虔王姚克刚(《史》列于"后期六等爵人物表二",作"见天安")。
幼天王写出有名姓有王号诸王共95人,此外还有名单未载但在其他供词中述及者数人。《史》表列前后期有姓名有王号者137人,又在叛徒表、奸宄表中列有王号者25人,虽幼天王在囚禁中回忆,数量较少,但他写出的人,有不少是今之研究者所不知的。除上列数人外,还有式王萧三发、浓王李秀辉、开王赖文扬、模王萧朝兴、依王张兆安、祝王卢文从、颂王张善超、播王练顺孙等,都不见于今之传志,限于篇幅,不一一详列。
另有一些王,幼天王所记与《史》表有差异。如幼天王供词15,卫王为洪仁闻,而《史》作杨雄清。我在1986年发表《关于"旨准颁行诏书总目"和太平天国印书诸问题》一文曾指出,洪仁玕著《钦定军次实录》一书的国内常熟本、英国伦敦大学本有在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1861)称赞"主将杨雄清"的话,而剑桥大学藏本则已删去这些字句和杨雄清之名,杨雄清后来可能发生了叛降之类的问题,故《钦定军次实录》后出本内的文字作了删改。杨雄清曾封卫王,而幼天王记卫王为洪仁闻,应即由此。洪仁闻其人无闻,或是洪氏之兄弟辈。又如幼天王记"勤王林始发",《史》无此人,但有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封的"□天义"林世发,而称勤王是对原九江守将林启容的追封。幼天王记"念王"为方营宗,而《史》记"念王"只有"方"姓无名。幼天王记"奏苗沛霖后封赖世就",《史》作"奏王赖世就",又"奸宄表"记"奏王苗沛霖"。对奏王,幼天王所记,首尾似较清楚:先封苗沛霖,苗叛后改以奏王封赖世就。据供词2,有赖王赖桂芳,而《史》记赖桂芳作莱王。供词15,有从王陈得隆,《史》有陈得隆、陈德隆两说而从后说。供词15,有享王刘蔚鸠,《史》作刘裕鸠。供词15记启王为蓝成春、祜王的姓名空;《史》记启王作梁成富、祜王为蓝成春。供词15觐王黄秉忠,《史》作黄为正。以上有关启、祜、觐三王的记载,幼天王可能有误记,似应以《史》为是。供词15写出服、事、恭、学、欣、赓、歌、讴、捧、喜、如、是、云、劝诸王,但有王号,未有人名,《史》表没有这些王。另外,恤王洪仁政供词21称曾帮韦十二即韦志俊出征湖北,并与其弟韦十四同攻武昌,并记陈玉成带领萧照山、杜日兴分兵攻德安。韦志俊、陈玉成手下的韦十四及萧、杜等留名人物,事迹均待查考。
较重要的有追封罗大纲等的问题。李秀成被俘后,曾国藩写条询问诸问题,中有"曾天养、罗大纲何以未追封王爵"一问。曾的幕僚庞际云记录李的答词:"其事甚乱,无可说处。"李的答词似肯定了曾、罗未追封王爵这一前提。但幼天王亲书诸王名单有"肺罗大纲死九江","腑朱锡坤"。罗大纲,前期战功最著,只因非拜上帝会老兄弟,不得封侯,曾国藩等还以为死后也未追封为王。幼天王记北伐主将林凤祥、李开芳追封为请王、求王,王号均与其他记载一致,其所记罗大纲和另一北伐大将朱锡坤的追封王号,自值得重视。由此,似应重新考虑庞际云记李秀成答词的含义--应该不是肯定曾、罗未追封,而只是说其事几句话说不清楚。太平天国所封王号的字义似都有联系,如李开芳、林凤祥、卢文从、卢六的王号为请、求、祝、嘏四字;陈荣、陈志书、罗大纲、朱锡坤的王号为感、志、肺、腑四字。这种字义上的联系,特别是肺、腑二字本身具有的联系,增加了罗大纲等曾被追封为王的这一记载的可信性。罗大纲战死于何处,记载纷纭,有江宁、江北、芜湖等各说。幼天王明确记其死于九江,有助于澄清清方的上述各种含混不清的报道。
