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
目前,学术界对黄老学的研究虽然取得了许多新成果,但仍有不少人在沿袭名家未经深考之见,如关于黄老学的形成时代、理论特色的分析及所谓《黄帝四经》的说法,就有一些学者在人云亦云、习非成是。所以,有必要加以澄清。本文对黄老学的源流、特点及其在汉代社会史、思想史上的作用作一论析。
一、黄老学派的起源与演变
过去,中国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大多数是沿袭郭沫若在《十批判书·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中提出的看法,即认为黄老学派形成于战国早中期,田骈、环渊、接子、宋钘、尹文等稷下学者都属于“稷下黄老学者”。提出这类见解的一个前提是认为作为道家创始人的老子(老聃)是春秋时期人;而其立论根据主要是司马迁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所说慎到、田骈等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一句话。自从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乙本和《经法》等四篇古佚书①出土以后,学者开始重新研究和评价黄老学派和黄老之学的问题,但往往将早期道家和黄老学派混为一谈,或者把研究的视野局限在《经法》、《十六经》、《称》、《道原》四篇古佚书上。例如唐兰先生在《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的研究》中就推测黄老学派形成于公元前4世纪的前期(即战国中期)。他说:从河上丈人到乐臣公,“师徒之间已有五代。三十年为一世,五代师徒有一百五十来年。盖公教曹参是公元前三世纪末到二世纪初年的事,加上一百五十年就是公元前四世纪前期了。这也可以说明黄帝之言的流行应在公元前四世纪的前期了”。实际上,师徒之间不一定相差三十年,年龄相近也可称师徒,例如孔子(公元前551年生)与弟子子路(公元前542年生)就只相差九岁。可见这种推测方法是不科学的,因而其结论也难成立。
我既不同意郭沫若的“稷下黄老学派”说,也不同意唐兰的“黄老学派形成于战国中期”说和“黄帝四经”说,更不赞成把黄老学著作仅仅限于《经法》等四篇古佚书的见解。这里只做简单辨析。
从古代道家形成演变的大势而言,我们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老学形成阶段,如果从老聃以前的道家先驱算起到老聃著《上下篇》为道学奠基,则包括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其代表人物有范蠡、杨朱等道家先驱以及老聃、关尹、列御寇等道学奠基人物。他们的思想宗旨是贵因、重生;贵无为、任自然;贵清、贵虚。其思想倾向基本上是反儒非墨的。第二阶段为新老学阶段,即庄子学派(其代表人物是庄周及其后学)和稷下道家学派(其代表人物有彭蒙、田骈、慎到、环渊、接子等)形成发展时期。其时代处于战国中期至后期,其思想倾向既有反对或贬斥儒、墨、名、法的一面,又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兼容或吸收儒、法思想的一面,但尚未形成黄老学“以道为宗,兼采百家”的综合特色。第三阶段为黄老学阶段,即从战国末期至西汉中期,为道家黄老学派形成、发展、兴盛乃至衰落阶段。
黄老学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大致有三大背景:第一,战国末年,伴随着国家统一趋势的日益明朗化,思想领域相应出现了从“百家争鸣”走向“百家合流”的趋势,道家学说也表现出从排斥别家到兼采诸家主张,从而融为新道家思想体系的倾向,于是开始了由新老学向杂家黄老学的转化。第二,国家统一趋势的明朗化需要塑造一个统一的中央君主,于是在战国末期,关于黄帝的传说日益增多,假托黄帝立言的风气日炽,所谓“黄帝书”也就应运而生。然而各派思想家笔下的黄帝形象各不相同,正如司马迁所说的是“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①。在这个“百家言黄帝”的潮流中,道家学者尤其积极,他们不仅尊奉《老子》为经典,而且假托黄帝立言并以《黄帝君臣》之类的道家著作为经典,于是早期道家转变为黄老道家。第三,自春秋末至战国末,中国长期处于诸侯征战、大国争霸的****之中,人民最需要休养生息、安居乐业。所以,一种以老子“自然无为”之道为基调而又兼采阴阳、儒、墨、名、法的“积极无为”的思想学说应运而兴。尤其是西汉初期,统治者为了恢复发展经济、巩固新王朝统治的需要,采取黄老之学所主张的“与民休息”、“无为而治”政策,是符合民意的。这也是黄老之学之所以能在汉初占据思想上的统治地位的原因所在。
秦汉之际的黄老学派,可以分为楚国黄老学派、齐国黄老学派、吕不韦学派、汉初黄老学派等派别。楚国黄老学派是从老庄学派逐步演变而来的,过去被人当作“伪书”的《鹖冠子》和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可以考定为这一派的代表作,他们的活动时代是在战国末期至秦汉之际。齐国黄老学派是从稷下新老学演变而来的,其代表人物是《史记·乐毅列传》所记载的河上丈人、安期生、毛翕公、乐瑕公、乐臣公、盖公这一派,“善修黄帝老子之学”、“显闻于齐”,活动时代并非如唐兰先生所说的是在“公元前四世纪前期”至汉初的近两百年间,而是在公元前240年至公元前194年前后数十年间。(关于齐国黄老学派的形成年代,参见吴光:《黄老之学通论》,124~127页。)吕不韦学派是指秦统一全国前集中于吕不韦门下从事编纂《吕氏春秋》(即《吕览》)的道家学者。《吕氏春秋》这部书,过去被当作“漫羡无所归心”的“杂家”著作,我却认为它是一部以道家为宗,兼采诸子理论的“杂而有章”的黄老学著作,对此,我在《黄老之学通论》第五章第三节中已作出较详细的考辨。至于汉初黄老之学,由于统治者的推崇而蔚然成风,学者遍布朝野,但主要的是司马谈以及以淮南王刘安为首的淮南学派,其代表作是《论六家要指》和《淮南子》,还有假托先秦的文子(可能指越大夫文种)立言的《文子》一书。(关于《文子》其书及其作者的考证,参见吴光:《〈文子〉新考》,载《河北师院学报》,1984(2),收于氏著:《古书考辨集》,台湾,********公司,1989。)
