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的产生或许涉及各种各样的人群,以及各种各样的缘由,包括对他人幸福最原生态的关怀,以至对整个国家福利的关注。但是,一旦某个特定的理念被普遍认同,许多人或许便因此获得了某种既定的利益,不论是财务上的,还是政治上的,抑或是意识形态上的,如此一来,便导致理念与现实极大地背离。房地产相关理念的演绎一直堪称这一过程的典范。
千年住房委员会提出的房地产理念流行了至少一个世纪:
得体的、可承受的住所对于家庭的稳定以及儿童的发展有着可论证的明显影响。得体的住所是一个有着健康邻里必不可少的建筑群,因此塑造了社区生活的品质……优质的住所能够产出优质的个体、优质的社区,乃至优质的美国社会。
的确,高品质住宅通常体现出更稳定的家庭、更优质的儿童教育,以及更低的犯罪率。但统计学家早已指出,这其间的相关性并非因果必然,这一点在统计学上最容易被忽略。到摩纳哥旅行的美国家庭或许在许多方面都优越于从未走出过美国国门的家庭。但这显然并不意味着联邦政府应当补贴美国家庭出行摩纳哥,或是应当期待因此获得社会效益。
这一关于住宅在社会行为模式里因果关系中的作用的定论由来已久。19世纪记者兼改革家雅各布·里斯(Jacobs Riis)宣称,位于纽约市破败不堪的下东区的“地点和住所”堪称“犯罪的温床”。他本人强烈推崇推倒贫民窟计划,尽管在拆毁开始之前,“警察必须动用武力将其中的青少年拖出住所”——这或许表明,青少年有着与里斯及其拥护者们对最大利益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观点。然而,关于住房在社会行为中的因果作用以及第三方观察家的超级智慧理念,却一直坚守至今,尽管不断积累的,远远比雅各布·里斯时代更丰富的证据走向了相反的结论。
或许,堪称最富戏剧性的反向证据当数21世纪大规模地从犯罪丛生的贫民窟迁移到崭新的公共住宅项目了,那里快速地重新演变为新的犯罪中心,也快速地重新沉沦为新的贫民窟。即便是在雅各布·里斯时代,他也注意到这样一个特征,即有些人“不论走到哪儿,都无法卸掉他肩上的贫民窟”。不过,这并没有减损他所主张的清除贫民窟的革命激情,更谈不上改变他关于住所在社会行为结果中作用的整体观念。同样,此后一再造成重大而反复失败的公共住宅项目也未能让很多人放弃同样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