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籁籁而落,积在流光的发间,眉上,肩膀上。他用一双能看穿人心的眸子在血珠儿脸上扫来扫去,说:“你一定在想,这小子比我帅,比我跩,我跟他在一起,注定绿叶配红花,明的不行,暗地整他一整,杀杀他嚣张的气焰。”
他怎么知道的。血珠儿泛起一个想法。他感觉被人脱光衣服,无所遁迹。赤红着脸,道:“你瞎说。”
流光摇摇头,道:“是与不是,你我心知肚明。”
血珠儿负气似地道:“话至于此,我无话可说,反正我不稀罕你,你有什么好炫耀的,我杀过一头银耳狼,小安子作证。你有吗。”
流光道:“我会画画。”
血珠儿哈哈大笑,笑得眼泪流出来。
流光不以为意,认真地说:“我会画世上最美的画。你自誉的雪地染红比起来,连提鞋也不配。”
冰雪大陆职业分为三等,一等猎人,二等画师,三等商贾走贩。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陆上的女人们也不例外,花红刺绣之余,笔墨绘容,以作流传。画师地位因而水涨船高。男人们的努力皆围绕女人们,这是任何大陆都颠扑不破的真理。
血珠儿打心眼里鄙视画师,一个依附于女人身上才荣光发达的职业,有何值得称道。远不及跃马荒原拉弓射箭,雄震四方,快意潇洒。当他看到流光从怀里摸出的一支笔的模样,笑得更是不可遏制。那笔,破旧不堪,毫掉了一半,丢在地上也无人捡。
流光不沾墨,不勾彩,挑起手腕,直接在空气中作画。很奇特的,一幅画凝结,久久不散。虚空绘图不足为道,奇特的是画。一个骷髅头骨,渗渗然冒着黑烟,一股比冰雪更甚的寒意扑面而来。大黑小黑呜咽出声,趴到地上。于安大叫一声妈呀,抽腿便逃。血珠儿突然感觉自己心脏猛地跳动一下,身上的雪如同针一样扎进来,无以言喻的寒冷,他手足发软,僵直直地倒了下去。晕了过去,不省人事。
等到他醒来,满眼晃动着阴森森的头骨,阴风四作,从来不知恐惧为何物的他,发出声声惨叫。花樱请来城里最有名的医生,医生束手无策,无从下药。于安直挺挺跪在大厅中间,他至今尚未从突坠地狱的幻灭中缓过神,冷汗涔涔而下。血珠儿站位居前,首当其冲,受到的伤害最大,按医生疹断,病情不容乐观。这时,斥候回报一个不幸的消息,城中根本没有一个叫流光的小孩,花樱双眼通红,发了疯似的叫道:“快去找,找遍大陆,掘地三尺,也要将这个流光给抓回来。”于安略略恢复神志后,闻言松下一口气,在流光未抓获之前,他性命无虞,因为花樱指望着他去认人呢。而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他被拖入雪地里,一顿胖揍,哭天叫地,好不凄惨。
且说流光,用一支笔画一副画轻而易举放倒血珠儿,揽起小乞儿尸身,飞越而去。偌高的城墙,光滑如镜,他提气纵跃,扶摇而过。离城十多里远,觅处小树林,挖个坑,把小乞儿埋进去。风声鹤唳,雪色苍茫,他对着坟墓作个揖,说道:“兄弟,一路走好,下辈子投个好人家。”他很想洒滴泪来祭典祭典,但不沾亲不带故,强自悲伤,颇有做作之嫌。
雪地里,流光加快了飞掠的速度。踏雪无痕,快如闪电,如同掠过荒原的风。这场雪终于停了,白雪皑皑,无边无际。约莫过两个时辰,到达一个叫风云间的小镇,风云间人人一手绝活,擅于从温室里培育出灯笼花,灯笼花培育红唇马效果奇佳,红唇马腿长体壮,耐寒,是骑士们理想中的坐骑。
流光折入一家医馆,坐馆的是莫老头,正儇在火炉边烤着火,打眼瞧见流光,道:“算算时日,你该来了,药放在柜台上,老规矩,一日三服,饭后趁热。”
流光道:“你的药灵不灵,我家老爷子吃了大半年,一点起色也没有。”
莫老头道:“阎王叫你三更去,莫敢四更才报到,人的命,天注定,金石之方,苟延残喘而已。”
流光身形飘忽,晃到老头跟前,扯下一根胡须,道:“治病救人,汝之天职,你治不好我家老爷子,我拔光你的胡子。”
莫老头瞪眼道:“你砍下我的头也不管用。”
流光微微一怔,道:“这么说来,没得治了。
莫老头叹了口气,道:“节哀顺便,早作后事。”
流光不再说话,默默地取过药包,沓然远去,莫老头盯着他的渐行渐远的小小背影,不无萧肃地道:“其实,有个地方可以治,但是,你们去得了么。娃娃,可怜呐。”
流光亲耳听得老头子膏荒无治,心下沮丧,他不再施展轻功,大踏步往前而行,脚下溅起一片碎玉乱琼。距离风云间不远的西面,耸立着一座山,山本无名,来来往往的人多了,称之为离合山,盖因过得此山,即为灵隐峡谷,此谷系夺帅城前往外界的通道,出峡为离,入峡为合,离合山因此得名。
