每次不是在黑网吧的阁楼上,就是在他那间5、6个人合租的小破屋里,每次要做的时侯,他会让其他的人先关门出去。我们在里面大喊大叫,外面的人也会跟着叫,方六一般动几下,会冲外面喊几声:“再叫,再叫我阉了你们!”

那天我来了例假,快要结束了,但我没觉得这会碍事儿,每次例假来的时侯,一切照旧,该喝就喝,该做就做。因为没人告诉我来了例假不能做什么,我不过就觉得流点儿血,躺床上的时侯下面垫点东西就完了。

后来我很晕,我以为和我躺在一张床上的人是方六,但是酒醒后才发现是四爷。四爷指着雪白床单上的一丝艳红,问我昨天晚上爽不爽?我说我喝醉了没感觉。四爷笑笑,让我放心,他会关照我同时也会关照我哥,不会让他在里面受罪。

我瞬间明白,方六昨天晚上一直告诉四爷我是他妹,他在知道自己要出事之前,把我送到了别人床上。

我也没有哭着责骂方六,甚至在当时我觉得方六对我真好,明知道自己要进去了,还记得把我先安排好,免得我日后在学校里被曾经欺负过的那些人反过来欺负。

离开的时侯四爷给了我1万,我带回家给了外婆一半,不敢给的太多,说我的作文在杂志上发表了,这是稿费。外婆没怀疑,笑着夸我能,小小年纪就能靠自己的本事赚钱。我没有觉得愧疚,也不自责难受,睡一觉能换回来这么多钱,也算是我的本事。

跟了四爷很多年,从初三到大一。

他给我的钱也不算多,但比方六多多了,每月能满足我随便买校外店里的那些时装,能让我在学校里抽其他人抽不起的好烟。总之他和方六有一个特点,只要我要的都给,所以我还是以此作为回报,他要的我也都给。也是在四爷这儿,我才知道了来例假的时侯不能办事,不能喝凉水,不能喝酒也要少抽烟。

我的成绩不好,按理说考不上好的学校,快要高考的时侯四爷给了我张报名表,一个艺术类学校的模特的申请表。他说我个子够高,人也漂亮,适合去当模特。于是我填了,在他的安排下也顺利的上了这个学校。如果四爷知道我上大学后会提出离开他,他一定不会在当时为了想别人炫耀自己的女人是模特,而帮我上这个学校。

大一下期开始就陆续有商演找到我们学校,我的条件不差,很快被经纪公司看中,经常为我安排一些商演的活儿。也是在经常和经济公司来往的时侯认识了周杨舟,感觉来的很快,似乎就是我站在T台他坐在台下,四目相对的那么一瞬间,就相互击中了对方。

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的男人并不都是方六这样的,也并不都是四爷那样的。也开始明白爱情可能与性无关。

周杨舟留了我的电话,我们联系了两个月。在这两个月里我依然和四爷上床,但心里却没有了以前干净,我躺在他身下的时侯会想起周杨舟。甚至在事后第一次会有负罪感,觉得我应该离开四爷,做个干干净净的女人。

我提出要离开四爷,他没有太多的挽留,只是问我是不是想好了?

我说是,他说好。

没有给我额外的补偿,也没有让我还他这些年花在我身上的钱,更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般让我有困难了回去找他。而更像是我们之间的交易结束了,我不卖了,他不买了。

买和卖,这是我在大学的时侯才学到的词儿,因为艺校里有好几个同学,每次商演结束的庆功宴上,都是明码标出自己的身价。或者是经纪公司有重要的应酬,带我们去的时侯,也都会直接报出价格。

当然,周杨舟是经纪公司的老总,有他在的地方我没有价格。

同样也是因为周杨舟的关系,我有很多的商演,比同学们都要多。很多人羡慕我,能运气好的一下碰到老总,而且还是个单身的钻石王老五。其实我也认为运气好,只是没人知道,更重要的是在所有人明码标价的时侯,我去修复了处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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