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这样让她走了,没有挽留她?”
“我怎么知道?那时候我好不容易可以摆脱她,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挽留?”
“可是,那天晚上过后,我就开始不能专心工作!每天脑海里老是浮现那天晚上的事情,有时候还脸红心跳。我照过X光,扫了CT,发现心脏和脑部全无问题。我干脆做了个全身检查,各项指标也全部合格。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我真是恋爱了。苏菲,我该怎么办哪?”辛合翰盖棺定论,像是给自己判了死刑。
“你真是好笑了,这样大费周章才确定自己恋爱,古往今来,你是第一人!怎么办?凉拌呗,难道还热拌不成?”
“我看你经验丰富,我才来求教于你,不想你却来取笑我?你想想你失恋的时候我这个朋友是怎么支持你的?”
“我只记得当时你这个朋友拼命拍我房门,一个劲儿地问我有关婚姻恐惧症的问题,还追问易保林落跑的原因,以供研究之用。我不知有没有记错呢?”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看来千古金句总是错不了的。
苏菲言笑晏晏地看着辛合翰,幸灾乐祸之意跃然纸上。辛合翰投降:“好啦,我认错行了吧。你行行好,教我该怎么办!你是怎么忘记易保林的,怎么让自己不想他,不再影响工作的?”
“好吧,看你可怜的样子。其实也没什么秘诀,时间是唯一的方法。当日子一天天过,你的思念会一日日地浓烈,渐渐地就会成为一种习惯。直到一天你对他彻底死心,或者爱上别人。”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想易保林的?”
“我也不知道,他失踪之后,我一直都很想他,还做了大半年的梦,都是关于他的。一年后,我终于找到他了,后来再相处了一段时间,才发现以前的感觉已经不复存在,也就自然而然地不想了。”
辛合翰咽了一口口水:“你的意思是我要忘记周施桢需要整整一年的时间!不会吧,我的那些病人,那些报告怎么办?我前几天作报告的时候记错了一个数据,写了两个错别字,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你干嘛一定要忘了周施桢,为什么不豁出去谈上一场恋爱,不是所有女人都是老虎。”
辛合翰摆摆手:“不用了,我研究过了,现代人谈恋爱无非是两个人一起去看电影,吃饭,旅游等等。这些事情完全可以一个人做,为什么一定要两个人绑在一起做,简直效率低下。”
“可是你与其每天想她,工作的时候心不在焉,还不如和她在一起。科学家不是说恋爱的时候人体处于亢奋状态,这时候工作事半功倍,人都年轻几岁。”
“果真如此?”
苏菲点头,辛合翰表怀疑:“你骗我吧。如果恋爱真的那么好,能够激发工作效率。你怎么失恋之后没有马上投入第二段感情?”
“这个,可遇不可求嘛!”
“你的意思是,鼓励我接受周施桢,和她在一起,从而激发我工作的斗志。”
“没错,这样一来,比你每天魂不守舍要强得多。”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拿来。”
“拿什么?”
“她的住址啊,我要直接杀上去,以解决这一周的烦恼。”辛合翰伸出手来,神态认真。
“你决定了?”
他郑重其事地点点头,经过苏菲一番开解,他深深明白双人恋爱比单相思状态更有利于工作研究。坐言起行,他也准备快刀斩乱麻,杀上周施桢闺房,掳获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