二、黄老之学的理论特点
过去,学者们往往用“清静无为”或“无为而治”去概括黄老之学的理论特点,我觉得是缺乏具体分析和不确切的,因为这种说法并没有将老子之学或早期道家之学与黄老之学区别开来。实际上,凡是道家都是“无为”主义者,但各家的具体内容和学说本质却有“肝胆楚越”之别。黄老之学作为道学发展新阶段,既有继承老学基本理论的一面,又有改造并发展老学和新老学理论的一面。两者有同更有异,我们应当分辨其同异。
从“同”的一面说,二者在哲学上都是以老子的“道”论为宗,属于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包含了许多朴素辩证法观点。在政治思想上,二者都以“清静无为”理论为基础,主张统治者少干涉人民的生活。这些“同”的方面,表明了它们与儒家、法家、墨家等学派的根本不同而归属于道家学派。
然而,我们不仅要看到各家学说之“同”,更要说明其“异”,即具体分析每家的特点,从而了解各个思想家对人类历史包括思想提供了一些什么新东西,作出了哪些新贡献,或者是在哪些方面倒退了,起了什么消极作用。由于道家学派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上有众多流派,本文不能一一分析比较,只拟就黄老之学与老庄之学的学说特点作一简析。
黄老之学与老庄之学在理论上的“异”,主要表现在两个基本方面:第一,在与先秦各家学说的关系及取舍的态度方面,老庄之学表观出与各家学说的明显对立、相互贬斥,如《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所说:“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这叫做“道不同不相为谋”。而黄老之学则不然,它突出地表现出以早期道家理论为基础,兼综杂采阴阳、儒、墨、名、法等各家学说之“善”的特点。第二,在阐述道家的“自然无为”理论方面,老庄所强调的是纯任自然而反对主观人为,是消极“无为”主义。而黄老道家强调的是“无为而无不为”,强调“待时而动”、“因时制宜”,既有尊重自然规律反对盲目行动的一面,又有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做到有所作为的一面,是一种积极“无为”主义。对于这两个特点,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指》为我们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而现存的早期道家著作(如《老子》、《庄子》)以及黄老学著作(如《黄老帛书》、《淮南子》)等则是可资比较的可靠资料。
《论六家要指》指出: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在司马谈看来,阴阳、儒、墨、名、法五家各有优劣短长,唯独道家能取各家之长而避其短,因而能做到与时俱进,顺应变化。道家理论无论对制订常规或处理具体事务,都非常适合。它的主旨简单容易掌握,费力小而功效大。
那么,司马谈所谓的各家“善长”和“精要”是什么呢?他说,阴阳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儒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墨家“强本节用,不可废”;法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名家“正名实,不可不察”。
显然,司马谈所说的道家,在老子学说中根本找不到,在庄子学说中则找不全。《老子》是反儒、非墨的,谈不上它有“因阴阳之大顺,撮名法之要”的内容。而在《庄子》书中,虽然有受儒家、名家思想影响的表现,但从基本方面说,它还是直接继承和发挥老学而贬斥儒、墨、法家之学的。我们看《盗跖篇》借盗跖之口痛骂孔子的言论,以及《天下篇》对各家学说的评论,就可明白庄学“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的基本立场了。这说明,以老庄为代表的早期道家并不具备兼采各家之善要的学说特点。
