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922年,商务部部长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启动改革运动,立志将房客转变为房主。1927年,国会立法鼓励银行发放更多的贷款。这样政策的最终结果是房屋自有率提高,以及紧接着的抵押品赎回权丧失率的相继提升。随后30年代罗斯福总统政府时期,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为推升房屋自有率还设立了多个新的政府机构,其中某机构以手握200000多宗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贷款案子而寿终正寝。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另一轮政府干预房市再揭幕,接着另一轮高风险信贷再登台,再接着,另一轮丧失抵押品赎回权高潮重现。近年来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过去发生过的房市故事中又一次更盛大、更灾难的演绎。
如果说,政客们似乎从未吸取教训,那么一个问题便油然而生:为什么?政客们其实学习到了足够的东西,那就是,推进房屋自有率能够获得丰厚的政治利益,却又不必在随后的丧失抵押品赎回权大潮中支付任何的政治代价。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客们的行为完美合理。至于对于那些满心期待用政治干预改善房市的人来说合理不合理,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监管
对更多、更好的监管的广泛号召落实起来却缺失具体的着力点,因为实际的运行中,完全缺失常规性的“监管”。由联邦住房企业管理局承担的对房利美和房地美的监管很特别,与由各类政府机构对银行的监管完全不同,后者不遗余力迫使银行达到具体的借款指标,放宽贷款的审批标准。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的监管细致到抵押贷款的各项标准,而房利美和房地美的监管部门仅仅审核它们的现有会计准则,即便这样也发现了重大的违规。更为重要的是,推进放宽抵押贷款审批标准的银行监管部门所做的,正是政客们所希望的,而将房利美和房地美的会计制度纳入审计的联邦住房企业管理局,却限制了这些混血企业的运作空间,从而激怒了参议员基特·邦德、众议员巴尼·弗兰克等为代表的政客们。
监管只是对规则的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就像高速公路上的巡警对超速的驾驶员开具罚单一样,也如同联邦住房企业管理局看到房利美的会计违规后所做的那样,但这些都与基于强制力的监管极大不同,后者或是要求银行审批抵押贷款时符合某些政要所秉持的人口统计格局,或是要求银行履行《社区再投资法案》规定的义务,否则不批准银行常规的商务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