在人名事迹方面,较重要的还有佑王李远继的结局问题。佑王,幼天王有时写作祐王,是幼天王等奔江西途中的大将,在洪仁玕和幼天王的供词中多次被提到。其时任广西布政使的刘坤一在当年十月有致友人函,谓席宝田给他去信提及有李远继等来投之事,所述颇具体。但幼天王等的供词所说却不同。洪仁玕供词6说,他和幼天王等被俘的前夜,"黄十四在前开路,伪佑王李远继保护伪幼天王行走,小的断后"。知李远继是同幼天王在一起的。幼天王供词12:"佑王李远继在杨家牌被官兵杀了。"供词18又称:"我在杨家牌冲散之时,佑王被官兵杀了。"幼天王的供词对李远继之死是说得明确的。沈葆桢《席军剪除湖逆搜获伪酋折》称:"席宝田提讯群酋,咸称佑逆已殒于阵。"又洪仁玕供词2记席宝田对他说:"今捉一人,不肯认为佑王,予既杀之"。这是说,他杀了一名他认为是佑王的人。这些材料,特别是幼天王的供词,似应肯定李远继已死。而刘坤一记席宝田之言如此不同,则李远继的结局似以暂时存疑为宜。
还有一些著名人物的事迹,据这些新发现供词可以澄清一些被清方记载欺瞒而造成的重要错误。如幼西王萧有和,被李秀成称为后期朝中的第一当权人物者,城陷时随同幼天王出南京。根据清方资料而写的传记,说他"突围至湖熟镇牺牲"。但带同他一起出奔的幼天王供词12说,到广德后,"到有几天,幼西王萧有和亦病死"。供词18亦同。可知并无在湖熟牺牲之事。长兄信王洪仁发,据供词12,是在出南京时"在西门跳水死",其长子巨王洪和元到广德州后,"自己愁他父亲,乃吞烟死"。这与今之传记说洪和元在湖熟镇牺牲之说完全不同。顺王李春发,是后期朝中的显要人物,据称他也是"在湖熟镇力拒追兵牺牲"。而据幼天王供词10,实际是,"顺王李春发是自己一人在南京逃出来,一路做喑哑到广德州的"。到广德以后的事迹则未见记载。曾国荃军攻破南京后,湘军将领忙于抢劫烧杀,李秀成等乘间脱出城外,其时经幕下赵烈文力劝,曾国荃才派出一支队伍追袭,追袭将领回报说,出逃者已全部斩杀。这种材料明明不可深信,今由以上的供词可确知纯属子虚。养王吉庆元之子吉连旺,今之史传未见记其爵职,如上文已述及,他倒是在从南京去广德途中阵亡的。
对另一些人的事迹也可据这些新材料有所补充。如吴如孝,是参与首义者,后期封顾王。《史》传叙其事至太平天国癸开十三年(1863)三月,称其后事迹不详。今据幼天王供词12、11,吴如孝在末期被封为东方主帅,湘军攻入南京城时,幼天王在楼上看见"顾王吴如孝统兵来敌打不利",故吴如孝至少是在城陷时仍作战斗者。关于偕王谭体元,洪仁玕供词2、6等都说谭部数千人在威坪兵变投敌,不能渡河,因而只好转至上游而渡,半渡被截,损伤很大。又据幼天王供词10,"偕王谭体元因埋银二万两,后变了百姓,想挖银子"。《史》传称谭"剃发潜藏",投入汪海洋军中,后失败就义于嘉应州。埋银变百姓之说正是"剃发潜藏"的说明。
关于剃发,太平天国以"长毛"著称,是蓄发的,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剃发以免被敌识破。前述李瑞生供词28称,湖坊战败后,幼天王"即剃头装作难民",即为在失败时装成难民做准备。他被俘后,沈葆桢"察看该逆顶发翦断,仅留数寸"。这应该是李瑞生供说的原因所致。但幼天王供词18却称:"我的头发是我父老天王在日叫我剪去,只剩了这些。凡我父面前的人都要一样剪去,不剪要打,究系什么意思,我也不知。"似所说也是实情,尤其是"不剪要打"之句,很符合洪秀全行文说话的习惯。今两录之以供研究。