而黄老道家的著作则与早期道家著作不同,无论是《黄老帛书》、《鹖冠子》还是《吕氏春秋》、《淮南子》,都具有司马谈所说的道家学说特点。那些在司马谈看来不可改易废失、不可不察的内容,在上述黄老学著作中都能找到。例如,在《黄老帛书》四篇古佚书中,就有许多内容是吸收了阴、阳、儒、墨、名、法诸家主张的。它受阴阳家影响的方面,集中表现在“阴阳刑德”理论。《称》篇所谓“阴阳之大义”,《十六经》所说“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养生”,都是《黄老帛书》“因阴阳之大顺”的证明。它受儒家影响的方面,如说“受命于天”、“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德积者昌,殃积者亡”、“优末(惠)爱民,与天同道”、“先德后刑,顺于民”(均见《十六经》)等;受墨家影响的方面,如说“兼爱无私,****亲上”(《经法·君正》)。这是帛书“采儒、墨之善”的证明。它还兼采了名、法之要,如说“名正者治,名奇者乱。正名不奇,奇名不立”(《经法·君正》),又说“天下有事,必审其名”(《经法·名理》)、“名实相应则定,名实不相应则争”(《经法·论》),这些显然是从名家理论中来的。如说“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经法·道法》)等,显然是吸取了法家主张。但因其大顺也好,采撮善要也好,都是把各家理论主张采入道家理论体系之中,都置于“道”的统率之下,如《道法》讲“道生法”(《君正》)等。然而,兼采儒、墨、法家政治主张的目的还是为了达到“一道同心”,《黄老帛书》对各家思想的兼采和吸收,并不是简单的拼凑。它是以道为宗,兼采各家,并非像有的学者所说是“以道法为主兼采儒、墨、阴阳、名家”的“道法家”。
由此可见,黄老之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早期道家理论为基础,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各家学说的要点,而形成了新的道家理论体系。
在“无为”理论方面,老庄哲学所宣传的,是绝对的“无为”和“不争”,是消极无为主义。如老子主张“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认为“圣人”之所以能统治人民,只是由于他与天下“无争”,“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均见《老子·德篇》)。庄子以“虚静恬淡,寂莫无为”为“万物之本”(《天道》),并以“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的原始蒙昧时代为“至德之世”(《马蹄》)。这与老子的无为主义是一致的。
黄老道家却不然,他们虽讲无为,却并不回避现实社会的矛盾,也不放弃斗争。他们所强调的,是积极“无为”和“适时而争”。如《吕氏春秋》一再强调了君道无为而臣道有为的思想,认为“君道无知无为而贤于有知有为”(《任数》)、“君……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分职》);《淮南子》则明确指出,黄老道家所谓的“无为”,并不是指“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的消极无为,而是“循理而举事,因事而立功”,即根据客观规律因势利导而有所作为的积极无为(《修务训》)。《黄老帛书》所讲的“无为”理论,则强调“静作得时”(《十六经·姓争》)、“应动静之化,顺四时之度”(《经法·论》)。即顺应自然变化的规律而有所作为,而不要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行动。这也是积极“无为”理论。帛书《十六经》说:“夫作争者凶,不争亦毋(无)以成功。”就是说,虽然主动进攻有危险,但消极不争也不会获得成功。这正是“适时而争”的“有为”主义了。可见,黄老道家主张的“无为”,不是消极的无所作为,而是积极审察时机适时而动,顺应客观形势和自然规律的变化而有所作为。
对于道家的“无为无不为”理论,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有精辟概括: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
这里的“虚无为本”是传统道家思想,“因循为用”却是新道家思想。“不为物先”合于老庄,“不为物后”却是黄老了。显然,这样的道家之“术”,与上述《黄老帛书》、《淮南子》的主张若合符节。这表明,司马谈所谓的“道家”,其实并非老、庄一类早期道家,而是指秦汉之际的黄老道家,只不过他对二者未加具体区分罢了。
总之,在思想理论上以老子道论为宗、兼采先秦诸子学说要旨,在“无为”论方面表现出对老学的消极无为主义加以改造和扬弃、强调“因时循势”、“待时而动”,因而赋予“无为无不为”理论以积极无为(实即主动有为)的性质,这是黄老之学的两大特点。当然,它还具有其他一些特点,例如,黄老之学比较注重实际的政治、人事,较少谈论玄妙深奥的哲理问题,等等,恕不详论了。
三、黄老之学的历史作用
道家黄老之学,在古代社会史、思想史上起了什么作用、具有怎样的历史地位呢?现从两个方面略作评述。
1.对汉代社会发展的影响
黄老之学之所以在汉初七十年间蔚然成风,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最根本的原因,我认为有两条:一是黄老之学适应了当时缓和社会矛盾,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民生需要。二是适应了汉初统治阶级革除秦代弊政、积蓄力量以巩固新王朝统治的政治需要。
整个战国时期,中国社会都处在绵延不绝的战争之中,人民长期遭受战乱之苦,迫切需要和平与统一。然而,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并没有给人民带来休养生息的机会,反而实行严刑苛法、繁徭重赋的极端****主义的法家政策,结果加剧了社会矛盾,激起了人民起义,导致“二世而亡”。汉王朝初建之时,面临着极端严重的困难。《汉书·食货志》记载说: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天下既定,民亡(无)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