沿着崎岖不平的小道上山,行到无路可走,他辩认一下方向,掠上林梢,直冲往山腰而去,山腰偏东位置,天然一平台,平台内侧,寒冰草长至齐腰,分开来,一口小小的洞穴赫然在目。
洞穴极深,越往里走越宽敞,到得山腹,拓展成一个圆顶形状,温暖饴人的开阔地带,里面两张卧榻,铺着兽皮,墙上挂满各种野兽,洒上椒盐,不失为居家度日的绝佳美味。
大的一张榻上,躺着一人,被角里露出一络白发,流光一边升火熬药,一边道:“老爷子,感觉如何,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教我的轻功我已突破到御风层次,夺帅城再难不住我,我昨晚闯入一个大户,狠狠干了一笔,你没瞅见那个守财奴的样,脸都绿了。”
老爷子一片沉寂。他的病根在咽喉上,气管郁结,说话极为困难,很多时候,流光说话,他听着,慢慢地,流光习惯了自言自语的交流方式。
流光自述着夺帅城里的见闻,弄翻血珠儿一段略过。他怕老爷子责怪,老爷子严令他使用九天笔,在这个世界上,老爷子是他最最重要的人,五岁那年,老爷子将奄奄一息的他抱回山洞,教他轻功和偷技。相处日久,老爷子的的话即便和风细雨的说出,自有一番威严,流光铭记于心,莫敢不遵。
洞穴里散发出清冽的药香,里面有一种香气流光很熟悉,那是并生莲的气味,生长在绝顶的山崖。
他吸吸鼻子,火候正好。走到篝火旁,提起石壶,往碗里倒药水。行至大榻边,道:“老爷子,喝药了。”
老爷子充耳未闻,反应全无。
他推推老爷子,像哄小孩子似地温声道:“乖,药不苦,我尝过,真的,不骗你,不定服下这剂药就好妥了。我们祖孙俩一起重入江湖,劫富济贫。”
入手僵冷,他后面的话不禁颤抖起来。手,有如垂吊千斤巨石,艰难无比地搭上老爷子的手腕。死寂,难诉的死寂。一股凉气从脚底下冒上来,瞬间袭遍全身。药碗叭地接地,四分五裂。
一切和恶梦中的一样,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老爷子离他而去,一名告别的话也没有。他静悄悄地走了,正如他在江湖上的隐藏行迹,默默无名。老爷子不允许他称他为师傅,身为高山族后人,老爷子深为盗贼为耻,尽管他一身轻功独步天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该走的,终究走了。
流光喃喃道:“老爷子,你说话不算数,你说你要等到我长大,等到我揭开九天笔秘密的一天,看着我结婚,生子,让我好生的侍奉你,以报答你的养育和授业之恩。可是你食言了,《霸子论》曰:人言不可尽信,此话果真没错。”
说话间,泪水犹如丝线,纷纷飘落。
泪水浸透衣衫,一种难言的孤寂纷至沓来,一时间,他竟有了生有何欢,死有何惧的感慨,捏出把小刀,在自家手腕上深深的划上一道,鲜血如泉水般汩汩流下。我们不应该嘲笑流光的脆弱,他才十岁,孤苦零仃,又失去了至亲至爱的人,每一个活着的生命都想到过死亡,所不同的是,流光选择了去实践,他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去追赶老爷子的脚步。
主角的光环笼罩住一个人时,他想死也是件极为困难的事。他哭泣着睡着了,做了一个梦,在梦里,老爷子精神头十足,指天划地骂了他一通。流光面红耳赤,羞愧难当。当然,被老爷子骂得无地自容的流光无从察觉浸过他的鲜血的笔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接触到鲜血的那一刻,笔在怀中闪耀出无与绝伦的光芒。这光异样强烈,犹如一年中难遇的阳光,七彩绚纷,温婉流转,光芒一点一点隐入流光体内,改善他的体质,流着血的伤口,慢慢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流光醒来后,发现和老爷子躺在一块儿,他有一种错觉,老爷子的死是一个梦境。又或者,他和老爷子一起上了天堂,他高兴地大叫,庆幸着与老爷子的重逢,接着,从洞口扑进来的冷风,火堆里溅起的火星,让他无比清醒,又无比绝望意识到这里既非天堂,亦非地狱,仍在冰雪大陆上一个寻常无奇的山峰的肚子里,老爷子仍冰冷冷的直挺着,离他咫尺之近,却远在天涯。
流光半晌无语,握紧拳头,对老爷子道:“你骂得对,骂得好,我在此地发誓,无论何时何地,我以后绝不再产生轻生的念头,我要好好的活下去,永不辜负你的期望。”
说得义正言辞,煞有其事,实际上呢,他被梦里的老头子的责骂吓坏了。老爷子发怒的样子,有如一头雄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