太平天国有自己的历法,称为天历。据沈葆桢在《讯明首逆供情折》中说,洪天贵福"所供尚沿伪朔"。洪天贵福亲书供词中的日期,经核对,都是太平天国天历历法的日期不误。幼天王在供词18中说:"我所说的日期是我们那边的日子,较之大清的日子要迟十天。"天历迟十天之说,则不确切。此份在南昌府的供词,作于他被俘的日期天历九月十三日至被处死日期十月六日之间,而此间,天历和清历相差十二天至十四天。黄文英供词25:"贼中的甲子与清朝不同,贼中的今年二月二十二日,大清的三月初二三。"实际上,太平天国甲子十四年(1864)二月二十二日,应是清历二月二十八日。从黄文英说"三月初二三"这一不确定的说法,和他推算的差误,可了解太平天国中人虽知道两种历法的大致差距,实则不知其详。
洪仁玕供词诗句,自书的日期都是天历。供词4、5、6,自称小的,自是清吏录供,供词末分署九月二十七日、九月二十八日,应都是清历。供词2称"甲子年重阳日在豫(应作赣)省广昌邑南失利,被……擒获受鞫"。他在清历九月初九日夜四更遭突袭失利被擒,故有重阳日被俘之说。重阳日是中国传统节日,与历法无关,但太平天国定天历的九月初九日为"哥降节",看来并没有重阳节。洪仁玕供词及于重阳日被俘表明,似乎他在记得天历日期的同时,也知道清历的日期。供词4说"本月十三日,小的被官兵擒获",此十三日则不确,与亲书供词抄件说的重阳日不同,亦与其他清方资料不同。又供词6"重阳日,贼之八月二十九日到石城",此二十九日应作二十七日。此等处必系书吏误录。
太平天国有不少避讳字或特定用字。供词之亲书者大多仍用这些字。如洪仁玕亲书供词3,"统兵尚游","尚"为"上"之避改字;"保荃无事","荃"为"全"之避改字。洪天贵福亲书供词11,"宁郭","郭"为"国"之避改字;供词16,"得升天",""为"魂"之自造字。又,数目字多用大写,如"三"作"叁"之类。但亦有不大写者,或遗忘避改者。如洪仁玕供词2,"癸丑","丑"本应避改"好";供词3,"乙卯年","卯"本应避改"荣"。这些文件中,还有一个过去不常见的"别字"。洪仁玕亲笔驳《李秀成供》,述及林绍璋不守不战、私自回京,"又求英王阮其不力","阮"似应是"原"的别写。按李秀成供词的影印本有"秉直心阮"、"我心自院"等语,曾国藩改"阮"、"院"为"愿"。从文义看,曾的改动是对的。"原"即是"愿"。李秀成之外,有洪仁玕亦用"阮"表示"原",可见并非李秀成写错别字,"阮"可能是太平天国避改字,其原因则不明。
九、已刊洪仁玕供词之校正
前文已述,《太平天国》所刊的《干王自述》的原稿,就是本文所列出的供词3,刊本较原稿有大小错讹五十余处。今就其较重大之处作一校正,以便利用。
供词3开始,自称"本藩",首两句为:"本藩洪仁玕承列位鞫问起义至今一切情由,姑举大略覆问。恭维本藩,自幼读书,至廿八九岁,经考五科不售。""自幼读书"前之语句,刊本无;而刊本之首句"现年四十三岁,广东花县人"句,亦为供词3所无。刊本首句的事实,见于供词1:"身是广东花县人,年四十三岁。"
刊本"遍游诸洋避祸,实因我主天王庚戌金田起义,各宪严查,不能家居也"句,供词3原稿,"我主"二字,"主"前空格。供词3原稿中,以下凡"主"、"天朝"、"蒙恩"等均空格或提行。
"辛亥年游广西,到浔州圩,寓古城侯姓之家"句,"浔州圩"原稿作"浔州蒙圩"。
洪仁玕到天京后,天王加封,刊本"念予苦志求名,故不避朝贵,特加殊封"句,"苦志"前原稿有"自少"二字,"朝贵"原稿作 "亲贵"。
刊本"章王林绍璋内外阴结而务财用私设,各守疆土"句,原稿作"章王林绍璋内外阴结而务财用,私议苏杭归忠王各守疆土",虽"苏杭归忠王"五字被勾删,但仍可以看清。不论删去之字是否刊出,断句应在"而务财用"下,"私设"则为"私议"之误。
"本藩与老天王原是五服宗港"句,原稿为另起段,"宗港"原稿作"宗潢"不误。
述洪秀全因科场失利吟"龙潜"诗末句"飞腾六合定乾坤","乾坤"原稿作"坤乾"。
