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歌清醒的时候,身上传来阵阵剧痛,睁开朦胧的双眼,隐约看到几个模糊的人影正围着自己拳打脚踢。
“这个废物,打死他,别让他在这里跟我们抢饭。”隐隐听到类似愤怒的声音。
“别打了,再打就打死了。给他点教训让他赶紧滚蛋。”也有人在旁边装模作样的说着,只动嘴皮子,就是不上前拉开这些人。
叶天歌一时间蒙了,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在演出么?怎么突然之间就被人围殴了。“什么情况”
叶天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记得自己一分钟前还在演出,他可是他们摇滚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正在秀他的吉他solo,突然眼前灯光大亮,耳边猛地一阵安静,然后在睁开眼时,就发现自己正在被人殴打。
身上剧烈的疼痛终于打断了叶天歌的疑虑,他忍不住痛的大叫起来。
“呦呵,还知道叫啊。老子还以为你小子很能忍呢。”一个声音诧异的说道。
“给我狠狠的打他,打完了好去弄吃的,白白浪费这么多体力。真特么累啊。”那声音继续喊道。
叶天歌终于看清了眼前这些人的样子,熟悉的记忆也开始如泉涌般的涌进脑海:
这不是当年我六岁的时候被一群年龄比我大的乞丐围殴的情景么?那个黑脸鸡窝头,就是当年揍我揍的最狠的那个,没想到又再次见到他了。叶天歌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自己竟然在做露天演出的时候,一辆失控的搅拌车冲上了舞台,而正在秀吉他solo的他则首当其冲,根本没有给他半点反应的时间就命丧当场。
所幸老天有眼,竟然让自己重生了,看眼前发生的一切,自己肯定回到二十五年前六岁的时候了,那个时候,自己还是一个流浪的小乞丐,父母双亡无依无靠,每日就是靠着捡一些垃圾和别人的施舍度日。
清楚了自己的现状,叶天歌也就更加大声的惨叫起来,他知道,自己只有叫的越惨,越痛,那些乞丐们才会越高兴,高兴之余才会放过自己。
果不出所料,叶天歌惨叫还没几声,那些乞丐少年们就累得不行了,一个个弯腰喘气,连呼:“哎呀,不行了,太累了,早上没吃东西,手脚都软了。”
那个黑脸鸡窝头也是累得气喘吁吁,终于决定放叶天歌一马,临走前对着叶天歌吐了一口唾沫,嚣张的说道:“小子,离开这里,这是我的地盘,再让我遇见你,小心让你脑袋开花。走吧,哥几个,方家饭店这会应该出来倒剩菜剩饭了,我们赶紧去饱餐一顿,别让其他人抢了位置。”
“走了,赶紧去,去晚了只能喝菜汤了,上次鱼骨头都没抢到。”一群人不再理会叶天歌,玩闹着向远处跑去。
叶天歌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记得上一世看周星星大师的电影《功夫》的时候,其中有一个片段是一群小混混围着他撒尿,叶天歌心中也正担心这些少年乞丐们会不会头脑一发热,也给自己身上来一泡,那自己可就糗大了。
幸运的是,这帮孩子脑子里只有方家饭店后门口那成桶成桶的残汤剩菜,自己倒是侥幸逃脱了一劫。
“还真是单纯啊。”叶天歌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拍打身上的灰尘一边稚嫩的声音说道。
检查了一遍身上,发现身上竟然没有大碍,除了蹭破点皮外,其他一切正常。也不知道这帮人到底是在给自己按摩呢还是在打架呢。
叶天歌嘴角微微一撇,很是无语,自己怎么说也是活了三十多岁了,被几个十几岁的无力少年揍的完好无损,叶天歌心里甚至觉得,九十年代的小孩实在是太特么单纯了,揍人都揍的很轻。
“恩,估计是饿的,那群小子一脸的菜色,就知道平时也吃不饱。”叶天歌笑了笑,这才开始观看四周自己目前身处的环境。
“这里很熟悉啊。可惜时间太久,记忆有点模糊。要不是那个黑脸鸡窝头实在太有个性。估计也早已经把他忘记了。”叶天歌摇摇头,从荒废的工厂里走出来,走到宽阔的大路上,回头再看时,才恍然记起,这里竟然是已经倒闭的江城东湖区机械加工厂,八十年代的时候这个厂子可谓是红极一时,为东湖区的税收做了很大的贡献,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的迅速崛起,让这个国属企业没了竞争优势,快速的没落下来,产品积压严重,找不到买主,发不出工资,管理层也愈发的贪污腐败,经过政府多次努力的输血,最终也只是肥了贪官,没有让加工厂起死回生,最终资不抵债,宣告倒闭。
而在叶天歌六岁的时候,这个加工厂刚好倒闭一年多,目前还未找到下家。所以,这里也就一直荒废着,长满了杂草,不过却成了这附近流浪汉和乞丐们的休息之地,叶天歌这一年多也是混迹其中。
只不过前世的叶天歌,什么都不懂,脑子也有点反应迟钝,所以也就成为年龄比他大的少年们欺负的对象,直到后来,叶天歌昏倒在落雁山的一个山洞里被人救起,才被送入了孤儿院,一直到他长大离开。
叶天歌看着破败的工厂大门,心里没有一丝留恋,“倒不如这一次就离开这里吧。”凭借自己多出来的二十多年的经历,叶天歌自信还不至于饿死现在的自己。
尤其是在叶天歌的内心深处,一直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前世,也只能跟着叶天歌隐藏到老了。但是现在,叶天歌没有想到自己还能重新活一遍,如果这一次能把握住机会的话,叶天歌相信自己肯定会有天大的收获。
“上一次,就差一点点我就进去了,只可惜,最后我还是怂了,心里太害怕了。”叶天歌在路上走着,心里默默想着,多少有些惋惜。
上一世与机缘失之交臂,这一次,一定不要错过,我不再是一个只知道害怕的6岁小孩,而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如果再失去这次机会,那可真是白活了一回。
落雁山是江城市内最大的内陆湖东湖中的一个小丘陵,山不是很高,但占地面积却不小,尤其是还位于东湖之中,历史上也给这座落雁山留下了不少神仙鬼怪的传说。因此,落雁山在江城,有着很高的知名度。
九二年的落雁山,山中绿树成荫,放眼望去一片碧绿,这里山林保护的很好,当然也是因为被东湖区政府列为了东湖风景区的一部分,故而这里几乎很少能见到人为的痕迹。
叶天歌对这一块非常熟,前世几乎每年都会来这里转一圈,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能碰一碰运气,看能否再次碰到当年的那个机缘,只可惜机缘没碰到,落雁山倒是被他熟悉了。哪里长什么树,哪里有山谷,哪里有山洞,哪里有水,叶天歌心里记得很清楚。
从倒闭的化工厂走到落雁山对一个六岁多的小孩子来说还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此时非彼时,叶天歌利用其多年经验,终于搭上了一辆过路的货车,随着货车的距离落雁山越来越近,叶天歌的呼气也愈发的粗重起来,藏了快三十年的秘密,终于快到解开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