述洪秀全病中魂游天堂,"一位金发黑袍高大老人,赐一剑"句,原稿"一剑"下尚有"一印"二字。
述洪秀全病后,"此时匍匐起来卧室"句,原稿作另起段,"卧室"前有"出"字。
述洪秀全在龙母庙题诗有"愚顽何作真"句,原稿作"愚顽假作真"。
述洪秀全"题日诗",原稿作"梦日诗",诗中"蛮契"字样原作 "蛮夷"。
述金田起义,"天王劳心,即将博白、贵县、象州、金田、花州如来扶主等队,俱立首领,偏以军帅、师帅……等爵"句,"如来扶主"原稿作"各来扶主","偏以……等爵"原稿作"编以……等爵"。
"壬子春,弃永安到新回(圩)一路艰险",原稿"新回"应不误,括改为"新圩"则误。
"攻全州下之"及以下"幸得保全无事","全"原稿均避讳作"荃"。
"甲寅、乙卯大破何钦差"句,原稿于"甲寅、乙卯"侧写"不记真"三字。
述为解天京之围,"忠王三次面□画策",缺字处原稿有"求"字。
述为忠王所画之策,"必向湖杭虚处力围其背","围"原稿作"攻"。
"攻入杭城,惟□□城未破",所缺两字原稿作"鞑子",末句"此后□妖买通洋鬼"所缺一字原稿作"鞑"。
"及取苏杭等郡县后",原稿作"及取苏常等郡县后"。
洪仁玕晓谕忠王之文有句"谅殿下高才大志",原稿"志"作"智","前数年京内所恃以恐者"中"恐"前原有"无"字。
末句"无非力所强为之谋耳","无"原稿作"亦"。
除校正主要错误如上外,这里还附带说明这份供词下半的缺佚问题。《太平天国》已刊的这份供词,至"此后鞑妖买通洋鬼,交为中国患,无(亦)非力所强为谋之耳"止,编注称"下佚",并以简又文译自《北华捷报》的干王供词英译文的回译,作为补录刊出。这个"下佚"的供词原文,是否已包括在以上的28份的洪仁玕各供词中?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基本的理由是简又文的回译文,与台北收藏的各篇内容都不相当。关于这份洪仁玕亲笔供词之英译文,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2286页有说明,他从《北华捷报》1865年7月8日以后各期连载之供词英译文回译在《逸经》发表,但该英译文缺供词之末段,后来得到南昌胡氏录寄的该供词原文,该原文缺下半,"余之回译文可补充一部分,而末段仍付阙如,迄今未发现也"。这说明,胡氏旧藏"缺下半",《北华捷报》所译载者可补胡氏所缺的一部分,但仍缺末段。
现存的亲笔供词原稿,至"亦非力所强为谋之耳"止,末有另笔迹"廿七日亲供"字样。"廿七日亲供"五字,从笔迹、文义都应是清吏所写。此"廿七日"亦应是清方历法之廿七日,即九月廿七日,其时洪仁玕正在南昌府受审。洪仁玕在南昌府今留有亲书供词一份,即上述末署"廿七日亲供"者,此外还有《南昌府提讯逆酋供》三份,一份末有清吏写"九月二十七日"、两份末有"九月二十八日"字样。这3份即本文篇首所列的供词4、5、6。廿七日提讯后,他写了一份亲书供词,二十八日两次提讯后,很可能也写有亲书供词,或者文后也有在"廿八日亲供"字样,但这一天写的亲书供词却由于我们不知道的原因不知在什么时候佚失了。简先生见到并回译的英译文,应是二十八日亲供的一部分。台北的收藏现既没有这"下半",已没有这二十八日亲供,其佚失大概已无可挽回。幸而这一"下半"的一部分已有英译之回译文,这是简先生的贡献。但该《北华捷报》何以缺末段,是否当时已经佚失?是否能从刊出英译时的说明看出一些端倪?继简先生之后是否还有必要再在西文报刊上作继续的努力?我想,《北华捷报》等当时上海、香港的英文报纸是值得认真仔细地搜检的。我没有做这件事,现在衰病侵寻,恐怕只有寄望于后来的有心人了。
1999年5-7月初草,9-11月修订